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具荷拉自杀事件的娱乐新闻报道中看存在的媒介逼视
时间:2020-10-08
【摘要】2019年11月,韩国女星具荷拉被发现与家中自杀,媒体和网友纷纷对其逝世表示深切哀悼。但是雪崩来临,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媒介逼视给明星带来的伤害十分惨痛,明星信息曝光过度,引来一连串的语言暴力,正在严重影响明星的身心健康,明星抑郁甚至自杀时常发生。本文通过梳理娱乐新闻对具荷拉的报道,分析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产生的媒介逼视现象,并分析媒介逼视产生的原因,利弊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媒介逼视;媒介伦理;具荷拉;明星
【Abstract】In November 2019, South Korean actress sukhola was found committing suicide at home, and the media and netizens expressed their deep condolences on her death. But when the avalanche comes, no snowflake is innocent. The harm caused by media coercion to stars is very painful. The over exposure of stars' information leads to a series of language violence, which is seriously affecting th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of stars, leading to depression and even suicide of star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edia coercion phenomenon in the news report, and analyzes the reason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media coercion and solutions.
【Key words】media coercion; media ethics; juhora; stars
【案例简介】
具荷拉1991年出生,2008年在韩国DSP公司选拔活动中被公司提拔,加入演唱组合KARA踏入演艺圈。2009年,参加韩国KBS新综艺节目《青春不败》担任嘉宾,凭借该节目获得2010年KBS演艺大赏MC女子组最佳新人赏。2011年,参演电视剧《城市猎人》,凭借该剧获得2011年韩国SBS演技大赏新星赏。2014年11月,在综艺节目《Roommate》中担任嘉宾;同年12月,出演个人真人秀节目《HARA ON&OFF : THE GOSSIP》于12月29日首播。2015年7月14日,发行首张个人专辑《ALOHARA(Can You Feel 1t?)》
2016年1月,具荷拉与韩国DSP公司的经纪合约结束而离开公司,与KEYEAST经纪公司签约,以多栖艺人身份在演艺圈发展。组合解散对于具荷拉来说是新的挑战和压力的开始,但其实这些都不至于她长期心情抑郁,真正给她致命一击的是和前男友的感情纠葛带来的负面新闻。
2018年9月13日,具荷拉因涉嫌对男友施暴被警方调查,后经调查证明是男友诬陷。虽然此时得到了证实,但在但是曝光新闻的时候,有很多不明真相的媒体和网友一度恶语相向。之后具荷拉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了身上不同部位的伤痕,而且在医院的诊断书中,显示子宫出血。具荷拉晒出伤势和诊断书后,事情出现反转,但当时事情刚刚发生的时候,对具荷拉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了。后其前男友用性爱视频威胁具荷拉以及具荷拉跪在地上哭求让男友放过她的视频均被无良媒体爆出,在此期间具荷拉遭受着巨大的心理折磨。2019年5月25日,具荷拉被发现在住所轻生,其经纪人立刻把她送往医院,所幸无生命危险。经纪人证实具荷拉患有抑郁症。
图源来自网络
在具荷拉的知心好友崔雪莉抑郁自杀40天后,2019年11月24日具荷拉也被发现在家中身亡,年仅28岁。事发当晚,具荷拉经纪公司发布声明表示,恳请媒体相关人士及粉丝克制吊唁、相关的传闻及推测性报道。
【案例来源】
1.http://www.tianya999.com/enta/2019/1127/18573517.html
2.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57541361/answer/908159986
【案例分析】
明星作为注意力资源型公众人物,因具有至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和较大的资源优势从而受到媒体和受众的广泛关注。然而媒体对其的过度关注和报道则使其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个人生活领域被过度侵入,私人生活被过度打扰,从而导致明星产生一系列心理障碍,严重威胁其身心健康。年仅28岁的韩国女星具荷拉因媒体对其私生活的过度报道和逼视以及网民的语言暴力行为而自杀。媒介逼视行为在娱乐界屡见不鲜,产生的严重后果值得每一位网民以及每一家媒体认真反思。
一、媒介逼视产生原因分析
(一)媒体新闻价值选择标准游离,倾向于满足观看者“窥视欲”
根据密尔功利主义中的最大幸福原则:为了满足绝大部分人的需求,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媒介逼视行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明知道过度的报道和逼视会对艺人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但为了媒介盈利,为了点击量,博受众眼球,媒体以各种明星的花边新闻、私密新闻等作为诱饵,满足观众的窥视。这是媒体新闻价值选择标准游离的结果。媒体作为社会的“公共话筒”,起着瞭望社会的职能,媒体应坚守自己的新闻选择底线,不应过度被大众的喜好所左右从而丧失媒介功能。
(二)媒体、自媒体、受众狂欢,把关功能削弱
在网络和自媒体飞速发展的时代,任何发声变得容易和畅通无阻。自媒体和网民的集体围观加重媒介鄙视现象的发生。由于发声渠道过多过杂,守门人应接不暇,媒体把关功能削弱致使不当言论和暴力语言及无良报道进入公众视野,对公众艺人造成严重伤害。把关的有限性和传播的无限性也是媒介逼视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三)技术原因
技术不断发展,信息社会到来。推特、微博、ins等自媒体不断发展,给人们曝光自己信息提供一件途径。而在信息社会,互联网用户主动曝光自己信息。私人领域证件逐渐入侵公共领域,致使公私领域界限瓦解,数据成为这个时代巨大的财富。这是一个没有隐私的时代,或者说是每一个人主动暴露隐私的时代。大众主动暴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同时也诱导了媒介逼视现象的发生。媒介不需要过多的跟踪和调查,只需动动手指,通过明星社交媒体信息和整合网络报道就可以发出一篇文章。互联网技术在便利人民生活和扩大人们社交范围的同时,也对个人隐私保障产生了巨大的威胁。
二、媒介逼视利弊分析
(一)媒介逼视的有利影响
1.增加明星曝光量
明星要想成名光靠个人努力是行不通的,还要有新闻媒体的宣传。在大众传媒的社会,媒体的宣传是成名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除了宣传明星日常活动之外,明星的绯闻尤其受到媒体的关注,媒体对明星信息的宣传和炒作,也为明星博取尽可能长时间的关注。
2.规范公众人物行为
媒介对公众人物和明星艺人的报道可以看作是一种变相的监督行为。公众人物作为公众的天然焦点,其行为有必要符合道德规范,对公众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媒介对明星行为的适当报道,有利于规范公众人物言行。
3.满足受众知情权
知情权是受众的一项基本权利。大众传媒在满足受众知情权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媒体依照“公众兴趣”公布明星的信息、明星的语言、行为等,为受众提供了风向标。
(二)媒介逼视
1.破坏信息环境
媒介对明星过度逼视,发布大量的“星”、“腥”、“性”等信息,破坏了社会正常的舆论环境。大量花边新闻和负面信息不利于形成正确的社会风气,不利于社会正能量信息的传达。由于部分媒体对于文娱新闻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存在偏差,形成了一种娱乐至死的错误思维,导致其所报道的新闻的娱乐功能被放大,表现出一种极度的张扬,会给读者造成一种不经理性思考的文字冲击,造成读者的认识能力和思辨功能的下降,从而破坏信息社会正常环境。
2.对明星造成人身伤害
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也是公民的一员。明星在受媒体报道的同时,其部分隐私也应受到保护。而一些媒体恶意推测、编造明星的隐私,捕风捉影,说话断章取义,恶意想象,不但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人格权利,也会对明星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造成明星自杀的严重后果。
3.损害媒体公信力
新闻媒体过度报道明星私密信息,专注于花边新闻,损害媒体形象,造成媒介公信力的下降。媒介公信力可以认为是受众对媒体的一种评价。受众每多一次对媒体的负面评价,媒体公信力就会下降一分,并且在短期之内很难消除。当媒介失去了受众的信任,受众不再信任媒体的言论和信息时,媒体就失去了生存空间,更是破坏了健康的舆论环境。因此媒介在进行新闻报道时一定要坚持媒介立场和受众立场,坚持以人为本,导向正确,内容真实。
三、对策建议
(一)明星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分清公私领域
移动互联技术极大地整合了原本处于被忽略状态的人们的碎片时间与空间,建构了全新的社交模式,明星在朋友圈、ins以及推特等社交媒体上暴露自己的生活轨迹,使得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日趋混淆与模糊。这种情况下,明星提高信息自我保护意识显得格外重要。在防范方面,明星应该做到及时判断,提高个人的辨别能力,理智填写有关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东西,对一些必要应用进行加密。如果发现个人隐私泄露,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媒体确立正确报道框架,规范言行
娱乐新闻记者作为娱乐新闻的采访者、报道者和制作者,决定着娱乐新闻的品质和媒体的社会声誉。媒体要正确认识娱乐新闻的内涵和功能,不以侵害明星隐私为手段,低级趣味为内容,而是从更加专业的角度,以更加丰富有效的新闻信息和深刻全面的评析来赢得社会的赞誉,肩负起弘扬正气,监督社会的职责。
(三)国家加快立法步伐,严厉惩戒侵权行为
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制定正式的新闻法规来指导和约束新闻报道活动,法律上的漏洞导致新闻媒介在行使新闻自由时超过了一定的限度。然而,要想真正减少媒介逼视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国家要加快隐私权立法步伐,从而改变过去对于隐私权间接保护的局面。这样既有利于新闻记者和媒体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利于保护明星私生活。这样可以让明星在私生活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有法可依,也还明星一个相对自由和私密的生活空间。
四、相似案例比较
除具荷拉事件外,媒介逼视明星现象在娱乐圈十分普遍,只要明星出现恋爱曝光、出轨、离婚、家暴等事件,媒介逼视就随之而来,娱乐记者对明星隐私扒取用尽手段。2019年,蒋劲夫家暴、吴秀波“出轨门”、李胜利案、宋慧乔宋仲基离婚、雪莉逝世、李小璐PGONE事件等,媒介在其中无不大展身手,添油加醋,把明星一次次推向风口浪尖,众矢之的。风气一旦形成,很难改变,在规范媒介伦理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王飔濛.明星隐私权与受众知情权的博弈[J].传媒观察,2017(01).
[2]邱伟.网络时代文娱新闻如何加强主流价值观的舆论引导[J].新闻研究导刊,2019(18).
[3]沈正赋.新媒体时代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重构[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6(05).
[4]宋健.媒体微博的伦理失范及反思[J].新闻世界,2015(05).
[5]常建国,冯万强.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研究对策[J].现代营销(经营版),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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