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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尼苏达州小镇的同性性侵案》看国外涉性案件报道中的伦理失范

作者:余檬檬 时间:2018-01-14

【摘要】不论是国外媒体还是国内媒体,在涉性报道上,都常常出现为了吸引眼球而过度揭露受害人隐私的现象。在1993年美国明尼苏达州小镇发生的一起同性性侵案中,当地报纸《明尼阿波利斯明星论坛报》《明尼阿波利斯拓荒者新闻报》不顾受害人家属的请求和感受,在报道中披露受害者隐私,公布刺激性画面,引起极大的舆论风波。本文就从这起事件中当地媒体的表现出发进行分析,探讨涉性案件中新闻媒体如何避免失范行为,守住伦理底线。

【关键词】涉性报道 隐私权保护 新闻侵权

【Abstract】Whether it is the foreign media or in the domestic media, the phenomenon of excessive disclosure of the victim's privacy often appears in order to attract eyeballs. In 1993 the U.S. state of Minnesota town with same-sex sexual assault case, the local newspaper "Minneapolis Star Tribune" "Minneapolis pioneer" regardless of the victim's family's request and feelings, disclosure of victims of privacy in the report, published provocative images, caused public controversy.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erformance of local media in this incid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he news media in the case of sex should avoid anomie and keep the ethical bottom line.

【Key words】Sex related reports;privacy protection;news tort

【案例回顾】

1993年11月15日,美国明尼苏达州小镇伊登普里15岁的九年级学生赫西失踪。与其在同时失踪的还有30岁的邻居伊斯特本。两起失踪案引起了媒体注意,记者们怀疑两人的失踪案互有关联,并很快了解到在赫西失踪前一周,伊斯特本曾向警方承认与赫西发生了关系被控以刑事性行为,他交保5000美元获释,并被法官勒令不得接近赫西。

了解到这一信息,报纸主编和广播电视台新闻总监们面临着伦理考验。大多数新闻媒体都有规定,不得点出性犯罪受害人的姓名。但是明尼阿波利斯的大多数媒体违背了这一原则,对伊斯特本曾承认对赫西进行猥亵这一事实进行了报道。

随着报道持续,本州最大报纸《明尼阿波利斯明星论坛报》一名记者获得隐情:在遭性侵几周前赫西曾因其性取向问题去过同性恋咨询中心。赫西父母得知后恳求该报不要刊登此事。但就在当日,两人的尸体在其住址附近的一辆汽车中被发现,警方结论是伊斯特本绑架了赫西,将其枪杀后饮弹自尽。该报为配合案件报道,不顾受害人父母的恳求公布了受害人去同性恋咨询中心一事。

随后,《明尼阿波利斯明星论坛报》的最大竞争对手《明尼阿波利斯拓荒者新闻报》有一名摄影记者透过伊斯特本汽车的挡风玻璃俯拍了一幅惨案现场的照片。由于想在案件报道中压过竞争对手风头,主编们又认为从照片中看不到二人的脸部,也看不到血迹,遂决定用这幅震撼性的独家照片配合报道一并刊出。

经过媒体的这些报道,赫西案成了当地媒体和民众的主要话题和谈资。尽管讨论了本案中刑事司法系统的失灵,但是多数人认为真正的恶棍是新闻媒体。受众纷纷质疑媒体为何报道赫西个人生活以及案件的这么多细节甚至直接刊载惨案现场照片。

【案例分析】

一、媒介伦理失范造成伤害

在本案例中,最直接和突出的失范表现是媒体为博眼球、赢得不正当竞争,不顾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意愿,在报道中大量的披露受害者的隐私信息。首先对于姓名没有做任何化名处理;其次对于照片,虽选用的是不含受害人正脸的照片,但比较隐晦、血腥,一方面是对死者的不敬,另一方面可能令观众产生不适的观感,而作为发布方的媒体完全忽视逝者的尊严,更不顾观众的情绪,为博得销量的一时蓬勃;最后,对于家庭住址的泄露更是对受害者的家属造成了严重的侵扰,赫西的父母为此无辜受害,私生活遭到曝光,每天的生活被媒体监视,这种的感觉放在任何一个普通人身上都无法忍受。

此案例中收到伤害的也绝非仅有受害者。从受众的角度来说,小镇作为一个较为封闭的社会集群,报纸的读者在接受此类本埠新闻时很自然的会将媒体报道与自己的生活环境联系起来。在媒体用露骨、猎奇的方式报道涉性案件时,受众心理会受到冲击,可能在观念上形成一个安全度较低、稳定性较差的拟态环境,给当地的居民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一种心理上的不安感,心灵上受到伤害。这种长期的新闻报道实质上是对当地舆论环境的一种伤害,长此以往下去,会对当地居民造成难以预料的伤害。从媒体的角度来说,暴露受害者隐私、暴露犯罪现场血腥画面这些手段,在短时间内或许赢得了关注度、吸引了受众、获得了效益,但从长远来讲,各家媒体所代表的大众传媒由于这些行为引发争议,将媒体行业最阴暗的一面展现在公众面前,但是又试图塑造自己正义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实质上其公信力受到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案例中失范行为根源

回溯此次媒介伦理失范的根源,首先是各大报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从案例中可知,当地的两家报纸《明尼阿波利斯明星论坛报》和《明尼阿波利斯拓荒者新闻报》是彼此最大的竞争对手,每一家报纸机构都想拿到独家“头条”,以期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和更高的关注度,因此纷纷选择在案件“细节”做文章,甚至不惜暴露受害者的隐私。但实际上,这种不正当的竞争会引起一系列不适合的社会影响,也会对其他媒体造成负面导向,引起其他媒体的不公情绪。

其次是法律界限模糊。美国法律中有“实际恶意”原则,即只有证实新闻媒体具有“真实恶意”的前提下,才能对新闻媒体的报导提出诽谤诉讼,而在此次案件中,并没有人对此作出任何异议,使得媒体利用法律的漏洞,逃脱一节。在涉及普通人的性侵案中,“实际恶意”的成立需要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明受害人和亲属有要求而拒绝考虑,二是贸然不顾行为给受害人和亲属可能造成的后果。这两个条件是否成立的判断较为主观,并没有给出一个明晰的界限。同时,全国广播公司(NBC) 新闻总监迈克尔·加提出:我们的行业是散播新闻,而不是隐瞒它。这类在美国新闻界有一定影响力的观念与法律规制存在一定冲突,因此给了记者从中逃避法律限制和逾越界限的机会,这些是美国政府需要反思的,同时也是我们作为记者应该铭记于心的。

三、涉性犯罪报道伦理要点

在涉性报道上,以明尼苏达州小镇同性性侵和杀人案为例,结合人们对案发后对媒体报道的争论。我们更应该重视当中的伦理要点,于是我们应当注意一下几点:

第一,性作为个人生活的一部分,是隐私问题,特别是像少年去同性恋中心求助的消息这种问题,报道尺度应认真拿捏,放在中国来看,我们更应该依据现有法律,对青少年进行一定的保护。在涉及“性”的问题上泄露隐私造成的伤害不同于侵犯名誉权,泄露隐私造成的后果不可复原,对个人名誉的损害更大。而青少年的隐私权在法律上也受到更严格的保护,对于青少年隐私的侵犯,媒体应考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第二,要避免给被报道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使这种伤害最小化。首先,要尊重被采访人的意愿,对于被采访者不愿意被公开的内容,媒体应当予以保密,而不应该为了博得观众的眼球,不顾报道尺度,以及被报道者的人格尊严,肆意予以披露。其次,媒体自身要仔细斟酌,作为媒体人,应该具有极高的责任感,不应该做的事情,不应该跨越的界限,应该坚决守住。最后更要在履行社会责任和保护涉事人及家属感情之间做好权衡。

第三,媒体要对媒介伦理有更深入的认识,对媒介伦理的遵循与维护可以使大众传媒这个整体传播力的提升。因此要使得整体传播力上升就必须时时刻刻小心行事,切忌媒介伦理的尺寸、在涉性事件中,由于性这一话题的刺激性,违背媒介伦理或许可以获得一时的高收益,收获大量的关注度,但由于性在社会文化中的敏感地位,对媒介公信力的损害也会造成更严重的长期负面效应,尽管这一类话题可以引来受众的广泛关注,可是长此以往,对整个舆论界都会造成不可磨灭的负面影响,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看到的,而且也是作为媒体人必须避免的情况。媒体人的责任感就是如此被永久强调的!

【参考文献】

[1]展江. 名人涉性与普通人涉性报道的媒体考量——媒体道德与伦理经典案例评析(七)[J]. 青年记者,2014,(34)

【案例来源】

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QNJZ201434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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