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智斗勇: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当坚守真相者监守自盗
时间:2017-10-30
【摘要】:近年来,虚假新闻层出不穷,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新闻记者在职业道德建设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当下,加强新闻记者的道德建设已经成为新闻界的共识。
【关键词】:虚假新闻 新闻记者 道德建设
【abstract】 : In recent years, fake news emerge in endlessly , to a certain extent, it reflects the many problem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rofessional ethics of journalists in China. Now, strengthening the moral construction of journalists has become the consensus of the press.
【key words】:fake news journalists moral construction
(资料图片来自网络)
【案例回顾】:
2002年1月下半月(总第276期)的《家庭》杂志刊出特别报道《斗智斗勇: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以吴丽自述、季风整理的署名报道,曝出了山西某党报女记者吴丽被绑架,并与意图强娶的村夫同居61天的事件。随后山西媒体记者就此进行追踪采访,发现《家庭》的这篇报道纯属没有事实依据的假新闻。
随后山西媒体相继刊出《“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假新闻出笼的前前后后》《“女记者与狼共穴”假新闻追踪:作者又翻“供”》《<家庭>杂志向山西记协道歉》等一系列辟谣报道,被新华网、人民网、法制日报、搜狐新闻等多家媒体转发
【案例来源】:
1.假新闻报道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0517/19/1336297_28101322.shtml《斗智斗勇:女记者与“狼” 共穴61天》(口述:吴丽整理:季风)(2002年1月下半月刊)
2.追踪报道:http://news.sohu.com/88/37/news147783788.shtml《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太原新闻界怒斥假报道》(2002年1月29日北京晨报)
http://news.sohu.com/19/11/news147801119.shtml《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纯属捏造作者向记协道歉》(2002年1月31日北京青年报》
http://news.sohu.com/78/03/news147810378.shtml《谁制造女记者与狼共穴新闻《家庭》检讨发稿前后》(2002年2月1日新华网)
http://news.sohu.com/23/80/news147818023.shtml《《家庭》设宴检讨女记者事件称自己是最大受害者》(2002年2月2日新华网)
【案例分析】:
一、让太原新闻界愤慨的一篇“假新闻”
这篇名为《斗智斗勇: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的“特别报道”,署名为“吴丽口述、季风整理” ,文章中“吴丽是公认的才女,复旦大学中文系88级本硕连读毕业生,现任山西某党报记者” 开头,“复旦大学”“党报记者”等字眼很能抓住读者的心,而文中所写的“吴丽因为经常发表一些关于企业纠纷与劳动仲裁的文章得罪人” 咋看之下似乎也是合理的,毕竟经常会发生记者因为发表负面报道而被打击报复的事情,而这篇报道中所写的“某老板打算雇民工将其杀害,民工却将其劫持回陕北老家欲占为妻” 更是让读者牵肠,所幸最后“吴丽”凭借勇气和智慧,终于得到救援,返回太原。
该报道刊发以后,因为涉及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保护,立即引起相关新闻界人士的关注,可是让他们感到奇怪的是,通过调查太原的几家党报,发现都没有“吴丽”此人,后又寻着文中线索到太原检察院、法院采访,同样没有结果,在文中所写的拐卖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联系,那方也表示并无此事。
随后经过多方查证,并有作者亲自出面承认证实为假新闻后,更是让太原新闻界感到愤慨,他们认为:现在存在一些“自由撰稿人”坐在家里,想当然地随意捏造新闻,实在让人痛恨,而类似的事件之所以会层出不穷,是如今媒体竞争白热化的一个反映,也是新闻业不正当竞争的产物,为了刊物的发行量,记者的职业道德成了牺牲品,为了卖点,先造再说。
二、炮制假新闻,终究害人害己
《共穴》假新闻被曝出之后,在各方压力之下,“季风”本人也于1月29日出面承认此篇报道大部分为自己杜撰,他声称在报道刊发之后,自己便预感会出事,因为文章中牵扯到了一些具体单位。而这篇假新闻对首发刊物《家庭》造成的伤害极大,杂志社副总编表示将辞职,并宣布将之前负责此篇报道的责任编辑解聘。
假新闻事件之后,《家庭》迅速从各地分印发行的相关单位收回了近11万本杂志,经济损失多达42万元,而除开经济损失,对于《家庭》杂志的品牌声誉影响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
在接受采访中,《家庭》杂志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家庭》杂志对季风只能作出扣发稿酬、在杂志曝光、今后不再用他稿件的处理。但是作者的行为已经坑害了杂志,也欺骗了读者。类似事件,别的新闻单位也遭遇过,简直防不胜防。编辑人员真有如履薄冰之感,深恐一不小心就中招、遭蒙骗。”
他们呼吁:广大新闻界同行引以为戒,并联手打击类似的新闻公害,共同打造一堵防假、治假的防火墙,尽量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同时我们呼吁: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使假新闻的炮制者得到应有惩罚。”
而对于这篇报道的作者“季风”而言,自己更是遭受着外界无数的谴责,这对他之后的职业生涯也是巨大的打击。
新闻记者制造和传播假新闻,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所谓假新闻,便是报道失真的咸恩,可以是无中生有的,也可能是被夸饰的,也有可能是忽视消息来源而过失的失实新闻。很多情况下,假新闻在未传播出去之前,是难以辨明的,只有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反应后才能辨别出来。
由于一些记者缺乏对新闻真实性原则的深刻认识,形成的不求真求实的工作态度,根本上缺乏求真务实的精神,也就必然导致其主观工作态度的被动,也同时扼杀了新闻真实性这一生命,所报道的假新闻更是会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三、加强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建设
美国现代新闻之父普利策曾说过:“只有最高尚的理想,最严谨追求真理的热望,最正确的丰富知识,以及最忠诚的道德责任感,才能将新闻事业从商业利益的臣属,自私自利的追求,以及社会利益的敌对上拯救出来。”
据此在新时期下,加强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新闻记者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自身认识,自觉遵循新闻职业道德原则与要求,并将这些真正的落实到新闻报道的实际工作当中去,而不是将其变成了纸上空谈。
同时,新闻媒体内部的制度建设也应放在重要位置,因为只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新闻记者职业道德考核机制,才能真正意义上规范好记者行为,从根本上解决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缺失的问题。
此外,新闻媒体应当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对新闻记者的业务能力培养,在此基础上,进行道德建设工作,成效更为显著。因为新闻记者只有具备优秀的业务能力,才能够进行较为深入的调查工作,其笔下所写的内容才能真正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真实客观的报道。
新闻记者还应当增强法制观念,掌握法律知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善于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在新闻报道中出现违法侵权毁誉的现象,在上文所说的《共穴》假新闻事件中,作者“季风”所面对的不仅是经济损失,更有《家庭》对其造假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追究。
新闻记者从来都有着“ 无冕之王”的美誉,他们凭借着自身所掌握的话语权,会对公众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力,甚至能够引导社会舆论的整体走向。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岗位上,新闻记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新闻记者理应恪守职业道德,主动抵制虚假新闻,更不可监守自盗,应主动成为真相的寻求者和传播者,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为我国的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马田也《从虚假新闻看我国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J]《新闻研究导刊》p34
2.张伯伦《基于假新闻的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失范问题》[J] 《新闻传播》(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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