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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受贿报道虚假新闻事件

作者:李艳 时间:2016-03-10

【摘要】:虚假新闻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其成因主要媒体激烈的竞争,经济利益的驱动,某些媒介从业者职业道德败坏及网络的推波助澜,虚假新闻降低了受众对媒介的信任,也对社会造成了伤害。本文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贿报道虚假新闻事件的分析,解析了经济诱因下媒介从业者职业道德受侵蚀的现象及其带来的严重后果。

 

【关键词】:新快报 陈永洲 中联重科虚假新闻

 

【事件概述】:

2013年9月9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称,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经初步调查后,长沙警方于9月16日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日,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报道上市公司中联重科财务作假内幕被长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

10月23日,《新快报》在该报头版用整篇幅发表本报评论员文章《请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声称该报记者陈永洲无辜,要求警察局放人。

24日,《新快报》继续于头版刊登黑体大字,要求“再请放人”;而中联重科则称记者没有直接采访,沟通无效后不得已才报案。

26日,陈永洲向民警坦诚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他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同日,《羊城晚报》在头版发表新快报记者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道,披露陈永洲受贿制造虚假新闻的前因后果。

27日,《新快报》就“记者被抓”事件在头版左下角刊登致歉声明,承认该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并承诺改整。

同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发表有关陈永洲事件的评论,称记者需守住职业底线。

31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出查处决定,给予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责成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对新快报社进行全面整顿,建议追究新快报社相关人员责任,立即调整新快报社领导班子。

11月1日下午,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宣布决定:免去《新快报》社长、总编辑李宜航和副总编辑马东瑾职务。由《羊城晚报》社社委孙璇担任《新快报》社新社长兼总编辑。

2014年1月,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与北京市律协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2013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陈永洲事件入选2013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2014年10月17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卓志强损害商业信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永洲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被告人陈永洲犯罪所得人民币三万元,上缴国库。认定被告人卓志强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分析】:

《新快报》前记者陈永洲受贿发表虚假新闻一案从2013年10月到2014年10月17日正式宣判,持续了一年时间,其波及范围甚广,在整个新闻界掀起了一股批判虚假新闻的浪潮。真实性是新闻存在的根本,虚假新闻严重损害媒介公信力。

从记者个人职业道德来看,陈永洲的行为违反了记者的基本道德,造成了不良影响。虚假新闻本身就是媒体的大忌,更是记者在报道的过程中应该极力避免的不道德行为。记者个人制造虚假新闻既是对个人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双重背叛,又给媒体行业抹黑。记者不仅是一个职业称谓,更是受众的发言人,记者不能为了个人的私利欺骗受众。特别是在当今这样一个发展时期,不能让商业利益吞没社会责任。媒体人理应秉持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出于公心、守住底线,在价值多元中呵护良知;新闻工作者只有恪守敬畏事实、秉持正义的道德伦理,才能善用记者权利,不辜负社会寄予的厚望。

从媒体处理事件的角度来看,陈永洲及所属的《新快报》,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刊发不实报道,扰乱视听,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新快报》作为公众的发声器却在关键的时候不顾事实,为该报记者开脱,还义正言辞的要求执法机关放人,企图用媒体的力量干预司法审判,这是典型的媒介审判的反例。在陈永洲本人坦诚蓄意制造虚假新闻事实后,该报只在次日的头版上一个偏僻的角落上发表了道歉申明,其反悔态度不真诚。这也是现在许多媒体存在的诟病,为了抢占独家,不惜枉顾新闻事实真相,再不加核实的情况下利用媒体的影响力夸大事实真相。而后,当真相大白于天,又缺少了当时制造虚假新闻时的骇人气势,没有勇气大胆承认错误,这样只会让公众更加不信任媒体。

如今,在技术的支持下,媒介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舆论监督的影响逐渐扩大,这给新闻既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时又带了新的挑战。类似陈永洲的行为并非个案。新闻界有许多所谓的从业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把本是服务大众的媒体,当成谋取个人、小团体利益的私器。这种行为,让公众厌恶,令同行不齿,也使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损害。所以,媒体更应该加强自律,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同时国家相关部分也要加大管理,创新制度模式,对媒体进行有效监管。此外,受众也可以利用手上的舆论监督权,督促媒体更好的为人民提供高质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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