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儿子自制药治疗罕见病报道事件:敏感内容报道的尺度
时间:2022-08-25
【摘要】互联网时代,自媒体数量激增,成为创造热议议题的主力军,而由于缺乏专业素养,自媒体在发布内容时往往以情绪为导向吸引关注,而主流媒体在报道时缺乏客观视角,更是难以发挥作为社会公器的职能。本文以父亲为儿子自制药治疗罕见病的报道为例,论述其报道示范表现,探讨当报道人物行为介于法理与情理之间时,媒体对和报道倾向,以及主流媒体如何更好地引导舆论。
【关键词】报道失范;模仿行为;自媒体;法理与情理
【Abstract】In the Internet era, the number of self-published media has proliferated and become the main force in creating hot topics. Due to the lack of professionalism, self-published media tend to publish content with emotional orientation to attract attention, while mainstream media lack objective perspectives in reporting, which makes it difficult for them to function as a social public instrument. This paper takes the report of a father who made his own medicine for his son to treat a rare disease as an example, discusses its demonstration performance, explores the scale and reporting tendency of the media to report sensitive content when the behavior of the reported character is between legal and emotional reasons, and how the mainstream media can better guide public opinion.
【Key words】Reporting Misconduct; Imitation Behavior; we-media; Jurisprudence and Reason
【案例简介】
2021年9月28日,在一个叫做“八点健闻”的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名为“一个父亲的选择:铤而走险自制药,还是等着孩子死去”的文章,该篇文章讲述了一位只有高中学历的父亲徐伟为了给身患Menkes综合征(一种极其罕见的遗传性疾病)的孩子延长生命,但由于这种遗传病患病人数少没有药企愿意做加上时间周期太长,很多罕见病孩子没有时间等,在求药无果的情况下,徐伟决定通过自学自制药为儿子治疗罕见病。
该篇文章发布后经由微博大v“迷惑新闻大赏”的转载,迅速在微博引发热议。10月29日,《三联生活周刊》发表“制药救子:一位父亲的冒险”;11月12日,凤凰网《七日谈》节目发表视频《不是人疯狂,是这个病疯狂》;11月17日,澎湃新闻发表视频《我不是药神 我只是个父亲》,徐伟父母、妻子首次接受采访,表达了自己的忧虑。
在该起事件的报道中,徐伟为了孩子奉献一切的“父亲”形象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同情,但与此同时对于徐伟自制药的做法是否合法、他所自发研制并使用在儿子身上的物品是否应定义为“药品”的讨论也一直存在。除此以外,新闻媒体在对这项事例进行报道时是否有不妥?
徐伟自制药治疗儿子罕见病的事例介于法理和情理之间,在法理上,徐伟确实存在不当行为,而在情理上,徐伟是出于救子之心,正因如此才会引发公众的关注,然而媒体在这种事例的报道中,过于详细地描述徐伟合成组氨酸铜的步骤,以及报道中对徐伟以妻试药、以己试药的正向宣传存在误导其他罕见病患者家属盲目模仿的可能,那么对于类似这种个例,媒体报道的尺度应该在哪?
【案例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uTFAwzURRPDoNF7v5im7Mw
https://m.weibo.cn/1191965271/4697624676928423
七日谈|自制药救罕见病儿子当事人:不是人疯狂 是这个病太疯狂_凤凰网视频_凤凰网https://v.ifeng.com/c/8B5Ri0Xtbv5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238431
【案例分析】
一、媒体失范表现
(一)忽视新闻传播引发的模仿效应
塔尔德曾言,社会上的一切事物,不是发明就是模仿,而模仿是最基本的社会现象。互联网时代的传播过程中,模仿更是无处不在,新闻具有宣传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宣传能够起作用依靠于公众对于宣传内容的模仿,这也是我国新闻报道重视正面宣传的一大原因,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并且引导正确舆论导向。然而,新闻对于事实的报道不可能仅局限于美好事物上,在对犯罪、自杀等事件进行报道时,常需要把控报道尺度,以免引发模仿犯罪和“维特效应”。
“维特效应”是指媒体报道自杀事件后,公众发生的模仿自杀现象。在“八点健闻”这一自媒体对“自制药救子”的报道中,大篇幅地对合成组氨酸铜的流程步骤进行了详细地描写,虽然事件中的父亲徐伟是为了救治身患罕见病的儿子,但在非生即死的场景下,其他罕见病患者及其家属在了解到自制药能带来生的希望时,会更加趋向于去请求徐伟帮助生产组氨酸铜甚至模仿徐伟自制药治疗的行为,而媒体对合成组氨酸铜的步骤的详细描写无疑于是在推动其他患者家属进行模仿,在三联生活周刊以及澎湃新闻的报道中,都强调了徐伟仅花费一个半月的时间就成功合成了组氨酸铜,却没有提醒药物的合成对实验室的无污染要求高,这种突出制药简单性而没有警示其过程的艰难性的报道方式,更容易引起患者家属模仿。“维特效应”是模仿求死的行为,而该案例可能会引起模仿求生的行为,但由于被报道出来的事例本身存在幸存者偏差,这种对求生行为的模仿可能会造成相反的结果。
(二)媒体的“造神”心态,弱化自制药行为本身的不合理性
在“八点健闻”发布文章后,经过社交媒体的转载,“制药救子”的徐伟被社交媒体塑造成了“父爱”的代言人,之后三联生活周刊、凤凰网以及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对其的报道一定程度上固化了这种形象,在报道中也着重强调徐伟的高中学历自学基因编辑等知识,在凤凰网的视频中也强调了徐伟关于“合成组氨酸铜简单”的话语,采访者也特意提到徐伟仅花费一个半月时间就合成了组氨酸铜,通过这一系列的采访刻意将徐伟的形象“神化”,而弱化了其在制药救子的过程中的一些不当行为,例如假扮罕见病药物研发公司和医药投资人寻求合作,在组氨酸铜成功合成后不仅以己身试药,更是让妻子也参与试药,在没有严谨的多次试验下将合成药物注入孩子体内等。媒体为了吸引大众目光,将徐伟塑造成为完美当事人,这种“造神”心态使得媒体在报道中以大篇幅描写徐伟制药的艰难与救子的坚持不懈,却也故意弱化了自制药行为本身存在的不合理性。
(三)报道内容同质性强,主流媒体缺位
“八点健闻”是首个发布徐伟救子故事的自媒体,之后这篇文章被微博上拥有大量粉丝的自媒体账号进行转载后才进入公众视野进而引发关注。时隔一个月后三联生活周刊发布标题为“制药救子:一位父亲的冒险”的文章,以及11月12日,凤凰网《七日谈》节目发表视频标题为《不是人疯狂,是这个病疯狂》;11月17日,澎湃新闻发表视频标题为《我不是药神 我只是个父亲》。在事件热度最高的9月28-29日,该事件的话语权掌握在自媒体手上,形成的舆论导向以赞扬徐伟制药救子做法为主,其间即使有不同的声音提出该事例不适合进行报道,也迅速被正义的群众指责“冷血”“何不食肉糜”而沉寂,形成了沉默的螺旋,这时主流媒体本应以更加专业客观的角度引导人们冷静看待“自制药救子”的行为,然而主流媒体却在事件热议期缺席,并在事件发生近一个月甚至两个月之后才姗姗来迟,以致于主流媒体发表的文章浏览量低,并不能起到引导舆论的作用。而在报道的内容上则是趋于同质化,依旧围绕于低学历自制药,且性质依然是以宣传为主,并没有提醒不要轻易模仿。
二、问题成因
(一)互联网时代自媒体抢夺话语权
技术赋予每个人生产内容、输出观点的能力,“制药救子”事件是由微信的自媒体发表文章后再由微博的自媒体转载引发热议,自媒体在其中的参与性高,然而自媒体缺乏专业素养,在发表的文章中有许多言辞不当之处,也缺乏理性的角度看待当事人行为,“八点健闻”作为一个健康传播性质的自媒体,在发布的相关文章中存在文字情绪化、敏感内容详细化的问题,而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不受新闻专业素养的限制,在发表文章时倾向于挑起读者情绪已达到提高阅读量的目的,因此由自媒体首发的新闻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缺乏专业素养的自媒体掌握了话语主动权,而由于首因效应,人们往往更加倾向于相信最先看到的东西,不自觉中受到文章中所包含观点的规训。
(二)主流媒体迎合公众情感需求
公众对于积极的情感持赞赏、褒扬的态度,“制药救子”事件中所包含的强烈的父爱精神是人们趋向于支持徐伟的根本原因,因此会反感甚至抨击含有批评意味的言论,主流媒体在报道时为了规避群众的批评,迎合公众对于积极情感的需求而忽略了正确引导舆论。
三、对策建议
对于介于情理与法理之间的事例,新闻媒体应该更加注意报道的尺度以及报道的倾向。做到:
(一)简化或省略敏感细节
在对这类有着强烈情绪导向的人物报道中,对于人物某些容易引发模仿的敏感行为可以适度进行简化或者省略,类似于在自杀报道中,简化自杀的行为方式,在犯罪报道中省略犯罪工具、犯罪实施过程等。而在“制药救子”这个事件中较为敏感的自制药工具、组氨酸铜的合成步骤可以进行简化。既可以做到不影响读者阅读体验,又可以谨防读者模仿。
(二)以宣传正向情感为主,提醒警示为辅
“自制药救子”事件主导的情感是“父爱”,公众对于这种正向情感都是持赞扬的态度,新闻媒体在进行报道时理所当然地应站在广大群众的角度分析事件,不能因为事件中存在的一些争议点而否定当事人的一切行为,成为冷血的“理中客”,而站在群众的对立面。但是也绝不能一昧迎合公众,抬高当事人,而忽视其一些不当甚至涉及违法的行为,因此在报道时应以宣传正向情感为主,以提醒警示为辅。
(三)主流媒体及时发声,正确引导舆论
在互联网时代,技术赋予每个人生产内容、传播观点的能力,较过去的传播时代,主流媒体作为把关人所发挥的把关作用被消解,也正因为此,在引起热烈讨论的议题出现时,主流媒体更应该迅速做出判断,做到及时发声,主动将话语权握在手中,并且在发声时,要以专业客观的角度正确引导舆论。
四、相似案例比较
陆勇案——
陆勇,江苏无锡一家针织品企业老板。
2002年被查出慢粒白血病,尽管曾经是个收入不菲的私营企业主,但面临高昂药价所带来的经济压力,不得不选择来自印度的仿制药。
2004年8月,陆勇在病友群分享了这种仿制药,随后,便有越来越多的病友让他帮忙代购。
2014年3月,陆勇因使用网购的信用卡,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仿制药,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当陆勇被抓后,数百名病友联名为他求情,请求司法机关认定陆勇无罪,他们中既有大学教授,也有普通市民。2015年2月,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做出最终决定,认为陆勇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起诉。
2014年12月24日,新京报报道陆勇案发表文章——《白血病患者陆勇在救命与违法间“游走”“有时候是命运推着你作出选择”》
与“制药救子不同”陆勇案由主流媒体首发,在该篇报道中,新京报在对话版面将对陆勇的采访问题与陆勇的回答发布出来,让读者在当事人的话语中了解他的心理出发点。并且在另一版面增加了标题为《代购印度仿制药的法律与现实之困》,从专业人士的角度探析法理与情理之间的界线。陆勇案与制药救子的案例同样是是理性与群众的感性之间的碰撞,但在陆勇案的报道中主流媒体在报道时没有回避陆勇涉嫌违法的行为,也没有披露陆勇在印度购药以及如何运往国内的具体细节,将重点放在探讨法律与生命之间的界线,主流媒体参与性强。
参考文献:
[1]徐艳红.我国媒体自杀报道的伦理规范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0.
[2]焦阳.自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伦理问题研究[D].燕山大学,2015.
[3]邵馨颖.论媒体报道对模仿效应的规避[J].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2012,12(02):1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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