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释义之新闻敲诈
时间:2023-06-26
指某些记者或假记者,甚至是个别媒体,以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的名义,对一些违背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的行为主体进行敲诈勒索,从中获利的行为。从新闻学的角度看,新闻敲诈是由有偿新闻发展而来的,其本质是媒体权力寻租,也就是一种权钱交易。从法学的角度来看,新闻敲诈是对权利的滥用,是对新闻秩序的破坏。新闻敲诈现象的存在,以牺牲新闻机构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为代价,同时也损害着媒体从业者的社会形象。从近几年披露的新闻敲诈案例看,绝大多数新闻敲诈的主体属于假冒媒体从业者的社会成员。
我国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既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群众的耳目喉舌。新闻工作是一项崇高的职业,需要有坚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但是,少数新闻工作者对此缺乏清醒的认识,他们往往只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视为谋生牟利的手段,因此很难禁受住各种利益的诱惑,甚至积极从事有偿新闻,谋取私利。在他们眼中,新闻采编工作并不是遵循新闻价值规律,而是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商业原则。他们错误地理解新闻的商品性,把采编工作当作商品加以出卖。
[1]王军,董星辰.新闻敲诈的特点、实质及治理策略——以“21世纪报系案”为例[J].青年记者,2018,No.606(22):64-66.
[2]姚广宜.新闻敲诈的成因及对策——中外新闻法律与规制的比较研究[J].当代传播,2016,No.191(06):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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