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事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涉性事件  > 正文

从“二次伤害与公众知情权”角度看涉性报道的信息尺度

作者:李绮 时间:2016-03-17

【摘要】:早前,深圳市发生过一起引人注目的恶性案件:联防队员杨喜利冲进男子杨武家对其妻子实施殴打强奸。事件发生后,众多媒体都对此进行了详尽报道,但由于报道尺度问题,引发了多方争议。可以说,深圳杨武案是涉性报道中较有代表性的一个案例,在该事件中,媒体对杨武妻子遭受强奸殴打的描述是否合乎新闻伦理,是否是基于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为了避免“二次伤害”,媒体在报道涉性题材时,又应当以什么标准来衡量披露信息的尺度?

【关键词】:信息尺度 知情权 二次伤害 新闻暴力

 

【案件简介】:

2011年10月23日,深圳宝安区联防队员杨喜利打砸男子杨武家,杨武妻子王娟阻止杨喜利反遭毒打强奸,期间,杨武由于害怕,一直躲在杂物间。沉默一个小时候,杨武才报了警。

事件披露后,《法制时报》以“妻子横遭强暴

丈夫忍辱吞声”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并被多家媒体转载,在该篇报道中,除了对事件的基本描述以外,杨武妻子被强奸殴打的过程也跃然于视线。“面对王娟的哭求,杨喜利不为所动,反而搂抱着王娟开始乱摸,还说着污言秽语......”、“杨喜利撕扯着王娟的衣服,将她拖进里间。随后,他听到床的晃动声、杨喜利淫荡的呻吟声......”、“杨喜利将王娟像小鸡一样抓起,毒打十几分钟后,从后面搂抱、强吻和乱摸......”。

报道发出后,事件迅速发酵,杨武成为人们眼中“最窝囊的丈夫”,其妻子王娟也一度想要寻思,杨家几乎陷入了痛苦的绝境。造成这个惨剧的固然是杨喜利,但媒体毫无节制的信息披露也难逃追责。

 

【案例分析】:

众所周知,性因素在扩大话题传播方面作用明显,加上因为它介于道德和法治的模糊地带,在传统与现代、个人隐私与公共舆论之间难免产生冲突,对它的关注尤其是媒体介入的尺度方面,存在较大争议。鉴于这个话题没有明确的界限,许多媒体在报道涉性题材时往往不加节制,铤而走险。

的确,新闻报道要激浊扬清,媒体也应遵守基本报道规范,不能只顾点击率和收视率,掌握着公共平台和话语权的人,还得忌惮报道产生的社会影响,谨慎地衡量报道可能带来的伤害,从而克制自身在这些涉性报道中的兴奋,抵制对“收视率”的迷恋。

媒体在报道这类事件时,习惯于从成年人的思维和视角出发,津津乐道于公开谈论这些性事,毫无忌讳和节制。嫖娼的细节,被强奸的过程,涉嫌卖淫者的自述,细节的渲染堪比黄色小说。可是,这些描述对于新闻当事人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在当事人已遭侵害的情况下,披露这些信息无疑是对其进行残酷的“二次伤害”。

追问真相,告诉公众事实,满足公众知情权,这是很多媒体在无节制地报道涉性案件时惯用的借口。比如在报道李某某强奸案时,媒体就不断在挖“细节”,这些“强奸细节”对案件的定性和法官的判案很重要,但对公众并不那么重要,这些细节应该是法律不公开审理时作为呈堂证供,而不宜拿到媒体上那么大肆渲染集体围观。

满足公众知情权,这其实是一个很自私的借口。追问真相,所谓“真相”也颇让人怀疑。媒体到底是在“求真相”,还是在窥探别人的隐私?到底是一种坦荡光明的知情渴求,还是阴暗无耻的八卦心理?公众真的想知情吗,当深圳杨武案发生时,杨武的妻子被联防队员强奸,媒体曝光后受害人承受不了舆论压力,躲到床上躲避媒体,可竟然有那么多记者举着话筒和录音笔伸到受害人的床上,让捂着脸的受害人接受采访,让其重复讲述被强奸的经历。一群记者举着印着自家单位名字的话筒伸向躺在床上捂着脸的受害者,这张图片后来被媒体圈视为一种耻辱。这种追问“真相”,到底在满足谁的知情权,公众需要这种知情吗?这不是“追问真相”,而是消费别人的痛苦,是媒体暴力的表现。很多涉性报道,那种违背着良俗和隐私的渲染,正义凛然的道德优越感下,都是对性的无耻消费。在对性事的消费中,没有了对受害者的保护,没有对隐私的尊重,没有对未成年人的呵护,没有了新闻专业主义的职业内省,只有亢奋的狂欢中一张张长舌妇般扭曲的脸。

人们需要这样的“真相”吗?不需要,人们确实有知情权,但有时候也拥有“不知情权”,人们有远离那些暴力、血腥、残暴之类让人不舒服的信息的权利,人们有拒绝黄色新闻的权利。媒体对嫖娼、强奸之类涉性案件的过度报道,就践踏了公众的“不知情权”,也对新闻当事人造成了不亚于事件本身的“二次伤害”。媒体需要追踪和报道真相,但不是每一个细节都需要展示在公众眼前,尤其是涉性案件,别把“暴露真相”当窥私和消费的堂皇借口。

好在“杨武案”之后,媒体进行了一次较为深刻的自省,核心议题再次回到“媒介伦理与责任”上。防止新闻暴力,均衡报道,应是媒体的专业诉求,新闻报道要激浊扬清,媒体也应遵守基本报道规范。

 

附:报道原文(节选):

广东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的一间出租屋里,一个瘦弱女人躺在床上,脸色惨白,瑟瑟发抖,直勾勾盯着天花板,床下还有一大摊血迹。忽然,她从床上坐起,挥舞双手,嚎啕大哭。一有陌生人靠近,她就呼天抢地,狠狠地用头撞墙,似乎感受不到疼痛29岁的王娟(化名)近乎精神失常,半个月来不吃不喝,还数次试图割腕自杀。

10月23日晚上,广东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办径背社区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闯进她的家中,一通乱砸后,对她进行长达一个小时的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化名)则躲在几米外不敢做声,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

草根夫妻遭遇飞来横祸

他害怕被打躲进杂物间

杨武今年31岁,安徽阜阳人,14岁丧父辍学后,一直在外打工流浪。10年前,他来到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租下一栋农民房的一楼,开了家修电器的小店。

经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带着前妻留下的两个女儿,杨武经熟人介绍与小他两岁的老乡王娟结为夫妻。两人感情深厚,很快又添了一对儿女。杨武说,他每月只挣1000多元,日子过得非常紧巴,还常受人欺负,但不敢惹事就一直忍着,好歹也勉强活着。

然而,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脆弱的平静。杨武回忆,10月23日晚上8点多,浑身酒气的西乡街道办径背社区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警棍,带着两名壮汉闯进他家里,叫嚷着“老子要弄死你们!”杨武说,杨喜利作为联防队员每日在社区巡逻,维护治安,协助警方工作,“性格暴躁,经常打人砸车,没有人敢管他”。

事发时杨武刚洗完澡,王娟也洗漱完毕,穿上睡衣,忙着做家务。由于害怕被打,杨武马上躲进杂物间,外面的家具和杂物被杨喜利用钢管一通乱砸。王娟过去制止也遭到毒打,杨喜利揪住她的头发狠狠朝桌上撞去,她越是挣扎反抗,杨喜利就打得越凶,“你们报警都没用,我是联防队员,跟警察都是哥们!”

杨武76岁的母亲称,杨喜利还对她进行了羞辱,并拿着钢管将她和杨武13岁的大女儿赶出房间很远。杨武躲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大气也不敢出。

耳闻妻子受辱凄惨哭喊

 

丈夫咬牙不敢哭出声来

杨武说,杨喜利以前就经常欺负他们,但夫妻俩胆小怕事,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报警求助。杨武一度以为,这次会和以往一样,被打几下,被砸些东西,等杨喜利发泄完就好了,但他错了。不到几分钟,杨喜利折返回来,用安徽话喊:“你们两个给我把风,不要让任何人进来!”随后,两名壮汉走出去,把房门关上。

“救命啊,救命啊,要打死人了!”面对王娟的哭求,杨喜利不为所动,反而搂抱着王娟开始乱摸,还说着污言秽语。王娟死命推开,又遭来一顿毒打,“还反抗,打死你!”

躲在杂物间里,杨武听见外面劈里啪啦的厮打声、辱骂声,还有妻子凄惨的哭喊声……在这个不到50平方米的房间里,杂物间和里间门挨门,杨武的藏身处与里间床的直线距离仅约两米。杨武说,他能清楚地听到房间里发生的一切。事实上,记者探访现场发现,如果杨武稍微抬下头,客厅和里间发生什么都能尽收眼底,但杨武只是悄悄垂泪,甚至咬牙不敢哭出声来。

杨武听到,厮打持续20分钟后,杨喜利撕扯着王娟的衣服,将她拖进里间。随后,他听到床的晃动声、杨喜利淫荡的呻吟声。杨武判断,杨喜利正一边强奸自己的妻子,一边继续对其进行殴打。

杨武为防被敲诈而安装在家中的摄像头记录下部分案情经过。监控视频清晰显示,杨喜利将王娟像小鸡一样抓起,毒打十几分钟后,从后面搂抱、强吻和乱摸,跑出门外交代同伙后又将王娟拉进房间。

沉默一小时后终于报警

 

小声说“我老婆被强奸”

杨武感到既害怕又难过。他身高不到1米6,记者见到他时,他穿着破烂的红色T恤,脸上毫无血色,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杨武说,自己根本不是身高近1米8的杨喜利的对手,何况对方还有凶器和两名同伙,“我想拿刀冲进去,劈死这个畜生!”杨武痛哭流涕地说,但想到家里有4个小孩要抚养,还有76岁的老母亲要赡养,“如果我杀人坐牢了,他们可怎么办?我不能家破人亡啊!”纠结中,杨武一次次选择沉默。

大约一个小时后,杨武终于鼓起勇气选择报警。据他描述,当时浑身瘫软,哆哆嗦嗦,害怕甚至压过愤怒。拨通110后,杨武只敢很小声地说:“我的老婆被强奸了。”

由于声音太小,110接线员最初将“强奸”听成“抢劫”,前后打了几次110,杨武才把事情经过说清楚,告诉警方案发的确切地点。几分钟后,警察带着联防队员赶过来。见警察冲进来,杨武也从藏身处冲出来。

杨武说,当时杨喜利赤身裸体,已经实施完强奸,正继续殴打王娟,王娟则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哭喊救命,大量鲜血流在地上。杨武先是忙着给妻子找衣服。慌乱中,杨喜利提起裤子想逃跑,杨武追上去,两人扭打在一起,这一幕正好被参与抓捕的联防队员看见。

妻子王娟遍体鳞伤,满脸是血,喃喃地说:“实在没有脸面活着了,死掉算了。”见杨武赶过来,王娟哭着责骂他“不是男人”。杨武连忙将妻子送进医院,医生要求住院治疗,但因为拿不出钱,入院不到10个小时,他只好带着妻子回到家里。

上一条:从性侵儿童事件谈起:媒体的社会责任和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博弈

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Copyright ©2012-2013 Jc.cc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