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中看媒介伦理失范
时间:2021-11-04
摘要:“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经由媒体首发报道后迅速发酵,在舆论场上引起轩然大波。在后续的报道中,诸多媒体试图还原事件的真相,但剑走偏锋致使报道失范。本文通过对“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的系列新闻报道进行分析,结合该事件舆论反应,反思报道中的叙事问题和伦理失范现象,探讨此类案件在新闻报道中的写作边界与新闻媒体应当如何正面引导大众舆论、更好地发挥社会公器的作用。
关键词:犯罪报道;媒介审判;伦理失范;信息标签化;报道煽情化
Abstract: After the media first reported the news called "Heilongjiang 15-year-old girl killing her mother and hiding body in cold storage", it caused a great stir in the field of public opinion. In the subsequent reports, many media tried to restore the truth of the incident, but they went off the track to make the report deviant. Through to "Heilongjiang 14-year-old girl matricide in hiding the body," a series of news reports were analyzed in this article. Combined with the public response, this article reflects on the narrative problems and ethical anomie phenomenon in the news reports, and discusses the writing boundary of such cases and how the news media positively guide the public opinion and better play the role of social public organ.
Key words:Crime reporting; Media trial; Ethical anomie; Information labeling; Sensational reporting
案例简介:
2021年3月12日,据巴彦公安官微消息,巴彦县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某财报警,称其儿媳庄某在家中被杀。警方经工作确认,刘某某(女,14周岁)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3日零时许,警方将其抓获。经审,刘某某对与其母亲庄某发生矛盾,将其杀害的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另据事发地巴彦县兴隆镇兴乐村刘姓村干部称,事发于2020年12月,这名女生系黑龙江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二中女中学生刘某某,与母亲发生口角后,疑似杀害自己的母亲,用编织袋将母亲的尸体藏在冷库中,自己则对外人称妈妈跟陌生人出走了。直到前几日,女生的爷爷在窝棚中收拾东西时才发现遗体并报警。
案例来源:
http://jmwap.ctdsb.net/jimushare/news/detail_index.html?contentType=5&contentId=1218865&cId=0
https://mp.weixin.qq.com/s/5bG-nYKdTZ_XXCfJBMqRzQ
案例分析:
一、舆情演化路径
3月17日上午,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首发报道《黑龙江15岁女中学生弑母藏尸冷库,三个月后被抓获》一事,该案本身的悲剧性与恶劣性瞬间触动舆论神经,刺激着网民在极短的时间内产生第一反应。网络舆情也因此而聚焦并初步形成,但因信息来源较为单一,信息较少,舆论较为分散和碎片化。
经新京报、南方日报等媒体进一步传播后,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舆情达到峰值,进入爆发阶段。#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14岁少女涉嫌弑母藏尸,已被刑拘#等焦点话题登上各大社交平台热搜榜,网络热点话题传播与网民自身传播成为消息扩散的主要形式。网民更广泛的参与,更高强度的注视倒逼事实真相的进一步挖掘。
3月17日下午,巴彦公安于微信公众号发布官方警情通报,表明确有此事且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在舆情回落,热度趋于缓和的同时,媒体继续进行追踪性报道,且舆论主体出现偏移。《14岁少女弑母案:一个‘幸福’的农村家庭之殇》、《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学校:因上学问题与母亲发生矛盾》、《可怕!15岁女孩儿弑母藏尸冷库!是什么让她对母亲下此毒手?》《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变成杀人犯的孩子,都有什么样的父母》等等与成长环境和作案动机的相关信息频出。舆论矛头转向家庭教育、代际矛盾等问题,但少有对案件更为深度的思考。
据数据分析显示,仅两天时间,3月19日该案件在网络上的讨论热度就所剩无几,舆情周期较为短暂,事件真正处置结果如何消息也寥寥无几,造成舆情烂尾。
据数据分析显示,黑龙江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网民整体负面情感占据了主导地位。情感主要发布在社交平台的评论、跟帖等,作为个体情绪表达。而网友之间的点赞互动则产生了情绪汇集,放大了其感染与影响力。
一.报道问题分析
(一)内容故事化
为挖掘弑母动机、背景和作案细节,媒体在信源选择上多采访村民、邻居、学校等。尽管媒体尽可能采取不同说法,但大多均采用故事化的报道手法,即呈现女生家庭与其成长经历,报道方式较为单一。比如每一篇这样的报道都会表示,母亲带着女生与其弟弟生活,与他人不常往来,女生很文静且在同学印象中成绩一般,是因为上学的问题与母亲发生口角,捅了母亲后独自隐瞒甚至还玩游戏。报道的故事内容基本大同小异,且有的媒体更加煽情化。
媒体煽情化的写作方式违背了犯罪新闻报道的客观性。比如一些标题会带有评价性的词汇,比如“残忍”、“不归路”等;文章主体也会带有一些负有感情色彩的词,如“冷酷“、”悲剧“等等。如此的感情渲染,增加了新闻报道的可读性,吸引了更多公众的关注。网民基于这些报道,在评论中多以道德谴责和愤怒表达的负面情感宣泄为主。”为什么这么小就如此丧尽天良“,”有些人竟然还说坏人变小了?坏人就是坏人,从来都没有年龄的定义,有些人生来就是坏人“。
犯罪类新闻应传播法理而不是讲述故事。以文学化的叙事手法选择故事化新闻或者将新闻故事化,而对犯罪新闻背后的法理和犯罪的原因及对策却惜墨如金显然是违反新闻规律的。
(二)报道标签化
“标签化”是指一种自发的认识归类方式,将某一个事件或者某个人物自发地归为一类事件或一类人物"。在此次恶性犯罪事件,媒体在描述14岁女生的时候,“文静”、“内向”、“乖巧”等特质常被反复强调,因其品格与弑母丧尽天良的行为相悖,会使公众产生老实人激情作案的“标签化”印象。而在每一个报道标题中,都会突出强调女生14岁的年龄与其弑母的行径。“14岁“这一标签﹐使得新闻快速升温,关于本案的社交平台热搜词变成了“未成年弑母”,演变出对教育体制的抹黑﹐最后成为一种“网络狂欢”。媒体在题目中设立标签,试图以敏感的词语吸引用户点开词条﹐这使得新闻事件狭隘化。虽然在“泛娱乐化”的当下,“标签化”和“娱乐化”的新闻无可厚非,我们不可能完全拒绝标签的使用﹐但在体现事实与追求点击量之间,新闻媒体不应越过底线﹐而是选择立足社会正义,承担社会守望者的责任。
(三)过度挖掘与案情无关的人或事
关于此案,媒体和公众最大的疑惑是杀人动机。每个人都想知道一个年仅14岁的内敛女孩究竟因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母亲。于是各大媒体均围绕其身边人进行采访,试图通过亲友的言语﹐大胆预测其犯罪原因。通过采访得来的生活经历,拼凑出犯罪的心路历程。但这些琐碎的生活细节不足以支撑我们的推测,复杂的人性难以与弑母行为建立密切的因果联系。事实上,这些都应由警方披露或权威信源交代。而非靠本身也处于不解状态中的亲朋好友的叙述来构建一个可能的人物性格或作案动机。
而媒体更应该关注的是对类似未成年人弑母案的反思。比如光明社教育家快评的《“弑母案”又发,谁来为扭曲的家庭教育负责?》等对家庭教育、青春期心理健康等人性社会话题的深度探讨,更是媒体需要做的。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和引领,塑造主流舆论观点,引领网民对于事件的认知态度。而且,媒体在法律视角的案件解读也较少。关于法院如何判决、未成年保护与未成年犯罪、刑事犯罪低龄化等问题也是新闻媒体应当传播的议题。
(四)媒介审判
在此案件中,自媒体介入程度高于主流媒体,而主流媒体报道数量偏少且以传播警方通报和客观事实为主。相比传统媒体的报道,自媒体的文章“较软”,没有大量引用事实﹐而是从不同角度来表达对这个案件的看法﹐娱乐性、主观性、煽情性强。因自媒体的分析文章容易先入为主,从心理角度列出让人信服的种种可能和依据﹐使得人们相信真相就如推测的那样。“警惕你身边的天生犯罪者”、“恶魔不分年龄”等对案件的讨论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合力,可能会对法院判决产生一定影响。
二.案例反思总结
(一)警惕恶性情绪,正向引导舆论
弑母事件不管于伦理还是道德,都是一件极为恶劣的事件。因此各种负面情绪会快速在网络聚集,可能形成网络舆论中的群体极化现象。而这种情绪的过度宣泄,也会掩盖事件总其他需要深度思考的社会现象。所以更应该警惕负面情绪滚雪球裂变式的传播,做好情绪疏导。另一方面,要打击那些制造对立分歧的传播,抵制鼓动对立、制造矛盾的不良信息。因此,更需要媒体发挥正向的舆论引导作用,让公众在客观地了解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地看待“弑母”这一行为,引领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二)建立同类型事件传播范式
纵观近年犯罪事件,已有数件引起舆论哗然的弑母事件。不论是此前北大学子弑母案,还是11·12南京弑母案,都在网络被不同程度的传播。对于这种颠覆人伦认知的恶性事件,新闻媒体往往是传播报道的主角。但每一次传播,新闻媒体总会陷入标签、碎片、煽情的传播怪圈,而警示思考意义被淹没。
因此,新闻媒体应该建立起同类型事件的理性传播范式,在研究判断好事件类型的基础上确立报道策略。比如,在弑母事件的传播报道中,各大新闻媒体不应该过分挖掘碎片信息建立犯罪人反差极大的双面性格、不运用极具感情色彩的形容词汇等等,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的视角进行理性、规范的报道。
犯罪新闻还要传播法律知识、法的价值理念和精神,宣扬法制,劝导公众知法守法,更要通过传播社会秩序环境变化的信息,发挥社会预警功能。为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失范的负效应,新闻报道更要以法律思维,最大限度地挖掘新闻事实的法制价值。只有那些通过新闻价值和法律价值双重筛选的新闻信息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优秀的犯罪新闻。
(三)避免新闻审判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大致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在法院判决前,媒体应坚持客观公正平衡报道,不能有所侧重。新闻用语也应坚持用中性语言,不能用感情色彩强烈的词语,避免对定罪定性、刑期等问题作评论。不能过分强调与案件无关的个人情感经历、家庭背景等信息。最重要的是,媒体不能越过法律的界限,在一定范围内实施监督的权力,保持司法独立性。而且应从总体上客观反映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情形,不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群体现象进行“妖魔化”,也不过分渲染未成年人犯罪的情节和细节,以免妨碍曾经触犯刑法的青少年回归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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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静.从失范到规范——对未成年人犯罪报道的反思[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3,35(08):15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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