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罗彩霞事件为例探究人文关怀与媒体审判之界
时间:2017-10-30
【摘要】罗彩霞因高中同学王佳俊冒用其身份上大学而被社会广泛关注,其中媒体在揭露事件真相和跟踪后续处理中展现出对罗彩霞的同情和对操纵者的谴责,这是对受害者一方的人文关怀,但过分的情感倾向却不免有媒体审判之嫌。
【关键词】罗彩霞;王佳俊;身份顶替;人文关怀;媒体审判
【Abstract】Luo Caixia has been widely concerned by society because her high school classmate Wang Jiajun took Luo’s identity for entering college. In this case, media has shown sympathy for luo caixia and condemnation to the manipulators during exposing the truth and following up on subsequent processing. It was humanistic concern to the victim, but possibly, excessive emotional bias lead to trial by media.
【Key Words】Luo Caixia, Wang Jiajun, Identity substitution, Humanistic Concern, Trial by media
(资料图片来自网络)
【案例简介】
罗彩霞,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灵官殿镇人。2004年高考后因被同学王佳俊顶替其上大学导致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当时王佳俊被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录取。罗彩霞和王佳俊均为2004年邵东县邵东一中298班应届文科毕业生,当年在填报志愿时,王佳俊在本科二批院校志愿栏填了贵州师范大学,而罗彩霞填的是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从高考录取到大学报到有着非常严格的程序。两人都没有达到分数线,罗彩霞也没有填报贵州师范大学的志愿,王佳俊却成功地冒用了罗彩霞的名,顺利通过了贵州师范大学的入学身份审核并注册了学籍。罗彩霞在未知事件真相情况下被迫复读一年后考取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至2009年间,罗彩霞在申办教师资格证开通业务时均因身份信息问题受挫,经警方调查发现,实属王佳俊盗用其身份信息所致。
罗彩霞的遭遇在网络社区曝光之后,5月5日,《中国青年报》第一时间调查披露此事,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就在当天针对此事件的调查组成立。调查组经过调查分析后表示,这起事件是2004年高考招生过程中在湖南省邵东县发生的一起个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是一起由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策划、利用个人关系违规获取高考相关信息、伪造高考纸质档案和户口迁移证冒名造假,使自己儿子王佳俊顶替罗彩霞上大学的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
2009年10月26日,法院对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宣判,王佳俊的父亲原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2010年8月二审开庭,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审判长宣判了最终结果:被告王峥嵘向罗彩霞支付4.5万元赔偿金;原告撤除其他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3万元由被告承担。
【案例分析】
在该事件中,自5月5日《中国青年报》以《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为题率先报道后,罗彩霞手举王佳俊头像的照片出现在众多门户网站上。有媒体称:“一个弊端丛生的高考谜案至此揭开神秘面纱,全国掀起了有关罗彩霞事件的舆论风波。”罗彩霞这个名字,甚至成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代名词,诸多媒体在后续跟踪报道中不止一次地描述罗彩霞的艰苦斗争,与王佳俊“官员之女”的标签相比,在展现人文关怀的同时却不免有媒介审判之嫌。
一、应谨慎避免报道中对人物的标签化
以中青报的第一篇报道为例,开篇“‘我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他们选中了我?’5月4日下午,在天津师范大学校园,罗彩霞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难道就是因为我们家没有什么社会背景,王佳俊的爸爸王峥嵘是当地官员?”的表述,选取了罗彩霞表达不满的言辞,引出了“当地官员”的标签,但是在陈述事实之余却带有明显的情感倾向。在提到王佳俊的高考分数时,也着重点出了“数学19分,英语53分”的信息,形成了一种“低分者靠手段得利”的舆论引导力。以伸张正义的言辞结尾,连续反问是对罗彩霞处境的人文关怀,对罗彩霞给予真诚的关注和同情,对顶替者和操纵者传递了媒体的谴责倾向。
中青报在独家报道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5月6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观察》栏目播出案件专题调查,随后凤凰卫视、《光明日报》、《南方日报》、《天津日报》等媒体纷纷加以报道,网络平台如搜狐、新浪也给予关注。多种传播媒介同时聚焦于事件中主人公命运,这是人文关怀在新闻传播中的体现,但也使得在法院审判未定之前,传播范围越广,对王佳俊及其父亲的批判几乎越强烈的一边倒趋势。
二、拎清人文关怀与媒介审判的界限
新闻报道中媒体审判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向弱势群体倾斜,这是对受害者或弱方的一种尊重和保护。人文关怀关注人的生存、发展和精神,媒体借鉴这一理念有利于改进报道质量,引起受众更为广泛的共鸣,从而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但在这一过程中,人文关怀与媒体审判的界限需要拎清,往往越界的人文关怀容易演化成媒体审判。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通过几种方法进行审查,予以规避。
(一)首先,谨慎对象标签化,该事件报道中对王佳俊“官员之女”、“低分学生”形象的一再强调,事实上也是对受众情感的诱导。
(二)其次,对受害者应同情而非滥情,过分的关注和情景渲染可以达到打动受众的效果,但却不够公正客观。
(三)最后,严格把控发布时间,舆论一经扩大不可操控,应在不影响法院判决结果的前提下进行报道,尽可能缩小媒体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后果。
【参考文献】
[ 1 ] 张丽霞.新闻报道中的人文关怀——以“罗彩霞案”为例[J].《新闻窗》,2009年第四期
【案例来源】
http://news.cyol.com/content/2013-09/15/content_9037930.htm
http://news.sohu.com/20090603/n264303158.shtml
http://news.sohu.com/20100813/n2741956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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