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虚假新闻  > 正文

《新快报》人为策划 “爱心传递”实为造假

作者:甘季平 时间:2016-03-10

摘要】:无论是权力意志下有意识的作假,还是公众美好愿望下无意识的作假,它们都是对真实的伤害。如果违背新闻最基本的真实原则,对善进行哪怕丝毫地夸张,也必将损害这种善、新闻价值以及媒体公信力。本文通过对2013年发生的一起以“宣传正能量”为由的摆拍新闻事件为例,分析虚假新闻的危害并进行反思。

 

关键词】:正能量 虚假新闻 炒作

 

【事件概述】:

2013年8月1日,《新快报》发表文章《孩子,谢谢你!》,讲述清洁工中暑后,小女孩为其撑伞的事,并配有现场图片,次日又刊发文章辟谣,称“那张充满爱心的照片,竟然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炒作”。

《新快报》8月1日文章称,一名女清洁工中暑后昏倒在天河区东圃客运站附近的黄村东路。刚开始路人不敢贸然施救,后来一名小女孩蹲下为她撑伞,用自己的雨伞遮住了女清洁工,稚嫩的声音说道:“妈妈,快救人!”在孩子的感召下,两名观望的路人终于出手,将人救醒。

次日的文章表述称,经过多番努力,记者找到了照片中晕倒的女环卫工汤大姐,通过她的讲述使我们知道,那张充满爱心的照片,竟然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炒作。“他们说要我拍一个卖伞的广告,怎知道是……如果我知道是要上报纸去骗人的,给多少钱我都不干。”汤大姐说,拍照片的时间是7月30日中午12时,拍摄过程中她反复躺在地下三次,经过多次试镜,一个半小时后,才拍出昨天出现在报纸上的这幅照片。汤大姐称,她自己也是被对方利用的受害者,那名撑伞的女童竟然也是对方花150元请来的,女童的母亲则是一开始找她拍广告的四个年轻人中的一人。

 

【案例分析】:

社会需要正能量,但不需要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伪“正能量”。对“正能量”式人物的报道,在典型事迹的叙述上必须实事求是,加工甚至编造事迹显然是违背事实了。近年来,在对各类先进人物报道尤其在“最美人物”报道时,出现了新闻界一直反对的“高大全”倾向,这种编造事迹、添油加醋、刻意拔高的做法,使“最美人物”本来高尚的品格因为报道的虚假或者夸大而不被认可,“最美人物”的感染力也在无形中被削弱。

任何人做任何一件事都可能涉及这样两个方面:动机和效果。前者和意图有关,后者和责任有关。据此,19世纪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说:我们必须明白一个事实,一切有伦理取向的行为,都可以是受两种准则中的一个支配。这两种准则一个是意图伦理”,一个是“责任伦理”。意图伦理做事只凭动机,只要动机是好的,什么都能做,并且不论手段。责任伦理不然,做事不是从动机出发,而是注重做事所采用的手段及其所导致的后果,由此衡量自己在其中的责任。

“善意的谎言”乃是典型的意图伦理,其中“善意”即动机。然而,对做事来说,仅凭动机而不顾责任是很危险的,这不在于动机是内在的,谁也看不见,难辨真伪;同时更在于意图伦理者往往自恃动机而不择手段,比如这个“小女孩为晕倒清洁工撑伞”就是以说谎的方式来显示其善意。只是说谎的善意除了类似欧·亨利《最后一片绿叶》中的那种场合,如果是在公共领域,它所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恶。善与恶是一种客观衡量,与善意与否无关。此即善意可以是善,也可以是恶,只是用以衡量善恶的标准不是动机是结果。因此,就指导我们做事的行为准则而言,“责任伦理”比“意图伦理”更重要。即使出于意图伦理,也必须顾及责任伦理所顾及的方式和效果。就责任伦理而言,胡适有两句话值得注意:一是“做好事是不够的,必须用好的方式去做”,一是“明白承认行为的结果才构成我们道德意识的责任”。从做事的方式和结果来看,“善意的谎言”因其谎言的方式非但不善,而且该结果和其所要达成的动机,正好南辕北辙。

 

上一条:谁对“哈尔滨停水事件”撒谎了? 下一条:抢头条“害死”了李光耀

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Copyright ©2012-2013 Jc.cc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