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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冠生园前董事长意外死亡事件”看标题党现象

作者:张雅舒 时间:2017-06-08

 

【摘要】2016年12月,网易因《上海冠生园董事长被猴子弄死》的标题违背了基本的伦理道德和新闻的真实客观而被国家网信办通报批评,同时被批评的还有新浪、搜狐、凤凰、焦点4家。“标题党”现象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越来越泛滥,并带有一些典型的特征,加大对标题党的治理成为迫在眉睫之事。

【关键词】标题党;新闻伦理;翁懋;网易

【Abstract】 In December,2016, the website “NetEase” was criticized publicly for a news title made by it went against the basic ethics and morality, as well as the truth and objectivity of journalism. At the same time, there were another four websites (Sina,Sohu,iFeng,Focus) which were criticized. In the age of Internet, the phenomena of “title party”is more and more serious, and the “title party”has its own characters. It’s an urgent time to tackle it.

【Key words】Title party; Journalism ethics; Weng Mao; NetEase

资料图片(来自网络)

【案例简介】

4月21日,网传一份“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情况报告显示,4月19日上午,一名上海籍游客(翁懋)在小寨沟回路凉亭往下的台阶处,被猴子蹬掉的一块石头砸中脑部,经诊治不治身亡。后来冠生园所属的光明食品集团发言人证实了死者确为冠生园前董事长兼总经理翁懋。此事因其同时具有意外性和名人性而备受媒体关注,4月21日,网易财经发布自行采编报道《上海冠生园董事长被猴子弄死》,该报道一出,引来网友的一片唾骂,网友纷纷指责网易对此事的报道太过于“标题党”,拿死者的生命开玩笑,极度缺乏同情心和道德感。该标题也成为2016年12月5日北京市网信办通报批评多起网络媒体涉及“标题党”违规行为的案例之一。

【案例来源】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6-04/22/c_128921130.htm

http://mt.sohu.com/20160422/n445592226.shtml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6/1205/c1008-28926752.html

【案例分析】

网易该报道所拟的标题不仅在价值层面存在道德失范,就标题本身而言,也是存在很多“标题党”常见的问题。

1.模糊概念,夸大事实

尽管该事件的主人公翁懋是冠生园集团的前董事长,但是网易为了突出其董事长身份,硬是将“前”字去掉了,以强化人物身份显赫,突出该事件的戏剧性和离奇性,从而引起人们更大的好奇心和更多的关注,像这样模糊新闻事件中人物身份、机构名称的做法在标题党中十分常见。如一个名为“观海解局”的微信公众号于2017年4月8日发表的一篇文章《<人民的名义>里,竟藏真正的军委干部》,标题中所说的“军委干部”在文中实则为中央军委金盾影视中心主任,而该影视中心隶属于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主管,将一个“中心主任”称为“军委干部”,显然有故意夸大人物身份之嫌。

2.扭曲事实,信息失实

该事件主人公的死原本是由猴子踢落下来的石头砸中脑部而死,属于一场旅游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而网易却将这一种“意外死亡”刻意描述为“被弄死”,不仅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更是扭曲了新闻事实,曲解了真正的死亡原因,严重误导广大读者的认知。“被猴子弄死”完全是莫须有的事情。如中青报曾发表的一篇调查《武汉女大学生近10%卖淫,武大教授感慨高校成全国最大妓院》就存在严重信息失实,该标题中所呈现的10%的女大学生卖淫的比例竟然只是来自于被采访者的一个大约的估计,而无其他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调查,把一个未加核实的说法冒然放进标题中,有把“假戏真做”的意味,严重损害了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这种片面追求吸引力和点击率而违背基本的新闻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原则的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

此外,标题党的常见特征还有:因果不符,牵强附会;恐吓威胁,道德绑架;大惊小怪,故弄玄虚;突出情色暴力字眼;滥用网络流行语等。

标题党为何如此盛行?

首先,最根本的原因是商业利益的驱动。最早在西方黄色新闻时期,黄色新闻鼻祖赫斯特就极尽夸张煽情的手法来吸引读者。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大众传播技术的发展,媒介传播的主导权从传统主流媒体手中移交到了更普遍的大众手中,新闻信息的生产和传播不再像专业新闻媒体那样受到严格管束,商业媒体、社交媒体上充斥着虚假炒作、黄色煽情、夸张猎奇的内容。此外,很多传统主流媒体为了在激烈的市场化竞争中谋取利益,也渐渐失去了新闻的专业性和社会责任感。

其次,网络技术带来的标题与内容的分离,导致标题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点击靠标题,转发靠内容”是网络传播时代新闻生产者一致的共识。再加上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阅读越来越碎片化和浅层化,看标题成为了越来越多人获取信息的选择。《中国青年报》于2012年发布的一项万人调查显示:受访者中20.1%的人平时看新闻只看标题不看正文;66.3%的人会在看完标题后快速浏览正文;只有11.2%的人会详细阅读正文。因此,标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再次,网络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滞后,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各种新问题、新现象一时还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对案件的判定和责任的追究也缺乏具体的法律根据,这也是很多网络传播者丧失伦理道德,触碰法律底线而毫无顾忌的原因。

标题党对新闻业的损害是极大的,也严重污染了网络信息环境,对社会和国家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加大对标题党行为的惩治力度,从而净化网络信息传播空间。要达成这一目标,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是传播主体要坚守基本的伦理道德和新闻职业规范;二是信息受众要有较高的媒介素养,要能区分信息的真假,要有正确的价值判断;三是有关部门要完善网络传播的法律法规,让恶劣行为受到及时惩处,从而使网民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不敢任意妄为。

2017年1月13日,国家网信办出台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明确禁止一些标题形式的使用。

2017年5月2日,网信办又发布了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中对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主体的资质许可、新闻转载、新闻采编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这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如一场及时雨,让新闻的纯洁性与专业性重新复苏。

【参考文献】

[1]朱继东,《“标题党”泛滥的危害、根源和对策》,《新闻爱好者》,2012年17期。

[2]马敏,《“标题党”的危害与防治》,《新闻论坛》,2017年01期。

[3]郭全中,《门户网站新闻仍唯点击量?商业模式难出迷宫!》,人民网,http://media.people.com.cn/n1/2017/0502/c40606-29248783.html,2017年05月02日。

[4]网信办,《国家网信办深入整治“标题党”问题》,中国网信网,http://www.cac.gov.cn/2017-01/13/c_1120302910.htm,2017年01月13日。

[5]网信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国网信网,  

http://www.cac.gov.cn/2017-05/02/c_1120902760.htm,2017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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