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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圳“杨武案”看媒体报道的伦理失范

作者:陈丹 时间:2017-05-28


【摘要】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一些媒体为了博得眼球,不惜侵犯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并且毫无顾忌地描述做案的具体细节,均折射出了部分媒体工作者的道德意识的淡薄和法律素养的缺失。本文以“杨武案”为例进行具体分析,探讨当前涉性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思考在涉性报道中,媒体如何客观报道,如何坚守社会责任,如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关键词】杨武案 涉性报道 道德规范 新闻侵权

Abstract】Some media violate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to win eyes,reflecting some media workers lack of moral awareness and legal literacy. Take "Yang Wu case" as an example to conduct the specific analysis,to explore the current problems involved in the report.Thinking how the media objectively reported and stick to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in order to avoid causing secondary damage.

【Key words】Yang Wu case Sexual love reports Ethics News infringement

一、案例简介

2011年10月22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东头坊西区,深圳联防队员杨喜利手持钢管闯进王娟家中,从一开始的辱骂,到对其进行长达一个小时地毒打和强奸。她的丈夫杨武则躲在几米外,沉默不语,眼睁睁看着此事的发生,后悄悄报警。

最先报道此事的是《南方都市报》,报道以《妻子遭联防队员毒打强奸,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时》为题,进行了一个版面的报道。在这篇报道中记者对涉及当事人隐私的细节描写得细致入微。记者在报道中写道:“杨武绝望无助,痛苦流涕,他说‘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杨喜利将王娟像小鸡一样抓起,毒打十几分钟后,从后面搂抱、强吻和乱摸”等等。

为了报道该新闻,多家媒体记者找到杨武家,用摄像机、相机、话筒和录音笔将杨武及王娟团团围住,反复地逼问事件的经过,逼问直接受害者王娟是否与杨喜利通奸,一直逼问到王娟用被子捂住脸。当时的她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之后的几天数次自杀未果。杨武跪在地上,带着哭腔的声音哀求道:“我忍受的是所有男人不能忍受的屈辱,我不愿意回忆,求求你们出去好吗?”。一些电视台在报道此事时,不加任何遮掩地将受害者痛哭流涕的画面以及其年幼子女呈现出来,将杨武家与所经营的商店地址公之于世。11月9日的《江淮晨报》对此事整版报道,更配上报道标题《“我是世界上最窝囊的丈夫”是的,你还好意思说!》另外,网络疯传的一张照片,孱弱的妻子身穿棉睡衣蜷缩在床头,全身紧紧抓着被子盖住了全身,床前头是各地媒体的话筒,南方电视、广东卫视“今日关注”栏目等标识清晰可见。杨武被冠以“最窝囊”、“最没用、最软弱的男人”。此次采访也被网友称为“最残忍的采访”。这一切都与新闻媒体记者得职业道德滑坡有关。

二、案例分析

针对杨武事件,柴静在博客中写道:这是一场羞辱,但不是他们的。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张志安表示,经过杨武事件,记者最该汲取的教训有二:1、不要被你的常识、感情或道德正义所遮蔽,而要学会去体悟他人的生存状态和心态;2、不要滥用你的权利,对弱者的报道要守住伦理底线。央视一套节目部主任许文广:在杨武事件中,令人震惊的不仅是施暴者的暴力,还有媒体的暴力:无视个人尊严和隐私,对施暴过程细致入微的描述,对受害方冠以“最怯懦丈夫”的武断判断,闯入私宅将镜头强行对准一个精神濒于崩溃的女人。让被侮辱与被损害者内心充满恐惧的,正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在欲望驱使下丧失底线的行为。

(一)在杨武事件中,笔者认为新闻工作者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职业道德缺失

部分媒体记者在涉性报道中,为了追求轰动效应,不遗余力地挖掘受害人的隐私而不顾他们的感受,在受害人还在承受巨大的精神和身体伤痛的时候,媒体“揭疤式”的采访,无疑会对受害人进行二次伤害。在“杨武案”的报道中,记者完全不顾受害人的情绪,不断地逼问受害人,据统计,王娟遭到至少10家媒体反复询问“说说当时的情景”、“有什么感受”等等。镜头多次出现了王娟哭得瑟瑟发抖的影像,杨武被媒体逼问而跪地掩面哭泣不愿回忆的场景,杨武母亲哭问天理何在的景象,这一切都反映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缺失。

2、新闻侵权

在“杨武案”中,媒体工作者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在采访杨武时,记者成群地涌入其家中,到最后杨武哭诉恳请记者离开。柴静在博客里发文说:“他们夫妇来自农村,可能不知道媒体强行进入私宅涉嫌违法,不知道报道中对性犯罪的受害人必须给予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的新闻伦理”。且报道内容用词不当,带有侮辱性,引起公众对杨武地指责和对对王娟的质疑,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3、新闻标签化

记者在报道新闻的时候,习惯性地给新闻当事人贴标签,给杨利喜贴上了“联防队”公职人员的标号,杨武则被贴上了“世上最窝囊丈夫”的称号。杨武案发生后,媒体不加思索地进行大肆报道,直接给杨武安上了最窝囊的名号,而不去了解为什么杨武从来不敢声张,为什么不敢反抗,没有人去探究其中的原由。一味标签化的解读,对当事人的人格尊严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4、新闻娱乐化

为了收视率或博得受众的眼球,渲染故事“精彩”的细节,营造轰动效应。部分媒体详细地描述了杨武妻子被强奸的过程,有煽情、夺取眼球的成分。多家报纸和网站不仅热衷于“还原”案件全过程,而且还公然刊登照片,展现当事人的惨状。在满足受众的偷窥心理的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思考及对策

白岩松说过:“中国的新闻面临两个困境,第一个困境来自于非常传统的自由缺失;第二个来自我们突破底线的无限自由”。本部分,笔者想结合杨武案来具体探讨如何更好地做好涉性报道。

1、增强记者的职业道德意识

新闻工作者要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始终保有自身的正义感,在调查性报道中,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要越过道德的底线。要坚持全面、客观地报道新闻,而不能仅凭自己的主观猜测,要深入调查。新闻记者应该要有一定的人文情怀,保护受害者,不逼问当事人,防止二次伤害。

2、提升法律素养,完善自律监督体系

柴静在博客中写道,受害者夫妇来自农村,可能不知道媒体强行进入私宅涉嫌违法,不知道报道中对性犯罪的受害人必须给予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的新闻伦理。但是新闻工作者不可能不知道私闯民宅,强行采访,是一种违法行为。有的媒体工作者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当然也是由于新闻管理规范还不健全,新闻监管主要还是来自新闻媒体内部的监管,而且违法成本太低了。只有建立成熟有效的监管机制,突破媒体自身监督的局限才能使新闻监管落到实处,行之有效。形成责任追究制度是完善新闻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已发生的新闻侵权行为可以依照该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对于新闻从业人员也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从而减少新闻侵权案件的发生。

3、加强新闻专业主义,提升专业精神

标签化的报道坚决要杜绝,不要随便就给新闻当事人戴帽子。要深入采访,思考新闻背后的新闻,而不要将目光仅仅放在事情的表面。在杨武案中,新闻记者一窝蜂地去逼问王娟和杨武,表现他们悲惨的境地,而不是用调查记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追问杨武为什么会如此隐忍。这也是当前很多记者存在的问题,新闻工作者一定要加强新闻专业主义,深入调查,更全面、更客观、更真实地报道新闻事实。

“杨武案”中记者的表现是当前新闻伦理失范的一个缩影,新闻工作者必须要以此为戒,不断反思。新闻记者应该是一个有良知的群体,而不是一个为了挖掘噱头就不择手段的群体,所以,每个新闻工作者都要坚持专业操守,更客观、更真实、更全面的报道新闻。并且要不遗余力地保护受害者,尤其是受到性侵犯的当事人。

参考文献

[1]申亚美、赵良玉.媒体暴力与“二次伤害”[J].新闻世界,2015年

[2]段舒、王平.当前媒体法治报道中存在的问题—以“杨武案”报道为例[J].东南传播,2012年

[3]李希园.当下媒介对弱势群体的煽情态度分析[J].科技资讯,2012年

[4]杜颖.市场逻辑下的新闻伦理浅析—以“杨武案”事件为例[J].新闻世界,2012年

[5]http://media.people.com.cn/GB/120837/16199825.html

[6]韩昱、王欢.调查性报道如何避免新闻侵权—以“杨武案”事件为例[J].新闻世界,2012年

上一条:以陈永洲事件为例论新​闻业中市场驱动力和新闻专业主义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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