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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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频繁拷问 “新闻理想”

作者:杨彩英 时间:2017-11-04

【摘要】:2014年2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通报了《中国产经新闻》等4起典型案件查办情况。2013年3月,南昌万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向中国产经新闻报社支付15万元后,获得报社授权。2013年5月,中国县域经济报社组织记者违规以“专题”的形式刊登了关于甘肃平凉市部分县8个整版的形象宣传,并收取26万元费用。2013年12月30日,中国文化报社北京记者站站长王金龙以其亲属所办公司北京寻梦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办中国文化传媒网北京频道,并向该网运营公司支付17万元。新华通讯社记者张小俊于2008年8月至2010年11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给予的钱款共计50935元。

【Abstract】

In February 5, 2014, the State Press and Publication Administration informed 4 typical cases ,include to community "Chinese Sankei and so on .2013 March, Nanchang Wanda 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in the newspaper pay 150 thous and yuan to property Chinese, which want to acquire authorization newspaper.2013 in May, Chinese newspaper reporter in violation of county economic organization" project "published about 8 full part in Gansu County of Pingliang city image promotion, and charge the cost of 260 thousand yuan.2013 in December 30th, the name of China culture newspaper Beijing reporter Station Wang Jinlong to the relatives of the company run by Beijing to seek dream Festival Culture Communication Co. Ltd to host China culture media net Beijing channel, and the network operation the company paid 170 thousand yuan.

【关键词新闻敲诈;监督;价值焦虑

【Key wordsNews extortion; supervision; value anxiety

【事件回顾】:

《中国产经新闻》违法案件。2013年3月,南昌万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向中国产经新闻报社支付15万元后,获得报社授权,在江西、海南“组织”《中国产经新闻》宣传内容刊发,该报江西记者站站长余樟树具体组织运作。余樟树在江西开展新闻采访报道工作的同时为该公司组织广告,其中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为16家基层单位开展有偿宣传报道,由南昌万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收取165万元费用,在《中国产经新闻》以新闻报道、专题的形式刊出。经查,该公司法人代表、股东系余樟树的亲属。

《中国县域经济报》违规案件。2013年5月,中国县域经济报社组织记者对甘肃平凉市部分县进行调查采访,该报在开展报道的同时,违规以“专题”的形式刊登了8个整版的形象宣传,并收取26万元费用。

《中国文化报》北京记者站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013年12月30日,中国文化报社北京记者站站长王金龙以其亲属所办公司北京寻梦盛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办中国文化传媒网北京频道,并向该网运营公司支付17万元。2013年12月19日和2014年1月26日,北京寻梦公司分别与通州区和房山区有关部门达成协议,共建中国文化传媒网通州频道、房山频道,并收取费用28万元。

另查实,2013年12月,中国文化报社北京记者站未经报社批准,擅自聘用韩某某从事新闻采访等活动。

新华通讯社记者违法行为。经查,张小俊在担任新华通讯社经济信息编辑部高管信息专线编辑、记者期间,于2008年8月至2010年11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给予的钱款共计50935元。

【案例来源】:转载自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

http://www.gov.cn/xinwen/2015-02/07/content_2816277.htm

【案例分析】:

一、新闻理想为何频繁受到挑战?

1948年10月2日,刘少奇同志在《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曾指出:“你们的笔,是人民的笔,你们是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这支笔,是新闻人从人民和党的手上接过的,也因此显得格外厚重和神圣。不少人用这支笔在我们的新闻历史里,留下了千古绝谈。邵飘萍留下“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老新闻人情怀,范长江认为“一个记者,如果能为一个伟大的理想工作,那就是值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记者”这一身份在老一辈新闻人的塑造下一直熠熠生辉,更有无数人背着新闻理想实现了自己追逐公平正义、清白廉洁的一生。

然而今天,新闻人频繁被曝出有不良从业行为记录,这次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通报的4起事件,这是总局自2014年以来第五次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四起处理的结果,大多都是5年内或者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对于新闻人来说,被取消从事新闻行业的资格,是多么大的耻辱;与我们为新闻事业、人民幸福奉献终身的新闻人相比,又是多么的羞愧难当。是当今新闻理想太丰满,还是现实太骨感?

(一)新闻人陷入价值焦虑

被通报的四起案件大多都是我们的传统媒体人,这是偶然,还是有一定其中原因?最近几年,当我们才开始发现手中的笔被键盘所取代的事实,新闻人心心念念服务的读者便逐渐放弃了我们的报纸,转向了手机、电脑和平板的电子新闻?在新媒体的冲击下,我们的传统媒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正在艰难的转型,拼尽全力准备熬过这刺骨的寒冬。在这转型中,不得不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我们的新闻人陷入“价值焦虑”。短短几年,媒体行业从内容制作、渠道分发到盈利模式都发生巨大变化,我们新闻人压力大、工资低,付出和收入远远不成正比。据boss直聘统计,2016年多数媒体人月薪不过万,新媒体薪酬领先传统媒体15.8%。面对强大的媒体竞争压力,加上不太满意的薪水,当看到送到嘴边的肥肉,让不少记者放弃身上坚守的新闻理想和新闻职业道德铤而走险。

(二)灰色区域,缺乏监督

新闻人在“社会公器”和“商业机器”的角色中不断切换,在“社会效益”和“企业赢利”的屡屡纠结,在“新闻理想”和“荣誉利益”中艰难抉择,稍不注意,就会滑向背离道德和违法违规的深渊,所以,新闻人很多时候要面临身份的分裂。尤其是财经新闻记者,他们很多时候都需要与当地的各种不同性质的企业打交道,难免涉及到金钱,这需要新闻人有一定的定力,财经新闻记者关注的信息很多还跟民生息息相关,百姓也关注此类信息但获取信息途径有限,更多是从我们记者的新闻报道中去获得信息,但因为各种原因往往信息不对等,最终受害人往往掌握的信息最少,新闻人充当的是人民的发言人,他们手中握有人民赋予的权力,他们代表人们去监督社会上一切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大小事。但谁又来监督他们?在媒体行业内,同行业是各自为政的,那句“你不犯我,我不犯你,各自安好“成了同行间不成文的规矩,很少见到同行业之间互相指责曝光,在这种互不干涉乃至包庇的情况下,让新闻人缺少被监督。此外,记者被称为十大最危险的职业之一,不少记者因触犯利益集团丧失生命,因担心被迫害,许多记者逃避责任,采取一种不为做法,躲避监督。

(三)职业道德感缺失、价值观迷茫

很多记者因为经验不足,自身修养不够,面对诱惑,缺乏定力。伴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新闻事业不断发展,新闻队伍的血液因为新人的到来不断被更换,既给新闻事业带来的生机和活力,也让不少缺乏专业新闻理念和职业道德素养的人混入其中。他们很多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在市场化经济下逐名逐利,求胜心心切,容易剑走偏锋。尤其是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转型关键时期,竞争观念、效益观念、受众观念、时间观念等等融合在一起,价值观也面临多元化趋势,容易陷入价值取向迷茫。

但无论如何,媒体生存困难也不能成为新闻敲诈的借口,缺乏监督更不是媒体人滥用权力的理由,而自身修养欠缺就更足以成为一个媒体违法犯罪、踩红线的护身符了。新闻敲诈的做法相当于饮鸩止渴,损害了媒介公信力,丢了新闻专业理念和职业道德,失去受众信任会把已经处于危机的新闻业推向更深的渊源。

二、如何遏制新闻敲诈,重塑新闻理想?

推动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相作用的结果,新闻敲诈的出现既有媒介内部的原因,也跟外界环境有很大关系。要想杜绝“新闻敲诈”的出现,需要内外结合,标本兼治。

完善法规,对症下药

我国媒介的惩罚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关于新闻敲诈的惩罚规定,只在《中国新闻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的第四条规定提到:“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的行为,不利用职业不便谋取不正当关系,不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被采访报道对象和厉害关系人的财务和其他利益。”因此,我国必须完善惩罚机制,对违规的媒介人犯罪严格定级、定范围、定程度。对犯罪的人员采取一处涉嫌,处处限制,加大犯罪的后果和代价成本,从源头杜绝新闻敲诈。

提高待遇,采编分离

逐步提高新闻从业人的薪资待遇,融入更公平有效的考核评价标准,施行更加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同时引导新闻从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强化自身素质,尤其是引导其重塑新闻理想。部门内部也要严格把关和监督,定期组织培训,疏通监督和晋升空间,采编和广告经营分离。《中国产经新闻》违法案件,余樟树在江西开展新闻采访报道工作的同时为该公司组织广告,《中国县域经济报》违规案件,该报在开展报道的同时,违规以“专题”的形式刊登了8个整版的形象宣传,并收取26万元费用。这四起情况都是跟采编不分离有很大关系,尤其是财经新闻,更容易发生新闻敲诈,因此必须牢牢竖起这堵防火墙。

提升全民媒介素养、权利意识

要想从根源杜绝新闻敲诈,就得让监督的第三只眼布置在每个角落。需要提升全民的媒介素养,维权意识,导致信息不对称、不平等。媒体人之所以缺乏监督,就是因为大部分人不懂媒介,不懂舆论的效应,不知道如何利用媒介和网络平台为自己维权。特别是贫穷的地方,他们远离社会的关注甚至远离网络,相反,媒体人自身深知社会运转的法则还有部分地方媒体有着自身的权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地方政府和媒介机构或者个人发生金钱交易,滋生腐败。

社会的良性有效运转离不开我们的新闻媒体,一旦媒体机制陷入瘫痪腐败状态,整个信息秩序会打乱,甚至影响社会生产。新闻敲诈是众多违反媒介伦理现象的一种,但不可忽视,有效遏制新闻敲诈,需要从媒介内部入手,对症下药,完善内部建设,提高待遇,采编分离。同样需要从外部治理,提升全民媒介素养、普及法律法规,增强权利意识,有利于对媒体机构和新闻人进行监督。标本兼治,内外监督不仅可以遏制新闻敲诈,还可以提高全民的媒介素养,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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