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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又出新招,记者充当职业“水军”

作者:杜婷 时间:2016-03-17

【摘要】:2011年,《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和法治网广东频道记者刘维安两人先后采访报道了《“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追踪——韶关市府:涉案地块为商住用地》两篇稿件。2013年,据韶关市检察院调查,发现了胡亚柱、刘维安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新闻敲诈的行为。2013年5月22日,刘维安被立案调查,刘被捕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年6月21日,胡亚柱在广州归案,并供认收受贿赂的犯罪实事。

【关键词】:新闻敲诈

 

【事件回顾】:

2011年6月26日,《南方日报》地方新闻中心主任助理胡亚柱在《南方日报》上发表一篇名为《“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新闻追踪——5年前官司或涉虚假诉讼》的报道。随后,胡亚柱发表了《“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追踪——韶关市府:涉案地块为商住用地》的报道,引起了舆论的关注。

据韶关市检察院介绍,2013年,该院在调查魏振顺、张云峰行贿案件时,发现了胡亚柱等人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新闻敲诈的行为。

经证实,这次新闻敲诈事件起缘于一起韶关房地产老板争地事件。2011年,韶关市区沙洲尾附近有一块地尚未开发,当时政府已经规划为绿化用地,但房地产老板魏振顺很想得到这块地用于商业开发,于是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争取这块地,并通过张云峰邀请来胡亚柱、刘维安(法治网广东频道记者),希望通过媒体向法院施加压力。随后,胡亚柱和刘维安在韶关先后采访报道了两篇稿件,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误导读者,制造舆论压力,为魏某的非法目的提供了帮助。

经初步查明,2011年6月至8月,《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和刘维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某企业钱物共计31.5万元。此外,在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期间,胡亚柱和刘维安还伙同他人在茂名、深圳、河源等地以报道负面新闻相要挟多次索取他人钱物共计17.8万元。

2013年5月至6月,刘维安和胡亚柱被捕归案,并供认收受贿赂的犯罪实事。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拟依法吊销胡亚柱的新闻记者证,将胡亚柱、刘维安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案例分析】:

上个世纪,“新闻敲诈”专指报刊利用最先获得获得信息的优势,晚发新闻而在交易中牟取暴利的行径;或者指报刊提前发表尚没有成为事实的消息,从而在交易中牟利,它是一种基于新闻信息垄断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但是到了当今的媒体环境下,新闻敲诈已经衍生出更多的毒瘤。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衍生出许多让人惊愕的媒介现象。个别媒体从业人员竟然和私人业主勾结,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刊发新闻稿件引导舆论进行新闻敲诈,为了实现该业主的意图,充当起了职业媒体“水军”。

“水军”一词,一般专指“网络水军”,是指通过雇佣大批人手在互联网上集体炒作某个话题或人物,以达到宣传、推销或攻击某些人或产品的目的,这些受雇人员在“网络推手”的带领下,以各种手法和名目在各大互联网论坛上发帖子,由于人数众多,被形象地称为“网络水军”。

本案例中的胡亚柱和刘维安正是这样的媒体“水军”,他收受私人的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编发新闻稿件,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误导读者,制造舆论压力,从而敲诈韶关市当地政府,期望以此迫使韶关政府将土地划为商业用地。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李彪老师通过调查研究得出结论:目前我国的“网络水军”的影响力其实不大,网络的自净化机制决定网络水军不可能操作舆论。

诚然,在传统媒介中,受众并不可以跟帖发言,不能影响舆论。但是如果别有用心者在网上对传统媒介的相关内容进行评价,或者由媒体从业人员直接在传统媒体中刊发带有误导性的新闻稿件,那引导舆论的效果就大不相同了。这种引导本案例中的胡玉柱和刘维安正是看重了这样的影响力,才刊发稿件,并且成功的引导了舆论。直到两人被审判之后,仍有不少不敏真相的群众为他们喊冤。

新闻媒体从业人员一旦丢失了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就会做出一些让人惊愕和不耻的行为出来。“新闻敲诈”已经不再仅仅只是凭着内参消息拿“封口费”了,它开始慢慢变幻出更多的花招,让社会深受其害。

 

附:报道原文

中新社韶关4月10日电(记者李凌)南方某报记者胡亚柱等利用负面新闻敲诈勒索、收取贿赂一事,曾一度在互联网上掀起“风暴”。记者10日从广东韶关市检察院获悉,经过半年多的调查,涉案记者胡亚柱、刘维安已被依法起诉。

牵出两记者职务犯罪,起缘于一起韶关房地产老板争地事件。2011年,韶关市区沙洲尾附近有一块地尚未开发,当时政府已经规划为绿化用地,但房地产老板魏振顺很想得到这块地用于商业开发,于是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争取这块地,并通过张云峰(韶关市“落马”副市长尚伟的小舅子)邀请来胡亚柱、刘维安(南方某报编外记者),希望通过媒体向法院施加压力。

随后,胡亚柱和刘维安同到韶关,先后采访报道了《“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追踪——韶关市府:涉案地块为商住用地》两篇稿件。

据韶关市检察院介绍,2013年,该院在调查魏振顺、张云峰(另案处理)行贿案件时,发现了胡亚柱、刘维安涉嫌收受魏、张巨额贿赂。据检察院调查,这起行贿案涉案人员共收受贿赂36.5万元人民币。2013年5月22日,刘维安被立案调查,刘被捕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年6月21日,胡亚柱在广州归案,并供认收受贿赂的犯罪实事。

韶关市检察院称,经办案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胡亚柱等人还曾在河源、茂名、深圳等地利用负面新闻,敲诈、索取贿赂的犯罪事实。其中胡亚柱涉嫌敲诈勒索金额10万余元、受贿9万多元。目前,该案已正式向法院起诉。

(原标题:广东两名记者因敲诈勒索、受贿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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