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夫山泉发布会撒车马费为例看“车马费”存在之怪状
时间:2016-12-15
【摘 要】车马费最早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而在今天似乎已经成为中国媒体行业的潜规则。车马费的本质是记者对自己掌控的话语权资源进行的一种利益交换,这种话语资源并非私人资源,资源交换所得的利益在事实上却成为一种私人利益。究其本质,车马费的收受是新闻职业伦理失范的一种表现。本文将用“农夫山泉发布会撒车马费 媒体人退钱被骂”作为案例对我国新闻界特有的“车马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农夫山泉车马费新闻职业伦理
【Abstract】Traffic allowance first appeared in the 90s of last century in Shanghai, and it seems to have become the unspoken rules in the Chinese media industry. The nature of the traffic allowance is an interest exchange based on the speech resource that the reporter owns, this discourse resource is not the private, but the benefit of the resource exchange actually is private. As its essence, the acceptance of traffic allowance is an expression of the anomie of journalistic professional ethics. This article will use "Nongfu spring conference" -the company held news conference to revoke the allowance, and the journalists were criticized because of returning the allowance , as a case study of China's media-specific "traffic allowance" to analyze this phenomenon.
【Key words】Nongfu spring Traffic allowance Journalism Ethics
【案例简介】
2013年4月10,日《京华时报》的一篇报道——《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报道中《京华时报》质疑农夫山泉的产品不如饮用水。从这篇报道开始,《京华时报》连续27天用近70个版面“轰炸式”报道农夫山泉的产品质量问题。在各大媒体刊登检验数据澄清后,仍面临产品下架、损失6000万元等“严重后果”的农夫山泉终于决定2013年5月6日召开发布会直面全国媒体,回应《京华时报》的质疑。
2013年5月6日,农夫山泉在召开记者发布会现场给媒体记者派车马费,自媒体人@五岳散人现场退还。
2013年5月7日,自称自媒体人的@五岳散人在发出了附带照片的微博,称“不出所料,农夫山泉的资料袋里有车马费,五百元,不多不少。一会儿还给他们去。”
微博发出后,立刻遭到网友的质疑了,有网友直指:“嫌少了吧?”也有同行财新记者站出来质疑称,“车马费只是一种礼节,很多记者靠此生存,但财新记者不许拿,但是人家给了,你可以礼貌的、无声的退回去,嚷嚷出来就是装逼。
随后,@五岳散人在长微博讲述自己的发布会见闻时,再次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他称,现在报社不给记者采访经费,这种被昵称为“车马费”的东西自然成为了记者保持一个有尊严生活的来源之一。
在众多反映发布会现场火药味十足的图片中,有一张现场接待处的图片特别引人注目。图中有媒体记者在签到领取发布会资料,有农夫山泉的工作人员在做接待工作。当然,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记者将装有500元车马费的信封还给农夫山泉的工作人员……据称,这名记者的所属单位是《京华时报》。
此外,发布会现场来自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媒体罗列了几页纸,还不包括临时赶到现场的媒体。按照500元/人计算,这绝不是一笔数万元乃至十多万元的费用。
信息来源:南都网http://ndnews.oeeee.com/html/201305/07/56485.html
【案例分析】
从清朝的“夫马费”演变到民国时期“车马费”,车马费成为新闻业默认的潜规则,而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闻界的现象。在媒体实践中,“车马费”一般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记者被事件主体要求不能对事件进行报道的封口费,比如灾难性报道、舆论监督报道等类型;另一种是记者被事件主体期望对事件进行报道宣传费,比如明星走穴、新品发布等。
中国记者已经形成了收授车马费的习惯,而在外国记者看来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比如2011年就发生了友邦惊诧案,2011年10月中旬,西班牙《阿斯报》副主编马塔亚纳在采访国足比赛期间,参加某发布会时收到了300元红包。这是国内媒体很熟悉的“车马费”,却令这位国外媒体朋友非常诧异。于是,他拍了段视频传回西班牙,引起轰动。随后,此事造成的恶劣影响是国际上对中国媒体进行错误解读。不管国外媒体如何看待“车马费”,在中国的记者车马费的收受至少会存在两个问题:
新闻从业者缺少自律
从车马费收受方即记者个人来说,车马费本质上与他们的个人身份无关,而来自于其职业身份带来的优势。特殊的职业身份让他们拥有了不同寻常的话语权,而在信息社会里,话语权的掌握就意味着资源的掌握,既为资源,就可以形成一种利益交换。那么,对于记者来说,又为何愿意进行这样的利益交换呢?
事实上,这与记者的收入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以后,媒体数量急速增长,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媒体产品的生产几乎成为一种流水化作业而作为产品线上的“工人”的记者地位不断被降低,薪酬也随之减少,他们曾调侃自己为“新闻民工”。据调查,国内记者基本工资普遍不高,有的媒体不设基本工资,完全以稿费来计算记者工资,其中网络媒体或者新媒体犹甚。这时候,“车马费”便成了他们除工资之外的灰色收入,成为了一些记者生存的物质“保障”。不过也有记者将“车马费”视为致富之道,由于获取这些利益的方法较为简单,且作为交换的条件又难以考量,报道与否的决定权全在记者手中,获利成本几乎为零,因此拥有报道权的记者自然将“车马费”视为谋取暴利的手段。而有的记者虽然暂时享受着“车马费”的补贴,并借机攀附达官显贵,以此作为步入政界的桥梁,但是却因此而受权力的钳制,完全丧失了平等的话语权,只能阿谀献媚,做无耻的“帝王”。这种收授关系从一开始便是非正式的、不稳定的,并且是处于完全不平等的压制下的。
成为企业等进行媒体公关的“利器”
从车马费的发放方即企业和公关公司来说,车马费的目的显然早已超越单纯的“车马”本身,而成为一种购买媒体话语资源的方式。从表象而言,车马费体现出他们对记者这一职业的尊重和支持,而从本质上看则具有有偿新闻之嫌,发放方的目的是希望买通掌握话语资源的媒体记者,使他们通过收受红包的方式将这种话语资源让渡一部分给活动的主办方——或是为自己 宣传美言,希望记者笔下生花,给活动做更多更好的宣传造势,体现出车马费的最大价值,又或者希望媒体能为自己遮丑禁言。即使暂时没有这样的迫切需求,作为一种持续性的资源,话语权总会有发挥作用的时候,而和掌握着话语权的媒体记者保持一种持续性的良好关系就成为企业和公关公司的共识。而新闻媒体的主要功能并不是为了企业宣传、企业公关服务的,被企业过度利用进行公关,是车马费的畸形演变。
由于存在着上述两个问题,车马费作为一种利益交换,违背了记者的基本职业道德,尤其是普遍性的车马费发放和收受行为,已经成为一种群体性的职业失范现象;势必将影响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损害媒介公信力,损害公众知情权;将对整个报业的发展和记者的自我职业认同产生消极影响。车马费的收受不仅是新闻工作者职业伦理的失范表现,更是整个新闻界新闻伦理的畸形现象。
有鉴于此,重塑新闻伦理道德规范是当下新闻界亟待完成的事项。首先需要媒体与记者的自律,2008年,媒体中自觉做出改变的《第一财经周刊》曾经给他们的记者立下规定:不得接受采访对象的红包等财物;不得接受各种形式的车马费;不得接受采访对象提供机票、住宿的采访。这“三不”的推出,曾在业内引起争论。但他们希望这种做法能够“让我们的记者更有尊严”。少数的媒体才能做到对车马费说“不”,对于是否要对车马费进行取缔业界还在争论之中,但是在法律之外,媒体行业可以通过提高记者门槛,提升记者的职业道德素养来形成一个良好的传播氛围,不让车马费坏了规矩,;其次是社会制度的构建,通过提高记者这一行业的收入水平以减少解决“车马费”围困新闻业的现象;或者通过对车马费制度的监管,来达到合理的尊重又不损害新闻媒体的客观真实性。通过上述方式来解决这一新闻伦理失范的问题,最后让有偿新闻之毒远离媒体,还原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传播真实客观信息的功能。
【参考文献】
[1]向丹:《新闻职业伦理视野中的“车马费”探析》,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5年01期.
[2]褚红艳:《民国记者车马费收授关系研究》,新闻与传播,2016年06期.
[3]范正利:《“中国特色”的记者“车马费”》,青年记者,2007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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