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与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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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四川电视台暗访按摩店中新闻伦理与法规的失范

作者:李人杨 时间:2020-10-08

【摘要】四川电视台暗访事件中的把关不严,导致该涉黄画面被多次传播,扰乱社会的秩序,违背新闻伦理与法规相关条例。本文从把关机制、新闻价值、舆论监督等方面对暗访事件进行细致的梳理和分析,通过类似案例多种角度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提出建议。因此,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亟需整改打着舆论监督旗号的低俗新闻,而作为媒体工作者也要谨慎使用隐性采访并重拾与重塑媒介伦理。

【关键词】隐性采访;媒介伦理;舆论监督;把关机制;新闻价值

【Abstract】SCTV's secretive interviewing made improper selection and inadequate checks, which led to the pornographic image being transmitted on Weibo and other platforms on multiple occasions, disrupting social order, and violating news ethics and regulations.This article carefully combs and analyzes the incident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Gatekeeper mechanism, news value, and watchdog. Through a variety of cases and multiple angles of comparative analysis, it is urgent to rectify low-quality news.As a journalist, be cautious about using secretive interviewing and regaining and reshaping media ethics.

【Key words】secretive interviewing;Media ethics;watchdog;Gatekeeper mechanism;news value

【案例简介】

2019年7月27日,四川台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晚间节目播出暗访报道,电视台的本意是对按摩店存在色情服务的问题进行了曝光。然而,在暗访画面中“记者”的下体部位直接暴露在电视屏幕上,并且没有进行马赛克处理。

(图片来源网络)

7月27日,在SCTV4频道播出的暗访报道《女儿“工作”的那条街:记者加入调查涉黄按摩店》总时长10多分钟。内容概述:张女士的女儿消失一个多月了,从别人的口中得知是在按摩店上班。一天母女偶然在街上相遇,母亲担心女儿染病,就带她去医院体检。后来,这位母亲为了证明这些按摩店都是歪的,自己应聘卧底按摩店并叫上记者,还有她的朋友王先生去暗访取证。最后,张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打击力度。

从7月29日上午开始,“四川电视台新闻事件”被舆论引爆,微博热搜从#四川电视台#,到#四川台播电视台道歉#,阅读量分别高达1.9亿次和6.2亿次。

7月29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王小明联系四川台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晚间节目热线接线员,四川台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晚间节目回复称知道此事,并称画面上出现不雅一幕的人并不是记者,而是为电视台提供视频的线人。视频是由线人提供,详细情况目前正在调查。

7月29日,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电视台新闻现场”微博发表《致广大网友及观众的道歉信》,道歉信中称,由于编审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审核不严,导致当时并未发现节目中的不当画面。

信中提到暗访调查的初衷是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舆论监督,但由于麻痹大意,把关不严、责任心缺失,导致了不当画面的播出对于由此造成的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针对节目中出现的不当画面,频道已成立调查组,查清事实、区分责任,责令相关栏目进行全面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处理,彻底检视、反思发稿流程和审核、播出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错误。

【案例来源】

 1.澎拜新闻《“暗访”节目出现不当画面,四川电视台道歉》

 https://mp.weixin.qq.com/s/1dpGmmEvTjiCObIlqq22RA

 2.《四川暗访节目播出无码涉黄镜头电视台称视频是线人提供》作者:潇湘晨报

 3.来源于微博@成都吃土青年https://weibointl.api.weibo.cn/share/107763795.html?weibo_id=4399366423130867

 4.四川电视台新闻现场”微博发表《致广大网友及观众的道歉信》

【案例分析】

一、新闻素养及把关机制的缺失诱发不良信息传播

正常而言,我国所有媒体机构都有严格的把关机制,从选择新闻到播出,记者—编辑—总编辑的三审模式一环扣一环,把关机制能确保新闻内容的准确无误。而一条“辣眼睛”的新闻是如何逃脱层层的审核把关直接呈现在观众面前呢?

四川电视台审编人员曾在事后试图澄清,“在审稿之时,屏幕是黑色的,是看不到具体画面的”。其实,在新闻播出,涉黄画面出现在公众视野时,再多的辩解也是难辞其咎。该电视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是负责节目编审及播放的工作人员,这既反映新闻工作者存在新闻主义的缺失,又说明该媒介机构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

早在2007年1月广电总局曾发布通报,指四川人民广播电台下属频道公然谈论、肆意渲染描述性生活、性经验、性体会和性器官,严重污染社会风气,损害广大受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损害广播电视形象,败坏广播电视声誉,责令立即停播并对责任人进行查处。

四川电视台此举是对涉黄内容把关的松懈,由新闻素养的缺失带来的一系列后果不可估量。在川台道歉信中提到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栏目进行整改,对相关负责人作出停职处理,但是其“麻痹大意,把关不严、责任心缺失”造成的伤害已不可挽回。记者最基本的是要为新闻来源保密,未对线人提供的视频中不雅的画面进行处理,显然是对新闻来源的不尊重、不负责。

二、异化的价值标准冲击新闻道德底线

街边“亮红灯”的一些特殊场所几乎成为当地民众认知的涉黄符号,虽然这种扫黄职责不在于记者,但是媒体本身承载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与舆论监督的责任。2001年央视记者暗访海口金夜歌舞厅黄赌毒泛滥的新闻,是比较知名的隐性采访。其中涉及的黄色场面的新闻此前几乎从未有过,新闻一经披露,许多涉案人员被逮捕,对推进娱乐场所的整改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但是四川电视台过分夸大暗访按摩店本身的趣味性,在十多分钟的视频中,三分之一的篇幅说明按摩院的具体位置,还有三分之一是亲身体验色情按摩的内容,在素材的挑选上极尽营造涉黄内容,满足人们窥私欲,而忽视本身的重要性和显著性。此次暗访可以说以扫黄为说辞,借黄这一卖点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

著名传媒法专家魏永征时曾说过:人们从那些煽情主义的语句,从对那些丑陋行为不加任何处理的自然主义的曝光,就不难发现公众利益实为幌子,根本上还是以此做卖点,扩展销路。很少有人会相信这些暗访报道的正义。四川电视台暗访按摩店只曝光这种“按摩”服务而没有深入挖掘背后的新闻点。这则报道的新闻价值应该是揭露按摩店背后的群像,重点展示女性为什么要去从事这种工作,又是谁在经营这种场所,又是否有其他势力在暗中保护?又或者,我们可以了解这些或明或暗的非法色情服务和组织,平时是如何躲避警察的调查,警方后续的处理方式是否合规合理等等。通过深入的揭露报道,使得这个行业乱象得到社会的关注,从根本上扫除不法行为,而不是以一种低级趣味的表面参与体验的形式去弱化媒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澎湃新闻评论员李勤余发出质疑,这样一则新闻的价值何在?“暗访”按摩店的社会意义又何在?一条新闻之所以被选择、被呈现,其中是有蕴含的社会公共价值的考虑。

三、隐性采访的伦理及法理失范

四川电视台选用的采访方式是“暗访”又称隐性采访,指记者“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已发生或正在发生又未被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中央电视台1994年对河北省无极县的无极假阿胶的卧底采访,是新中国以来首次真正意义的隐性采访,开隐性采访之先河,也是我国采用暗访进行舆论监督较早的一个成功案例。

但川台事件中,暗访是以一种同流合污式的方式体验涉黄。较之此类型的暗访,暗访者都是借故离开,而这次的暗访是直接体验了“正规按摩”,被网友称为“世界上最没有道德的嫖客”。这种隐性采访本身就显得本末倒置,并使公众对媒体舆论监督的职能存疑。因隐性采访引发的伦理事件不在少数,从记者假冒医护人员偷拍去世明星遗体,到南都记者以替考身份卧底高考乱象,再到此次的川台事件,都体现出记者追求“眼球效益”,而忽视最基本的新闻伦理。

如何把握隐性采访曝光的适度原则至关重要。2003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卢跃刚曝光计时公司暗中拉皮条的现象,被称为是一次成功的暗访。这是一家打着擦边的合法名义私下干着不干不净的色情交易公司,老板在介绍业务时满嘴污言秽语、污龊不堪,在后期的录音里编辑选择进行删减,并对不得不用的关键内容采用技术上的压混处理。不仅在前期需要谨慎选择隐性采访形式,在后期的处理制作上也要慎之又慎。

隐性采访一直以来存在争议,陈力丹评价时称暗访和偷拍从未成为专职新闻采访的主流方式。对待隐性采访行为要进行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评判,明确“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应该与不应该”的基本定义或判别标准。隐性采访其行为及结果应与维护社会利益及合乎普遍遵循的道德原则相符。

四、总结:亟需整改打着舆论监督旗号的低俗新闻

四川电视台将初衷落在是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舆论监督,实际监督的主体却是按摩店的工作人员“弱势群体”,并没有揭发强权背后的深层次内容,实在是让人难以信服。“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对各种权力组织的监督,而对劣质产品、事故、经济活动中违规问题的查检,本来就应该是行政、司法的职责,媒介揭露这些事情则是在履行它的正常的报道职能。”比如央视315晚会、山东疫苗案、海底捞后厨老鼠。

正确的舆论监督极具力量,而川台的暗访实为传播低俗信息,是严重违背伦理与法理的底线。2007年9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目策划、制作和播出违背伦理道德、亵渎科学文明的节目栏目。凡涉及性生活、性经验、性体会、性器官和性药功能等的节目栏日,一律不得策划、 制作、播出。 禁播“五性”节目,被认为是对广播电视节目提出了一条新的底线。随后2009年,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办公室提出网上低俗内容包括13条,其中就有直接暴露和描写人体性部位的内容和以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描述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内容。

近些年来以民生新闻的外壳来包装的低俗新闻,为了追求利润,迎合民众猎奇心理。此次川台的新闻事故让社会为之震惊,也是新闻界无法抹去的耻辱。以牺牲公信力为代价,追求一时的收视率与关注,注定是杀鸡取卵得不偿失,而媒体不应当是这样的。“在新媒体环境下,专业的媒介伦理并非被淘汰了,而是需要重拾与重塑。”媒体人员要谨慎使用暗访形式,把握适度原则,将法理、伦理、情理融入新闻报道中。

【参考文献】

[1]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魏永征.暗访绯闻失风港记郎当入狱[J].民主与法制时报,2003.

[3]甘惜分.新闻学大辞典[M].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4]骆汉城.行走在火上:隐性采访的法律思考[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5]陈力丹,徐迅.关于记者暗访和偷拍问题的访谈[J].现代传播.2013(8).

[6]王海明.新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7]陈力丹.我国舆论监督理论与建构[J].新闻界.2004(4).

[8]菲利普·帕特森,李·威尔金斯.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9]牛静.全球媒体伦理规范译评[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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