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典型案例评析》下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典型案例评析》下 > 正文
第六章网络伦理缺失典型案例 小结
时间:2021-12-29
【本章小结】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精神生活和社会交往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世界面貌,也改变着新闻传播媒介和新闻传播事业。在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与时代,现代信息技术以网络传播和多媒体的普及为特点,使新闻传播在时间空间上、内容形式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深度、广度与速度。新闻传媒日趋多元化,新闻传播手段日益现代化,网络传播异军突起、方兴未艾,对传统的新闻传播格局和新闻事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与推动。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民呈几何级数地增长,从年龄结构、地理位置、学历层次、性别比例等诸多方面都在不断壮大、吸收、覆盖与扩充。这必然带来新闻传播格局的一系列嬗变,如同任何科学技术具有双面性一样,网络新闻传播也不例外,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现实的网络传播过程中,日益暴露出诸多缺陷、欠缺与不足,甚至在某些时候造成矛盾聚焦、民意激化、舆情偏颇,网络事实上成了一些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和突发问题的源头,沦落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政治工具和情感发泄渠道。换句话说,互联网伦理道德未能跟上其自身发展的速度,存在着新闻道德滑坡和伦理危机。
网络新闻伦理,是随着新闻事业的发展而向前发展的,以往对新闻传播的控制力正在削弱,传统意义上的“把关人”(政府、媒体、编辑、社会道德约束等)作用也正在淡化,由此产生了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既包括一般性的道德规范失落和道德意识缺位,也包括网络犯罪(如网络诈骗、网络拐卖等)这样的极端不道德行为。网络道德伦理问题已成为新闻传播学研究的重点和人们普遍关心瞩目的一个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甚至引起不少媒体人和大众的焦虑与不安,从道德伦理和技术法规等方面进行规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难题。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传播具有自身的特征:1、传播者多元化;2、受众全球化;3、选择自由化;4、受传关系互动化;5、受传身份隐匿化;6、传播模式小众化、分众化;7、传播手段多样化;8、新闻发表实时化;9、信息容量无限化;10、查询检索迅捷化。网络媒介的上述特性,决定了它具备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传播规律,网络传播活动也在不断挑战着传统的新闻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主要表现在: 1、舆论导向出现偏差和模糊;2、虚假新闻的严重泛滥与大肆传播;3、各类侵权事件或侵权行为的频频发生;4、网络安全受到挑战和威胁;5、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6、传播黄赌毒等不良信息;7、民族文化受到诋毁和被边缘化。
更有甚者,还有一股网络浊流在无情的侵蚀着我们的社会,如色情泛滥,黄毒污染,对人们的心灵腐蚀很大,使不少自制能力差的人思想堕落、灵魂肮脏,让一些人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特别是对未成年人造成很坏的影响,互联网上的“黄流滚滚”,从某种意义上讲使之成为了最肮脏的地方,严重污染了网络传播环境;又如病毒肆虐,屡杀不净,什么“熊猫烧香”、“千年虫”病毒造成大面积网络电脑瘫痪,计算机病毒具有寄生性、潜伏性、隐蔽性、传染性和破坏性,一旦爆发会给用户个人、单位部门、媒体机构等造成恶劣后果;再如黑客逍遥,防不胜防,来去自如地侵入安全网站,盗取机密文件易如反掌,很难防范和打击,有的人甚至制作各类病毒、发布色情信息等作为发泄情绪不满、炫耀技术等的渠道或途径;还有网络经济中看不见的“黑手”,操纵经济数据、股市作假、攻击银行,盗取银行密码、赌假球,这是一类特殊的犯罪形式与行为,技术要求较高。
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是新时期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认为可以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1、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如政府信息中心、新闻办公室、舆情监控中心)在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方面要主动作为,大力宣传网络媒体方面的法规政策,积极进行宏观调控,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控处置,畅通信息流通渠道和反馈机制,强化监管能力与提高管控水平;2、政府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或部门,在行政审批和监督诸方面切实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加大网吧、非法网站、欺诈信息等的执法力度与市场督察力度;3、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各类互联网规章制度,如颁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对审批、登记、经营、处罚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规范,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4、行业(集团)调控。新闻行业组织如新闻协会、记者协会、报业协会以及一些人民团体,进行协调管理和业务监督,统一和规范互联网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把关,实时监管,做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5、市场调控。深化媒体改革,经营管理是做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主要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这只“看不见” 的手宏观调控,违反市场原则的媒体自然无法生存,最终被淘汰。
再次,规范网络伦理失范现象需要网络从业者坚持五个原则: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坚决反对唯利是图、拜金主义之风在网络的泛滥与蔓延;2、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原则,不能因为网络传播具有隐蔽性而胆大妄为,在网络上一样应该注意言行,要发挥“网络警察”、网上举报的作用;3、坚持新闻的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这一原则不论什么媒介都要遵守,但对网络媒体显得更加重要与迫切;4、坚持新闻媒介的行业自律原则,提倡高尚、正确的网络行为,倡导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自觉与各种违法乱纪、违背道德的网络行为做斗争;5、坚持媒体之间互利互信、协调发展原则,通过互相监督,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与网络信息发布水平,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促进彼此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规范。
总之,互联网打破了地域、国家限制,全方位地影响和改变着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形态,引发了传统新闻传播的变革,导致传统新闻传播的秩序、体制、理论及价值观等更新与变化。因为网络新闻媒体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传播优势,无可避免地对传统媒体产生了严重的冲击。网络,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应该而且必须受到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网络是自由的,但自由也必须以责任为前提。为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传统新闻媒体必须利用其传统的优势,进一步确立新闻传播的主流权威地位,当好正确舆论导向的排头兵。
在加强网络新闻道德建设方面,网络媒体应该有所作为,一是加强新闻媒体网站的网络新闻道德建设,二是加强网络个人用户的网络新闻道德建设,三是加强网络新闻法制建设。由于网络新闻的采集、写作、编辑、制作、发布、评论以及传播形态的变革,迫切要求我们对各类不同的网站提出不同的道德建设原则、目标和实现途径,以便尽快建设完善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网络不可少,但问题不能多,如何进一步有效使用和管理网络这把双刃剑,是摆在政府、新闻传播业和广大网民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和严肃的课题。
【拓展阅读】
1.[美]比尔·科瓦奇(Bill Kovach)、汤姆·罗森斯蒂尔(Tom Rosenstiel).真相: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M].陆佳怡译者,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王蔚.新闻真实观探究:一种历史与实践的视角[M].北京: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14年版。
3.张涛甫.假新闻是怎样生成的?——以《新闻记者》六年来“十大假新闻”为分析样本[J].新闻记者,2007(2):36-38.
4.陈怡、袁雪石、王竹:《网络侵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5.李森.网络新闻侵权责任论[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01)
6.宋红波.试析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J].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学报(社科版).2002(04).
7.王全弟,赵丽梅.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1).
上一条:《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典型案例评析》后记 下一条:网络伦理缺失类型四:新闻侵权
评论
|
|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 |
共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