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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称陕西婴儿贩卖案中官方遮丑”虚假新闻:谁来监督媒体的监督

作者:程佳维 时间:2017-10-30

【摘要】:当新闻失去真实性时,也同时失去了媒体的社会监督的作用。假新闻之所以层出不穷,对媒体本身的监督的缺失是重要原因。本文将以“北京时间”在“陕西婴儿贩卖案”中的虚假报道为例,探讨如何通过对媒体的监督来保证新闻真实性。

【关键词】:陕西婴儿贩卖案 虚假新闻 监督媒体

【Abstract 】: When the news media’ authenticity is gone, also lose its social supervisory function. The reason why the fake news emerges in endlessly is the lack of the supervision of the media itself. This article will take the “Beijing time”media’ s false reports about the "baby trafficking case in Shaanxi Province" for example, to discuss how to supervision to ensure the authenticity of news to the media.

【Key words 】: "baby trafficking case in Shaanxi Province” ;fake news ;supervision  of the media

(资料图片来自网络)

【案例回顾】:

2017年1月11日“北京时间”新闻媒体发文《陕西21名婴儿被贩卖解救3年后官方才发认领公告》文中提道2013年陕西富平县发生的一起“产科医生贩卖婴儿”特大案,但直到2016年,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才贴出一只公告让民众认领三年前追回的21名被拐幼童。报道中称是当地政府害怕出丑而对事情遮遮掩掩。“警方找回21个孩子是悄悄送到福利院的,就怕让媒体知道,越炒越热,无法收场。”“三年前就找到了孩子,为什么不通知家长呢?”

随后迅速被各大媒体转发,诸如财经网、新京报、看天下、澎湃新闻等,标题也多为“陕西21名婴儿被贩卖官方怕出丑解救3年后才发认领公告”“ 为遮丑?陕西21名婴儿被贩卖解救3年后官方才发认领公告”,网友们也纷纷斥责当地政府无良,为了自己的官位竟不让孩子找父母。随后更有相关的社论时评的出现,如新华网作者王言虎在第二天发出的“破案3年才发认领公告,真相不能捂盖子”等。

随后环球时报在1月12日发出辟谣文章,但随后被删微博,并称是因为北京时间的领导发函要求撤稿。之后共青团中央官微转发支持环球时报的辟谣、新华社也公开辟谣《陕西回应”贩婴案3年后才发认领公告“:与事实不符》,转发的多家媒体纷纷删微博,包括原刊媒体“北京时间”。

【案例分析】:

一、预设前提拼凑材料“证明”谬论

纵观“北京时间”的报道,记者得出的“官方3年后才发布认领通告是因为要遮丑”结论只是由于渭南市一位公务人员说的“ 害怕当地出丑的心态在做怪” ,而关于这位公务人员的职位和负责工作以及在这件案件中所处的位置都无从了解,也无从证明这句话的真实性。

而且在报道中,记者也存在刻意引导读者认为这件事是由于官方的遮丑心态。例如“为什么富平和渭南官方都对此事遮遮掩掩?” “ 更令人不满的是” 这类明显煽动读者情绪的话不断出现,可见记者在报道前便预设了官方有错这一前提。

报道中,出现的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农村妇女杨秋锦更在未了解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在记者的暗示性采访中,引导说出“找孩子还能相信政府吗?”这样的话,而事实上,从之前的采访可看出60岁的杨秋锦对于寻亲和公安部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无知。

按照公安部早在2009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两类父母,民警必须录入采集这些父母的血样,并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通过科技手段已成为如今警方为孩子寻找家长、为家长寻找孩子的主要途径。而非仅仅依靠发布公告。

并且在2015年9月21日陕西当地主流媒体《华商报》发文《打拐寻亲平台上线 21个“富平贩婴案”被救孩子寻亲》,报道中可见自2013年案发后,警方当年解救了18个孩子,2015年9月又解救3个,文中记者也提问到“为何解救两年后,18个孩子还没有父母来认领?” 警方表示可能是有的父母至今不知道相关政策,或者是父母已经放弃对孩子的抚养。

而这篇报道当时也第一时间被发布到网上,被全国媒体广泛报道。而一年后,当地之所以发布认领通告,是因为在过去一年里,仍然未有家长认领,因此按法律规定当地需启动收养程序因此必须再次发布认领公告。

可见写出这篇充满了误导和偏向的报道的记者对于打拐流程和相关案件报道的资料完全缺乏基本的了解,如果正如报道中所称的“官方为遮丑”,如何说明2015年警方接受《华商报》所做的详细采访呢?

二、当媒体利用大众时,谁来监督?

当媒体利用普通民众对于弱者天生的同情心,并借此随意编造虚假新闻以获取点击量和关注度时,我们总以为会有正义的媒体和火眼金睛的网友会洞察真相,并揭露出来。但事实上在大多数时候,人们只愿意相信自己所选择相信的。“被拐儿童”、“政府遮丑”、“隐瞒三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起能牵动社会敏感神经的事件。由于对于公权力,人们有着天然的反叛情绪,尤其是这种公权力出丑的事件上,人们总会习惯性先入为主地认为是掌控权力的一方有错,就像之前很多期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冲突事件,往往看到这类标题,人们都会首先在心里给城管一方判案定罪。而“北京时间”这篇报道很明显是利用了民众对于此类事件的惯性反应,再将其不断渲染扩大,最终成就了这场闹剧。

而更让人感到悲哀的是众多正规主流媒体在这场“泼粪”事件里所起到的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加分辨地转发一则未经考证的报道,甚至在这篇问题新闻的基础上还专门撰写社评,指责当地政府的“遮丑”行为,岂不正应了编写假新闻的作者的心思?

媒体舆论可以监督政府,当政府做错事,媒体的确有披露批判的社会权利,而这一权利是由社会大众所赋予的,正因为此,媒体更应该慎重对待公众所赋予的权利,不应借着它来满足自己的个人私利,更不应该利用甚至愚弄信任你的公众,滥用自己的监督权利。“北京时间”依靠其在业内的影响力,甚至能让环球时报删除“辟谣文章”,也让人不由得猜想媒体圈内的水到底有多深?又有谁来为这场闹剧的受害者和当地政府形象埋单?

三、自律还是他律?内外当共治

普利策将“准确、准确、准确” 作为自己新闻工作的座右铭,提出任何可以加以验证的情况下,不让新闻报道中不尽真实的东西存在。当新闻失去真实性,就会失去其社会监督的功能,也会远离其信任媒体的广大民众。

在如今这个碎片化时代,每天滚动的新闻越来越多,核实和过滤环节也在不断放松,更导致新闻信息源更容易随心所欲地妄下断言。因为事实上,即使最终被证实为虚假新闻,但影响已经造成。而人们的注意力早已被转移。距离“富平贩婴案,官方被指遮丑”事件已经过去近6个月,如今用百度搜索网上相关信息,排在前十多位的仍是当初“北京时间”所做的虚假报道,而真正的辟谣文章却点击率寥寥。

然而不论“后真相时代”是否到来,新闻专业主义永远都逃不开“真相”这一关键词,它代表了每一位新闻从业者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也是人们对媒体信任感的来源。

而如何走出假新闻层出不穷的怪圈,不仅需要新闻媒体自身的努力坚持,更也需要外界力量的监督。

外部的监督不仅仅包含社会大众作为权力赋予者的监督,更应该有明确的法制管理。而事实上,我国在新闻方面的立法相当薄弱,自1984年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新闻立法工作开始启动,直到现在,新闻方面的专门立法仍迟迟没有出台。

索尔仁尼琴说:一句真话比整个世界的分量都还重。而追求真实始终都是新闻的生命。

【参考文献】:

1. 2015年9月21日华商报陕西当地主流媒体《华商报》发文《打拐寻亲平台上线 21个“富平贩婴案”被救孩子寻亲》http://ehsb.hsw.cn/shtml/hsb/20150921/545294.shtml

2.2017年1月12日环球时报辟谣文章《什么人比拐卖儿童的人贩子还可恶?》

https://mp.weixin.qq.com/s/jQDEU_ijy3nwhxexKBZjhw

3.《后真相时代新闻专业主义的危机》胡翼青 [J]《青年记者》2017年6月上

【案例来源】:

1.北京时间原文http://mini.eastday.com/a/170111093955720.html

2.相关社论http://news.163.com/17/0115/00/CAPGDEV8000187VG.html

3.http://news.21cn.com/today/topic/a/2017/0112/08/31875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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