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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米脂恶性杀人案为例浅析暴力事件中的媒体行为失范

作者:鲍弥佳 时间:2020-10-08

【摘要】2018年4月27日,在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门外的巷道发生一起恶性伤人案件,一名男子持匕首行凶导致19名学生受伤。在该案件中,一些媒体以米脂杀人案现场画面为噱头进行报道,扩散暴力恐慌氛围,引发大众不适;有的报道不对受伤学生相貌加以处理,频频讨论案发详细经过,造成二次伤害;还有的媒体传播虚假新闻带来不必要的恐慌和愤怒情绪。本文试图剖析此次事件中媒体有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从受众心理角度出发,分析媒介暴力对现实行为的影响,探讨加强新闻道德伦理修养、规范新闻报道行为的途径。

【关键词】米脂恶性;杀人案;媒体暴力;伦理失范

【Abstract】On April 27, 2018, 19 students were injured in a vicious injury case in the lane outside the third middle school in Mizhi County, Yulin city. In this case, some media reported the scene of the Mizhi murder as a gimmick, spreading the atmosphere of violence and panic, causing public discomfort; Some reports did not blur the appearance of the injured student, and frequently discussed the details of the case, causing secondary injury; some media broadcast false news, bringing unnecessary panic and anger. This paper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behavior of the media which is contrary to the ethics in this incident. From the psychological point of view of the audience, it analyzes the influence of the media violence on the actual behavior, and probes into the ways to strengthen the moral cultivation of the news and standardize the news reporting behavior.

【Key words】mass murder;media violence;ethics violations

【案例简介】2018年4月27日18点10分许,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附近发生恶性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赵泽伟持匕首对放学学生行凶,造成19名学生受伤,其中9人死亡。经初步审讯,赵某在米脂三中上学时曾受同学嘲笑欺负,积怨已久,遂将其生活上、工作上的受挫皆归因于此,于是产生了对初中同学实施报复泄愤的恶念。2018年3月底至4月初,赵某先后在网上购买刀具五把,预谋作案。因未找寻到其同学,遂将报复目标转为米脂三中在读学生,从而造成了震惊国内的米脂惨案。

2018年7月10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泽伟当庭表示上诉。2018年7月24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该案报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米脂4.27赵泽伟故意杀人案死刑判决。2018年9月26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凶手赵泽伟定于9月27日执行死刑。2018年9月27日,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凶手赵泽伟被执行死刑。

【案例分析】

一、米脂恶性杀人案中媒体暴力的表现

大众传播中媒介暴力一般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媒体中的暴力,也称内容上的暴力,指媒体上传播的暴力内容给受众身心带来不良影响,如报纸上刊登的暴力事件细节、电视电影里播放的暴力画面及暴力游戏等;另一种是媒体自身的暴力,也称行为上的暴力,指媒体利用自身的话语权优势对媒介事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实施暴力行为,如侵犯隐私权、引导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造成二次伤害。

在米脂恶性杀人案里,内容上和行为上的媒介暴力均有所体现,其中内容暴力尤为突出。案件发生后,不少媒体在报道中详尽描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现场惨状,甚至出现以“米脂杀人案现场画面曝光”为噱头的报道,并且配上学生倒在血泊里的照片,这种带有暴力性质的血腥图片及视频大范围流传,极大引起了受众心理上的不适;另一方面不少媒体在进行事件报道时,未对学生长相进行模糊化处理,大肆传播不应公开发布的图片,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和肖像权,造成了二次伤害;除此之外,有的媒体不加求证核实,大肆传播虚假新闻,多次传出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死刑的消息,甚至将普通民众错当成犯罪嫌疑人,群众薛峰在微信群中看到相关消息后随手点评了一句“没毛病”引起公愤,网友将他的照片公布在网上使薛峰被认为是米脂杀人案凶手。随后中国之声、陕视新闻、陕西都市快报等争相引用内容,对薛峰的生活造成了极大伤害。

二、媒体暴力造成的现实影响

媒介上呈现的内容直接或间接地引用了许多暴力内容,这些暴力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的好奇心,能够为媒体带来良好的市场效益,媒介提供的这种虚拟暴力体验及感官刺激帮助受众宣泄情绪、疏导压力,还可以吸引公民关注现实问题,对于净化社会环境有一定帮助。但是相比于这些正面影响而言,媒介暴力所产生的的负面影响更加需要重视并亟需解决。

(一)受众层面

美国传播学家乔治·格伯纳曾指出媒体报道中的暴力画面、情节与现实的暴力行为存在一定程度的相关性。部分媒体在报道时反复描述作案过程的细节,行凶者的犯罪方式得到了完整还原,会引发部分法律意识薄弱或者有犯罪倾向的人模仿尝试,增加潜在风险。媒介在报道暴力事件时,能够综合利用多种感官渲染暴力行为,形成了暴力行为示范,受众以旁观者的身份参与进暴力事件中,这种全方位的、过度的暴力内容展示会导致受众失去痛感,造成“脱敏”现象,导致受众价值观念扭曲,直接导致其行为和观念发生变化,挑起原始暴力欲望,从而弱化人们的道德界限。

(二)受害者层面

媒介行为的暴力带来人肉搜索、大众逼视等不良影响,报道过程中对被报道对象的容貌、家庭背景、个人经历等情况的过度曝光,侵犯了被报道对象的隐私权以及名誉权。在米脂恶性杀人事件中由于公众情绪的高涨,甚至将普通群众错认为杀人凶手,媒体不加辨别便进行报道,虚假新闻的传播对其日常生活带来极大影响;除此之外,媒体的评论、深挖导致媒介逼视,对被报道人造成二次伤害。

(三)媒体层面

米脂恶性杀人事件同过去许多案件一样,媒体自媒体都在争相报道,许多媒体多次提及行凶者“曾遭受校园欺凌,记恨于心”,将事件进行简单粗暴地归因。在报道暴力事件时,媒介的这种强势地位愈加明显,不断进行议程设置,而受众对于大众媒介的报道渐渐持质疑态度,媒体在受众中的信任度开始下降,这极大损害媒介公信力。

(四)社会层面

大众媒介为了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对现实生活中的暴力进行筛选细化,受众接收到的暴力是被一定程度提纯放大的,大量血腥图片、暴力视频的持续传播带来媒介暴力内容的反复刺激,受众会模糊客观现实与主观想象的界限,弱化对媒介虚拟内容之外的现实环境的认知,在社会范围内营造一种恐慌气氛,形成了虚拟的暴力环境,放大了人们对暴力行为的恐惧和焦虑,在一定程度上毒化社会环境。

三、媒介暴力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我国目前经济发展迅速,社会转型期导致各种暴力事件和犯罪事件不断上升。而媒介环境更加自由开放,各大媒体不断追逐商业利益导致新闻伦理和新闻专业主义缺失,而受众媒介素养不能得到有效提高,媒介暴力现象不断恶化。

媒体对米脂三中杀人案这类恶性暴力事件的报道具有明显的残忍性与暴力性,突破了人伦和法律的底线,这既关系到社会正义,也关系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媒体不加的思考报道暴力事件,必然会引来情绪化舆论声讨,甚至导致同类惨案的发生,因此如何杜绝媒体暴力,做好针对暴力事件的报道显得极为重要。

(一)媒体遵守职业道德,明确角色定位

媒体作为社会公器,=不能成为暴力新闻的渲染者,也不能成为社会恐慌的煽动者。新闻从业者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媒介素养,既遵守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原则,又考虑到暴力事件对受众、当事人产生的影响,充分发挥媒体自律,遵守行业道德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报道中的人文关怀,加强专业素养以减少侵权行为,减少暴力内容的负面报道。

(二)受众增强媒介素养,避免盲目跟风

新媒体的匿名性、开放性和及时性等特点导致网络上信息冗杂,受众应积极提升自我媒介素养,培养独立思考和鉴别信息的能力,在面对媒介暴力信息时,理性辨识其内涵,提高自身对于媒介暴力的自我防备意识,区分拟态环境与真实环境的差别,避免盲目跟风。

(三)完善法律法规,净化行业风气

政府要实现有效可行的筛查机制和奖惩机制,将暴力细节展现过多的报道以及暴力情节严重的作品扼杀在传播过程的开端;在传播过程层面要逐步建立成熟的分级制度,对媒介暴力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行业要净化媒体风气,形成行业规范,不同媒体之间要形成监督局面,当一家媒体出现媒介暴力行为时,其他媒体及时制止媒介暴力内容的传播,回归新闻本位。

【参考文献】

[1]马福全.媒介暴力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及学校干预途径[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8,38(14).

[2]张楠.浅析媒介暴力及其负面效应[J].新闻研究导刊,2018,9(06).

[3]康登慧.媒介暴力现象分析——以新浪河南对虐待儿童事件的报道为例[J].新媒体研究,201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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