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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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蓝田小学生性侵案”看涉性事件中的媒体失语现象

作者:于子晴 焦泊洋 时间:2021-04-29

【摘要】自2020年6月5日《新京报》首发报道“蓝田小学生性侵”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后,微博阅读热度高达10亿次以上,讨论热度超过20万次。《人民日报》、《澎湃新闻》与地方媒体接连对该事件作出官方通报结果,未对案件本身详细报道,面对网络舆论的发酵也并未及时疏解,存在涉性事件中媒体失语的现象。面临当代性教育缺失,媒体在涉性事件尤其是未成年涉性事件的报道中,应该成为有力的性教育支持系统。媒体在涉性事件的报道中不仅要规避媒介伦理失范,还要肩负起教化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责任,科学普及性知识并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关键词】涉性事件、媒体失语、未成年犯罪、性教育

【Abstract】Since the first report of "sexual abuse of primary school students in Lantian" by Beijing News on June 5, 2020, which has aroused widespread concern, microblog has been read more than 1 billion times and discussed more than 200000 times. People's daily, surging news and local media successively made official reports on the incident, but failed to report the case in detail. Facing the fermentation of Internet public opinion, they also failed to ease it in time. There was a phenomenon of media aphasia in sex related incidents. Faced with the lack of contemporary sex education, the media should become a powerful support system for sex education in the reports of sex related events, especially those of minors. The media should not only avoid the Media Ethics Anomie, but also shoulder the responsibility of educating the public, especially teenagers, scientifically popularize sexual knowledge and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key words】Sex related incidents; media aphasia; sex education; juvenile sexual abuse

【案例简介】

事件简介:

2020年5月27日下午课间休息时间,陕西蓝田县一小学教学点四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两名12岁)对一名十三岁女生在男厕所侵害。学校老师发现此事后随即同女方家长联系,女方家长随后报案。

5月28日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5月29日,蓝田县教科局对该学校进行整顿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对相关人员处理,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蓝田县教科局也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法治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6月1日,陕西蓝田县警方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2020年5月27日,蓝田县小花被强奸案,我局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均未满十四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

新闻案例进程:

2020年6月5日,《新京报》发布《陕西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涉事学校负责人被撤职》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图1《新京报》首发“蓝田小学生侵害事件”新闻

2020年6月6日,陕西蓝田县官方媒体蓝田发布回应“小学生侵害”事件,通报涉事男学生未满十四周岁,不予立案。同日,《人民日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接连发布官方通报,皆为统一官方回应。激起网友关于“性侵”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话题的热议,舆论进一步发酵。

2020年6月10日,《新京报》发布《4男生校内侵害女生被送工读学校,处罚是否过轻?》报道,回应网友关注的“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热点话题,再一次将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议题拉回大众视野。

2020年6月16日,《新京报》跟进事件后续发展,并发布沸点新闻《陕西蓝田遭4名侵害的女生已获赔偿,准备回老家生活》。

2020年6月20日,《新京报》发布深度报道《请不要在发生儿童性侵害之后,才想起性教育》。首次结合该事件引导公众关于儿童性教育的反思。

图2《新京报》对“蓝田小学生侵害事件”的深度报道

【案例来源】

https://m.weibo.cn/status/4512853502025137

https://m.weibo.cn/2803301701/4512892337408752

https://mp.weixin.qq.com/s/YKNm0RyITzXATqGpa_6zTw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735433

https://m.bjnews.com.cn/detail/159262050115814.html

【案例分析】

一、案例讨论

(一)谈性色变:涉性事件报道的媒体失语

媒体失语是指大众传媒在面对一些新闻事实、尤其是在突发的公共危机事件中时,迫于政治、经济或者某种社会舆论的原因,对新闻事实不予报道,评论或报道不及时。在上述案例简介中得知,“蓝田小学生侵害”事件发生的时间在2020年5月27日,距离6月5日《新京报》首发的新闻共8日时间。

首先,在新闻的时效性上来看,媒体在此次事件报道中并不及时。其次,正如新闻进程中所展示,各方媒体报道内容均是统一的官方回应,从地方官媒“蓝田发布”到《人民日报》、《澎湃新闻》、《红星新闻》等都只是简单的引用官媒的通报结果,不发表评论,也未再次深入展开调查,更不关心后续事件的发展和结果。值得注意的是,网民引起热议的话题和发酵的舆论并未得到回应和疏解,除《新京报》跟进两篇后续报道外,各方媒体并未再发布任何相关信息。在微博评论中,不少网友@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发布回应,但依然“石沉大海”。

根据数据显示,新浪微博平台出现多个热搜话题,如#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陕西蓝田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性侵#等多个微博话题,综合阅读量近10亿次。民众热烈参与讨论,但鲜有媒体针对民众所关注的问题作出回应。

二、案例原因分析

(一)进退两难:涉性报道的媒介失范与媒体失语

新闻媒体在涉性事件的报道中一直存在广泛争议,一旦新闻报道披露信息不恰当就会造成隐私泄露、媒介审判等伦理失范问题。例如在“鲍毓明涉险性侵案”中,澎湃新闻在报道该事件的过程中,并未获得受害人同意就曝光了案情等隐私信息;财新网《高管性侵养女案疑云》一文的导语中称,“这更像是一个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故事”,这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词语以及先入为主的新闻框架,误导了受众,导致了媒介审判。

而在涉性事件中媒体报道失范的后果也十分严重。媒体报道失范的后果,首先是降低媒体的公信力。《南方周末》、澎湃新闻等媒体大多是以深度调查新闻为特色,慢慢在报纸读者心中形成良好口碑,若存在稿件信息不实、媒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会损害媒介的公信力。

其次,在失范新闻中若出现侵犯当事人隐私权的问题,会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给媒介机构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最后对于新闻事件双方或多方都会造成影响,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和当事人的网络暴力等因素都违背了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

因此,媒体在涉性事件中报道失范的问题时常发生且难以避免,在报道失范后的后果又十分严重,简言之就是涉性事件的“报道成本”过高,导致媒体面对涉性事件存在一定程度的媒体失语。

(二)舆论冲击:面临社会难点选择放弃话语权

媒体在面临社会敏感话语或难点时,在舆论市场的冲击下往往自主放弃话语权。社会敏感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涉性事件、医闹事件、未成年犯罪事件等。新型主流媒体的“官方消息”更像一种告示功能,根据《中国大众媒介的传播效果与公信力研究》中对于中国大众媒介整体公信力测评,满分10分,6分为及格,“能够对新闻事件完整报道,不回避新闻事件中的任何重要事实”得分5.736,在25项指标中排名第19位。因此,面对社会敏感话题时的媒体失语对媒介公信力影响恶劣。在此次“蓝田小学生侵害事件”中,根据陕西蓝田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性侵事件舆情分析数据显示,网民评论以负面为主,多数网民质疑未成年人保护法,部分网民认为相关处罚是在变相鼓励未成年人犯罪,还有部分网民则是表示心疼女孩遭遇。在讨论热度如此之高的负面舆论冲击中,舆论冲击向涉性事件、未成年犯罪、法律完善等多个敏感议题中发散,公众情绪在网络舆情讨论中被不断渲染,事实真相反而会越来越被忽视,导致媒体失去话语权或选择放弃话语权。

三、案例对策建议

(一)涉性报道需以人文关怀为基调

在面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这一类特殊报道时,媒体工作者更应该时刻牢记以人为本的基本准则,切忌一味追求还原事情真相而忽略采访对象的感受。在此次“蓝田小学生侵犯事件”中,正如上文所说,考虑到媒介伦理失范问题,媒体并没有过多的讲述事件发展的详细过程。但是在一般性侵案中,记者在采访的时候应该时刻关注受害者的心理状态,若受害者情绪激动或不稳定,应当及时停止采访并安抚采访对象。不论是采访受害者本身还是其家人朋友,都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准则,在此基础上再追求采访的真实。在面对敏感话题和社会难点时,因为“怕犯错而选择放弃话语权”是亟需改进的地方。如何在不失语的情况下报道好涉性事件,就一定要以人文关怀为情感基调,这是对事件当事人包括媒体工作者的保护。

(二)化解网络舆情为主,谨防媒介审判

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议题,媒体应该把主力放在化解网络舆情中,而非随意探讨法律法规等问题。在“蓝田小学生侵害事件”中,媒体失语的原因还在于地方官媒已经作出最后通报(回应4名男生当事人未满14岁,不予立案的结论),若媒体随意谈论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立法问题就会出现媒介影响司法的伦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应做到不谈法,但管情。网络舆论在几轮发酵后已经引起网民热议,“只堵不疏”的策略只会引起民众的愤怒,化解网络舆情才是媒体在当下的重要任务。虽然媒体无法随意回应立法问题,但却可以在事件发生后发布事件相关的深度报道,培养公众对目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问题,提高全民的科学性知识。在这一点上只有《新京报》作出了一篇深度报道《请不要在发生儿童性侵害之后,才想起性教育》来回应群众,各方媒体也应该担负起媒体的“守望教育功能”,引导大家深入事件背后思考现存的社会问题。

三、案例思考

议程设置理论指出,媒体只报道了想要让受众知道的方面。但是在当下互联网时代,主流媒体已经无法完全通过报道与否来影响人们的认知和态度。在社会敏感问题和社会难题事件中,媒体愈加沉默,民众反而更加激烈,这会导致议题失焦、舆情进一步发酵,最终损害的还是媒体公信力。

在“蓝田小学生侵害”事件中,虽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性话题,但闭而不语绝不是化解舆情的最好方式。媒体应该担负起守望、教育的功能,在规避媒介伦理失范的基础下,以人文关怀为基调的报道中,引导人们看到事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问题。此次《新京报》在事件后续发布深度报道引发人们思考青少年性教育的做法就值得肯定。在面对涉性事件的报道中,各方媒体应该积极发声化解舆情,而非在舆论冲击中自主选择放弃话语权。

【参考文献】

[1]李想,石嵩.新型主流媒体失语现象探析[J].北方传媒研究,2018(02):56-58.

[2]孙琳黎,鲁冰花.未成年人性侵案深度报道的失范研究——以鲍毓明涉嫌性侵案为例[J].新闻研究导刊,2020,11(11):59-60.

[3]马嘉黛.性侵案件新闻传播报道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20.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2008.

[5]喻国明:《中国大众媒介的传播效果与公信力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5-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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