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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悲剧事件新闻报道的伦理学反思--以老人被狗绳绊倒致死事件为例

作者:王维 滕朝阳 时间:2021-04-29

【摘要】2020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一名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多家媒体参与新闻事件报道,媒体在传递信息、报道事实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媒介失范行为。老人摔倒视频未经处理就广为传播,采访当事人家属未打马赛克,曝光新闻当事人的家庭住宅等等。此类媒介失范行为是对传媒界的预警,即如何做好个人悲剧事件的新闻报道,让媒介伦理成为新闻工作者的规约力量。

【关键词】悲剧事件新闻报道、隐私侵犯、视频传播、媒介伦理

【Abstract】An 88-year-old man in Foshan, Guangdong Province, died after tripping over a dog leash in August 2020.Several media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ed in the coverage of news events,the media have also caused a series of media anomie behaviors while delivering information and reporting facts.The video of the old man falling was spread widely without treatment, the family members of the news subjects were interviewed without Mosaic, and the family homes of the news subjects were exposed.This kind of media behavior is an early warning to the media circle, that is, how to do a good job in reporting personal tragic events and make media ethics become the normative force of journalists.

【key words】News coverage of tragic events、Media ethics、Privacy violation

【案例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VffH93Xe-1MhfUR5ir2K9g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8790435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8776854

https://mp.weixin.qq.com/s/MOgaaWTlIHM0rxq2edxu2A

【案例简介】

案例进程:

2020年8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一位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监控视频显示,当日17时许,身穿粉色T恤的女孩牵着一条白狗过马路。数秒后,白狗突然挣脱束缚,拖着狗绳追逐前方另一条狗。当白狗从一位老人身边跑过时,狗绳缠在老人脚踝上,致老人面朝下摔倒。女孩寻狗时,发现倒地的老人,随后小跑着离开现场。

图1:澎湃新闻关于此次事件报道的视频截图

后续调查显示,小女孩和老人为均为杏坛镇罗水村人,小女孩并不是狗主人,当日她只是将同村邻居家的狗牵出来遛,其间因为这条狗追逐其他小狗,狗绳从女孩手中挣脱。

2020年8月18日晚间,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就此事发布通报,确认老人不幸离世。通报显示,经过调查,牵狗的小女孩只有12岁,在与狗玩耍期间,狗挣脱绳索将老人麦某绊倒,初步认定为一起意外事件。

图2: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的通告内容

2020年8月19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杏坛镇政府了解到,目前,女孩及其家人、死者家属、狗主人等三方当事人还在协商处理此事,后期镇政府将加大对养狗市民的教育。

2020年8月20日,身亡老人家属对媒体表示,不想再提此事,没有追究女孩责任。媒体联系当地政府后也得知,事发后,老人家属尚未要求赔偿。“现在我们各个部门在努力协调协商,最终的结果还没有出来。”

媒体报道:

针对此事件,《央视新闻》、《新京报》、《澎湃新闻》、《环球时报》等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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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新京报》关于此次事件报道

图4:《环球时报》关于此次事件报道

除了传统媒体之外,不少自媒体也对此事件发表了相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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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自媒体关于此次事件的文章

【案例分析】

个人悲剧类事件新闻报道总能迅速引起社会公众的强烈讨论,也牵动了事件当事人家属的情绪,怎样把握报道权与知情权的平衡、怎样实现人道主义关怀、怎样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都是新闻报道的挑战,不仅考验着新闻媒体的专业能力,更是对其是否坚守新闻职业道德与媒介伦理的考察。

在此次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事件中,各大传统主流媒体纷纷积极报道该事件。并且在互联网为普通个人赋权的背景下,不少自媒体参与进事件的讨论之中,并从多种不同的视角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可否认,自媒体的介入让舆论场的声音更为多元,但在“情绪化”与“非理性”的后真相时代,自媒体一旦炒噱头、带节奏,会对本就难以弥合的舆论场带来更加嘈杂的分裂之音。

此案例属于个人悲剧类新闻事件,从此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同参与的媒介图景中,能够反思与借鉴媒体怎样做好个人悲剧类报道,彰显新闻专业主义与媒介伦理。

一、媒体报道失范与伦理缺失

(一)影像传播:现场视频未处理,造成二次伤害

在新闻传播领域,二次伤害是指新闻事件当事人在遭遇不幸之后,又因为媒体的侵扰而承受心理压力与悲伤情绪。例如采访不合时宜的问题、传播当事人新闻事件的血腥视频、图像,过度消费逝者等等。在马航MH370事件、章子欣事件、姚贝娜去世等新闻事件中,媒体的过度介入对当事人的家属造成了严重的二次伤害。

新媒体的勃兴带领人们进入“视觉传播”时代,充满视听元素的视频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并且快速引发病毒式传播。在老人被狗绳绊倒事件中,多家媒体传播转载了老人摔倒时的监控视频,并未进行马赛克的视频处理。如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封面新闻》发布了老人摔倒的视频,除了没将老人马赛克处理之外,还将老人摔倒的瞬间重复播放。当老人家属在媒体上反复看见此类视频时,必定加深本就难以释怀的痛苦。以至于后续媒体在采访老人家属时,家属并不愿意多加回应。

此外,《澎湃新闻》直接展现了老人倒在血泊中的图像,引发受众的心理冲击。传媒法学家魏永征曾指出:不应该以图像展示尸体等死亡画面是国际传媒界的通行准则。对于个人悲剧类事件报道,媒体更需严格把关,防止悲剧类视频、图像对事件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对观看新闻的受众带来强烈的心理冲击与焦虑压迫感。

图6:澎湃新闻关于此次事件报道的图像

(二)隐私侵犯:报道急功近利,过度呈现当事人信息

新闻真实是一个过程,即在一次次的持续性报道过程中,逐渐理清新闻事实的真相、原因、影响。在互联网“全时性”的压力下,新闻媒体受到潜移默化影响并不断的提升报道的时效性。《潇湘晨报》在最初到事发地采访时,未能顺利采访到事件当事人,于是《潇湘晨报》拍摄了小女孩家、狗主人家、老人家的房子外观,熟不知这种急功近利行为过度暴露当事人信息,侵犯当事人隐私。

此外,新京报旗下《紧急呼叫》栏目在对小女孩父亲的采访中,并未给女孩父亲打码。此类行为同样属于媒介伦理失范行为。同样类似事件有2019年4月发生的“脆皮安全 帽”事件为例,一名工人拍摄了反映工地安全帽隐患问题的视频,此后被专业媒体报道。然而,一开始专业媒体对这位工人的视频影像未进行面部遮挡与变声处理,该工人的个人信息被公开,对其工作与生活均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因此,媒体需要充分保护新闻源的隐私。

(三)舆论引导缺位:缺乏对未成年人保护,忽视社会关切

此事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是老人,另一方当事人则为12岁的小女孩,在新闻媒体报道中保护未成年人是媒体的责任,即使小女孩在此次事件中出现了错误,作为媒体应当坚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与立场,真实报道新闻,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而由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打造的《封面新闻》却断章取义女孩的回应内容,引发了负面效应。

《封面新闻》关于此次事件报道的微博标题为【#女孩回应狗绳绊倒老人逃离现场#:爱怎么评价怎么评价】,传达了冷血、无情的坏女孩形象。引发了不少网友的恶性评论,例如“这种成年后,就该进监狱了”、“这是人说的话吗?”、“长大了也是个祸害”。而实际上女孩的原话为:“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我知道他们骂我,她们怎么说我也没办法”,媒体如此断章取义,不仅抹黑了女孩的形象,更会对女孩心理造成严重创伤。

此次悲剧事件虽然是个案,却反映了社会痛点。一方面,小女孩父母离异,平时疏于照顾与关心,这是离异家庭未成年人的教育与培养问题。另一方面,此次事件是由于狗绳直接造成的,暴露出城市养狗规范有待加强。媒体不仅需要报道事实,也需要发表新闻评论,引导社会舆论。而在此次事件中,关于事件背后反映的社会问题,却鲜有媒体关注。

三、如何做好个人悲剧事件报道

(一)把握知情权与隐私权平衡

美国新闻工作者约翰·赫尔顿提出了在发表图片前的思考路径:“一个新闻工作者必须考虑或应当考虑,是否因为这些照片具有新闻价值就应当采用?刊登这些照片会不会在受害者及其家属在处于极度悲痛的时刻严重侵蚀他/她不受外界干扰的权利?这样的照片会不会使遇难者家属对悲剧场景永留创伤?”

诚然,新闻从业者在向社会传递社会信息时,需要把新闻事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呈现给受众,但其中需要掌握的度量确是新闻工作者们一直以来需要考虑的问题。观看新闻视频的观众在面对类似于这样带有刺激性的画面时,他们接受的感官的刺激反而多余理性的思考,这会为新闻传播的本来目的带来相反的效果。同时,媒体素材在展现给公众阅读观看之前,是否考虑了对当事人隐私权的侵犯和心理上的压力也是需要考虑的另一原则。在新闻图像的表达虽然是传媒的重要呈现方式,但正因如此才需要通过各种法规和职业道德来衡量。

(二)强化媒介伦理与社会伦理

作为新闻工作者,从报纸、电视再到如今的互联网,新闻报道带来的社会影响是其发布之前所要考虑的重点对象,在我国这一强调伦理道德的大国里却仍有待继续探究,相比于老人被狗绳绊倒致摔死这种案案件,还有很多新闻在报道含有血腥暴力场景(如严重的交通案件、打架群殴致死案件等)时如何处理这些具有刺激性的画面并没有合适的标准。所以,形成既定的职业规范处理类似血腥、暴力、灾难、痛苦的画面是行业发展的任务之一,如我们可以规定有必须展示血腥暴力痛苦等内容时,以语言文字的方式进行转述,来减轻画面的精神和心理冲击。

(三)把握舆论引导的时、度、效

悲剧事件已经发生,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蜂拥而来,要保持舆论不走上偏激极化的道路更需要媒体做好舆论引导,首先,保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是新闻价值的重要体现,以本文中事件为例,女孩将邻居家的狗牵出,但未能控制奔跑的狗导致动物意外撞人,事件纯属意外,但一些媒体在采访女孩以后断章取义女孩的话导致舆论一边倒地声讨女孩,造成群体极化;其次,对于事件的报道,既不能夸大也不可化小,尤其是主流媒体在对于类似悲剧事件的报道时,需要因事制宜,将尽快获得的事实信息传递给受众,最后才能达到群众理性思考的效果,引起社会反思,以防相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四)增强人道主义关怀

很多灾难悲剧事件发生后,新闻媒体不仅要报道案发当时的内容,同时也会动态地关注案发以后案件相人物的后续发展。但以目前的媒体报道现状可以看出,许多媒体为了渲染夸张的氛围,过度展现当事人和受害者家属的悲伤情绪。在本案的报道中可以看出,老人的家属并没有过分追究责任,只求媒体不再继续打扰,平添无谓的悲伤情绪。所以新闻媒体要认识到自身引导社会舆论的基本职责,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人文关怀贯穿于采访报道过程的始终,体现媒体的温度与态度。同时媒体单位也要加强采访记者的基本道德素养,坚持新闻采访原则,将生命放在最高位,才能体现媒体人的责任担当和人道主义关怀。

四、类似案例

与上文相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不同的处理方式能体现出媒体人职业素养的高低,以2021年1月发生在昆明的一起劫持人质案件为例,虽然案件性质有所不同,但在这种即时性强,同时也有刺激性画面流出的情况下,本次案件的新闻报道相对温和且人性化,与上文煽动极端情绪和展示血腥镜头的报道有所不同。

  1. 相同之处

都有含有血腥内容的视频,在网络上大量传播,引发全网讨论,吸引人关注事态发展和当事人情绪,都被第一时间报道出来。

(二)不同之处

首先,这次挟持人质案件的嫌疑人的控诉内容被删去,以免造成社会上的无端猜测和模仿作案,视频中嫌疑人被击毙段落被打码但保留了枪声,未透露不必要的血腥画面且保持了视频的连贯性和真实性,符合新闻视频的基本要求但又避免为社会带来极端影响。

其次,在案件结束后,大部分媒体更多关注于案发时参与救援的相关人员,如以正面积极的语态报道谈判女记者的勇敢和职业操守、愿做为人质替换被劫持的孩子而下跪的男警察,和被作为人质劫持时冷静淡定的初中学生,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将案件重点强调在合理积极的价值观层面。最后,对于此次劫持案件中7伤1死亡的受害者们,媒体在初期基本做到了选择性“忽略”,对于他们的具体情况,不深究、不打扰,既维护了受害者们基本的隐私权,也有助于伤者早日恢复健康和死者家属的心理稳定。

美国传播学者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提出真实、人类尊严、非暴力的全球媒介伦理。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生的媒介格局下,全球媒介伦理的提出具有其建设性意义。重建新闻媒体权威,做好个人悲剧类新闻事件报道,也需要推进全球媒介伦理成为普遍性的伦理准则,促进新闻从业者的自律意识与伦理标准,共建传递新闻信息与承担社会责任并重的媒介图景。

参考文献:

[1]陈力丹,李跃群.如何处理新闻中的血腥、灾难、痛苦画面——传媒图像伦理规范初探[J].新闻记者,2007(02):29-31.

[2]陈世琛.论突发事件采访报道中的人文关怀[J].中国报业,2020(19):112-113.

[3]李禹彤.围观时代下悲剧新闻的理性建设——以杭州女童事件为例[J].新闻论坛,2019(06):91-93.

[4]王琴.悲剧性新闻报道的媒体伦理反思——以“丈夫假死骗保”事件为例[J].青年记者,2019(18):40-41.

[5]涂凌波.网络视频传播再反思:伦理主体、伦理失范与传播伦理的重构[J].新闻与写作,2019(1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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