“葛优躺”表情包案

作者:罗王勉 时间:2018-11-20

【摘要】新传播环境下,表情包已成为人们信息交流沟通的重要载体,表情包融合了文字、图片等多种媒体的优势。但是,近年来在表情包传播过程中不断的出现侵犯隐私、侵犯版权等问题。个人表情作为个人信息的一部分,在开放的互联网环境下如何保护问题、传播中的边界问题都值得讨论。特别是“葛优躺”表情包案件的审判结果,进一步暴露了表情包传播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的伦理问题。

【关键词】葛优躺表情包个人信息保护

AbstractIn the new communication environment, emoji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carrier for people's information exchange and communication. Emojis integrate the advantages of various media such as words and pictures. However, in recent years, privacy and copyright infringement have been continuously encountered in the communication process of emojis. As a part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how to protect personal expression in the open Internet environment and the boundary issue in communication are all worth discussing. In particular, the trial results of "geyoulie" emoji case further exposed the ethical issue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in the spread of emojis.

【Key words】Ge you lying;emoji;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ethic

【案例来源】

封面新闻file:///Users/apple/Desktop/葛优躺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艺龙网赔偿葛优7.5万元%20-%20封面新闻.webarchive

腾讯网:https://new.qq.com/omn/20180809/20180809A119FX.html

资料图来自网络

【案例介绍】

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号“艺龙旅行网”中发布了“葛优躺”的配图微博,以图片配台词的形式,在每张图片中添加台词字幕,通过介绍“葛优躺”,代入与网站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

葛优认为艺龙网擅自加工和使用其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极易使众多浏览者及消费者误认为其为艺龙网代言人,或与该网站存在某种合作关系,使其本人蒙受外界诸多误解,请求判令艺龙网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和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

2016年8月1日,葛优通过公证证实上述微博在7月25日发布如下内容:“不经历周一的崩溃,怎知道周五的可贵。为了应对人艰不拆的周一,小艺爆出葛优躺独家教学,即学即躺,包教包会!”

2016年8月18日,艺龙网收到葛优律师的通知后删除了侵权微博。

2016年12月7日,艺龙网自行在其微博发布致歉信。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艺龙网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令艺龙网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75000元。

2018年,2月23日,艺龙网擅自使用葛优躺表情包用作商业用途一案,历经法院一审二审程序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定论:认定艺龙网擅自使用葛优躺表情包,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判决赔偿葛优7.5万元人民币、微博道歉置顶72小时。

【案例分析】

一、表情包与个人信息保护

表情包作为一种语言符号,承担着传播信息、表达情绪、沟通交流的功能,不仅包含着文字类、真人类表情包,还包括gif动图表情包,逐渐成为了人们互联网交流的重要符号。但是随着近年来表情包使用的问题不断暴露,特别是“葛优躺”表情案的落幕,让我们不得不思考表情包传播的伦理问题。

(1)表情包兴起的原因

1、传播便捷

以往不仅是大众传播还是人际传播,传播中的信息符号主要还是以单独的文字与图片为主,但是自媒体时代让传播资源不断的泛社会化,传播媒体形态愈发丰富,这让表情包在互联网上一个“保存”与“转发”就能迅速的传播开来,特别是以微信群为代表的群体传播,让表情包可以点对面、面对面的传播,传播环境为表情包的兴起提供了便捷性。

2、情感表达

表情包一般采用文字+图片的形式出现,这样就打破了单一文字传播的语境,在人际交流中,能够在不方便用语言文字表达的情况下,使用表情包来传播一些情感。例如在“葛优躺”表情包传播过程中,不少网友用此表情包来表现出自己的生活状态,也表现出对生活的调侃,表情包成为了情感表达的重要载体。

3、网络文化

表情包实质上作为亚文化中的一种,使用群体主要集中在青年。作为互联网使用的主体,在沟通传播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青年亚文化。青年亚文化行为则可以看成是某些青年群体面对社会问题和矛盾采取的应激方案,“抵抗” 则是其基本特征。[1]在一些争议问题,他们会采用“斗图”的方式解决,以表情包为载体相互抵抗。在这样的网络文化氛围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表情包的使用当中。

(2)表情包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

在当下传播环境下,每个人都是互联网的内容的生产者与传播者,这就很容易在传播过程中造成个人信息的泄漏。“葛优躺”表情包来自影视剧,但是被商家拿来营销,另外从互联网一般网民角度而言,个人信息也包括自我照片,涉及到一定的肖像权。

自媒体时代进一步加剧了消息的曝光度,在微信群,qq群发布的照片、表情包都有可能被别人上传到其他的互联网平台,因此在表情包传播中,网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必须的。

二、表情包传播中的信息隐私问题

(1)利益驱动下的表情包侵权倾向

在日常的互联网人际聊天中,使用身边人的图片做成表情包是常事,但是一旦涉及到利益问题,就必须保持警惕。在“葛优躺”的表情包案中,葛优的电视剧形象被恶搞成各种各种的表情包,配上了与剧中传播情景不符的文字,成为了人们日常交流甚至网络文章中常用的内容,特别是在斗图中,各种人物特别是明星的表情包泛滥,娱乐化倾向明显。

在全民狂欢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特点下,不少商家追求的流量与利益,在本案例中,艺龙就是把葛优的表情包作为宣传的噱头,用照片配上了产品宣传的文字,为了提高文章的吸引力却得到了法院的传票。不少互联网平追求着流量为王,将社会个人信息保护丢在一边,有悖传播伦理,同时也涉及到法律问题。

不仅是葛优躺式的商家宣传行为,之前也出现过某公安局官方微博给那些违法犯罪、破坏社会公德的行为照片配上了搞笑的文字,这种创新方式一方面得到了创新传播上的夸赞,但是不得不关注在表情包制作与传播过程中对个人信息的暴露问题。

(2)用户伦理价值的偏离

表情包的出现实质上还是由于传播技术的发展,为表情包的制作与传播提供了方便。热衷于使用表情包的群体一般是集中在青年群体。这部分群体极易被发达的网络技术所带来的沟通便捷、生活多样、物质富有等社会现象所蒙蔽,这些都会在无形之中冲击着他们的思想观念。[2]

传播环境的变化与用户使用习惯的改变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追求新鲜与刺激。将属于圈内的私密信息公然散布在网络,将身边同事朋友的私密照片做成表情包肆意使用,个人的图片被商家擅自使用进行商业宣传,这一系列的行为在当下传播环境下不断的被放大,隐私与公私的界限越来越小,不少用户与传播平台在新的传播环境下被技术支配着,打破了以往信息传播的伦理规范,个人信息被随意的泄漏在互联网上。

三、个人信息保护中表情包的传播伦理边界

目前我国传播技术变革,传播环境愈发复杂,个人信息保护和遭遇着新的挑战。随着“葛优躺”案件的结案,人们对表情包引发的信息保护的讨论也越来越多。

(1)表情包侵犯肖像权的判定

一般而言正常的表情包的使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互联网上传播他人未同意的照片,容易带来一定的风险,甚至精神损害。精神损害主要指肖像的不正当使用给肖像权人带来了精神上的损害,表现为肖像权人所熟知的朋友、亲人等对其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使用者是否有主观的营利意图,客观的营利行为亦是肖像权侵权的判定要点。[3]

在“葛优躺”的表情包案中,艺龙公司正是用葛优的表情包进行商业宣传从而盈利。因此,在利益驱动下擅自使用他人照片进行商业宣传符合表情包侵犯肖像权的判定。另外,在互联网上还充斥着各种网红明星的表情包泛滥的现象,如周杰回应被自己的表情包侮辱,表示作为一个人要有尊严等。

(2)互联网主体保护个人信息

随着国内对隐私保护力度的逐渐加强,互联网平台及其用户需要进一步树立保护意识,当下多主体多媒体的传播环境下,一些社交媒体的使用常会引发肖像权侵犯事件,导致个人信息的暴露。这就需要互联网各个平台加强内容审核,尊重主体意愿,保护个人信息。

 

【参考文献】

 

[1]张宇.消极作为抵抗:“表情包大战”的青年亚文化解析[J].现代传播.2016(9):127.

[2]龚锦涛.微信朋友圈表情包泛滥引发的网络伦理问题探析[J].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8(04) :36—41.

[3]赵锋锋. 微信表情包侵权探究[J].新闻研究导刊.2018(12) :79—80.

上一条:从“林更新病历泄露事件”看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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