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红婵家被围堵”事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

作者:黄榕欣 时间:2022-05-01

摘要:全红婵在东京奥运会夺得跳水女子10米台的金牌后备受关注,大量媒体对其家庭背景、生活经历进行报道,不少网红到她的家乡打卡直播,对全红婵一家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并且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全红婵作为公众人物,其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存在着悖论,新媒体时代下,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商业逻辑的主导、窥视欲的泛滥等原因更加剧了媒介逼视等伦理失范现象的出现。权力的僭越之下,诱发了侵犯隐私权、媒介暴力以及新闻娱乐化等次生问题,更需要通过加强直播平台治理、提升新闻工作者职业素养、完善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法等方式实现权利的回正。

关键词:公众人物;媒介逼视;隐私权;媒介伦理失范

Abstract:After Quan Hongchan won the gold medal in women's 10 meters platform in the Tokyo Olympic Games, she has attracted much attention. A large number of media reported on her family background and life experience. Many Internet celebrities livestream in her hometown, which caused serious interference to the normal life of Quan's family and violated their privacy rights. there is a paradox between her privacy and public access because Quan Hongchan is a public figure. In the era of new media, the diversification of communication subjects, the dominance of business logic, the excessive desire of peeping into other’s life and other reasons have intensified the emergence of ethical anomie phenomena such as excecssive media exposure. Under the power- arrogating, many secondary problems such as infringement of privacy, media violence and infortainment are induced. It is more necessary to realize the correction of rights by strengthening the governance of live-stream platforms, improving the media literacy of journalists, and improving the protection law on privacy rights of public figures.

Keywords:Public figures;Excessive media exposure;Privacy right; Media ethical anomia.

【案例简介】

2021年8月5日,14岁小将全红婵在东京奥运会夺得跳水女子10米台的金牌,再加上在接受采访时展现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性格,全红婵得到了无数国人的喜爱。

2022-01-02 15:55:27.865000

(案例图片来自网络)

2021年8月7日,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8月7日,全红婵获得奥运女子单人10米台冠军的第3天,记者来到全红婵的家乡广东湛江麻章镇迈合村,发现即使是下雨天,也有不少外地人包括北海、佛山等珠三角一带的都前往聚集打卡。入夜以后村里车辆依然络绎不绝,不少主播冒雨在全红婵家外直播。据现场的村民统计,按照一人一车进村登记,一天起码就有2000人打卡过全红婵的家乡广东湛江麻章镇迈合村。

2022-01-02 15:56:58.367000

2022-01-02 15:59:19.300000

(案例图片来自网络)

2021年8月7日,广东电视台《DV现场》报道,全红婵家人无奈请求:“请你们小声一点,已经骚扰到老人家两天没有睡了”。

当地干部表示,有人想采访全红婵家人被拒后,立马斥责全红婵“拿了冠军就傲慢”;甚至有人扬言要爬树把全红婵家的菠萝蜜摘走……

2021年8月7日,一则“网红司氏砸缸蹭运动员热度无底线”的帖子引发网友关注。而司氏砸缸本人在网友的逼问下也不得不现身回应:首先他承认视频是策划的。自己为了吸引网友眼球故意策划了一条“奥运冠军关注我”的视频,实际上两人早已互关,为了使视频效果更好,这才重新“取关-回关”全红婵。

2021年8月8日,“抖音安全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打击借奥运健儿恶意炒作的治理公告”。

2022-01-02 15:57:45.785000

(案例图片来自网络)

【案例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tySIlP4z0YjR6m7Io-M6bw

https://mp.weixin.qq.com/s/i4GRg4Hu_2eq8AfQiwI0iQ

https://mp.weixin.qq.com/s/0c6TdRw-dOhkaWfrsyc_Fg

【案例分析】

欧文·戈夫曼的拟剧理论将社会比拟为一个由多重剧幕组成的舞台,人们通常将符合社会期待的行为展示在“前台”,而将不便于呈现的玩笑、疑问、策略等隐匿于“后台”。新媒体环境下,人们越来越将自我的后台前台化,尤其是对于一些公众人物,新闻媒体、自媒体以及普通公众为了满足自身的窥视欲,迎合受众需求,不断侵占公众人物的后台,造成了对其隐私权的侵犯、滋生媒介暴力等不良后果。在这次全红婵家被围堵事件中,也因为媒介逼视造成了对全红婵一家的恶劣影响,以下将试分析新闻伦理失范的原因以及应对措施。

一、权利的僭越

(一)侵犯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生活信息依法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特性。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有其特殊性,一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全红婵作为奥运冠军适当披露其隐私,如学历、年龄、家乡等,具有合理性以及必要性,二是与公共利益相关,对全红婵成为奥运冠军背后的故事进行报道,有利于正能量的传递,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舆论正向引导。然而,随着全红婵夺金,大批网红及直播带货的主播以“打卡”之名,将全红婵的老家围了个水泄不通,在全红婵家不堪其扰关门后,有人趴到围墙上继续直播,这不仅影响全红婵家人正常的生活,也影响村庄其他居民的作息,这些行径严重地侵犯了全红婵一家的隐私权。

(二)引发媒介暴力

发散式逼视是媒体在逼视元焦点时产生的衍生反应。在家庭本位的观念下,任何个体的存在都是以一定家族的存在为背景的,其行为被赋予家族的含义,媒体在进占私人领域的过程中往往首先便会对其家人、朋友造成侵扰。在全红婵获得奥运冠军后,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她的家庭背景、出身故事,有人想采访全红婵家人被拒后,立刻斥责全红婵“拿了冠军就傲慢”,由于凤凰网的报道中提到父亲因为生计困难“抽了不知多少根烟”,一些粉丝辱骂全红婵的父亲,以一种越俎代庖的姿态惩罚全红婵“恶毒”的父亲,对她的家人进行人身攻击。

(三)造成新闻娱乐化

新媒体时代下,为了吸引眼球经济,媒体迎合受众的需求,生产挖掘具有趣味性的内容。对于全红婵的新闻报道本应该聚焦于她成为奥运冠军背后的付出的努力与汗水,可是许多媒体仅仅关注她的家庭情况,关注她的童年趣闻,新闻内容的娱乐化倾向越来越严重,尤其是一些自媒体或者网红,去她家周边进行直播打卡。对运动员的私人问题过度关注 ,导致受众对运动员本身训练及比赛相关内容被挤压 ,与体育相关信息缩减 ,形成本末倒置的乱象。

二、失范的成因:

(一)商业逻辑与流量经济盛行

自媒体的兴起下,由于网络直播的低门槛与高收益性,不少人在流量经济的驱使之下投身其中,通过蹭热度等方式实现涨粉变现,此次全红婵事件中就有网红精心策划“全红婵主动暗示自己为其画画”的短视频获赞200多万,直到网友提出质疑才出来承认是自导自演。不仅仅是自媒体,一些传统媒体为了赢得受众,报道娱乐化、煽情化的新闻来吸引受众,从而赢得流量。满足受众的知情权本是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但是问题在于他们没有把握好这个度,造成了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侵犯,导致新闻软化,无法实现其正向的舆论引导功能。

(二)公众话语权与窥视欲泛滥

尼葛洛庞帝曾言,新媒体时代下,每个人都是一台没有执照的电视台,在人人媒体、共创传播的时代下,公众拥有着更大的话语权,而直播等方式的兴起让人们能够更加直观地看见公众人物的后台,如弗洛伊德所言,人的好奇心与窥视欲是生理本能的一种,每个人都有探知他人生存经验的某种渴望。在窥视欲的驱使下,每天近2000人去全红婵家打卡,还有不少自媒体进行直播,无独有偶,丁真爆火后虽然拉动了理塘旅游经济的发展,但是不少人为满足自身私欲,对丁真及其加入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三)媒介素养与把关人缺失

陆晔教授借用齐格蒙特·鲍曼在《流动的现代性》中使用的“流动的”或“液态的”概念,将当前的新闻业概括为“液态的新闻业”,这是当前新闻业的新特征。液态新闻业之下,记者与非记者的边界逐渐消失,自媒体、公民等随时随地都可以传递信息,但是由于其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与教育,缺乏新闻工作者相应的媒介素养,因此在传递信息时很容易侵犯他人权利,造成媒介伦理失范。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在扩大信息的视角的同时也造成了对新闻的把关的缺席,媒体机构无法实现对所有信息的把关,于是媒介逼视等伦理失范现象就更加严重。

三、应对措施:

(一)加强直播平台的治理

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的规定,直播平台以及主播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服务从事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否则,国家或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据职责,依法对其予以处罚。直播平台虽然是企业经营,有着其自身的利益,但是这并不代表它就可以放任这些蹭流量而突破道德边界的内容在直播平台上蔓延,对于直播内容的管理力度不够是直播平台长期以来对顽疾所在,无论是全红婵一家被围堵还是网红@罗小猫猫子直播自杀事件,无一不显示出直播平台的问题所在。当前直播平台多为事后治理,通过封号等方式并不能改变已经造成的伤害,直播平台应该完善内容审核机制,通过大数据与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审核的精确度,并且建立平台间的主播档案,对于违规的主播进行跨平台限制,二次审核甚至封禁账号等方式,实现对直播内容的全面把关。

(二)提升新闻工作者的媒介素养

媒介逼视是公共媒体对于私人领域的僭越,也是新闻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做为新闻工作者,更应该秉承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在新闻报道中,把握采访报道的重点,不过度关注采访对象的隐私问题,以正确的价值导向进行新闻报道。同时做好事实核查工作,社会不仅仅需要新闻的策展者,更需要事实的核定者,真相的追寻者,不能因为商业利益的驱使,追逐眼球效益,偏离自身的专业坚持。应该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面宣传、坚持新闻真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营造一个清朗的传播空间。

(三)完善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法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与知情权之间一直存在着相互冲突的部分,在进行关于公众人物的新闻报道时,如何把握好这个度一般是基于关于“公众合理兴趣”的判断。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第一,这种兴趣主体必须是社会中绝大多数的人;第二,公众期待获知的是关于体育公众人物从事的与其职业相关的各种信息;第三,这种信息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但是公众合理兴趣也难以进行衡量,并且目前我国关于隐私权的法律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关于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保护仍有所欠缺,应该明确规定公众人物的隐私范围,并且对于侵犯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这种行为的出现。

四、结语

当媒体将事件推向公众视野,报道对象的私人情境便会遭遇“前台化”的危机。尤其是在新的信息和传播技术加入的传播环境中,传播主体的多样化造成公众人物的前台化危机不断加剧,新媒介和公众参与创造的“无影灯”效应带来了媒介生态的很大改观,其中起到支撑作用的是媒介伦理。学界一直在探讨媒介伦理,如巴赫金所言,人们生活在两种世界,第一世界是常态的、严肃的、等级森严的秩序世界,第二世界则是狂欢广场式的生活。在互联网中网民过的是狂欢式的生活,如果没有合理的媒介引导与严格的制度规范,很容易造成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因此,如何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对于新闻工作者、自媒体、平台以及公众来说都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挑战。

【参考文献】

[1]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冯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9-21; 72.

[2]江作苏,王婷.“新闻逼视”结构演化的发散性探讨[J].新闻与传播评论,2018,71(03):37-43.

[3]彭楠.僭越与回正:体育报道中媒介逼视的生成、影响及治理——以东京奥运会报道为例[J].新媒体研究,2021,7(18):64-66.

[4]应晨林,贺京周,郑敏.体育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制度重构之路径——从权力冲突视角出发[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8,52(09):61-65+78.

[5]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白春仁,顾亚玲译.北京:三联书店,1988: 176.

[6]杨保军.当前我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核心观念及其基本关系[J].新闻大学,2017(04):18-25+4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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