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与偷拍

当前位置:  首页  >  暗访与偷拍  > 正文

牛津大学“出卖学位”丑闻中的道德困惑

作者:张锦航 时间:2018-01-07

作者: 时间:2017-08-2

【摘要】 《星期日泰晤士报》的一名记者假扮成有钱的银行家,利用金钱的诱惑让他的儿子在牛津大学的彭布罗克学院取得入学许可,竟然得到了该学院的同意。学位换钱的骂名是否仅仅只由牛津大学背负?这位记者的所作所为是否可以被归为一种正义之为?是我们使用“欺骗的手段”揭露了社会的丑恶现象,还是导致了丑恶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 牛津大学;假扮;暗访;道德困惑

【Abstract】"Sunday times" ’s reporter made up as a rich banker, giving the temptation of money for his son winning admission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Pembroke Dock college, the college should get approval. Should the infamy of Changing degree for money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bear only? Can the journalist’s deed be classified as a kind of justice? Is it that we use the means of deception to expose the ugly phenomenon of society, or lead to the occurrence of ugly phenomena?

【Keywords】 Oxford; Make up; Undercover investigations; Ethical dilemmas

【案例回顾】

2002年3月25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在头版报道说,世界著名的牛津大学曾以巨额捐款为条件同意让一位“银行家”的儿子入读该校的一个学院。

报道说,《星期日泰晤士报》的一名记者假扮成有钱的银行家,试图为他的儿子在牛津大学的彭布罗克学院取得入学许可,竟然得到了该学院的同意。这位“银行家”表示将以某个基金会的名义向这所学院捐助巨额款项。

彭布罗克学院是牛津大学经费最紧张的学院之一。据了解内情的人士说,牛津大学的整个财政状况不佳,因此发生了这样的丑闻。

当《星期日泰晤士报》将这一事件暴光后,牛津大学随即展开了调查。副校长卢卡斯博士对这起事件表示震惊,并强调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卢卡斯说,这样做触犯学校的招生规定,因为只有最优秀的学生才能入读该校。他表示,如调查属实,学校将采取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以维护牛津大学的名誉。

(图片来源:人民网)

【案例分析】

一、欺骗的三种形式

美国弗罗里达中心大学新闻学教授罗恩·史密斯介绍,在美国,欺骗存在三种形式:主动的欺骗、被动的欺骗、化妆采访。

主动的欺骗是指记者通过亲手策划某些事件来揭露别人的错误行为。美国CBS 《60分钟》节目制片人有一次听说诊所老板接受进行医学测试的实验室的非法回扣,于是节目组便在芝加哥租了一个办公场所并开办了一家新的诊所。节目组让一些市民组织成员扮成诊所工作人员,一个摄像组则隐藏其间,果然拍到了实验室推销员走进来并提出付给回扣的要求。曾经在《华盛顿邮报》对水门事件调查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著名记者本杰明·布拉德利对类似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如果新闻媒体准备批评其他人撒谎和耍弄肮脏伎俩,记者也不应当撒谎和欺骗他人。他的这种变化符合美国记者日益诚实的报道倾向:诚实的报道不应当从不诚实的行为开始。

被动的欺骗是指记者假装成只是公众的一员,从而在别人不知道有记者在场的情况下收集到信息。《华盛顿邮报》记者厄尔·亨利为了报道华盛顿失业人员和无家可归者受到剥削的新闻,假份成无业者在华盛顿各施舍处游荡。一天一个招聘人员问他是否想找份工作时,他便诚实地回答了该招聘人员的所有问题——他用的是真名和真的社会保险号——并说出自己愿意工作。但他没有主动说出自己是一名记者。他成功地采访到了他想要的新闻。美国《芝加哥论坛报》编辑詹姆斯斯夸尔斯认为被动欺骗同样具有欺骗的性质,但是“如果必须欺骗,沉默不语比有意撒谎和伪造身份是人感觉舒服一些”。在《华盛顿邮报》的规定中,记者假扮罪犯的行为不再被允许,但是有关被动欺骗的伦理条文却语焉不详。

化妆采访即记者通过假扮成为一种角色以取得新闻信息。比如《芝加哥美国人报》记者假扮成为警官、验尸官、州长和律师;《费城问询报》记者假扮成医生;英国《太阳报》记者假扮成一名来自伦敦的皮条客,只身前往阿尔巴尼亚和当地贩童黑帮的一位“老大”取得了联系,调查其中的黑幕,成功挖掘了其中的内幕消息。在本案例中,《星期日泰晤士报》的一名记者假扮成有钱的银行家,利用金钱的诱惑使得他的儿子在牛津大学的彭布罗克学院取得入学许可,竟然得到了该学院的同意。这是否可以被归为一种正义之为?我想这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记者是犯罪的主动提出者。虽然牛津大学被动接受了记者的诱导从而导致犯罪,但记者的罪行也难逃其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记者是事件的主动挑起者,同样应当受到道义和法律的谴责。但是,如果说牛津大学多次被爆出利用金钱交换学位的丑闻,那么该事件则另当别论了。为什么?因为记者的动机是为了揭露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他的出发点是公共利益,且取得了舆论监督的效益,即使使用了不诚实的手段。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此位记者的行为乃是正义之举。

二、道德困境——公共利益还是绝对命令

隐性采访的道德窘境首先来自于“隐性”手法在采访过程中的运用。就一般意义而言,用“隐性”手法进行采访并没有什么有违道德之处。这是因为新闻记者的职业要求就是采写新闻,其手法无非是“显性”的公开采访和“隐性”的秘密暗访两种,而无论是公开还是秘密,其本身不存在道德评价问题。在现实的新闻采访活动中,许多用隐性采访进行的正面报道以及用隐性采访进行的批评报道很少招致人们的道德责难,这是由于在所有的隐性采访中,新闻记者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记录新闻事实。在这里,“旁观者”的身份十分重要,因为这是他们较少受到道德责难的基础条件。可以说,在早期的隐性采访中,由于受采访经验匮乏和采访的设备的限制,为了减少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受关注的程度,实施隐性采访的记者较多地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的,所以他们的举止招致的一些道德责难较少。

随着新闻记者采访经验的增加和科技的发展与进步带来的采访设备的创新,尤其是随着新闻受众对新闻的内容要求不断提高,实施隐性采访的记者仅用旁观者的身份进行采访已很难获得令人心动的新闻了。为了争夺眼球,一些新闻记者开始伪装自己以介入新闻,有的甚至直接成为了某些新闻事件的导演。这种用欺骗手段直接去影响新闻事件进程的过程的行为,将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责难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用欺骗的手法获得新闻,在道德评价上是令人困惑的,因为采获新闻固然是新闻记者的基本工作要求,也是符合普遍的社会道德评价标准的,但“用欺骗的手法”却只能获得非道德的社会评价。因此,当不合乎道德评价标准的“欺骗手法”和符合道德评价标准的“采获新闻”共生时,其道德冲突就不可避免了。而“欺骗手法”又恰恰是目前我国许多新闻记者经常采用的手法。

利益是人们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所谓公共利益原则,是记者使用隐性采访必须以社会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公共利益原则要求记者精选采访题材,判断有无使用隐性采访的必要。如果所要报道的题材与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相关,而除了使用隐性采访外不能得到相关的信息,则可以使用隐性采访;反之,如果该事件与公共利益无关,或者说影响很小,就不能使用隐性采访。

我们应该对这一概念做更深入的分析,也许要以公共或共同的道德而不是根据“公众兴趣”唯利是图地重塑这一概念。为了公共利益而涉及个人隐私,这一行为表明了一个真理,即正义有时候要求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只有在发生大范围的政府腐败时才可以发表私人信件,一方面我们要珍视隐私权,但另一方面如果以它来保护那些有损于公共道德的行为,那么保护隐私权本身的目的——例如促进人类社会健康发展——可能就达不到。

三、诚实的欺骗:揭露社会黑暗

能够使用“欺骗的手段”揭露社会的丑恶现象吗?从事隐性采访的记者经常会面对这样的道德困境。无疑,揭露社会丑恶,清除社会腐败,这是新闻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由于社会丑恶和腐败时见不得人的,用公开采访的手段往往难于奏效,这就让新闻从业人员和新闻受众对采用隐性采访手段揭露社会丑恶充满了期待。应该说,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角度出发,或者说,从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出发,采取各种手段(譬如舆论监督)来清除社会的丑恶腐败,这是合乎社会道德规范的。尤其是在今日的社会,社会的丑恶腐败现象已经渗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产生了十分消极的社会影响,已经成为千夫所指,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用最简单的权衡手法,我们也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用隐性采访手法揭露社会的丑恶腐败并不背叛社会主流的道德评价标准。

现在的问题是,“欺骗手法”同样是有违社会主流的道德评价标准的,新闻记者是否可以用背叛一方面的道德评价标准(“欺骗手法”)来赢得另一方面的道德评价标准(揭露社会的丑恶腐败)的首肯?也就是说,当我们把隐性采访置于一种宏观的社会背景之中,将它视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行为时,这可能会获得非道德的评价,而这种非道德的行为是为了抨击另一种似乎更加非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行为,这在道德综合权衡评价过程中,是否值得?

我们在对某一事件进行道德权衡的时候,一般的衡量标准是“应该或者不应该”。倘若按照这一标准来对欺骗式的暗访进行道德权衡,结果显然是不大乐观的。根据道义上的守则,欺骗是一种违背道德人伦的行为,即“不应该”,由此可见,通过欺骗而进行的隐性采访也是“不应该”的,即不符合道德守则的,即使获取的是能够揭露社会丑恶腐败的新闻。然而,在我看来,道德守则不应该只是注重事件的开端之由,更要兼顾事件的影响结果,也就是说道德守则是一种权衡,一个事件的好坏善恶是该事件中所包涵的各种意图原则博弈所产生的结果,比如公共利益原则、真实客观原则、舆论监督原则等。

【参考文献】

[1]熊高. 采访行为学[M].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0.

[2]顾理平. 隐性采访论[M]. 北京:新华出版社 2004.

[3]Karen Sanders. 道德与新闻[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4]张少科. 暗访调查实务[M].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

【案例来源】

1.中国网:记者假扮银行家 牛津涉嫌卖学位(图文)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WISI/122697.htm

2.中国新闻网:著名高等学府牛津大学爆“出卖学位”丑闻

http://news.sina.com.cn/w/2002-03-25/0814521200.html

上一条:“血汗海鲜”事件新闻报道中的暗访与人文关怀 下一条:化妆暗访与揭露社会的道德权衡

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Copyright ©2012-2013 Jc.cc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