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下的信源困境:以哈尔滨男子被烧身亡事件为例
时间:2023-02-26
【摘要】物联网时代,信息传播节点从大众门户转变为个人门户,以传统媒体为中心的传播格局被散落的个人节点所替代,社交媒体成为公众获取信息最为直接的方式,同时媒体机构获取新闻信源的途径也更加多样化。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媒体如何取舍新闻信源,如何平衡新闻发布时效性与新闻报道中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成为新时代下的新闻信源困境。本文将以2022年5月的哈尔滨男子被烧身亡事件为例,分析事件成因、利弊,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媒体;新闻信源;新闻伦理
【Abstract】In the Internet of Things era,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nodes have changed from mass portals to personal portals, the traditional media-centered communication pattern has been replaced by scattered personal nodes, and social media has become the most direct way for the public to obtain information, while media organizations have more diversified ways to obtain news sources.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in this process, how the media organizations choose news sources and how to balance the timeliness of news release with truthfulness, comprehensiveness, objectivity and fairness in news reporting have become the news source dilemma in the new era. In this paper, we will take the incident of the man burned to death in Harbin in May 2022 as an example, analyze the cause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incident,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 suggestions.
【Key Words】New Media;News Sources;Journalism Ethics
【案例简介】
2022年5月8日,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疯传。一名面部被烧得面目全非的男子(曹某)面对视频,声泪俱下地讲述了一名叫做大河子的人和他儿子不仅毫无缘由地阻挠男子做生意,还蓄意纵火烧人的事情。在视频的最后,男子还费力抬起已成黑炭的双手,作揖恳求警察同志“将坏蛋绳之以法”。
视频在后续几天内被大量转发,引起了众多网民关注。5月12日,中国新闻周刊、新浪新闻、猫头鹰视频等多家媒体引载被烧伤男子的视频,并配以其家属的单方面案件描述进行报道后,这一事件在微博的阅读次数一度破亿,同时讨论度达到顶峰,以多个词条登上微博热搜。
该事件在网络上不断发酵,网友纷纷对视频中的男子及其家属表述同情,并且要求哈尔滨警方还当事人一个交代。5月12日当天晚上,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人民日报、沸点视频等媒体进行转发报道。经过警方调查和现场多位目击证人证实,5月8日13时40分,曹某因摆摊冲突找到大河子理论,将汽油泼洒至自己身上后将大河子的妻子搂住,在后者的争斗中不慎将打火机点燃导致自己烧伤身亡。
【案例来源】
【案例分析】
一、成因分析
(一)技术层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闻传播媒介种类愈加繁多,移动设备和移动互联网等相关硬件的发展和完善,使得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有渠道传播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人人都成为了潜在的新闻信源,以更加便捷快速的方式为新时代的新闻报道提供素材,也表达着自己的诉求。在哈尔滨男子被烧身亡这一事件当中,最开始就是由男子的家属将录制好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才逐渐引起新闻媒体和网民的关注。
(二)行业层面
如今的媒体行业,自媒体快速崛起,普通人在公共平台发出声音的门槛不断降低。而另一边,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自媒体在网络世界中混得风生水起,以往安居于线下纸媒的传统媒体深受冲击,也逐渐进行着媒体融合,进军网络。对于媒体行业而言,众多媒体机构同时将网络作为自己的传播手段之一,在其中相互竞争、寻求流量、获取利益。因此在如此背景之下,网络的商业化运作和对利益的追逐使得媒体机构更加偏重于追求信息的发布时效,而极大程度地忽视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常常在没有进行多方求证的情况下就发布新闻。
(三)媒体层面
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他们过于追求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同时信源选择过于单一,没有对新闻事实进行核查。正如前文所说,由于媒体行业本身的竞争激烈及带来的行业压力,会导致媒体在发布新闻时为了流量的曝光而没有对新闻的信源进行核查就进行报道。在这一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新闻周刊、大河报、新浪新闻等媒体机构在报道时,都是单方面采用被烧身亡男子家属的说法,而不见他们口中的“纵火者”大河子的描述。这样的媒体报道就会导致当事人其中一方本身带有的偏向性被加诸于媒体的报道当中,同时根据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对于并非身处案件发生当时当地的网民而言,新闻报道是他们了解这一案件的唯一途径,具有偏袒的报道会为网民还原一个非真实的事件发生环境,从而影响网民对于这一事件的评价及网络舆情的方向。
而对于自媒体,也即网络上的大V、营销号而言,他们的新闻报道或是新闻评价并没有新闻审核的过程,换言之,在他们的新闻生产的过程当中“把关人”这一角色是缺位的。他们只是盲目地站在网民一方,跟随网络上的舆情方向煽动舆论,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新闻报道本身带来的偏向性。
(四)公众层面
当前我国的网民媒介素养在逐渐提升,但总体而言还是不高。媒介素养指的是人们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能用的能力。从这一案件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在最开始的新闻报道出来时,评论区基本清一色的是对身亡男子表示同情,要求警方不能放过“凶手”。由此可见,在面对新闻报道时网民容易受到具有偏向性的报道的影响,人们对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利弊得失
(一)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社会恐慌
一开始曹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的时候,大部分群众或许还不清楚事情的原委。而随后的媒体报道中则加上了曹某的妹妹的讲述,事情似乎已经明了。如此带有偏向性的新闻报道出来后,评论区的网民纷纷表示非常惊恐,如“好吓人,大庭广众之下放火烧人”、“强烈要求警察将纵火者抓捕归案”。从这些评论可以看出,媒体一开始的片面报道使得人们对于社会秩序产生了担忧和恐慌的情绪。幸运的是,哈尔滨警方及时了解到了这一事件在网络上急速发酵,并及时向公众公布案情,避免了造成更大范围社会恐慌的产生。
(二)损害媒体的公信力
媒体作为人们了解世界的窗口之一,每天的新闻报道都承载着帮助人们认识世界的功能,但换而言之,媒体的存在与运作也离不开人民群众,一旦人民群众对一个媒体机构的可信度产生了怀疑,就会导致媒体的公信力下降,严重的甚至会导致这一机构的消失。在这一事件当中,新闻媒体的片面性报道不仅造成了一定的社会恐慌,而且后来的新闻反转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降低了群众对于媒体机构的可信度。
(三)有利于提升公众解读和批判媒介信息的能力
公众的媒介素养提升不仅可以通过教育的方式,也可以在一次次的媒介使用中不断提升。反转新闻近几年在我国层出不穷,例如2016年的“罗一笑”事件,2020年“广州一学生被罚跑后吐血”事件,这类新闻在不断地挑战着公众的媒介素养,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也在提升着公众解读和批判媒介信息的能力。在不断出现的反转新闻当中,公众也会看到在新时代下媒体行业由于自身的竞争压力等原因会十分注重新闻的时效性,导致在传统媒体时代的一条新闻往往会分成多个阶段进行报道,从而学会在一件新闻刚被爆出的时候,“先让子弹飞一会”,不再盲目地轻信媒体,侧面提升了自己的媒介素养能力。
三、对策建议
(一)政府加强监管治理,进行有效监督
政府要加快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媒介管理,督促媒体以及社交媒体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发布、违法信息应急处置等常态化体系,用法律来坚守新闻的最后底线。
(二)媒体机构坚持新闻专业主义,承担社会责任
媒体机构要健全严格的新闻监管体系,完善采编流程管理,严格稿件审核把关,不断加强“两微一端”的专业管理水平。新闻从业者要坚持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全面、公正,在内容报道时提前进行多方求证,力求完整报道社会事件,争当事实真相的传播者。
(三)受众拓宽信息认知范围,提升媒介素养
在真实程度难以保障、虚假信息泛滥的互联网环境下,公众的信息分享便捷性得到凸显,但在另一方面对于其辨别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媒体的片面性报道往往会影响受众对事件的评判,造成舆论偏向一方。公众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达意见,不让网络成为乱象丛生的“法外之地”。在新媒介技术催生出“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下,公众参与网络评论、跟帖、转发时需保持清醒理性的头脑,学会辨别网络信息的精华和糟粕、真实与虚假,培养自己成为拥有成熟媒介素养的公民。
(四)当事人及时发声,切断碎片化热点
在新闻报道出现错误时,当事人应及时还原真相,能减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言,重新引导舆论的走向。如果在这次事件当中,“大河子”能够及时在网络中发声,向公众还原事情的真相,同样能够引导舆论的走向,还可以避免自己陷入网暴、谣言的危机当中。
四、启示与体会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本世纪初,广东的《羊城晚报》等传媒就纷纷推出悬赏“猛料”、开通“报料热线”的做法,后来这种做法在全国传媒普及,吸引了大量通过提供新闻线索从新闻传媒获取报酬的人,这类群众也被称为“新闻线人”或是“新闻爆料者”。在新闻生产过程当中,由于每日发生在社会中的新闻数量之多,加之时空上的距离,作为新闻生产直接参与者的新闻记者无法亲自到达现场进行报道,因此往往需要社会中的普通群众充当记者的耳目,为其提供信息。
实际上,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信源从不是新闻媒体机构,而是新近变动的客观事物,但是由于客观事物并不会自行投入传播,因此需要当事人、目击者、新闻记者等等身份的人参与到新闻传播当中。而在本文中,笔者所言的信源指的是新闻记者获知信息的上一级传播者,即新闻的当事人或目击者。
在如今的新媒体时代下,移动设备、5G等相关硬件的发展打破空间局限,使得随时随地传播信息成为可能。公众能够几乎无门槛地拿出手机录下身边的事情,并发布到抖音、微博等公共平台。另一方面而言,也大大提升了媒体机构从业者的新闻获取速度,新闻记者不必具身在场调查事情的原委,即可足不出户地在办公室完成新闻的采编发,为公众带来新闻报道和推送的新速度。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在新时代下的新闻报道,已经不再像过去传统媒体时代的新闻一次报道讲述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而是逐渐变成了多阶段报道。
新闻记者在获取到信息、关注到热点的第一时间就会发出新闻报道,追求发布时的时效性,但也忽略了新闻的全面性、真实性。例如在哈尔滨男子被烧身亡这一事件当中,媒体的初始报道只涉及了当事人其中一方的事件描述,全然不见另一方的踪影。又如去年CGTN失实报道袁隆平院士去世的新闻,为了抢占热点,没有对信源进行多方求证就进行报道,结果伤害了国民的感情,也损害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在新媒体时代下,能够在公共平台发声的权力下放到了普通大众,海量的新近变动的社会事实冲击着媒体机构及其从业者。如何取舍新闻信源,判断其可信性,如何平衡新闻发布时效性与新闻报道中的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成为了新闻媒体在新时代下的信源困境。如前文所言,笔者提出了政府、媒体机构、受众、当事人等四条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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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良荣. 新闻学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3.
[4] 谢耘耕,徐颖.新媒体环境下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源管理研究[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18(04):58-6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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