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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虐猫事件”报道看媒介暴力

作者:陈淇莹 陈佳雯 郑雯斐 丁远泓 赖荟羽 李易蔓 彭志翔 漆思杰 时间:2020-10-09

摘要如今,传媒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不断提高,媒介暴力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新闻报道中。部分媒体在报道中追求具有冲击力的视觉暴力,给受众造成暴力侵害。同时,媒体在披露信息时还可能侵害当事人的隐私权,引发人肉搜索和人身攻击。本文以“范源庆虐猫事件”为例进行分析,探究其中媒介暴力的体现,分析媒介失范的原因及后果,同时通过相似案例的比较分析,为破解媒介暴力这一伦理困境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媒介暴力;视觉暴力;隐私权;虐猫事件

Abstract】Nowadays, the media highly affect the society, the media violence arises more and more frequently in the news report. Some media pursue visual violence with impact which will cause violence against the audiences. At the same time, the media may also violate the privacy rights of the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which may lead to human flesh search and personal attacks. The paper takes the case of “Fan yuanqing's cat abuse incident” as an instance, exploring the manifestation of media violence, analyzing the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media anomia, then discussing the media violence phenomenon caused by relevant media reports, putting forward suggestions to solve this ethical dilemma.

【key words】Media violence; Visual violence; Privacy right; Cat abuse incident

案例简介】

关于虐待动物的消息,这些年几乎没有间断过。特别是2005年以来,中国出现的严重虐待动物行为越来越多,从引发全国巨大讨论的“高跟鞋踩杀小猫”事件,到专门领养流浪猫回家虐杀的“周颖事件”等,它们背后或是存在着一条隐蔽的“虐杀”利益链条,或是施虐者单纯的“取乐心态”。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的呼声越演越烈。

2020年4月8日,微博一网友“@霸气旧菜菜hh”爆料山东理工大学大四学生范源庆在猫还存活的情况下,对其实施残忍的虐待,并拍摄视频通过网络宣传贩卖。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各“网络大V”纷纷发文斥责。4月9日,山东理工大学就此事发出通报,称已对该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对本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广大网友道歉。

尽管如此,当网友质问他有关虐猫一事,范源庆的回答毫无悔改之意,并扬言要虐杀1000只猫以报复。4月15日,山东理工大学对范源庆予以退学一事进行公示。4月30日,来自全国各地的12位动物保护人士,以“侵犯健康权”为由,分别在当地法院同时向范源庆提起民事诉讼。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媒介报道对受众产生的影响,我们爬取了三条报道该事件的热门微博下方的评论,共计12152条。根据关键词出现的频率,我们绘制成词云。观察发现,网友的评论指向对事件“感官”上的描述,诸如恶心、恐怖、残忍等字眼充斥着屏幕。当然,也有更鲜明地提出开除、退学等诉求的。总体上来说,网友多以情绪宣泄为主,呼吁理性看待的占极少数。

词云图

案例来源】

 1.https://wap.gmdaily.cn/article/7b42cc54f8c74efebe261619d0a013d5

 光明时评:大学生虐猫,退学是不是最好的处理?

 2.https://mp.weixin.qq.com/s/sukfTc-ORIfypo_z-653Ag

 公众号“呼吁动保立法”:《虐猫的那群人渣,开始杀人了!为什么我们反对虐待残杀小动物?》

 3.https://mp.weixin.qq.com/s/FwYQqTJA-RAFS9N2GLC5jg

 微博“新浪新闻”:《大学生虐猫致80只死亡,怎么能原谅他?!》

 4.公众号“爱猫军”:《范源庆,一个虐杀了80多只流浪猫的人渣!》

 5.https://mp.weixin.qq.com/s/WXkBA07lWLq3wSd8cMN6fg

 公众号“概率论”:《求求了,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吧!》

 6.https://weibo.com/2803301701/IDsVIBnnN?refer_flag=1001030103

 人民日报:《消除戾气,学会爱这个世界》

 7.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161240

 澎湃新闻:《大学生虐猫背后还有更大的群体:有人称最想虐婴儿》

 8.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252007

 澎拜新闻:《动保法律专家:亟需有法约束虐猫者范源庆之类》

案例分析】

一、范源庆虐猫事件分析

(一) 媒介暴力体现

经网友曝光后,公众号“爱猫军”首先发表文章对范源庆进行声讨。之后,大多自媒体使用大字号煽动性标题开门见山地表达了诉求——“人渣”“判刑”“立法”。短短一天之内,就有无数家自媒体针对此事发声,给范源庆扣上了不同的帽子或揭露其隐私,一定程度上是对当事人的暴力。文章内容在表述自我立场以及诉求之时,夹杂了许多有关虐猫的细节描写,更有甚者直接将范源庆的聊天记录以及虐猫视频、图片夹杂在文章之中。这些内容存在着失实、夸大、误导等嫌疑,同时也对受众的视觉和心理施加暴力。

(二) 媒介暴力原因探析

虐猫事件报道中产生的媒介失范,受到自媒体逐利动机以及从业人员素质杂糅的影响。在逐利动机催使下,自媒体希望通过将原始材料暴露在受众面前,让受众了解到虐猫的残忍以激发对范的愤怒,从而达到表达诉求的目的。同时,这些材料也能够吸人眼球,收获大量的流量,产生经济上的收益。从自媒体运营的客观条件来说,由于自媒体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素质杂糅,新闻职业道德或被无视。另一方面,国家对网络媒体采访权采取了严格的控制,大部分自媒体不能享受采访权。部分自媒体从业人员只能通过网络搜集素材,进行新闻重组,而缺乏实地采访和考证,部分报道存在失实。

(三)媒介暴力后果

1.对受众产生视觉暴力,引起生理不适

由于文章细节的过度展现,许多受众承受了视觉以及精神上的暴力。因看了视频、图片、描写导致夜不能寐的受众不占少数。从受众的评论来看,大多数评论都从受众对虐猫过程的直观感受来展开,“恶心”“恐怖”“残忍”等关键词充斥着评论区,而对于本身更重要、更有价值的事件本身的评论并不占多数。

2.激发受众好奇心理,诱导受众观察模仿

受“禁果效应”影响,不少受众也抱着“见识一下”的心态进行围观。甚至有的受众在了解事件之后主动在微博上寻找范源庆的账号,企图购买虐猫视频。更严重的是,受众不仅成为消费者,更成为生产者,虐猫的产业链可能在报道后更为壮大,产生不可预计的后果。这样一来,自媒体的报道看起来像对虐猫者的声讨,反而却起到了宣传作用。根据班杜拉学习理论,在观察学习的保持过程,示范者虽不再出现,但他的行为还给观察者以影响。即便报道的焦点逐渐从虐猫者转移到虐猫产业链,但是后续报道实际上是一种不断再现强化。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复刻出无数个虐猫者,无数条虐猫产业链。

3.扭曲受众价值观

根据涵化理论,大众传播媒介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受众的世界观。根据“主流说”,接触媒介更多的受众其“主观现实”倾向于“媒介现实”。虐猫报道中大量细节的披露营造出了血腥的媒介现实,又投射给了主观现实,从而在受众内心留下阴影。对虐猫者的有失偏颇的描述也印刻在受众内心,歪曲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从而形成不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尽管自媒体对范源庆的报道声势浩大,但收效却甚微。自媒体的内容并没有契合诉求,而是一味发泄欲望、激化情绪,一味博取眼球博得流量,用不少辱骂的词语对范源庆形成网暴,又着重利用虐猫的过程吸引受众,对受众施加“暴力”,使部分受众留下心理阴影。反观,教育诉求、立法诉求并没有在文章中给人深刻的印象,媒介期望通过引导舆论达到的目的也没有实现,文章中真正提出正当诉求的内容被掩埋在层层描写之中。

二、相似虐猫案例比较

在2017年被曝出的复旦大学学生虐猫事件与2019年的成都理工研究生虐狗事件也折射出了自媒体环境下的媒介暴力问题。

(一)相同之处

1.追求冲击力的视觉暴力

两起虐猫事件的报道中都出现了被虐动物的图片或影像。2017年复旦大学学生虐猫事件的报道中血腥、恐怖、暴力的图片均未打码;2019年成都理工研究生虐狗事件的报道出现了虐待道具与使用方法,被虐流浪狗的图片被打码后仍然呈现出血腥场景。2020年山东理工大学生虐猫事件的报道中尽管对视频画面做处理,但动态画面更是冲击力较大。这些图片、视频或许是为了谴责虐猫者的暴行,或许是为了满足受众的好奇心,获取流量,以求轰动效应,却忽略了受众的心理感受。

2.侵害被报道者的隐私权

自媒体信息暴力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主要体现在“人肉搜索”这类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案件中。对动物来说,施虐者是强势的一方,但是面对互联网上亿万的网民,施虐者反而是弱势的一方。“人肉”即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将人的真实身份调查出来。一旦“人肉”行为成功,被人肉者的隐私信息不仅暴露,心理受到刺激,甚至会影响其行为的极端化,因此“人肉”不仅属于网络暴力,更是现实的暴力。

(二)不同之处

1.新闻媒体报道力度越来越大。

2017年与2019年发生的凌虐动物的事件,主流媒体参与报道较少,发布报道也是百字左右的消息为主。2020年的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虐猫事件,有184条重要媒体的报道,数量大,种类多。主流媒体主动发声,探讨涉事者的法律责任,引导舆论。

2.自媒体对暴力行为的细节化处理趋势

主流媒体在进行虐猫事件叙述时,更倾向于客观描述。而在自媒体发展的今天,对虐猫行为的细节化描述以及个人感情色彩的报道在网络上大量呈现。在这类报道中前者会刺激受众畸形的观看需求,产生不良示范,对社会产生不良诱导作用;后者会给原定惩罚的实施带来压力,不利于舆情的稳定。

三、黑色产业链案例分析

在范源庆虐猫事件背后其实是一条虐猫产业链,有作者把这条虐猫产业链比作“动物版N号房”,其报道与韩国版N号房、国内版N号房的报道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一)忽视公众知情权的限度

新京报在对其进行报道时细致入微地描述了记者登录网站的全过程,这种过分细致的描述实际上就是一种暴力,一种力求真实进行还原报道而忽视受众心理的媒介化暴力。这种媒介化的暴力一方面容易带来某些思维定式,使一些现实生活中的暴力行为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得到认可;另一方面容易激发人们的好奇心,甚至是内心深处的虐待因子而进行模仿。就像人们在国内版N号房被揭露后进行浏览器搜索,出现的第一个默认推荐选项竟是相关打开地址。同等比较下,虐猫产业链的报道中罗列出具体的购买流程和购买所得的资源,增长了潜在购买行为的可能性。

(二)忽视媒体报道量的限度

从韩国版N号房,到国内版N号房,再到动物版N号房,每个热点的出现随之便是所有媒体的一致追逐。一时间,无论什么定位的媒体都在渲染性地生产着“爆款文章”,这种失去限度的文章对受众进行轰炸,媒介变得暴力化,这种“施暴”的传媒也成为更多人恐惧并极力想控制的问题。

四、媒介暴力的利弊得失

所谓“媒介暴力”,顾名思义是指大众媒介在传播过程中对受众施加的暴力行为,也就是媒介实施的暴力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的暴力伤害。

(一)信息传播呈现“群体极化”

在上述报道中都出现了明显带有暴力性的内容,而这种内容不仅向受众施压使其快速传播,更使得信息传播“群体极化”,即言论一开始出现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该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由于媒体尤其是自媒体在对虐猫事件进行报道时利用大量煽动性标题、虐猫的细节描写和血腥的视频图片,大众对于虐猫事件的当事人出现了强烈的群体极化,情绪性攻击成为主流,集体的暴力声讨变得越来越强大。

(二)当事人隐私权被侵犯

暴力声讨除了在网络世界之外,更有现实世界中的人肉搜索和人身攻击,这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媒介行为本身的暴力。虽然虐猫事件中的当事人应该受到批判,但因为舆论偏激,当事人所在大学直接采取了退学处理,这样的处理非但没有达到改正的效果,反而使其思想进一步激化,缺少了理性的平衡。

(三)推动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虐猫事件中存在的媒介暴力现象毋庸置疑,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新闻报道掀起的舆论风潮对推动解决小动物保护法律的空白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媒体在进行社会暴力的新闻报道时必须要把握好自己的“度”,多一分会演变成对当事人的不恰当暴力,少一分又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坚持媒介伦理规范是做好一切新闻报道的基础。

五、破解伦理困境的建议设想

当今社会处于高度媒介化之中,媒介暴力难以躲避。因此,我们必须思考怎样控制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日益发展的媒介暴力并努力破解这一伦理困境。

(一)政府应加强行政管理,完善传媒法规

建立并完善网络实名制,使个人对言论负责。同时,在网络传播上对不同内容进行时间和渠道上的限制,或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对受众身份进行限定,在确保社会文化正常流通的同时,对媒介暴力的影响力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媒体从业者应提高专业素养,増强社会责任感

媒介绝非是权利的滥用者,而是应该抑恶扬善、安慰心灵、营造和谐、超越生命,让每个人的心灵宽大和敞亮起来。大众传媒从业者也应努力提升自身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受众应提高媒介素养,抵制不良影响

媒介暴力之所以泛滥,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受众的再度传播。因此,应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提高其对网络信息进行辨别和分析的能力,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同时,增强受众对媒介暴力的认知与辨别能力;提升受众在媒介暴力批判性上的解读能力;使其学会客观甄别媒介暴力信息和现实暴力之间的区别。

参考文献】

[1]郝雨,王祎.媒介暴力:类型、效应及控制[J].新闻记者,2009(06).

[2]郝雨,王祎.媒介暴力的正负效应及社会控制[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5).

[3]苗涛.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失范的伦理道德审视[J].新闻爱好者,2016,(05)

[4]张楠.浅析媒介暴力及其负面效应[J].新闻研究导刊,2018,9(06).

[5]王慧.媒介暴力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D].西南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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