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巴南幼儿园伤人事件为例探讨社交媒体语境下灾难性新闻信息传播与新闻报道的现状

作者:陶文静 时间:2020-10-08

【摘 要】近些年中国一系列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灾难频发。当前,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广泛地参与其中,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其及时性的特点实现了灾难性新闻的及时报道。但是在新闻报道中却不免掺杂着煽情或冗余的信息,过度消费悲伤情绪,博取受众眼球,引发道德伦理等问题,且对于事故的真相和问责等重要信息时常缺失,不免引起受众的反感。

【关键词】灾难性新闻;社交媒体;二次伤害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a series of natural and social disasters occur frequently in China. At present, social media, represented by Weibo and WeChat, are widely involved in it, becoming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platform,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ts timeliness have realized the timely reporting of disastrous news. However, in the news reports are mixed with sensational or redundant information, excessive consumption of sad mood, get the attention of the audience, cause moral ethics and other issues, and the truth of the accident and accountability and other important information often missing, cannot help but cause the audience antipathy.

Key words】catastrophic news;Social media;Secondary injury

案例简介

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许,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新世纪幼儿园组织儿教师带全体幼儿做早操。完成后,老师带幼儿返回教室途中,39岁巴南区女性居民刘某突然冲入人群持刀行凶,致该园14名儿童受伤,其中7人轻伤、6人重伤、1人危重。嫌疑人刘某当场被保安和工作人员制服。巴南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将受伤孩子送医救治。14名受伤的孩子中,一名4岁女童颈动脉破裂,另外还有4名儿童伤势危重。其余孩子伤情为皮肤裂伤,软组织刀砍伤等,孩子们的平均年龄在3到4岁。多名幼儿头部缠有绷带,被医护人员领出该幼儿园。

随后,警方将“巴南区鱼洞街道新世纪幼儿园恶性伤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正开展案件侦办和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也对网上别有用心、造谣生事者落地查人,依法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蔡某、李某、何某等三人由于编造、散布“巴南幼儿园伤害案件系暴恐袭击”“致8名儿童死亡”等谣言,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0月27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巴南区鱼洞街道新世纪幼儿园持刀行凶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事发幼儿园位于一栋十层高居民楼的一楼,整个环境为开放式,幼儿园四周为市政道路及居民楼。事发后,附近几个能够进出幼儿园的路口已被警方拉上警戒线,工作人员正在清扫事发现场,不时有警察进出幼儿园。

事发当日早上,关于此事的微博热搜点进去满目都是幼儿园出事现场照片,甚至有小朋友受伤的露脸无码照片,非常血腥。随后,重庆网警在官方微博发起倡议:请广大网友勿要传播巴南幼儿园伤人案的血腥视频和图片,以免对受伤儿童及其家庭造成二次伤害。

案例分析

灾难性事件以其特有的突发性、震撼性、负面性和社会性而被大众所广泛关注。此类事件所具有的影响力、冲击力和破坏力都会给大众心理带来巨大的震撼,故具有极高的新闻价值。灾难一旦发生,受众迫切需要知道事件的进展情况,信息的传播尤为重要。在新媒体时代,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其特有的即时性、便捷性成为大众接收信息的重要渠道。不少传统媒体入驻微博,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即时的信息传播和新闻发布。社交媒体平台的出现满足了灾难性新闻对及时性的需求,可是在一系列事件的信息传播中,却时常一味地追求煽情和刺激,博受众眼球,过度消费悲伤情绪,对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问责等重要信息却总是缺失或姗姗来迟,不免引起受众的反感。

一、灾难性新闻信息传播与新闻报道的时效和影响力

在社交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发声,成为自媒体。在灾难性事件中,由于事件的突发性,事件的亲历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工具迅速向外界传递信息,成为报道事件的第一人,但由于影响力的有限,无法对受众产生大规模和持续的影响。

从信息传播的时间来看,自媒体发布最为迅速,几乎可以对事件进行同步报道,而传统媒体的微博官方账号却在事件发生后的几个小时才发布信息。一方面是因为灾难性事件具有突发性,专业的记者不可能随时都在现场,但事件的经历者身在现场,可以充当临时记者,第一时间传达信息。另一方面,官方的认证微博具有自媒体无法比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担负着舆论引导的作用,对信息的真实性必须进行核实,否则一条未经核实的消息会引发社会的不安,尤其是灾难性事件,报道不当则会引起民众的恐慌,造成更大的社会动荡。但在新媒体时代,尤其在微博即时发布消息的功能推动下,使新闻的时效性缩短为几分钟甚至几秒钟。时间意味着新闻的新鲜度,自媒体时常能在灾难性事件发生时先于传统媒体进行报道。实践证明,传统媒体官方微博的信息发布在时效性上还有待提高,在信息处理方面的能力也有待加强。

二、灾难性新闻信息传播与新闻报道的内容

灾难性事件由于具有震撼性,受众会在短时间内聚焦于此。灾难性事件的发生,会激起受众的关注,迫切希望知道伤亡情况、影响范围以及事件的真相和后续的问责。传统媒体官方微博对于灾难性事件的报道都着重于对受害者进行描述,而轻视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等重要信息。每当遇到灾难性事件,微博上都会充斥着“蜡烛”这个表情,表达对受害者的哀思。笔者认为,在媒体的报道中,表达对逝者的哀思,体现了新闻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样也表达了对逝者的尊重,这本无可厚非,可是灾难性报道的焦点仅仅停留在对受害者的默哀和悼念中,不去反思事故发生的原因,追究责任,就是对事故本身的漠视,也是对逝者和受害者家属的不负责任。

灾难性事件报道无疑需要首先关注受灾群众。但是,在实际的报道中,媒体却常常忽视 了一个问题:在具体的报道过程中,宣传官兵救灾的报道多,关注受灾群众的报道少。例如在此次“巴南幼儿园伤人案”的新闻报道中,只有小部分篇幅用于介绍事件发生始末,而大篇幅用于介绍领导是如何处置事件以及进行后续工作的,但是对于事件发生的原因调查等报道却没有,只是简单的后续跟踪报道了此次事件嫌疑人的被捕情况。

三、灾难性新闻信息传播与新闻报道中道德道德伦理

灾难性事件的发生本就具有强大的震撼力,使受众极易在心理上产生悲痛等负面情绪。媒体在报道事件的时候,如果过度消费悲伤,使用煽情的话语,选取极度悲情的照片,吸引受众的眼球,那么虽然这样的报道满足了受众宣泄悲伤和猎奇的心态,却会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尤其对遇难者家属产生二次伤害,引发报道的道德伦理等问题。

在灾难性事件的信息传播中,有很多事发现场的血腥图片且为高清大图,面部没有进行任何模糊处理,无助悲伤的情绪清楚地呈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对于微博平台的信息发布而言,受众的注意力是最大的商业价值所在。发布一些极具震撼力的图片,还原真实的事故场景、凸显事件新闻价值的同时,有利于迅速吸引受众的眼球,获取较高的点击量,这便是部分媒体对惨烈照片趋之若鹜的根本原因。在巴南幼儿园伤人事件发生时,短时间内微博热搜点进去全是关于此次事件现场的照片,非常血腥,虽然随后重庆网警就在官博发布倡议书叫停传播血腥图片、视频的行为,但是发布出去的照片视频已经在网络上留下了痕迹,即使当时删除了大部分照片和视频,如今在搜索相关新闻时依然能够看到很多现场的血腥图片。

此外,灾难性新闻具有独特的“悲剧快感”。“悲剧快感”最早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他认为“悲剧快感”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从而引起观者的怜悯和恐惧。在将这样的情绪宣泄后,观者最终归于平静和愉悦。发布极富渲染力的灾难图片,有利于受众对悲伤情绪的宣泄。从媒体对于图片的选择中可以看出,网络媒体的官方微博会发布较多具有震撼力的照片,从细节着眼,使用一些受害者家属的特写照片,希望能够完整真实地向受众展现事件的全貌,并在一定程度上突出灾难性事件的惨烈,具有极大的震撼力,从而获取眼球效应和高点击率。而一些传统媒体的官方微博,则倾向于从整体着眼,即使是展现细节的图片,也不过多地将焦点对准人,而是着重对现场事物的描绘,例如遗留在现场的物品,同样可以反映出事故对人们带来的伤痛,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对当事人或者遇难者家属的伤害。

四、灾难性事件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

(一)整合信息 ,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

在突发灾难事件的爆发阶段,公众的求知欲最为强烈,人们会比平日更疯狂地追随新闻媒体,依赖新闻媒体来掌握外界的资讯,与此同时,由于灾难的突发性、紧急性和信息的不充分性,有关灾难的信息本来就难以做到全面准确,再加上信息传递者的情绪比较复杂,也加大了信息失真的风险,“人的好奇心表现为一种对不幸事件的倾向性,相对于好事情而言,灾难总是更容易成为某个社区的谈资”。美国社会学家G·阿尔波特曾提出一个流言传播公式,即:“流言传播的速度=问题的重要性×公众不了解的程度”。新闻媒体作为处于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中间环节,传达“上情”、联系“下情”的枢纽。此时,新闻媒体尤其是主流新闻媒体对于事件的阐释,会高度吸引公众的眼球,成为引导公众的有力工具。因此,大灾降临,反应速度普遍被看作是衡量媒体权威性的标志,也是广大受众在突发灾难事件发生时选择收视的重要依据。反之,如果灾难事件爆发时新闻媒体没能在第一时间承担起披露消息、引导舆论的职责,那么它就会失去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人性关怀,突发灾难性事件报道的价值标杆

在所有的新闻报道中,灾难新闻报道是情感最丰富的一种。人们会从新闻报道中生出对大自然力量的敬畏,对灾难事件的责任人心存愤慨,对灾难事件的制造者心存愤慨,对灾难的死伤者深表同情等等。尤其是电 视媒体,“电视新闻沉溺于可见的东西,这使得电视与其他媒体相比,内在地成为了更加感情化的媒体。电视报道能绕过人们大脑的思考而直指人的内心,这就是它巨大的力量之所在。”。也正因为如此,“灾难新闻所引发的公众情感所产生的力量,如果是负面的,就足以对这个社会产生威胁”。鉴于突发灾难事件对人类生命破坏的残酷性,它的传播理应更加重视人性关怀。人性关怀被誉为是人类苦难的“温柔抚摸者”,具体到新闻媒体对突发灾难性事件的报道,就是要对遇难者以及弱势群体给予善意和悲悯的公正关注,消解受众的消极情感和不良情绪,使悲痛得到安慰,颓废得到振奋,焦虑得到舒缓,不安得到抚平,从而产生积极向善的言与行。简而言之,“人性关怀”应该成为灾难报道的价值标杆。

突发性灾难新闻报道,应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重人类的内心体验,把深情的目光投注到灾难中生命个体的生存状态,让公众看到生命在灾难中真实情况,彰显生命在灾难中的尊严价值,才能更有助于唤起人们普遍的同情,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亲善友爱。

五、结语

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各媒体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灾难性事件进行信息的传播,应将焦点更多地放在对事故真相的追寻上,而非仅仅停留在遇难者身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注意平衡“消费灾难”和“见证灾难”的尺度,避免产生二次伤害,避免陷入道德伦理的争议中。

参考文献

[1]刘庭梅.媒体应如何报道遇难者[J].新闻世界,2015(5).

[2]毕超.试析灾难性图片报道中的新闻伦理问题[D].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12.

上一条:从大连理工研究生自杀事件报道中看自媒体的伦理缺失 下一条:以无锡高架桥坍塌为例看网络时代报道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及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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