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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为例:医患关系报道中媒体应谨防媒介审判

作者:刘壹昭 时间:2016-10-09

【摘 要】:8月10日,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一名张姓产妇,做完剖腹产手术并产下一子后不幸死亡。产妇家属认为医生在抢救方面存在问题,而媒体的报道因缺乏对事实的全面调查和客观的陈述立场,使事情的发展和舆论出现了戏剧性的反转。这是医患关系报道中,一例典型的媒体因报道失衡而对医院进行媒介审判的案例。本文通过分析这个案例的发展脉络,旨在为媒介在今后的医患关系报道中培养客观公正的立场建言献策。

【关键词】:湘潭产妇 医患关系 客观立场

 

Abstract:A maternal died after had the caesarean operation and gave birth to a baby in child health care hospital of Xiangtan,on August 10.The relatives of the maternal said that there are some obvious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rescue.Whereafter, the media reported this issue and finally made the thing changed into a unpredictable way.This is a typical case of“Medium Justice”, a case of getting an unjust conclusion without a premise of conducting a scientific and objective investigation. By analysing the the semantic structure between event participants,we aims at giving some suggestions for easing the contradictions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Keywords:Xiangtan maternal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objective postion

 

【案例概述】

2014年8月10日,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一名张姓产妇因术后大出血不幸死亡。起初,在媒体的报道下,舆论一边倒的指向该事发医院的不作为,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媒体参与报道并挖掘真相,舆论开始出现耐人寻味的变化。关于这起产妇死亡事件的最早信息,是由一名名为“小懒虫太阳晒屁股啦”的新浪微博网友于8月11日所发微博,该网友在微博中称“湘潭妇幼保健医院惨无人道,将产妇活生生的弄死在手术台上!并隐瞒真相,一直说在抢救10小时,抢救10小时这是什么惨无人道的无良医院?”并@新浪湖南和@湖南身边事。然而,这条微博发出后,并未引起广大关注。直到8月12日,“华声在线”记者张建平,陈莎发表文章《湘潭产妇死在手术台医生护士不知去向 医院称已经尽全力》,才将该事件推向舆论场的风口浪尖,文中对院方的诸多描写使网友对医院的不作为口诛笔伐。@新京报、@环球时报、@21世纪网、@新快报等媒体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对该条微博进行了转发。8月13日,湘潭市卫生局出面解释医生护士并未失踪,院方已经完全尽到了自身职责。随后,随着越来越多的媒体参与报道,真相渐渐浮出了水面。人民网“求真栏目”证实其文中提到的“医生护士全体失踪”并非实情,湘潭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也于9月15日出示了该事件的鉴定结果,称“产妇的死亡原因符合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推翻了“华声在线”发表的文章中对于医院失职的预判,引发了舆论的反转。

【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由媒介人员专业素养不足所引发的新闻失实和媒介审判事件。在这次事件中,“华声在线”发表的《湘潭产妇死在手术台上医生护士不知去向 医院称已经尽力》一文将事发地湘潭县妇幼保健医院推上了舆论的顶峰。该文中,虽无推出“产妇死亡是医院失职”这样的直接结论,但采用类似“妻子赤身裸体,满口鲜血,眼睛含着泪水的躺在手术台上”这样夸张的画面描写和“本应该在抢救的医生和护士,却全体失踪了,房间里只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男士在吃着槟榔,抽着烟”这样还未深入调查之下的措辞,以及对于家属悲痛情绪的着力表现,借家属之口道出“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事实。媒体作为新闻事实的报道者,理应秉持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事情的真相进行求真证实后报道,且秉持着“公正原则”,公正原则,即新闻媒介应为新闻事件所涉及的矛盾双方(或多方)提供全面的新闻信息和平等的选择和使用媒介的权力,给予双方公正的话语空间,采取不偏不倚的立场对事物进行客观报道。文中对于事发医院和家属有失公正的展示,是导致随后舆论发生反转,院方与家属方在舆论场上演“罗生门”的主要原因。事后经证实,院方并未“不知所向”,而是进行了多次病情告知与沟通,反观家属,则是由于悲痛情绪太过而出现一些愤怒过激的行为。在舆论的发酵期,这样有失公正的报道,无疑是将一直以来紧张的医患矛盾重新推向了话题的顶峰,人们对标题中“医生护士不知去向”所第一时间能联想到的,是在媒介引导下的对和对医院失职的预判,从而将产生的“医院不作为”的“刻板成见”带入,引发带有非理性情绪的对医院的言语“讨伐”。更值得关注的关于引发产妇死亡的“羊水栓塞”病症,相关媒体并未以科学谨慎的态度向有关专业人士求证为前提,而是在“医院失职”的立场上,妄自加以缺乏基本医学常识的揣测,院方进行有罪判定,这也是导致与湘潭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出示的“非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截然相反的原因。

【案例总结】

社会转型期医疗纠纷复杂程度增加,尤其近几年种种激烈的医患矛盾,常常以新闻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媒体在一个时期内集中讨论的问题往往构成社会舆论的中心议题,而人们往往把媒体报道的世界当做真实的世界,过度集中地报道医疗纠纷使人们在与医院或医生打交道时抱着敌对的态度,对加剧医患矛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首先,某些媒体在缺乏对医学基本知识的前提下,从医患关系中患者从属于弱势角色的成见立场出发,先入为主的判定医疗纠纷中,医院方面属于“失职”的角色,造成了某些不实报道,如2010年的“缝肛门”、2011年的“八毛门”,致使舆论一边倒的指责医生“麻木不仁”,造成了舆论场上医患双方从属于对立角色的局面。2012年3月23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一名17岁的少年持刀砍死一名27岁的实习医生,还造成三人受伤。当晚,有网站刊登新闻后附带"读完这篇新闻后的心情"调查,选择"高兴"者占总数的六成以上,被一些媒体过度解读成"医患仇恨"大肆报道。其次,信息泛滥的互联网时代,注意力已然成为一种珍贵的资源,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对医患矛盾进行过度消费,抓住其中一点进行夸张的曲解,未全面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就迎合民众需要情绪宣泄的心理。在此次湘潭产妇事件中,未对医院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华声在线”发表的文章就以“医生护士不知去向”夺人眼球,造成舆论一片对院方的指责,即使后续证明了院方未有医疗责任,仍对院方造成了伤害,对医患关系的信任造成了伤害。

【案例思考】

媒体是社会的公器,承担着客观报道事实的社会责任,也是促进社会公众沟通,化解社会矛盾的纽带。目前严重的医患矛盾,是民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折射,若想从根本上解决此矛盾,还需要媒体在客观报道此类事件的基础上,给予双方足够的话语权和尊重,促成医患双方有效对话,使医疗制度朝着更加有建设性的方向完善。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媒体应加强自己的专业素养,坚守自身的道德操守,以对事实的调查核准为前提,进行客观报道。在调查中,应秉持着公正原则,给予事件双方平等的话语权,让读者自行判断事实真相。在类似事件发生之后,也应该对舆论朝着积极的方向引导,而不是盲目迎合民众的情绪偏向,对于大众不了解的,容易引起误解的专有名字,媒体有向相关专家质询后向民众解释的责任。对于一小部分偏激言论,应朝着积极的方向进行疏导。令一方面,政府应适度参与,加强对于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等不良风气的管控,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的同时,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来监督媒体行为。在类似事件中,医院方与患者方沟通不善产生的误解也是引起医患矛盾的一个方面,院方往往选择不发声或者少发声,例如此次事件中,针对报道中的情况,院方选择用“详细情况不便介绍”的理由来解释,一方面不有利于事件真相的凸显,一方面放弃了自身主动引导舆论的机会。因此,疏通医患矛盾,除了媒体搭起沟通的桥梁,医院方面也应加强主动应对能力,发现舆情,引导舆情,与媒体合作,积极向公众说明并展示事情原委。而作为舆论方的每个普通人,更应加强媒介素养的积累。社交媒体的发展赋予了每个人极大的话语权,而我们应该珍惜这项权利,对于社会热点事件保持独立理性的思考,不盲目更风,理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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