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标题新闻  > 正文

“10岁女孩被强奸怀孕医生强制报告”看新媒体平台新闻标题失范问题

作者:冯露 时间:2021-10-31

【摘要】新闻标题是新闻大厦的基石,是受众了解新闻内容的“第一道门”。对一则新闻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受技术、利益等因素的限制,新闻报道呈现出标题失范的问题。由此产生的媒介伦理问题对媒体行业、社会信息环境带来深刻影响。

【关键词】媒介伦理;新媒体;职业素养;新闻标题

AbstractNews headlines are the cornerstone of the news building and the "first door" for the audience to understand the news content, Playing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quality of a news articl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new media, limited by technology, interests and other factors, news reports show the problem of title irregularities. The resulting media ethics problems have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media industry and the social information environment.

Keywords:Media ethics;New media;Professionalism;Headlines

一、案例简介:2020年3月26日,澎湃新闻发布一则新闻引发广大网友的热议和不满。新闻的标题是:10岁女孩被强奸怀孕医生强制报告,被告获刑12年。具体内容是关于山东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审宣判,该案是山东省首例因强制报告制度而立案侦查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20年8月28日,威海市某医院接诊了一名10岁的女孩小叶(化名)。经医学诊断,小叶已怀孕21周。当日的接诊医生敏锐意识到可能存在性侵害情形,在核实被害人年龄等相关信息后,按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后查明刘某某到被害人家中,在明知被害人为幼女的情况下,仍采取按手、堵嘴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致其怀孕。

二、案例来源:1、https://m.weibo.cn/5044281310/4618947360195892

微博:10岁女孩被强奸怀孕医生强制报告,被告获刑12年。

三、案例分析:

(一)现存问题及产生原因

标题在一则完整的新闻报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用极少的字数高度概括新闻事实,点名新闻意义,吸引读者的阅读。在传统纸质媒体上的标题更为讲究,除此之外还起着美化版面的作用,可以说是整篇新闻报道的“灵魂”。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媒介形态不断发生变化,使得信息传播呈现出新的特征。尤其是手机终端的普及与社交媒体的兴起,移动新媒体已成为信息传播的“第一平台”。新闻资讯的传播与阅读方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变革,这也让新闻标题具备较以往不一样的特征与功能。

新媒体的“新”是相较于传统媒体来说的。传统媒体是用报纸、电视、广播作为新闻内容的容器传播媒介。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科技创新,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媒体内容数字化,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呈现。这些数字化的媒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新媒体,社交媒体是新媒体的一种重要且常见的形式。

以社交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如微博、抖音、微信等的新闻信息传播具有自身的不同特征。下文将以聚焦这几大平台,根据其传播特点,分析案例的产生原因。

1、标题党

新媒体平台因互联网诞生,依互联网而生存。当今大数据技术应用到新媒体平台,也让新媒体信息传播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方面,在汪洋的信息海洋中,一则新闻信息只有获得更多的浏览量才能被读者关注,从而产生影响力。按照目前的新媒体平台运行机制,一篇新闻信息产生发布后,并不一定会被受众关注,只有初步产生一定的浏览量之后,才会被系统判定为具备流量的信息,从而被系统送到话题广场,进而精准推送到用户面前,获得更多的流量,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在该类社交媒体的发布机制中,浏览量成为标榜新闻影响力的因素之一,吸引浏览量成为新闻发布者的追求目标。另一方面,新闻从纸质的阅读环境变成网络环境,相比过去,读者获取新闻信息的成本降低,且阅读环境更加开放、随意。新闻标题的功能从最初的帮助读者捕捉和理解新闻内容,逐渐变成诱使网民点击,更倾向于吸引受众眼球。长此以往,“标题党”队伍逐渐壮大,新闻标题质量逐渐降低。

“标题党”指网络新闻标题的一种风格,意即“点击诱饵”,包括带链接的标题、照片、图标和URL等,但也并非所有的标题营销都称得上是“标题党”。微观层面上,指社交媒体时代内容生产者为片面追逐流量而实施的任何以引诱网民点击为目的的标题写作风格,作为其结果,网民在点击后往往有一种被标题误导或者上当的感觉;在宏观层面上,指社交媒体时代,内容生产者以“诱使网民点击,追逐流量”为中心的一种系统性的内容生产方式。[1]

“10岁女孩被强奸怀孕医生强制报告,被告获刑12年”这个标题利用“10岁女孩”“强奸”“怀孕”等字眼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刺激网民的点击欲望。美国政治传播学者托尼·舒尔茨提出了说服的“共振模型”。该模型基于心理学中的学习理论:人类的学习总是站在已知的脚手架上去接触了理解未知。同时该理论也是基于这一事实:人类经验不是以符号而是以情感方式储存的。该标题利用受众已有的社会心理,将新信息与旧信息之间产生共振,压制网民的理性,冲击其情感,让人产生想要一探究竟的欲望。

2020年3月26日,澎湃新闻在微博平台发布该条新闻。一时间词条“10岁女孩被强奸怀孕医生强制报告”登上了热搜排行榜前排,产生了11.1亿的阅读量,引发7.3万的讨论量。发布该条新闻的原微博获得了243万的点赞,3.8万的转发和8.2万的评论。从流量数据来看,这无疑是一条成功的新闻。但是从新闻生产的角度来看,该则新闻的标题实在有失偏颇。

2、“碎片化”时代新闻沦为信息快餐

碎片化是新媒体平台传播的一大显著特点。社交媒体以用户生产内容为运营模式,社区内的每一名用户都有发布信息的权利。但用户发布的信息以即时分享内容为主,这就导致社交媒体发布的新闻消息一般具有短小、快速、浅显的特点,决定了社交媒体的消息发布本质上具有娱乐属性。社交媒体平台上多元主体的涌入,虽然带来了大量的信息,但它们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和技术[2],无法承担重大社会新闻完整叙事和背后伦理道德剖析的任务。它只是迎合了当下生活节奏变快,碎片化阅读和即时分享的大众阅读习惯,其传播功能的优势远远大于解读、思考功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社交媒体发布的新闻消息大多都是一种“新闻快餐”。在这则新闻中,全篇字数不到300字,内容只是简单交代了案发的时间、地点以及案件结果。而案件涉及到的法律、伦理问题并没有作进一步的分析与说明,后续也没有对该案件的持续与追踪报道。对读者来说,仅仅只是接受了整个新闻事件其中一个过程或者一个方面浅显、不完整的信息。浮光掠影式地阅读新闻难以让读者沉淀下来,真正地去关注新闻事件本身。

当下社交媒体的新闻标题除了具备传统媒体的新闻标题的功能外,还具备检索功能。这是基于互联网时代读者在接受信息时,其自主选择权利大大增强。按照新媒体的产品设计原理,新闻标题与新闻内容之间是超链接式的设计。在海量的信息中,读者通过浏览新闻标题,从而帮助其定位到感兴趣的新闻。这就意味着,新闻标题是读者开启整篇新闻报道的钥匙,标题在整篇新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和新媒体产品的智能化发展,搜索成为新媒体产品另一个特别的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关键词对新闻的标题进行检索和定位,从而找到自己想要获得的信息。在大数据的计算下,哪些词条搜索量大、讨论度高都一概而知。所有,部分媒体也会利用这个特点,将热门词条强行融入标题中,从而增加稿件的曝光量和阅读量,扩大新闻信息的传播范围。

不可否认技术的发展的确增强了传播的效率与影响力,同时也对新闻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可一味地追求浏览量而忽视新闻质量,简单地用新鲜、骇人听闻片段的关键词叠加作为新闻的标题。在此案例新闻标题“10岁女孩被强奸怀孕医生强制报告”中,将受害者“10岁女孩”放在主语位置,并将其年龄放在醒目位置,昭示受害者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身份性质,引发人们的关注与恻隐之心。“强奸怀孕”表明了新闻的性质与案件的结果属于涉及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社会新闻,由于受害者的特殊性使得案件结果骇人听闻,更加激起读者的好奇心。该标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医生强制报告”紧随其后,使得一个标题中具有两个主语,使得语句不通,语义不明。甚至令人产生医生是施暴者的错觉。(《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该医生作为女孩的治疗医生,当其发现女孩受到过侵犯以后,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医生的行为本是善举,但由于标题的失范,很容易令人产生误会。许多网友也因此产生愤怒,指责媒体失职,新闻质量低,编辑业务能力低。

3、隐私保护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新技术带来许多新希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危机。在新媒体平台,信息变得透明、共享,强大的传播力也给新媒体的用户的隐私权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新闻当事人在被报道时,不可避免地被媒体置于一个公共场域,成为一时的公共议题。其个人信息及其相关人物往往会受到极大的关注。“人肉搜索”就是互联网新媒介发展的一个极端,被搜索人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甚至受到人身攻击。

案件中对受害者信息的报道受到网友质疑。受害者的年龄、怀孕周期等信息被报道,而关于施暴者的信息仅仅只有一个“刘某某”。如果女孩被人肉搜索,将可能面临人身攻击等网络暴力,将严重影响其今后健康成长。诚然,公众的知晓权不容侵犯。但是媒体在进行此类案件的报道时,应权衡公众的知晓权与被报道者的隐私权,对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信息尽量不要曝光。注意对被报道者的隐私保护,避免造成因媒体而产生的二次伤害。


(二)危害

1、侵害被报道者的权益

标题有失规范会给读者带来错误的信息,误导读者,有损公众的知情权。更严重的是,错误的信息会导致公众对被报道者产生错误的认知,甚至造成媒介暴力,给被报道者带来二次伤害,严重损害被报道者的权益。在该案例中,强制报告的医生就是标题失范的受害者,让人误以为医生是施暴者,有损医生形象,侵害其名誉权。

2、影响媒介公信力

新闻标题的写作水平直接体现了新闻编辑的业务能力,新闻标题失范是编辑的严重失责。一个好的新闻标题不仅要简洁明了、准确传神地表达文章的主要观点,还要传达出一种人文关怀和正确的价值导向。该案例中女孩本是受害者,却被更多地暴露在公众的视域下,反而施暴者处于一种“被保护”的状态。这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不适与愤怒,可见一则新闻的标题完全可以影响到一个媒体的公信力。有些媒体通过在新闻标题上大做文章吸引流量、哗众取宠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中的假大空等不良风气,严重恶化了网络信息环境。长此以往,在新媒体的冲击下,公众被赋予更高的话语权,如果权威媒体不能做到为公众提供真实的信息,那其公信力将会遭到严重的挑战。

(三)启示与对策

1、媒体加强行业规范,媒介从业者提高业务能力

在新媒体平台追求流量的大环境下,新闻媒体作为特殊的传播主体,其传播的信息对社会舆论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新媒体新闻行业应优化行业内部的奖惩机制,完善行业自律体系。从而提高新媒体行业的媒体自觉,主动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要始终坚持以内容和社会影响为导向,不要随意利用新闻事件的边缘信息来吸引大众眼球,增加新闻的轰动效应。

媒体从业者也应注重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适应新媒体信息传播的特点。在报道过程中包容网络话语结构的同时也不失新闻本色。无论何时,无论网络媒介如何发展,追求客观真实永远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追求。记者应不断加强学习,提高采编、写作等基础的新闻人素养。才能为公众提供真实的新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媒体的公信力。

2、社会监督

强化社会对媒体的监督。每个人都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份子,不能只做事件的观看者,更要做事件的参与者。监督是自省的替代,大众媒介受到多种因素的牵制,很可能受到利益的驱动,在报道中有失偏颇。 大众是社会信息监管的主体,通过建立全民信息监管机制,重构大众意识;建立良性平台信息监管机制,是加强社会信息监管的有力举措。

3、立法

完善新闻媒体行业的监管体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维持传媒市场秩序,强化对信息的监管与伦理失范的整治。普及公众法律意识,对公众进行宣传引导。加强公众在新媒体平台上思想文化的引导,带领受众建立良好的媒介使用观念,而不是被舆论牵着鼻子走。

四、结语

新媒体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论技术如何迭代,媒体从业者永远都是新闻的把关人。要始终坚守以真实性为基石,同时兼顾新闻不同载体的表现形式、功能、语言特色的差异,寻找新闻标题变化的规律与特点才是有价值的。

参考文献:

[1]邓建国.“标题党”的起源、机制与防治[J].新闻与写作,2019(08):45-53.

[2]王方.后现代思潮与新媒体时代的“后真相”[J].新闻研究导刊,2021,12(02):124-125.

[3]代文竹.新媒体环境中公民隐私权的保护[J].新闻研究导刊,2020,11(23):69-70.

[4]王玲.新媒体新闻标题的重要性探讨[J].新闻研究导刊,2020,11(22):175-176.

[5]黄洪波.社交媒体环境下的新闻标题语用变化[J].新闻知识,2019(08):26-30.

上一条:《弟弟藏了姐姐高考准考证险误其高考》 网络舆情的煽动现象 下一条:《中国以外87182例,反超了!》灾难新闻缺失的人文关怀

评论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Copyright ©2012-2013 Jc.cc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