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暴力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暴力  > 正文

从“XXX滚出娱乐圈”看自媒体的媒介暴力

作者:毕浩洋 时间:2017-11-07

【摘要】自2013年“袁姗姗滚出娱乐圈”的话题出现在微博热门,合力让某位明星“滚出娱乐圈”就成了激进网友们表达对其不满的一种极端方式,然而,每个人都能发声的社交平台,却让媒介暴力汇成了汹涌洪流,给明星的名誉和隐私造成了伤害。本文探究了自媒体的媒介暴力问题。

【关键词】社交媒体;明星隐私;媒介暴力;名誉权

【Abstract】Since 2013, " Yuan Shanshan get out of Entertainment circle " appears in the micro-blog hot,joined forces to let a star " get out the entertainment industry" has become an extreme way to express the dissatisfaction of the radical netizens.However, everyone can voice the social platform, but let the media violence merged into a turbulent torrent, causing damage to the fame and privacy of the stars. This paper probes into the problem of media violence of self-media

【Key words】Social media; Star privacy ;Media violence;Right of reputation

【案例回顾】

2013年7月中旬,名为“袁姗姗滚出娱乐圈”的微博热门话题出现,并很快登上热门排行榜。大量网友在该话题页面下发言表达不满,以“关爱八卦成长协会”等八卦帐号为主的自媒体用其在影视剧中的照片进行丑化,并制作了一系列恶搞视频。更有甚者,罗列出袁姗姗应该滚出娱乐圈的数条理由,最后一条是“没有理由”。

(图片来自网络)

【案例来源】

http://www.onlylady.com/2013/0807/3148961.shtml

http://www.sohu.com/a/18764827_114901

http://beijing.edushi.com/bang/info/4-21-n3078675-p0.html

【案例分析】

袁姗姗最初引发网友们声讨的时候,正值其主演的《笑傲江湖》播出,由于其饰演的任盈盈角色与众人心目中有落差,而被网友们吐槽。在此之前,袁姗姗出演的角色单一化,又总是绝色美女,与众人期待不符。网民们从最开始吐槽她的演技,逐渐变为戏谑式地吐槽其长相,各种流言以及侮辱性的话语、图片卷入其中,个人意见表达变成了一种全民“狂欢”。而众多网友的跟风,一次次的转发、点赞和评论,有意无意地充当了媒介暴力的帮凶。使袁姗姗成为“群嘲”的对象,个人名誉和隐私权都受到了侵犯。

在这场网络暴力事件中,拥有众多粉丝的大V、自媒体成为了这场网络暴力中的“中流砥柱”,如“关爱八卦成长协会”,曾借此热点制作恶搞视频,以期获得高转发率。尽管后来“关八会长”曾在节目中向袁姗姗道歉,但这场轰轰烈烈的“滚出娱乐圈”给当事人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以下,笔者从网络(渠道或工具)、自媒体(暴力实施主力军)、明星(受害者)三个层面对“XXX滚出娱乐圈”事件进行分析。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自由权,但长久以来,传统媒体单向性的传播力使得公民的声音显得无比渺小。而网络改变了这一点。技术赋权使得人人发声成为可能,权利得到下放,每个人都可成为一个自媒体。但与此同时,网民手里的权力同样也能充当杀人的凶器,随着QQ、微信、微博的兴起,网络暴力事件也频频发生。

首先是网络暴力成本极低。因为目前法律法规在规范网民言论方面不完善,加之网络的匿名性,追责困难,网民即使说错话、办错事也极少需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另一方面,即使有相关法律对此作了规范,但由于网民众多,最终的解决办法也只能“法不责众”,因此,网络暴力事件存在着“搭便车”问题,网民集体在搭法律漏洞的便车,风险不担、利益均沾。网络上的言语冒犯所需付出的成本和风险几乎可以不计,断网离去,就可脱身。网络暴力事件中的“搭便车”问题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其次,缺乏话语失责的追究机制,也是网络暴力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造谣、传谣达到一定影响会依法查处,但对参与网络暴力的大多数网民仍没有任何处罚的机制。由于我国网民规模庞大,想要实行完善的网络监管,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网络实名制对于解决网络暴力事件的影响有限。

自媒体暴力传播是指自媒体用户为了某种目的,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发布消息、转发和评论)有意或无意使用暴力方式,如语言恶毒、人身攻击、丑化图片,发布侮辱性、诽谤性言辞等。

袁姗姗事件中,自媒体与她本人并无直接利害关系。但其在大量热播剧中出现,并且表现不讨好,为后来的“滚出娱乐圈”埋下了伏笔。自媒体暴力发生的动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社会转型期民众内心不安全感严重,人们利用自媒体传播时常倾向于宣泄情绪、释放压力,网络民粹主义也在其中默默地起着作用。现在都市生活压力大、节奏快,在网络中泄愤以疏解现实压力便成为了一种畸形的排解方式。二是追求关注,信息传播的去中心化发展使微博成为民众实现话语权的重要平台,但一些用户不惜以暴力传播方式引发关注,追求话语权最大化。三是受消费主义文化的影响,消费主义视消费为本位,追求生命本能的快乐原则,并由物质领域扩展到文化意识领域。在其主导下,网友们关注的点发生偏移,如袁姗姗事件后来发酵成为一种全民取乐和狂欢的游戏。

网络信息碎片化、无序性的裂变传播,造成了受众片面理解和逻辑缺失。非理性成分大量传播,在“沉默的螺旋”作用下,过激言行强行发展成为“民意”,舆情极化,形成群体暴力。舆情传播中的羊群效应导致的盲目随从问题,共同触发了网络暴力。

袁姗姗事件中,自媒体参与的目的各不相同,有人是为了排解压力,有人是为了蹭热度而人为地制造新话题、添加新素材、以引发关注。意见领袖获得了关注,“键盘党”获得了正义感和认同,所失的,唯独明星的名誉和隐私。在众人的合谋下,最后一根稻草被压垮,网络暴力的洪流倾泻而出,明星成了众矢之的,被舆论的汪洋大流淹没。

那一阵子袁姗姗的状态也极其消沉,网上一边倒的舆论压力让她的支持者和粉丝都难以作声,“多数即正义”的假象将她一个人置于众多网友的对立面,如今看来,何其不公!幸而,袁姗姗选择用健身、自黑、磨练演技的方式证明自己,“马甲线女王”和几部表现不错的现代戏让她打了个痛快的翻身仗。“反袁姗姗全国后援会”从粉丝数多于其粉丝后援会到如今所剩无几,就说明,即便遭受了巨大的媒介暴力,明星仍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逆袭奋起,涅槃重生。

我国对于明星隐私的保护程度欠缺,已经成为无可争议的事实。明星因为高曝光率,因为其公众人物的身份,在某些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事情上,势必在个人空间与隐私上做出让步。但这并不代表明星的名誉权、隐私权就可以随意践踏。

“艳照门”事件,众多明星的私生活、裸露照片被曝光。非理性的网民们以其为笑柄,互相传阅,毫无侵权意识。传播属于他人的隐私,侵犯他人权利,甚至对别人造成了永久性的伤害,却浑然不觉。“滚出娱乐圈”事件中,大家用着被P得非常夸张、侮辱性的图片做表情包,却从未想过袁姗姗的感受。

娱记、狗仔甚至会主动策划一些事件,不顾媒介伦理道德,加以夸张化的描述手法,以追求轰动效应。贩卖明星行程、定点抓拍明星私生活成了专职工作,公众的窥视欲得到了满足,而明星成了真正的弱势群体。

【相似案例】

《快乐大本营》主持人吴昕在某节目中提到了网络暴力:“我的名字经常会跟一些人联系到一起,然后这些人的粉丝就一直说我炒作。”这些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我的前半生》热播时,剧里的“小三”凌玲的饰演者吴越在自己的微博上频繁遭受辱骂,无奈之下她关闭了微博评论。

赵本山女儿赵一涵,以主播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后,曾被网友议论其整容、网红脸、靠爹、没礼貌。与网络暴力长期博弈,让她背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自闭、胸闷,心慌、易怒,直到去了医院,她才知道自己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韩国歌手U-Nee一直被网民的恶性评论所困扰,选择自杀。

韩国女星崔真实也在家中浴室上吊自杀,原因是网络上有人造谣她是害死男星安在焕的凶手,导致网民对她群起而攻之。

【对策】

1、细化网络法律法规。甚至应该专门制定一部《网络隐私权法》。

2、从源头入手,增强网民的媒介素养,国家媒体主动地引导舆论,让网民学会理性思考;慎用网络权利,不去诽谤、诋毁别人。积极引导自媒体,才能让网络环境焕然一新。

3、提高职业媒体人的素养,对于粉丝量较大的意见领袖积极引导。对于明星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界定明确,严格遵守法律底线。媒体及时查实网络上流传的新闻,及时辟谣。

4、舆情相关部门设立预警机制,及时止损;社交媒体平台加强监管,对于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暴力言论及时撤销和对接执法部门。

【结语】

网络暴力已经夺去了不少人的生命!在自媒体百花齐放的今天,这一议题尤其该被重视!当技术赋予每个人自由发声的权利,我们也应该为维护公共领域的风清气正,承担相应的义务。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人格权利都应该被尊重。网民们必须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不要让手中的权利成为杀人的匕首。

【参考文献】

[1]李华君、曾留馨、滕姗姗:网络暴力的发展研究:内涵类型、现状特征与治理对策———基于2012-2016年30起典型网络暴力事件分析,《情报杂志》2017年9月

[2]杨梅、李悦、张萍:自媒体暴力传播解析——以微博为例,《新闻知识》2013年第11期

[3]宋前萍:网络暴力事件中“搭便车”行为成因分析,《经营管理者》2017年1月下

[4]王佳华:新媒体时代明星隐私权问题浅析,《新闻传播》2015年11期

上一条:以“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为例探究媒介暴力与二次伤害现象 下一条:以俞灏明遭辱骂事件为例深层分析明星遭遇网络暴力

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Copyright ©2012-2013 Jc.cc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