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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飞机掷硬币事件”谈舆论暴力

作者:夏卓然 时间:2018-01-07

摘要】6月27日,一名老年乘客于登机途中向发动机投掷硬币导致航班延误,警方表示该行为已构成违法,本该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但因其年龄已超过70周岁,拘留不予执行。当处理结果一出,舆论一片哗然,反对之声不绝于耳,更有网友开始人肉搜索该老年乘客及其家属,给其带来身心创伤。而媒体也登出各类明确反对审判结果的报道,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本文将就“飞机掷硬币事件”探究舆论暴力的产生原因以及整治策略。

【关键词】飞机掷硬币事件;网络暴力;舆论;媒介审判;司法独立

【Abstract】In June 27th, an elderly passenger tossed some coins into the engine when she was boarding, which cause the flight delayed. the police said that the behavior constituted an offense, so the law sentenced the passenger to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 for 5 days. But because of the age was more than 70 years old, the detention shall not be executed. When the results came out, public opinion was in an uproar, the opposed sound could be heard without end, some even began to search the passengers and their families, which brought them trauma. And the media also published the report which was clearly against the trial results, seriously affected the social order. The passage which based on "coin aircraft incident" will discuss the reason of the public opinion violence and measures of remediation.

【Keywords】Coin aircraft incident; Cyber-violence; Public opinion; Media trial; Judicial independence

(资料图片来自网络)

【案例回顾】

2017年6月27日,一名老年乘客(邱某,女,80岁)在登机途中向飞机发动机投掷了9枚硬币,导致原定于北京时间12时40分起飞的南航CZ380航班(浦东-广州)延误,近150名乘客滞留机场。为确保飞行安全,南航维修部门对飞机发动机进行了重新检修,至16时53分发动机检修完毕,该航班于当日18时16分起飞。警方表示:该涉事乘客行为已构成违法,对其本应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但因其年龄已超过70周岁,拘留不予执行。

一、事件经过

据了解,6月27日,由浦东前往广州的CZ380航班计划当天12时40分起飞。12时30分,有乘客发现一名老太太于登机途中向飞机发动机投掷硬币,遂通知工作人员报警。

CZ380航班当班乘务长回忆:“旅客当时说,看到好像有旅客把硬币扔进了发动机。”乘务长第一时间将紧急信息通知了机组,机务人员赶到现场检查。经勘查后发现2枚5角硬币、7枚1角硬币共9枚硬币,其中一枚1角硬币位于发动机内部。涉事人员很快被确认为一名年过八旬的旅客。与这位老太太同行的有3人,包括其老伴和女儿女婿,他们申请了轮椅服务,地服人员将4人送至机下。

经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调查,涉事旅客邱某邱某并无违法犯罪和精神疾病记录。老太太称登机过程中抛掷硬币行为是为祈求飞行平安。警方于6月28日上午通报称,老太的行为未造成更严重危害,且无故意破坏的主观愿望,考虑其80岁高龄,决定不予处理。

二、舆论反应

6月27日当天消息一出,舆论迅速哗然。在爆料者微博短文下的评论中,触目皆是对涉事老太太的指责:“正常人干不出这事”、“肇事者要倾家荡产了吧”“简直是谋杀”“这种人就该坐牢”......在警方通报结果之前,有部分媒体发表了这样的言论:《老太向飞机发动机扔硬币求平安 专家:此举严重威胁飞机安全》、《老太向飞机发动机抛硬币 律师:至少被行政拘留5天》.....而6月28日上午,警方对老太太处理结果消息一出,更有不少媒体直接表示反对:中新网《老人往飞机发动机扔硬币 如此行为应严惩》、网易新闻《老太向飞机发动机扔硬币 不能"不予执行"了事》、中华网《老太向发动机扔硬币拘留5天不执行 法不责老引争议》......与此同时,两大问答平台“知乎”与“百度派”不约而同对老太处理结果的看法提出了疑问,而众网友回答几乎一致导向“处理过轻”。周凌律师在知乎专栏发表文章《80岁老太往飞机发动机扔硬币,律师认为处罚过轻》,航空律师刁伟民在其新浪博客发表文章《扔硬币老太被行政拘留5日,不予执行,处罚是否轻了?》,阅读量超过4万。

【案例分析

一、“飞机扔硬币”事件的社会影响

(一)对当事人造成的精神创伤

飞机扔硬币事出后,网友们在表达震惊之余,依照“惯例”对涉事者进行了人肉搜索——而此次的人肉对象是一名年过八旬的老太太。不仅如此,老太太的陪同亲属,其老伴与女儿女婿也同样“惨遭毒手”,就连那位举报者也有网友“希望找到他予以重奖”。这些做法,不但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二)事故段子化,法律儿戏化

有好事的网友借题发挥,或依据老太太的行为编出了各种各样的口水段子,或以老太太为原型做出了花式表情包。这些冷嘲热讽的图文经过各种社交软件广泛流传,一时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有网友更是以“处罚过轻”为出发点做出了打油诗,暗示法治精神的灭亡,通过质疑法庭、蔑视法律的文字扩散消极情绪,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利于社会舆论引导。

二、“飞机扔硬币”事件背后网络暴力与媒介审判的思考

网络暴力是一种媒体暴力形式,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它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借助网络这一虚拟空间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网络暴力的产生绝非一朝一夕。网络暴力作为网络表达自由的异化现象,不仅对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提出挑战,部分过激言论行为更是已经触及到法律的红线。

而媒介审判,则是对司法的直接干涉。新闻传播法学家魏永征教授认为,“媒介审判”即新闻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导致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媒介审判”损害了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界限模糊,有悖法治精神。

无论是网络暴力或是媒介审判,其本质都是一种“无形的舆论暴力”,不仅迫害了当事人心灵,掣肘着司法者判决,更是侵吞着我们的价值标准,最终导致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特别是在面对耄耋老人的时候,网民不仅不怀揣宽容之心反而处处苛责,着实令人扼腕。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不仅需要提高公民思想道德修养,更需要通过国家手段对网络舆论进行强有力管控。

三、从舆论暴力产生的源头来思考防范与规避

网络暴力与媒介审判并非无序的产物,而是有据可循的。网络媒体常被看作“民声民意”的代表。当某一极具争议性的事件发生,大众的第一反应极易受情绪与冲动控制,而非客观分析、理性判断。加上群体效应,少数派愈加沉默,多数派甚嚣尘上,言论日益偏激,即便此时的多数派并不代表真相、并不掌握真理。这又为后来者提供了虚假的心理暗示,从众心理驱使着后来者选择站在多数人的那一方,即使其心存疑虑,却迟迟敢疑而不能言。网络暴力由此愈演愈烈。

也是因此,沉默螺旋效应导致媒体人被“大多数人”的呼声而蒙蔽,被表面所谓的“民意”左右自己的思想。且互联网时代下的媒体竞争日趋激烈,不少媒体为了抢占头条争分夺秒而忽视了对新闻客观性、真实性的把关。为了夺取眼球、制造噱头,媒体往往忽视新闻专业主义,夸大事实片面报道,最终演变为“打着民意的旗号”进行媒介审判,干涉司法,影响判决,打破了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天平。因此,杜绝舆论暴力应从源头做起。

(一)加强网民的思想道德修养建设

网络的入门门槛低,操作简单,网络使用者的泛化在增强网民互动性的同时也给网民的道德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将道德修养融合进网民的自身行为准则之中,成为网民的自觉要求,道德行为规范才能行之有效。因此,培养广大网民的自律意识应该成为网络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网民明白权利与义务不可分割,网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也应该遵守不能侵犯法律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同时,由于网络信息的多元性与信息发布的低成本,网络上的信息来源复杂,内容良莠不齐,这就要求网民还需要具备信息分辨能力,避免被误导从而无意识地卷入网络暴力。

(二)健全相应法律法规,强化管理

加快网络立法,维护网络秩序,国家应在充分考虑我国网络舆情的实际情况上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条例,加强对网络世界的言论监督和管理。只有明确了法律边界,网络中潜伏的不良分子才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制造和传播不良信息,才能为建立健康的网络秩序提供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同时,还应充分借鉴他国的立法经验,遵循宪法与网络隐私保护的一般立法原则。同时网络服务者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行为,在为广大网民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对网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三)媒体应加强自律,信守原则

大众传媒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媒体自身只是事实的记录者和转述者,而非事实的评论者和审判者。媒介要做到客观公正,首先便要坚持客观事实与主观观点分开。只有真正做到了区分事实与观点,才有助于读者在充分了解真相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判断,而非一味附和或是被舆论大军牵着鼻子走。特别是社会争议较大的重大案件报道,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曾有明确规定:媒体要维护司法尊严,即对于司法部门审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决之前作定性、定罪和案情报道;对公开审理的案件报道应符合司法程序。国家对于媒介审判已有了深刻的认识,重要的是看各媒体如何落实。

(四)把握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的平衡

同样的,作为司法机关也不能要求绝对的审判独立,而是应该尽量将司法工作最大化地公开透明。只有疏通了蔽塞的知情渠道,满足了公众的知情需求,才可以尽量避免社会因猜疑、设想而产生的不实言论,才可以杜绝虚假信息的传播扩散。同时要欢迎和鼓励媒体对司法领域的适度介入,以舆论监督为防腐剂,有效地防范和限制司法权力的异化和滥用。为了平衡司法独立与新闻自由之间的界限,司法部门可以建立判决发布机制,有专门的新闻发言人作为与新闻媒体对话的常规渠道;另一方面,司法机关也需要一种适当的媒体屏蔽机制,通过各种手段杜绝新闻媒体对司法判决的影响,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公正。

有人曾作过这样一个比喻:在二元结构的社会模式下,人权、新闻自由、司法独立是社会进步的三只车轮。人权是开辟方向的第一只车轮,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是两只相互平行的车轮。人权之轮向前驶进开疆辟土,新闻自由之轮奋然践行,司法独立之轮一手擎利剑一手托天平,环顾四野与新闻自由之轮齐头并进。这个比喻向我们说明,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并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两者可以协调发展,共同进步。我国司法界正在寻求媒体报道与司法独立间的平衡,我们期待着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的尽快到来。

参考文献

[1]王四新.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王刚.从“铜须事件”看网络暴力的成因[J]传媒观察,2007(1).

[3]立鑫.谈谈网络语言的健康问题[J].语文建设,1998(1).

[4]丁道群,伍艳.国外有关互联网去抑制行为的研究[J].国外社会科学,2007(3).

[5]赖黎捷.网络暴力现象解析[J].新闻界,2007(1).

案例来源

http://news.163.com/17/0703/05/COD85PNS00018AOP.html

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568910620102wq7n.html?ref=weibo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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