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伦理缺失类型一:网络谣言

作者:徐新平 张蓉 谢茂 张静 梁立东 时间:2021-12-29

案例1.1 谁伪造了“47号公告”?

【案例概述】

2011年8月12日,有网站刊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所谓“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并做了解读,公告文中标记发布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由于公告涉及时下备受关注的“年终奖税收”计算方式,经国内多家媒体转载、放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议论,但最终被证实这竟是一则假消息。

消息产生发酵的过程如下:

8月12日,两专业会计网站发布公告全文。经搜索发现,在网上首次发布“第47号公告”的,是一家专业会计网站——中国会计视野网。该网站在8月12日即发布了“第47号公告”全文,随后另一家专业会计网站“中华会计网校”也发布了同样内容。

8月13日,广州日报首报“47号公告”。纸媒中首家报道“第47号公告”的是《广州日报》,该报在8月13日即刊发了《9月起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 避免奖金越多所得越少》,并对该公告进行了详尽解读。

新华社在8月13日刊发了《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问题》一文称,“新税法与原税法究竟如何衔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3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文中该负责人称,举例来看,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辟谣,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该局从未发过此文件及解读稿,最新公告便是该局网站中8月5日公布的“46号公告”(《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明确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如何适用税法修改前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问题及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为方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缴纳税款,还公布了含有速算扣除数的税率表。

10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通报,在网络上流传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已查明属于编造的谣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公安机关已责成属地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制造和传播这些谣言的责任人和网站予以惩处,经公安机关查明系上海励某杜撰而成。公安机关对在网上伪造国家相关文件并传播的励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来源:综合2011年8月16日新京报网、2012年4月16日《 人民日报 》)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谣言,事件虽然以造谣者励某被刑拘15天而终结,但留下的教训却没有因此而终结。纵观谣言的发生、发酵、扩散的过程,我们不禁要问,一个假公告何以迅速在媒体传播?又何以畅通无阻地逃过媒体把关人的审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反思。

第一,造谣者在什么事情上造谣,他所编造的谎言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事,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显然,励某编造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涉及千千万万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广大网民想不关注都难。谣言制造者有意在关系到大多数人利益的事情上造谣,就是为了能迅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广大网民来说,像这样有关重大政策调整的信息,应该考虑是哪个机构发布的,是否可靠与权威。

第二是谣言产生和传播之后,相关部门是如何应对的。事实是,假公告出现四天后,坊间已经讨论得热火朝天了,国家税务总局才“慢悠悠”出来回应,这种“慢动作”怎么可能及时消除受众的疑惑?“官网未出民间先传”的现象和政府部门反应迟钝为谣言的滋生和传播客观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三是媒体是如何对待这一谣言的。在谣言出现后的一两天时间内,这则消息就被《广州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转载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解析。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也报道了此事,并做解读。全国最权威的媒体相继刊载或解读,使得假公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全国,甚至某些原本质疑公告的网友看到媒体的报告后也转变了态度。

按理说,这一网络谣言在制造和抛出之后,媒体是完全可以识破和制止的。尤其是像这样重大的事件,核对起来并不困难,即媒体在了这一新闻线索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证实新闻的真实性,去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看是否有正式公告发布,或者打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查实公告的真实性。显然,众多媒体不仅忽视了这基本的一步,反而成了谣言的吹鼓手。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媒体竞争已进入白热化,“比快争奇”已成为各家媒体竞争的常规手段。但是,作为新闻工作者,有一点是万不可忘记的:有了新闻线索之后,我们优先考虑的是报道速度还是事实真实?正确的答案是,在真实的前提下讲速度才有价值,否则,就是抢着犯错误。


案例1.2 造谣“军车进京”6人被拘16家网站被关

【案例概述】

2012年3月以来,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无端编造、恶意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成有关地方网络管理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电信管理部门依法对梅州视窗网、兴宁528论坛、东阳热线、E京网等16家造谣、传谣、疏于管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站予以关闭。

针对新浪和腾讯微博客网站集中出现谣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北京市和广东省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分别对两个网站提出严肃批评,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于3月31日上午8时至4月3日上午8时暂停微博客评论功能,清理后系统再开放。

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公安机关对此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来源:2012年4月16日《 人民日报 》04 版)

【案例评析】

这次事件的惩处力度之所以如此之大,关键在于此谣言的性质。显而易见,编造“军车进京”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政治谣言,产生了太大的负面影响。造谣者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军车进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已经触犯了法律,公安机关对此进行依法查处是必然的结果。

谣言的特点是无中生有,具有强烈的迷惑性和煽动性。有些法律意识淡薄的网民为了吸引眼球,换取转发、评论的数量,凭空捏造一些能引起巨大反响的事情,引发网友的关注,从中获得某种虚幻的快感。李某、唐某等人编造“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的微博再配上几张移花接木的照片,看似无足轻重,却包含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往小处说,可能造成人们的心理恐慌;往大处说,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随着网络和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发展,信息的接收和传播进入一个新的时代,新媒体的出现在提高信息交流便捷快速的同时,也为流言的迅速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持。特别是手机等移动媒介的崛起,更是使得网络谣言呈现迅猛增长的态势。这不能不引起社会高度的警惕。近几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网络谣言制造者的惩处力度,使造谣者尝到了造谣的苦头,这是十分必要的。常识告诉我们,道德的养成,有时是要依靠法律作后盾的。当人们的法制意思增强了,其道德素养也会随着提高。


案例1.3 “蛆橘事件”让全国柑橘严重滞销

【案例概述】

四川旺苍县,一个并不很适合柑橘生长的地方,2008年约产橘3600吨,县人均只有8公斤;中国,2007年柑橘种植面积2600多万亩,居世界第一位;产量达2058万吨,同样是世界冠军。

2008年9月,旺苍的橘子感染了大实蝇疫情,但并未出县。然而,因为一条“别吃橘子”的短信,这种水果在大半个中国严重滞销。从一部手机到另一部手机,这条短信不知道被转发了多少遍。这条短信这样说:“告诉家人、同学、朋友暂时别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此间,又有媒体报道了“某地发现生虫橘子”的新闻,虽然语焉不详,但被网络转载后再度加剧了人们的恐慌。

自2008年10月下旬起,它导致了一场危机:仅次于苹果的中国第二大水果柑橘——严重滞销。在湖北省,大约七成柑橘无人问津,损失或达15亿元。在北京最大的新发地批发市场,商贩们开始贱卖橘子,21日还卖每斤0.8元—1元,次日价格只剩一半。山东济南,有商贩为了证明自己的橘子无虫,一天要吃6至7斤"示众"。

10月21日,当传言已经严重影响全国部分地区的橘子销售时,四川省农业厅对此事件首次召开新闻通气会,并表示,此次柑橘大实蝇疫情仅限旺苍县,全省尚未发现新的疫情点,并且该县蛆果已全部摘除,落果全部深埋处理,疫情已得到很好控制。

整个“蛆橘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大致时间表如下:

9月21日,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新生村村民张登操发现自家的柑橘掉果了,他掰开柑橘后发现有一条米粒大的虫子,随后,他拨通了旺苍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的电话。

第二天,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赵建新和植保植检站站长何三美赶到张家果园,在对掉落柑橘中的虫子进行观察后,何三美当即断定为大实蝇的幼虫。

9月23日,旺苍农业局将情况上报到广元市农业局。针对张登操所在尚武镇的柑橘普查就此开始,与尚武镇相邻的嘉川镇、白水镇两个主要柑橘产地也在普查范围内。

3天后,普查结果出炉:全县11个乡镇的6.8万余株柑橘树发生疫情,占该县柑橘树总量的8.9%,盖有“旺苍县人民政府”公章的《防治大实蝇疫情的公告》开始张贴在疫区各公路沿线,旺苍橘农们把成熟的和未成熟的柑橘全部摘下来,按照每公斤3毛钱的标准由政府统一收购,然后深埋在石灰坑里。

10月2日,这个消息被一名在成都打工的广元县嘉川镇男子报料给了《华西都市报》。

10月3日,《华西都市报》记者青兴海接到报料称“嘉川镇政府昨天通知橘子不能吃,因为汶川地震杀死了有益元素,我家有1万多斤橘子,全部要摘下来深埋。另外一个大的果园,几十万斤橘子都要摘下来深埋……”此后,青兴海冒雨赶到广元县嘉川镇采访,他看到了9月27日“旺苍县人民政府”署名并盖章张贴在公路沿线、重要场所的“防治大实蝇疫情的公告”。

10月4日,该报发表《好可惜!万吨柑橘长蛆被深埋》的文章,报道了旺苍柑橘园的大实蝇疫情——这是对此次疫情的首次公开报道。此时,距离旺苍县将疫情上报到广元市政府已近两周。

当天,凤凰网转载了该文,不过标题改成:《广元暴发大实蝇疫情万吨柑橘长蛆被深埋》;《北京青年报》也转载了《华西都市报》这篇文章,标题改为:《广元橘园暴发柑蛆政府出资300万收购》。另外,水果帮网站也进行了转载。

同日,《华西都市报》发表了跟踪报道《误食“柑蛆”莫慌!人体不会有大碍》,并刊登专家观点。从报道看来,当地政府当时已经作了比较好的处理。

此后,一些网站、论坛的帖子和博客,其内容全都来自《华西都市报》的报道。

10月20日,网帖《柑蛆(大实蝇)疫区看来只是四川广元》在网易论坛引来火爆点击。发帖者“隔世空的红颜”提醒:“有新闻写了这件事情,虽然不知道真假,但大家还是注意一下吧。”并贴出了一张照片显示:柑橘上面有一透明的、疑似虫子的物体。

帖子随后被各大网站论坛社区疯狂转载,各不相同的标题,使得信息开始出现偏差。

随即,很多人的手机收到这样的短信:“告诉家人和同学、朋友暂时别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请转发给每个你关心的人。”QQ群里也同样充斥着“广而告之”。

当舆论风暴转向问责公权——“9月24日发现的问题为什么我们到现在才知道”的时候,10月21日下午,四川省农业厅首次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经当地政府部门的努力,疫情已得到控制,并非如传言中那样严重,有虫害的柑橘仅占1%,所有病害果实已被无害化处理,没有流入市场。

然而,我国的一些柑橘主产区的柑橘此时已出现严重滞销。产橘大省湖北的损失可能达到15亿元;四川、湖南、江西等地的橘农抱树痛哭;在北京最大的水果批发地——新发地水果批发市场里,一卡车橘子3天都卖不完,很多都烂掉了。

10月22日,农业部再度请专家出面辟谣:“该害虫不是寄生虫,对人畜无害。”

10月27日,农业部首次宣布:是“广元柑橘”事件引发全国部分消费者恐慌心理。

此后,柑橘市场开始回暖。

(来源:综合2008年11月19日《中国青年报》、2008年10月30日人民网)

【案例评析】

这是一则利用手机短信传播的谣言。相对于其他媒介,手机媒介有其不同的特点。首先,手机短信字数少,传播快捷,这为谣言的传递插上了“翅膀”;另外,使用短信散播的消息,更像是熟人之间的一种关心和提醒。这使得谣言的可信度得到提升,说服效果比一般的传递渠道更强。

这则短信谣言,可能是传谣者道听途说之后,基于对亲友的关心而发送的。梳理整个事件的脉络却不难发现,在10月21日之前的报道几乎都是依据《华西都市报》的报道进行修改的,而在事件愈演愈烈的时候,相关部门并未及时出来公布调查结果,群众既然无法从官方和主流媒体上了解事件的详情,便只能选择相信民间传播。媒体的“乱作为”和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信息的偏差,从而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心理。事实上,短信以及网络上流传的一些谣言都是对某些信息进行“断章取义”和“添油加醋”行成的。

这类事件,不管造谣者是出于对亲友的关心还是别有用心,其行为都是错误的。这种行为,不仅给果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在食品安全令人担忧的背景下,增加了人们对食品安全及社会诚信的忧虑。

如何消除手机信息给社会及手机用户带来的危害,除了政府加强管理的力度外,广大手机用户提高信息的辨别能力也是非常重要一环。“谣言止于智者”,只有自己的判断能力提高了,才不会被谣言所愚弄,也不会成为造谣者的“帮凶”。


案例1.4: “皮革奶粉”传言重创国产乳制品

【案例概述】

2011年2月17日,网络上出现了一篇名为《内地“皮革奶粉”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文章。文章说,销声匿迹数年后,内地再现“皮革奶粉”踪影,内地疑有不良商人竟将皮革废料的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再将产生出来的粉状物掺入奶粉中,意图提高奶类的蛋白质含量蒙混过关。

“皮革奶粉”再次被摆到台面上,引起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文章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伊利、蒙牛、三元、光明的股价应声下跌,蒙牛跌幅高达3.3%;同时,公众、奶制品企业和监管部门的神经也立刻紧绷起来。

当晚,农业部在官网上再次声明,2010年抽检生鲜乳样品7406批次,奶站4778批次,运输车2628批次,三聚氰胺全部符合临时管理限量规定,没有检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添加物质,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表示,在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内生鲜乳制品安全状况进入了一个非常好的阶段,农业部门会继续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保证生鲜乳制品的安全。

谣言虽然破了,但消费者对我国乳制品的信心遭到重创。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以来,公众对国内乳制品的不信任感居高不下,具备购买能力的消费者一般都会优先选购国外奶制品,内地乳制品企业则在战战兢兢中向前发展。

(来源:2012年4月16日《人民日报》04版)

【案例评析】

民以食为天。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没有比食品安全更为重要的事情了。因此,一旦出现食品质量的谣言,人们都会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面对。经过三聚氰胺事件以及2005年、2009年“皮革奶粉”事件之后,民众对国内乳制品的信任度已有所降低,很多人宁愿花高价钱到境外,尤其是港澳地区采购奶粉,也不愿购买国产奶粉。民众的这种心理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是关乎生命安全的问题,但如果因此而否定国内乳制品的质量,则是违背事实的。

特别是对于本来就处于低迷状态的国内乳制品企业而言,这种谣言无疑会使企业雪上加霜。目前,国内奶粉市场的公信力要恢复起来,重振雄风,需要奶制品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付出艰巨的努力。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健康放心的食品;政府部门有责任监督和帮助企业改进技术工艺,生产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更有必要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一个国家产业的进步,需要这个国家的民众合力支持。民众不信任和不支持,只会使得某些产业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而民众的支持,虽然主要体现在积极购买和认同国产品上,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也是对产业的支持。这一则“皮革奶粉”死灰复燃的谣言,轻则是对奶制品企业的蓄意破坏,重则是对民族工业的诋毁。要知道,信任的建立常常是一场持久战,但信任的丧失却是一夜之间的事情。因此,对于职能部门而言,除了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外,还需要加强惩处力度,包括造假企业和恶意造谣的人;对于企业而言,就是凭良心做事,不要被眼前利益蒙蔽了双眼。只有这样,社会对企业的信任度才能慢慢的提升,此类谣言才会逐步消失。


案例1.5 日本核辐射引发全国“抢盐风波”

【案例概述】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0级地震,地震造成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1—4号机组发生核泄漏事故。我国从14日开始出现抢盐苗头。东部沿海的绍兴、上海,成为此次我国抢盐风潮的始发地。之后,随着网络信息的扩展传播,数天之内,抢盐风潮席卷我国大江南北。引起抢购的是两条消息:食盐中的碘可以防核辐射;受日本核辐射影响,国内盐产量将出现短缺。

经查,3月15日中午,浙江省杭州市某数码市场的一位网名为“渔翁”(陈某)的普通员工在QQ群上发出消息:“据有价值信息,日本核电站爆炸对山东海域有影响,并不断地污染,请转告周边的家人朋友储备些盐、干海带,暂一年内不要吃海产品。”随后,这条消息被广泛转发。16日,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抢购食盐的现象,产生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辐射恐慌和抢盐风波。

谣言声起:绍兴做梅干菜买盐变抢盐

我国“抢盐”以浙江绍兴和上海为始发地,宁波紧随其后,紧接着波及全国;在时间以及传播方式上,14日开始出现苗头,方式主要是口口相传或者电话通知。资料显示,抢盐风波的始发地在绍兴,但绍兴人的初衷并不是纯粹因为核辐射去抢盐。在绍兴本地,现在正是腌芥菜的时节,绍兴人的特色之一就是梅干菜,所以这个时节,绍兴人本来就要买很多盐。然而加上一些核辐射的传言,买的就更多了些,随着口口相传的误差,买盐便变成了“抢盐”。绍兴当地的一媒体人表示,在14日上午的时候,他的家人便听到了有人去大量买盐的消息,并且消息里面包含了碘盐能防核辐射这一条。

由于地理位置比较近的关系,上海在绍兴之后开始出现抢盐苗头,根据记者采访发现,抢盐风潮初期,口口相传与电话通知成为传播的主要形式,到3月14日晚上12时,微博等网络交流平台上,尚无抢盐相关信息。

谣言发酵:抢盐消息现网络

15日有10条关于抢盐的信息,发布者1人来自福建,2人来自宁波,7人来自上海。其中上海博友@林小蓉_毛毛在15日13:34发布的“#东京~日本~地震~海啸~爆炸#超市里的盐和紫菜都抢疯了,海啸造成的海水污染……”成为最早描述抢盐的微博。

在15日当天,抢盐的地域已经从绍兴、上海扩展至宁波、福建等地。绍兴一网友发帖说,15日晚上去超市,看到很多市民在排队买盐,超市营业员说平时一天也卖不到两箱盐,现在还不到傍晚就卖掉了10箱。

谣言扩散:抢盐信息遍布网络浙鲁粤告急

从16日起,浙江、广东、山东等地居民前往超市、便利店抢购食盐,致这些地区当天食盐的销售量比平时猛增了十几倍。

到16日晚上10时,广东个别地方食盐价格已经飙升到10多元一包,而政府规定的普通食盐零售价为1.3元一包。随后茂名、阳江、湛江、佛山、南海、东莞、清远等地均出现食盐抢购。

从16日晚上8点左右,网络上亦检索到山东抢盐信息。“抢盐”风潮开始由东部沿海地区蔓延向全国。

16日,微博上有抢盐相关信息25033条,其中浙江14247条,占半数以上,浙江相关信息中又以杭州最多,其次是宁波、绍兴。

在微博上弥漫“抢盐”消息时,一名网友与浙江省领导的对话,成当天一段“抢盐”佳话。16日19时18分,网友“方宇琦”在微博上向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说:“蔡部长,现在全省在哄抢食盐,请省领导关注”。19时20分,蔡奇回复:“请继伟省长关注。”很快,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在微博上说:“已部署。”并告诉网友,“盐会有的,请参阅浙江在线。”21时12分,蔡奇再次发布微博:“据环保部门监测,目前浙江全省没有核辐射影响,食盐保证供应。望浙江同学转告。”当两位省领导发布权威消息后,网友纷纷通过微博转发。截至22时30分,蔡奇那条“食盐保证供应,请浙江同学相互转告”的微博已有近1000人转发或评论。

谣言乱舞:部分浙系资金涌入市场

到17日,抢盐潮从东部沿海开始向内陆和中西部地区蔓延,并席卷了包括北京等国内31个省市。17日当天全国各地报纸中,“抢盐”、“出现抢盐”等字眼成为各大纸媒头版上的字眼。诸如:广东多地出现抢盐现象、浙江抢盐潮蔓延到西部昆明等地。

17日这一天,可以说是抢盐最为疯狂的一天。从东部沿海到中西部地区,再到港澳台,无不“见盐眼开”。甚至有浙系的资金涌入市场,像抢房一样抢购囤积盐。抢盐行为似乎已经开始浸透到金融系统。

地方的抢盐潮引起中央的重视。3月17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紧急发文称,我国食用盐等日用消费品库存充裕,供应完全有保障,各地要打击扰乱市场行为。中国盐业总公司同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生产组织和销区市场管理,确保食盐供给。

随后,包括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上海等多地紧急部署稳定市场措施,并陆续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保障食盐供应措施及澄清谣言。

谣言破灭:网友编段子调侃抢盐行为

随着抢盐事态严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17日下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市场检查,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18日晚,各地的抢盐风波逐渐趋于平静。

也有网友通过编段子等方式来调侃抢盐行为。有网友在微博上写道:“本饭店特别推出‘齁(hou)死你’超值碘盐防辐射卤肉饭套餐,只需98元,送一瓶碘酒”、“家乐福超市咸鱼摊位边上出现了四位保安,以防止随意舔鱼的行为,保安气愤地说,昨天好好的四条大咸鱼硬是被舔成了淡水鱼”……在众多调侃段子的背后,是网友对“抢盐”这一不理性行为的嘲讽和反对。

据商务部监测,截至3月19日17时,除个别省份的少数城市的小杂货店或小超市,因运输配送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短时缺货现象外,其他地区都已恢复正常运行。3月20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依法对散布谣言的网民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一场席卷全国的“食盐恐慌”终于告一段落。

(来源:整理2011年3月27日 《法制晚报》《风传5日“谣盐”破灭》)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几位肇事者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制造了这一则谣言,短短5日内在全国许多地区引起了一场抢盐风波。这几位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件事件所引发的是一种群体效应。人们在群体压力面前,自主能力和理性思考能力往往会减弱甚至丧失,这也导致事件造成的恐慌呈直线上升的趋势。类似的案例,还有非典时期一些地区对醋、板蓝根等物品的抢购潮等,都是人们在恐慌心理驱使下出现的盲目跟风行为。

人们因谣言产生恐慌心理,而恐慌心理与抢购行为又反过来助长了谣言的传递。网上疯传的各种似是而非的信息,各种所谓的善意提醒的短信,使群众辨不清真假,再加上缺乏防核辐射的科学知识,便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抢购风潮造成了物价的哄抬,食盐的短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以及群众的生活。不可否认,这次谣言的传递中存在某些奸商、黑商的刻意夸张,但事实证明,谣言面前没有赢家,造谣、传谣不仅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

谣言止于智者。对于民众而言,需要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才能防止谣言的侵害。盲目跟风总是得不偿失的。从媒体角度说,谣言之所以有市场,很大程度上与信息的不公开、不对称有关,因此,媒体需要担起责任,及时出来辟谣,传递全面、透明、科学的信息和知识,将谣言的危害降低到最低。


案例1.6 “滴血传播艾滋病”谣言

【案例概述】

2011年11月,有人在网络和手机短信中传播一条信息:最近不要在外面吃东西,尤其是烧烤和凉拌菜,一伙感染艾滋病的人拥进全国各个城市,用自己的毒血滴到食物里……看到后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让他们小心注意!

微博上也弥漫着这个谣言。网络中,一些网友对此信息感到愤怒和恐慌,也有部分网友认为不可相信,但心里还是有些“疙瘩”,发帖求真相。

16日2时25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通过官方新浪微博“平安天山”辟谣称,未发现新疆籍艾滋病人用病血滴进食物投毒的案件。微博称,“近日有部分用户通过发微博、QQ及短信等形式,称一伙新疆籍艾滋病感染者在全国部分城市用自己的血滴到食物里,有人被感染。对此,我们联合多部门进行了核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有关艾滋病人投毒的案件。”

辟谣微博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各地公安微博也纷纷转发,公安部门提醒广大网民请勿信谣、传谣。

16日下午5时34分,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在卫生部官方网站上发表题为“滴血传播艾滋病系谣言”的短讯,称“这是一起典型的造谣事件”。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称,科学证据表明,艾滋病传播有三种途径,即经血液传播途径、性传播途径和母婴传播途径。艾滋病病毒不能通过餐具、饮水、食品而传染。自艾滋病病毒发现以来,没有一例经食品传播艾滋病病例的报告。

据了解,所谓艾滋病人食物投毒并不是什么很新的谣言,2008年,就有“吃烧烤传染艾滋病”的谣言流传甚广,当地政府曾为此公开辟谣。

12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透露,这一信息已经有关部门查明均属谣言,多名捏造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者已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

经有关部门查明,此信息是河南省洛阳市一李姓男子故意编造并通过手机短信散布传播的。郑州市某公司女职员戚某将收到的手机短信谣言转发到QQ群后在互联网上扩散,李某和戚某及其他编造和传播谣言者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同时,新疆石河子木某、乌鲁木齐刘某、伊犁州张某、巴音郭楞州甘某4人也分别通过手机短信、微博、QQ群大量转发该谣言信息,这4人也依法受到治安处罚。

(来源:综合2012年4月16日《人民日报》、2011年11月18日《扬洲晚报》)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案例中的几位肇事者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

这一则打着关心他人旗号的短信谣言,很多人接到之后,可能出于对亲朋好友的关切,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就顺手转发给了圈内人。这样,谣言便借助微博等网络平台,一传十十传百,如星星之火开始燎原。事实上,关于艾滋病的谣言并非首次,从2007年的牙签能传染艾滋病的消息,到2011年的“艾滋病通过滴血食物传播致多人感染”的谣言,到2013年的“泰国水果罐头含艾滋病毒对华售卖”假新闻,再到2014年的“艾滋血液滴入食物致多人感染”的消息,……关于艾滋病各种离奇的消息隔一段时间就又“死灰复燃”。但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艾滋病不会通过饮食传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方式:母婴传播、性交传播及血液传播。这一则谣言产生的恶劣后果,说明群众对艾滋病的传播途径相关科学知识的缺乏。

造谣者出于“好玩”“刺激”等原因,制造耸人听闻的谣言,却不知道会引起一场这么大的风波;其他人因为无知而善意地转发,却不知无意中成了谣言扩散器。因此,需要提醒人们,胡乱编造虚假信息是要付出代价的;没经过证实的消息最好不要随意转发。在日常生活中接收到各种信息,尤其是耸人听闻的信息时,切不可盲目相信,看到存疑的消息,应该去查找相关的科学知识或咨询有关专家,谣言就会不攻自破了。而个别缺乏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的记者成为谣言的制造者和传播者,更要引起媒体机构的重视与深思。我们认为,坚持把记者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新常态,或许可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案例1.7 大学生网上散布“针刺”谣言

【案例概述】

11月3日,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小皮注销了自己在“人人网”上的实名账户。10月29日,他因在互联网上发布“针CI(刺)事件居然闹到重庆”的虚假帖子,被重庆市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给予拘留三天的处罚。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介绍,该校交通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2006级学生小皮,在10月中旬听说家乡永川区有人在公交车上好像用毒针扎孩子,随即于10月20日晚,在百度重交吧上发帖:“针CI(刺)事件居然闹到重庆来了”,引起部分网友的关注与跟帖。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将此帖转发至其他论坛。

这一帖子内容引起重庆市公安局网监部门的关注。10月29日,小皮在辅导员的陪同下,接受了公安部门的情况了解,他说,在网上发帖是向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但重庆是否发生针刺事件,他并不清楚。

更让小皮意外的是,他通过互联网发布重庆出现针刺事件的谣言,已经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公安局作出对小皮拘留三天的处罚决定。与此同时,重庆市政府发布消息澄清谣言:“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渝北区、合川区、潼南县、铜梁县、璧山县等区县,有市民报警称当地发生了‘针刺’伤害群众事件,经查不属实。请广大市民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能以谣传谣,自我制造恐慌。”

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郑重指出该行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有出现,将严惩不贷。对那些编造、散布谣言的人,将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论处。 重庆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介绍,小皮已经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省,并勇于承担责任。学校已经在向校内大学生通报了小皮的经历,让全校师生引以为戒。

(来源:华龙网http://www.chinanews.com/sh/news/2009/10-31/1940805.shtml)

【案例评析】

这则案例中有个关键词——大学生。相对而言,在年轻人中,大学生的个人素质、知识水平和自律意识较其他人都应该更高,但也成为散播谣言的“始作俑者”,原因何在?

从这一事件中我们知道,皮某散布针刺恐怖信息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故意制造社会恐慌。据他自己说,是为了“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保持警惕”,但由于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好心办成坏事,这是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皮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3日的处罚。

案例中的皮某法律意识的欠缺是关键因素。我们知道,互联网的精神是“自由、共享”,公民有表达个人意见的自由,但绝非有造谣的自由。在网络和手机中传播信息,同样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作为具有较高学识和素养的群体,大学生应该成为对互联网虚拟世界负有更多责任和担当的一群人,不应该对某些道听途说的消息不加分辨进行传播。

谣言害人害己。网络环境的健全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所以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应该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网上发表意见时,不仅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公民如此,大学生更应该如此。


案例1.8 艾滋女事件

【案例概述】

2009年10月,一位自称家住河北省容城县、名为“闫德利”的女子在博客上发文,自述15岁时被继父强奸,后到北京上班,因无学历和特长,经人介绍去歌厅“坐台”。13日,此人在博客中发布一份共有279个电话号码的“性接触者通讯录”,并称自己于今年九月初被查出感染艾滋病。网文称,被曝光的电话号码大都分布在北京、保定、石家庄,还有广东等南方省份的“接触者”。该消息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所谓的“性接触者号码”一夜之间传遍全国各大论坛。

直到10月18日各媒体记者来容城采访,他们家人才知道这个事在网上炒热了,闫德利的家人称,这些传单是8月份在村里马路边捡的,因为觉得丢人,家里人悄悄把传单收了起来,没有立即报案。

但经警方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谣言,是杨某针对受害人(闫德利)的恶意诽谤,整个事件中,那些看似可信的所谓“自述”、“通讯录”和“照片”全是伪造的。警方查明,2008年3月,一直在北京打工的闫德利结识了杨某,两人同居。2009年,得知杨某已有家室后,闫德利提出分手,但杨某一直不同意,对其百般纠缠,遭到闫德利拒绝。杨某对此怀恨在心。

8月初,杨从中关村专门购买了笔记本电脑、上网卡、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将二人同居时的私密照片打印在250张A4纸上,并配以对闫德利的诽谤文字,于8月21日、26日两次从北京驱车前往容城散发,同时通过手机彩信的方式,向闫德利的亲友发送图片。

10月23日,北京警察经查证确认后,将所谓蓉城“艾滋女”事件的谣言制造者杨某抓获,将其刑事拘留。一审判决中,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杨勇猛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告人杨勇猛有期徒刑二年,决定对被告人杨勇猛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前瞻网http://www.qianzhan.com/news/detail/367/140914-5d23d952.html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针对个人恶意报复的造谣事件。造谣者杨勇猛由于个人恩怨对受害者闫德利进行造谣,抓住网民对性、艾滋等字眼的猎奇心理,利用互联网,恶意散播不实信息。这起事件对他人带来的伤害是严重的,性质十分恶劣。造谣者故意捏造事实,以公开他人隐私的方式将带有侮辱性的评论和照片发布到微博上,严重损毁了受害者的人格和名誉,危害了社会秩序。对这种恶意中伤的行径,如果不及时澄清和制止,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这一恶意造谣的事件之所以得以扩散,网络起了非常大的负面作用。这个帖子是造谣者利用受害者的名义进行曝光的,网民在不知其真假的情况下,因其足够“耸人听闻”便进行转载粘贴,最终引起轰动。

当然,网络只是一个工具,它所带来的影响有利有弊,如何趋利避害,关键还在于网络的使用者和监督者。对于使用者而言,提高自身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非常重要,如果利用其便捷性而造谣、传谣等,最终将要承担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对网络服务商而言,应该加强此类信息的把关,尽到审查义务,对此类信息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不能发布,即使错误发布后,也应尽快予以删除,并向当事人道歉,以消除影响。


案例1.9 地震谣言令山西数百万人街头“避难”

【案例概述】

2010年2月20日至21日,关于山西一些地区要发生地震的消息通过短信、网络等渠道疯狂传播,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5个小时后,大地平静如常,人们等来了公告。山西省政府公告称这一地震信息纯属谣言。就这样,一则简洁的只有40余字的谣言,将山西人忽悠了一把。

2月21日凌晨,一条谣言在山西省手机用户中转发,信息大意是:“家人们,明天早上6点以前太原地区有地震,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并转告身边的朋友们,切记!!!”一些太原、长治的市民称,他们是在收到了“凌晨有大地震”的短信或是接到了“快出去,有地震”的电话后,深夜走出家门的。这则谣言瞬间忽悠了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民众,人们掀开了暖和的被窝,扶老携幼跑出了家门,来到公园、街头等空旷的户外地带。据众多亲历者描述的时间点计算,谣言在2个小时内将此事件推向了高潮。

山西“等地震”事件发生几个小时后,山西省地震局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地震谣言源于市民对地震应急演练的误解。这名负责人称:1月6日至13日,根据山西省政府安排,山西省地震局对全省地震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很多部门根据预案进行了地震应急演练,该活动被部分市民误认为要发生地震了。1月19日与22日,山西有媒体就此进行了辟谣报道。屋漏偏逢连天雨。1月24日,山西运城发生了4.8级地震。当日,山西省地震局出面辩称4.8级地震不属于破坏性地震,称震前辟谣无错。2月20日深夜,地震传言又有了新版本:“家人们,明天早上6点以前太原地区有地震,请大家一定要注意!”至21日凌晨,这则短信地震谣言,在2个小时内就忽悠了半个山西。

山西省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后查明造谣者共5人。

35岁的打工者李某某最先将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写成“你好,二十一号下午六点以前有六级地震注意”的手机短信息发送传播,被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分局行政拘留7日。

一名20岁的在校大学生傅某某在网上看到有关地震的帖文后,便在百度贴吧发布《要命的进来》帖文:“我爸的一个朋友,国家地震观测站的,也是打电话来,说震的几率很大!大约是90%的几率,愿大家好运!这绝对权威!”被行政拘留5日。

在太原打工的韩某某出于玩笑,以“10086”名义发送地震局公告:“今晚8时太原要地震,请大家不要传阅,做好预防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的信息,被行政拘留10日。

在北京打工的张某为了提高网上点击率,先后在百度贴吧等多地发布《最新山西地震消息》:“山西2010年2月21日地震消息,据官方报道,山西吕梁地区死亡36人,伤亡人数正在统计中。晋中、太原、大同等地未来72小时可能发生不下30次余震,余震范围包括山西晋中、晋南地区、山东西部、河南北部,大家及时防范。”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24岁的工人朱某某为了起哄,在百度贴吧发帖称“山西太原、左权、晋中、大同、长治地震死亡100万人”。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来源:综合2012年4月16日《 人民日报 》04 版、2010年02月26日《城市晚报》

【案例评析】

将未经证实的道听途说的灾难消息进行改编在网上传播,从而造成了一起涉及数百万人的恶性事件,无疑是违法的。这则案例中的5位肇事者,都是为了提高点击率、为了好玩或者仅仅是为了瞎起哄,完全没有考虑到后果问题,于是造成了意想不到的破坏力。

谣言的制造者或者传递者由于社会公德和法律意识的淡薄,本着闹着玩的心态,编造地震谣言,简单的几句话,忽悠了半个山西,导致人们半夜从家里跑到街头躲避灾难,受了一些不必要的肉体和心灵的折腾。好在这次事情并没有引发慌乱,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即使这样,其恶劣程度也已经足够严重。虽然谣言事出有因,即山西省为提高防震救灾能力而进行的演练活动被部分市民的误解,但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谣言步步升级,最终导致聚变,政府有关部门就有责任了。如果政府一开始就将事情原委告知于众,谣言扩散的速度和范围也会相应缩减。这也提醒人们,要治理网络谣言,仅在事后处理造谣者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的发布,同时要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案例1.10“网络大谣”造谣牟取私利

【案例概述】

网络大谣,是指一些人在网络上、微博上通过与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合作,形成一个利益链条,制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人。从秦火火到周禄宝,还有一些乐于传谣的网络大V,他们利用网络便利,借着造谣传谣形成所谓影响力,进而谋取不当利益。近几年来受到法律制裁的比较著名的网络大谣主要有秦火火、杨秀宇、周禄宝、傅学胜等。

以秦火火为例,秦火火原名秦志晖,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其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造谣滋事、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中的一员。2013年8月19日,“秦火火”在沈阳被北京警方抓获,此时,他已经是北京一家公司沈阳分公司社区部的副总监,负责网络推广、宣传等。秦火火涉及在新浪微博造谣传谣3000条左右,其中重点包括:

动车事故天价赔偿

时间:2011年8月20日

内容:@中国秦火火:刚得到消息,铁道部已向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三千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据悉,这是铁道部参照欧洲法律中有关人身意外伤害条款后,不得不同意此赔偿协议。若此赔偿协议属实,将开创中国对外个人意外最高赔偿纪录。

制造谣言原因:秦火火承认,道听途说中国人和外国人的赔偿不同,外国人比中国人的赔偿高,就虚构了向意大利籍乘客赔偿3000万欧元的谣言,他觉得要是中国人和外国人不一样,也太可恶了。

辟谣:2011年8月21日11时20分,铁道部回应称,网传在“7·23”事故中遇难的意大利籍旅客获赔三千万欧元一事纯属谣言,并再次重申,对此次事故中遇难的外籍旅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与中国籍遇难旅客实行同一赔偿救助标准。

红十字会强行募捐

时间:2011年9月8日

内容:@中华秦火火:中国红十字会再度发生大事,由于受郭美美及卢俊卿事件影响,红十字会七八月份捐款严重缩水,九月红十字会通过各地民政局发通知,要求各地单位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进行捐款,标准为工作一年一百块,工作两年两百块,以此类推。如有不捐,单位须从职工工资里扣,目前该规定暂于普通职工中执行。

制造谣言原因:秦火火在接受外媒采访时讲,他就是要用这种手段来发泄自己的不满。

辟谣:2011年9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对此事调查发现,北京、天津等地的公务员均表示,没有听说过红十字会通过民政部门发文件要求公务员和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捐款的事情。

有在民政部门工作的公务员表示,民政和红十字会是两个不同的系统,这样的事情完全没有可能发生。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王汝鹏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谣言,不用理它”,随后又发来短信“我们和民政又不是同一个系统,怎么可能他们发文呢?”

造谣李双江之子非亲生

内容:秦火火微博:1990年,梦鸽与李双江结婚,因两人年龄相差27岁,再加上梦鸽还是解放军艺术学院的研究生,因怀孕生子不得不休学一年,曾引起不少非议。梦鸽若是1990年怀孕,最迟1991年生下李天一,李天一今年该是22岁,是成年人。

制造谣言原因:秦火火承认,整个事件都是他从网络搜集到的信息编造的。秦火火称,百度百科和维基百科上查询得知,李天一1991年出生。“我就想他怎么会是未成年人呢?而且我记得我之前还看过梦鸽曾经说过儿子是生于1991年的。”此外,秦火火承认,他用李双江和李天一两个人的照片进行对比,发现他们长得不像,于是我就觉得他不是李双江亲生的,我就把两张照片发到网上,让大家看看。

辟谣:央视著名主持人董路通过微博分析并否定了秦火火的说法:“李双江夫妇视频中所穿的军装为中国人民解放军2007版军服。从这点可看出不可能是2006年录制的节目。”此外,董路还通过节目中李双江“我今年71岁”等话语推断,该期节目确实是在2010年底至2011年初间录制的(李双江出生于1939年)。

攻击张海迪

内容:炎黄秦火火:曾经的一代偶像张海迪,请你回答以下这几个问题:你的妹妹张海燕现在为何更名叫张挪威?亿万富翁、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挪威,现在还是中国国籍吗?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承接过残联的工程项目?请用事实证明你们不是白眼狼,我们不想当年的爱心结果养了一头白眼狼。

制造谣言原因:据秦火火称,他对张海迪并没有意见,但是后来看张海迪开车的照片,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后来在网上找不到张海迪的什么短儿,于是就把她妹妹弄出来了。

雷锋6元工资穿90元行头

内容:@江南秦火火:这是雷锋1959年为自己添置的皮夹克、毛料裤、黑皮鞋等全套高档行头,皮夹克、毛料裤、皮鞋加起来当时在90元左右,而当时雷锋一个月才6块钱。

铁道部发言人全家当领导

内容:@中国秦火火: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先生你好,您的大女儿王晓英是铁道部财务局主任,大女婿李阁奎是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二女儿王晓霞是北京市计生局处长,二女婿郭亮是北京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小儿子王晓飞是铁道部质检科科长,儿媳张宁是市妇联主任,情况都没错吧?

名人收钱为重庆模式说话

内容:@华夏秦火火:@司马南,第一道正菜上来了,@孔庆东收了重庆一百万,你也收了重庆的一百万,所以才和@张宏良@韩德强微博@郭松民一起在乌有为重庆模式说话,并大肆攻击汪、俞二位,也正是靠着这笔钱,你才能送儿子出国留学,并将家人送出国外移民。如果没有这笔钱,很难移民的吧?相信你知道美国的移民政策。

杨澜从股市骗钱诈捐逃税

内容:@川中秦火火:2005年@杨澜通过严重亏损的“阳光卫视”在香港证券市场发布系列虚假消息,然后从股票市场上骗来的几十亿元转到她名下的“阳光投资”公司,再宣布把这个公司51%的权益归到成立她当主席的“阳光基金”,问题是:杨澜自己当主席的“阳光基金”捐过一分钱吗?汶川没捐、玉树没捐、失学儿童也没捐

(来源:2013年08月21日《京华时报》)

【案例评析

微博时代,大V是一个特定的名词,和普通网民相比,他们一般粉丝众多,拥有较大的话语权。而这些数量众多的粉丝中也包括各种类型的网民,比如言听计从的“铁粉”、喜欢围观凑热闹的人、喜欢跟风起哄的人等等,这些人的助威使得一则本来危害有限的假消息一经大V发表或者转发后,便产生极大的恶劣影响,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大V们手中掌握的话语权给了他们以权谋私的可能,有些网络大V为了博眼球、赚人气,不问事实真相,信手转发、评论,在谣言传播扩散过程中起到极坏的作用,直接造成谣言的裂变式传播。更有甚者,一些网络大V利用自己在网上长期聚敛起来的人气,暗中和推手公司勾结,非法谋取利益,这些大V已经沦落成为“网络大谣”,成了社会的“公害”。

像秦火火、杨秀宁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秦火火案是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

秦火火等人经常以诋毁名人的手段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不仅仅是对名人权利的侵害,也混淆了公众的视听。尤其是对一些历史人物的“抹黑”,颠覆了人们心中的精神榜样,极大的伤害了中国的精神文化,破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给人们的思想认识造成极大的混乱。

在“注意力就是生产力”的信息时代,网络大谣们的行为背后,其实是利益的驱动。他们所编造、策划的网络事件,就是故意选择能够挑起人们兴趣和混淆视听的内容,在粉丝们疯狂转发和评论时,其牟利的目的已经达到。比如有意丑化名人、制造热点,不断制造事端为企业营销张目,就是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的重要传播策略。据他们供述,“立二拆四”创立的网络推手公司7年来毛收入达1000余万元。

近几年来,政府部门加大了对网络大谣的打击力度,一批网络大谣锒铛入狱,广大网民尤其是粉丝们感到震惊与猛醒。这警示人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想利用网络制造谣言来获取非法利益,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尤其是对于大V们来说,要格外珍惜粉丝的信任,谨言慎行,不要在网络领域恣意妄为。否则,获得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网民的唾弃。


案例1.11 印度工程师孟莎美:令人忧虑 不阅读的中国人

【案例概述】

2013年8月一篇据说是一位旅居上海的印度工程师名叫孟莎美写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如今只要打开网络搜索一下,就可以发现许多不同的版本。这里转载其中一个版本的全文:

我坐在从德国法兰克福飞往上海的飞机上。正是长途飞行中的睡眠时间,机舱已熄灯,我蹑手蹑脚地起身去厕所。座位离厕所比较远,我穿过很多排座位,吃惊地发现,我同时穿过了很多排iPad。不睡觉玩iPad的,基本上都是中国人,而且他们基本上都是在打游戏或看电影,没见有人读书。

这一幕情景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其实在法兰克福机场候机时,我就注意到,德国乘客大部分是一杯咖啡、一份报纸、一本书,或者一部Kindle、一台笔记本,安静地阅读或工作。中国乘客中也有阅读和工作的,但不太多。大部分人要么在穿梭购物,要么在大声谈笑和比较价格。

中国是一个有着全世界最悠久阅读传统的国家,但现在的中国人似乎有些不耐烦坐下来安静地读一本书。一次我和一位法国朋友一起在虹桥火车站候车,这位第一次来中国的朋友突然问我:"为什么中国人都在打电话或玩手机,没有人看书?"

我一看,确实如此。人们都在打电话(大声谈话),不打电话就低头发短信、刷微博或打游戏。或喧嚣地忙碌,或孤独地忙碌,唯独缺少一种满足的安宁。在欧洲,火车的速度也许已经没有中国快,火车站的现代化程度也许不再领先,但大部分人还是在阅读中度过等待的时间,即使打电话也是轻声细语的,生怕吵到了身边正宁静地阅读着的乘客。

当然,我知道中国人并不是不阅读,很多年轻人几乎是每10分钟就刷一次微博或微信,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但微博和微信太过于流行也让我担心,它们会不会塑造出只能阅读片段信息、只会使用网络语言的下一代?

真正的阅读是指,你忘记周围的世界,与作者一起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快乐、悲伤、愤怒、平和。它是一段段无可替代的完整的生命体验,不是那些碎片式的讯息和夸张的视频可以取代的。

当然,网络侵蚀阅读是一个全球化的现象,并不只是中国才有。但有阅读习惯的人口在中国庞大的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低的。

我其实更想说的是,当下的中国,缺少那种让人独处而不寂寞、与另一个自己——自己的灵魂——对话的空间。生活总是让人疲倦,我们都需要有短暂的"关机"时间,让自己只与自己相处,阅读、写作、发呆、狂想,把灵魂解放出来,再整理好,重新放回心里。

据媒体报道,中国人年均读书0.7本,与韩国的人均7本,日本的40本,俄罗斯的55本相比,中国人的阅读量少得可怜。

也许媒体报道的统计数据并不准确,但我们从日常生活的一些现象中,凭直觉也可以感受到中国人是越来越不喜欢看书。

此前就有人写过文章介绍,在那些发达国家的地铁里,火车上以及一些其它交通工具上,很多人都在静静地看书。而在中国这些场合,人们要么是在高谈阔论,要么是在打瞌睡,鲜有看书的人。

在中国各地中小城镇最繁荣的娱乐业就算麻将馆和网吧了,一个万多人的小镇,有几十个麻将馆五六家网吧是常事。在历史文化名城、炎帝神农故里——湖北省随州市麻将馆随处可见,几乎所有宾馆、酒店的每个房间都配备了全自动麻将机,90%以上的城乡居民家里都有麻将桌,不论是官员还是普通老百姓都沉迷于打麻将之中,由于受父母的熏陶连几岁的孩子都会打麻将。短短几年间随州取代了成都,成为闻名全国的"麻将之都"。其经营面积达4000多平米的两幢新华书店,有80%的面积都出租经营饮食和家电百贸,几百平米的书店内是门庭冷落。

麻将馆里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几乎都是满的,不愁客源,生意火爆。来参与打麻将的有农民、生意人、退休老干部,教师、医生、国家公务员等,甚至很多教师趁中午休息也要玩两把,自诩"经济半小时"。可以说,不论文化高低,不分男女,中老年人参与到麻将当中,青年人上网,少年儿童看电视。中国人的娱乐生活几乎就浓缩为麻将、上网和看电视。

不管是在网吧,还是在大学的电脑室,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数都在玩游戏,少部分在聊天。在网上和图书馆查阅资料或读书的学生少之又少。

以前,有一句来讽刺公务员整天无所事事的话:一杯茶,一包烟,一张报纸看半天。说明那时候还有很多公务员在看报纸,但自从网络化办公后,网络带来的海量阅读信息反而没有人读了,报纸更是无人问津。我到过不同部门的办公室,很多人或公开或偷偷摸摸在网上斗地主、玩游戏。打牌战况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再看看各部门领导,一天忙于应付各种检查、应酬、饭局,更是感叹抽不出时间来读书,读书已经变成了学者的专利。这不只是我善意地猜想,也许很多学者也不看书了。从愈演愈烈的论文抄袭、剽窃来看,他们之所以冒这样的风险干这样见不得人的勾当,说明这些学者写不出东西来了。写不出东西的学者,肯定是没有及时给自己充电,老本吃完了,才会江郎才尽。一个经常读书学习的专家学者,哪有写不出东西的道理。

去年,我在北京与出版界的朋友一起聊天,一位出版社的总编辑这样感慨道:现在中国写书的人比读书的人还多!这话也许是笑谈,但现在买书的、读书的人越来越少。这确实让人担忧。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不光国家与社会都离不开书,人类也离不开书。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材的竞争,终身学习是提高一个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竞争力的不二法门,而阅读又是终身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人这样低的阅读量,这样低的文化素养,能让中国可持续发展吗?能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吗?我看有点悬。

中国人不爱读书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国民文化素质偏低,直到近几年才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而上述国家,老早就普及高中教育了;二是从小没有养成阅读的良好习惯,家庭和社会也缺少读书的氛围;三是国家一直在实行"应试教育",让孩子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读课外书,同时,应试教育剥夺了孩子们的阅读兴趣和权力,这也最重要的因素;四是好书越来越少,内容不吸引读者。中国每年200多万种新书,去除评职称用的,市场投机的,粗制滥造的,以色情、爱情为主,思想品位高一点的,值得一读的也就是少量的引进版图书。

读书这种习惯要靠从小培养。良好读书习惯的养成主要靠学校和家庭。可是多年的应试教育,让很多家长和教师认为学习就是做作业。所以我们经常听到老师叮嘱学生的一句话:回去把作业做好。而家长督促学生的一句话就是:作业做好了吗?从没有人问:今天看了什么书?在学校看课外书被老师没收,在家里面躲着家长看课外书绝不是传说。读书并没有引起政府的重视,你只要在学校走一转,你还有可能听到校长或教师无所谓地说:我最不喜欢看书。很多学校的图书馆都是摆设,很少有学生去借阅。而家长只知道给孩子买玩具,买食品,却不知道给孩子买书。我估计,在中国的一些普通家庭中,拥有50册藏书的肯定不多。

中国人都为了钱和权及利而拼搏。孩子读书为了考取名牌大学,将来有个好工作,并非按自己的兴趣去读;成年人读书为了晋级或考取公务员;政府重视的是高文凭人才而不是知识,那么读书何来快乐?关键的关键是如何让国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日本管理大师大前研一的著作《低智商社会》意外地触动了中国人的敏感神经。他在书中说:在中国旅行时发现,城市遍街都是按摩店,而书店却寥寥无几,中国人均每天读书不足15分钟,人均阅读量只有日本的几十分之一,中国是典型的"低智商国家",未来毫无希望成为发达国家!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国家的人最爱读书,一个是以色列,另一个是匈牙利。以色列人均每年读书64本,而以色列的犹太人更甚,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犹太人人均每年读书达68本之多。犹太人有个习俗,当孩子出生时,母亲就会翻开《圣经》,滴上一点蜂蜜,让小孩去舔《圣经》上的蜂蜜,通过这一舔,让孩子对书产生美好的第一印象:书是甜的。当孩子稍稍董事时,几乎每一个母亲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假如有一天你家里突然起火,你首先会抢救什么?"当孩子回答是钱或钻石时,母亲会严肃地告诉他:"这些都不重要,你首先应该抢救的是书!书里藏着的是智慧,这要比钱或钻石贵重得多,而智慧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因而犹太人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文盲的民族,就连犹太人的乞丐也是离不开书的,即使在乞讨,他们的身边总会带着每天必读的书,更别说衣食无忧的人了。在犹太人眼里,爱好读书看报不仅是一种习惯,更是人所具有的一种美德。在以色列书刊价格非常昂贵,每本书的售价在20美元以上,每份报纸也在6美元以上,但普通以色列人对购买图书和订阅报刊都十分慷慨。这个仅有500万人口的国家,持有借书证的就有100多万人,是全世界人均拥有图书最多的国家。

这里说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安息日"是以色列犹太人一个非常重要的宗教活动日,在"安息日"所有的犹太人都要停止所有商业和娱乐活动,商店、饭店、娱乐等场所都得关门停业,公共汽车要停运,就连航空公司的班机都要停飞,人们只能待在家中"安息"祈祷。但有一件事是特许的,那就是全国所有的书店都可以开门营业。而这一天光顾书店的人也最多,大家都在这里静悄悄地读书。

而另一个国家匈牙利,它的国土面积和人口都不足中国的百分之一,但却拥有近两万家图书馆,平均每500人就有一座图书馆,而我国平均45.9万人才拥有一所图书馆。匈牙利平均每人每年购书20本,比同地区的西欧人要多得多,而我国上世纪90年代统计,平均每人每年购书只有5本,现在还在下降。匈牙利也是世界上读书风气最浓的国家,常年读书的人数达500万以上,占人口的1/4还多。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一个崇尚读书学习的国家,当然会得到丰厚的回报。以色列人口稀少,但人才济济。建国时间虽短,但诺贝尔奖获得者就有8个,而诺贝尔获奖者中犹太血统的人占18.5%。以色列环境恶劣,国土大部分是沙漠,像巴勒斯坦等阿拉伯国家的粮食不够吃,还要以石油换食品,而以色列却把自己的国土变成了绿洲,而且生产的粮食不但自己吃不完,还源源不断地出口到其他国家。他们凭着聪明和智慧,创造出惊人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而匈牙利,诺贝尔奖得主就有14位,涉及物理、化学、医学、经济、文学、和平等众多领域,若按人口比例计算,匈牙利是当之无愧的"诺奖大国"。他们的发明也非常多,可谓数不胜数,既有火柴、圆珠笔这样的小物件,也有电话交换器、变压器、汽化器、电视显像管这样的尖端产品。据说,上世纪80年代是匈牙利人发明的黄金时代,平均每年的发明专利都在400件以上,堪称是名副其实的"发明大国"。一个区区小国,因爱读书而获得智慧和力量,靠着智慧和力量,将自己变成了让人不得不服的"大国"。

记得有一位学者说过: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应该是一个人的阅读史,而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的阅读水平;一个社会到底是向上提升还是向下沉沦,就看阅读能植根多深,一个国家谁在看书,看哪些书,就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未来。所谓"读书改变人生,知识改变命运"。读书不仅仅影响到个人,还影响到整个民族,整个社会。有人感叹道:"当今社会识字的人多了,读书的人却少了。"很多人把宝贵的时间耗在推杯换盏、打牌搓麻将、欢歌劲舞等娱乐应酬中,却不愿花时间认认真真地读几本好书。要知道: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可怕的民族;一个不爱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我坚信:阅读始终是知识的源泉。因此,我建议:少一些应酬,多读几本好书吧!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6f2707530101d7zo.html)

【案例评析】

这篇源自微信朋友圈的帖子一经网络传播,很快就成了红极一时的名帖。从帖子的内容看,主要是讲作者在德国至上海长途飞行中,看见玩ipad的 基本是中国人,他们或玩游戏,或看电影,而没有人看书。在法兰克福机场候机,中国乘客只有少数人看书,大多数在商店里穿梭购物,大声谈笑,比对价格, 打电话也是大声交谈,缺少一种满足的安宁。而欧洲人大部分是在安静的阅读中渡过,即使打电话也是低声细语,生怕吵到旁人。

我们不必深究这位名叫孟莎美的印度工程师是否是真实的人物,只要看看其中的行文与内容,就不难发现这是一篇别有用心的谣言帖子。主要理由是:

1、话语不合情理,没有说服力。如“一次我和一位法国朋友一起在虹桥火车站候车,这位第一次来中国的朋友突然问我:‘为什么中国人都在打电话或玩手机,没有人看书?’”第一次来中国的朋友,凭在火车站候车时见到的现象,就断定中国人不爱看书,也太武断了吧!候车站是读书的地方吗?在车站打电话玩手机的人,怎么就不喜欢读书了?又如“另一个国家匈牙利,它的国土面积和人口都不足中国的百分之一,但却拥有近两万家图书馆,平均每500人就有一座图书馆,而我国平均45.9万人才拥有一所图书馆。匈牙利平均每人每年购书20本,比同地区的西欧人要多得多,而我国上世纪90年代统计,平均每人每年购书只有5本,现在还在下降。”一个印度工程师在介绍匈牙利有多少图书馆时,怎么突然换了口气说:“而我国平均45.9万人才拥有一所图书馆。”是说印度呢,还是说中国。我们知道,印度的文盲之多在全世界都是名列前茅的,“印度工程师”有什么资格对中国人的阅读说三道四?

2、数据没有依据。例如,“中国人年均读书0.7本,与韩国的人均7本,日本的40本,俄罗斯的55本相比,中国人的阅读量少得可怜。”“我估计,在中国的一些普通家庭中,拥有50册藏书的肯定不多。”“在以色列书刊价格非常昂贵,每本书的售价在20美元以上,每份报纸也在6美元以上,但普通以色列人对购买图书和订阅报刊都十分慷慨。”这些数据从何而来?依据何在?不得而知。就说“我估计,在中国的一些普通家庭中,拥有50册藏书的肯定不多。”有依据吗?既是估计,又如何“肯定不多”?以色列的图书“每本书的售价在20美元以上”,在以色列薄薄的小开本图书算不算图书,值不值20美元?

3、恶意的侮辱性语言。例如“中国每年200多万种新书,去除评职称用的,市场投机的,粗制滥造的,以色情、爱情为主,思想品位高一点的,值得一读的也就是少量的引进版图书。”“中国是典型的‘低智商国家’,未来毫无希望成为发达国家!”这是对中国人的善意提醒与劝导,还是恶意攻击与诋毁,不言自明。因此,这篇帖子与其说是印度人写的,还不如说是中国人自己写的。

有人说,不管是谁写的,这篇帖子对国人有巨大的警醒作用,提醒我们要重视全民阅读。也许客观上有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联系多年来一系列网络谣言,我们认为,更值得我们警惕的,不是国人阅读问题,而是有关民族自尊的大问题。大家不会忘记,从1993年由当代儿童文学作家孙云晓创作的报告文学《中日夏令营中的较量》流传以来,网上陆续出现了一股恶意丑化和矮化中国历史与文化的现象,什么《家长对比中美同龄女孩》《英国人眼中的中国》《中国人在德国吃饭被训斥》《大陆人在香港路边给女婴提尿》等诋毁国人形象的谣言不绝于耳。客观的说,中国人同世界所有国家的人一样,不是没有缺点的。但是,当网络上传播太多故意捏造或者断章取义,甚至有意丑化中国人的谣言时,我们不仅要怀疑传播者的动机与目的,而且要旗帜鲜明的加以反对与抵制,因为道理很简单:中华民族从来就是骄傲自豪的,今天乃至将来也绝不能自渐形秽和自暴自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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