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虚假新闻  > 正文

从“铁道部谋划成立三大集团”谣言事件分析虚假新闻如何出笼

作者:刘雅婷 时间:2018-01-12

【摘要】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事业获得长久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但是近年来虚假新闻不仅频繁出现在新媒体平台上,在各类报刊及广播电视新闻节目中甚至也屡见不鲜,让人目瞪口呆。虚假新闻的出现不仅违背新闻的基本理念,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媒介的公信力。本文以“铁道部谋划成立三大集团”假新闻事件为例,从事件本身的话题、虚假新闻产生的背景、媒体在报道中的偏失这三个方面来分析当前社会中虚假新闻的成因。

【关键词】虚假新闻;媒介素养;铁道部;三大企业

【Abstract】 Authenticity is the life of news, and it is the fundamental guarantee for the long-term and steady development of journalism. However, in recent years, fake news has not only appeared frequently on the new media platform, but also in various newspapers, radio and television news programs. The emergence of fake news not only violates the basic concept of news, but also greatly undermines the credibility of the media. Taking "The Ministry of Railways planning established three group" fake news event as an example, the paper is going to analyze the causes of fake news in the current society from these three aspects as follows: the topic of the event itself, the background of the fake news, and the deviation of media coverage.

【Keys words】fake news; media literacy; Ministry of railways; three major enterprises

【案例回顾】

2012年6月16日,《经济观察报》发布了一则关于“铁道部谋划成立三大集团”的新闻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报道称铁道部正在谋划成立三大集团,分别为投资、建设、运营集团公司。三大集团公司成立后,铁道部将相关业务板块分别注入新公司,铁路业务运行铁道部不再插手,只负责行业监管和法规政策的制定。三大集团成立后将划归国资委,改革初步方案或将在10月前落定。消息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多方关注,不久铁道部官方发言称,此报道纯属造谣,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应,全文回应如下:“近日《经济观察报》报道,铁道部改革方案将于10月份落定,谋划成立三大集团。经核实,此报道纯属造谣,铁道部有关人员将到该报社了解相关情况,并对其谣言可能造成的后果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6月17日新华网刊发报道称:近日《经济观察报》报道,铁道部改革方案将于10月份落定,谋划成立三大集团。铁道部宣传部17日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经核实,此报道纯属谣言,铁路有关人员将到该报社了解相关情况,并对其谣言可能造成的后果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此后各大主流媒体也纷纷开始辟谣,凤凰网、人民网、新浪新闻等新媒体平台都及时发文声明铁道部称改革成立三大集团报道系谣言,原来发布了假新闻的媒体也更改了报道,规避了谣言。

(资料图片 来自网络)

【案例分析】

何为虚假新闻?百度搜索引擎给出的解释是:“为了达到某一目的而采用发布假信息达到欺骗当事者的一种舆论,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对于这样一种众所周知的名词新闻界却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判断标准。虽说新闻出版总署对“铁道部谋划成立三大集团”谣言事件已有定论,但《经济观察报》的道歉似乎并不心甘情愿,当事记者似乎也更显委屈,新闻圈内对此事的态度也莫衷一是,认为“三大集团说”虽然还未经证实,但也是政企分离的一大趋势,亦可视为民间呼声的反应。可见新闻界对虚假新闻的认定标准迟迟无法形成共识,虽然官方舆论场和专业舆论场存在较大差异,但从新闻务实的角度分析,《经济观察报》这篇“铁道部谋划成立三大集团”的报道本身瑕疵非常明显。本文将从事件本身的话题、虚假新闻产生的背景、媒体在报道中的偏失这三个方面来分析此篇虚假新闻的成因。

一、话题——社会高关注度的价值诱惑

政企分离作为国企改革的关键环节,具有极高的社会关注度;同时铁道部作为中国铁路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在改革潮流中的一举一动也是备受关注。这两个极具社会热议的话题走到一起便会引起各方关注和讨论,由此产生的经济价值不言而喻,因此各路媒体对铁道部的一言一行保持高度关注,不放过任何风吹草动生怕错失具有新闻价值的报道机会。

在日趋激烈的新闻竞争中,新闻媒体对时效性、可读性的考虑往往超过了对真实性的重视,为了充当“首发”,成为第一手的新闻源,很多记者一得到消息就立刻撰写,编辑也只是蜻蜓点水般的进行审阅,不少媒体宁愿先刊登出来再去追踪求证,这些都是出于追求轰动效应、“抢新闻”的考虑,最后虽然吸引读者“眼球”的目的达到了,但违背了真实性这个最基本的新闻选择原则。

在强大的个人利益竞争压力下,《经济观察报》的编辑、记者或许不是有心编造假新闻制造话题,但他们这种不加甄辨信源就刊发新闻的做法实属一种不负责的行为。谣言的传播效率跟事件的重要性与事实的模糊程度密切相关,一个事件越重要、事实越不清楚的时候,谣言就传播得越快、越广,其危害也就越大。从事实的模糊程度来看,民众自然不会有可靠的“知情人士”告诉他们事情的真相,他们的信源都依靠媒体的报道;从重要性来看“铁道部改革”这一影响中国铁路事物发展和民众生活的事件自然具有极高的热度,这些都是虚假新闻的产生的诱导因素。

二、背景——“政企分离”潮流创造的环境

改革之初就提出的“政企分离”至今仍在逐步推进,十七大报告提出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大部制”改革思路,是对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举措,2000年前后和2008年“大部制”推行时,铁路政企分开改革曾经呼声很高,但两次都未获推进。再加上当时陆续出台的“允许民营资本投资铁路项目”、“撤销铁路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回归地方公共交易平台”等政策,都被视为铁路部门向“政企分开”这一改革大方向迈进的信号。在这样的大环境中,《经济观察报》的记者就将“铁道部谋划成立三大集团”视为民间呼声的反应,凭借一些小道消息和主流趋势,在国企改革的背景下肆意断言“三大集团说”。

这种背景不仅使铁道部改革成为社会焦点,也使得这篇假新闻显得合乎情理,降低了民众对于这篇新闻真假性的辨别度。

三、媒体——职业素养的缺失导致真实性的丢失

采写是新闻报道的第一步,记者是新闻报道的第一关,记者新闻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报道水平和新闻质量。这篇报道就是如此,全文都是据一位神秘的“知情人士”透露,既没有具体的姓名也没有准确的职位,虽然报道中提及的信息看似面面俱到符合逻辑,但都是匿名的消息来源,以此作为报道中至关重要的事实信息则有失偏颇。

此外,文末所谓业内人士的观点不仅同样匿名,而且被误作为支撑报道的依据,缺乏说服力。这种报道内容不免让人觉得该记者职业道德意识弱化,责任意识淡薄,偏听偏信,未对相关各方进行全面采访,也没有对信源进行核实,稿件所写内容与实际情形有较大差距;而该报编辑则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不经认真核实即草率发稿;《经济观察报》的部门主任盲信记者、依赖编辑,审稿不严甚至不作审查,这样的稿件质量着实令人堪忧。

和私人言论不同,媒体承载着为社会大众提供真实信息的职责,而真实信息对于指导社会行为的理性选择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经济观察报》报道的拆分铁道部纯属子虚乌有,那么以讹传讹显然会误导大众。如果确系失实报道并给铁道部或某个具体的受害人造成损失,那么《经济观察报》就需要承担不实报道的法律后果。

总的来说,假新闻的诞生不是必然的,是多种因素相互交织作用的结果。想要避免假新闻的出现,首先要建立规范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假新闻严惩不贷,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为记者采写优秀新闻作品提供良好条件,同时建立杜绝虚假新闻责任追究制度。其次记者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深入实际,对新闻素材进行认真求证,努力追求本质真实。此外,民众也应该理性看待相关新闻和信息,不被不良言论“绑架”,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提高辨别新闻真实性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宏伟. 浅析虚假新闻产生原因[J]. 新闻传播,2013,(02):222.

[2]陈礼贤. 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 新闻传播,2012,(12):105-107.

[3]陈培青. 新闻事实与新闻“失实”——对虚假新闻产生的客观原因分析[J]. 东南传播,2011,(02):106-108.

【案例来源】

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2/06/18/009464968.shtml

上一条:从温州商人林春平“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事件看虚假新闻的危害性 下一条:从“六旬老人考取清华大学研究生”系假新闻看媒体的核实责任

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Copyright ©2012-2013 Jc.cc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