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新闻类型一:无中生有 凭空捏造

作者:燕道成 杨瑾 祝琳 时间:2021-04-23

案例1.1《南方周末》的《袭警案》

【案例概述】

1993年7月30日,《南方周末》在《人与法》的专栏中刊登了将近一个整版的题为《袭警案》的长文。该文作者为南昌铁路分局文联的刘玉顺(文章署名为于洋)。全文讲了一个发生于三省交界处的B市的一起“极其恶劣令人震惊令人深思”的袭警大案:B市公安局东区派出所治安民警陈本昌,是一个利用职权敲作勒索之徒。他早先的女朋友离他而去,被他敲作5000元;他在聚赌现场抓赌,敲诈赌徒2000元。一对夫妻因婚后不育,物色了一位出租车调度员“借种”生子。陈本昌在办案时抓获三人后,再次对“借种”这对夫妇和一名司机进行敲诈,共敲诈折合人民币4万多元。后来,这3人为了报复,合谋将陈本昌及其3岁的儿子杀害。这起让人惊讶的奇特案件,其实是作者虚构和编造出来的。而就是这样一篇虚假新闻,让《南方周末》面临着几乎停刊的窘境。1 0月2 9日,《南方周末》发表了题为《沉痛的教训》一文,对刊载《袭警案》一事作了深刻的检讨和反思。

(来源:《南方周末》1993年7月30日《人与法》专版)

【案例评析】

这是一篇典型的“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虚假新闻,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正如《袭警案》作者刘玉顺(笔名于洋)在《我的检讨》中所写:“我撰写的《袭警案》一稿,纯属一篇综合社会传闻虚构出来的作品。”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来分析,1990年初,由中国作家独创的文体——“大特写”式报告文学风靡文坛。这种文体常常用写小说的文学手法来写社会问题或典型人物。比如,用“A省、B市”来描绘一个模糊的地点,报道的主人公也常为化名。而在该篇报道中,就能看到这种“大特写”式报告文学的影子。

故事发生的地点在“三省交界处的B市”,文章的署名为化名于洋。与其说这是一篇新闻报道,不如说这是一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某些社会问题的小说。报纸的编辑在把关的时候忽视了对新闻真实性的考察,而只看到了新闻的可读性和猎奇性。正如《南方周末》编辑部在《沉痛的教训》中所说,“对此稿的编发,我们首先考虑的不是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的社会效果,而首先考虑如何去迎合读者的猎奇心理。”《南方周末》的反省给新闻工作者提出了一个十分严肃的话题:选择新闻最重要的标准,是真实性还是趣味性?毫无疑问,新闻工作者应该时刻牢记一条铁的定律:社会和自然界发生的任何事实,只要失去了真实性这一条,无论具有多少新闻价值要素,就自然失去了成为新闻的资格。

 

案例1.2最富想象的空中楼阁——上海拟建300层、容10万人的摩天大楼

【案例概述】

2001年2月26日,大洋网上的一篇关于上海拟建300层摩天大楼的报道让许多上海市民乃至记者“惊呆了”。该报道称,欧洲的建筑家们正设想建造一座可容纳10万人的300层摩天大楼“比欧尼克塔”,用一种征服垂直空间的办法,为上海市民开创新的居住方式。接下来,报道详细的阐述了该大楼的设计理念和内部构造:大楼高达3700英尺(约合1128米),造价估计逾100亿英镑。大楼内部设有旅馆、办公室、电影院和医院,并将建造368部电梯,在2分钟内实现从底层到顶层。而深达656英尺(约合200米)的根形地基,加上周围环绕的人工湖,可以吸收因地层摇晃所带来的震动波。但是后经记者的查证发现,该新闻纯属子虚乌有。而且,这篇虚假新闻居然还是一篇跨国虚假新闻,最早披露这条消息的是英国的《星期日泰晤士报》。但实际上,该报道的原文介绍的只是这样的一种设想,国内媒体引用时却没有清楚的表述。在国内,最早发布这条虚假新闻的是香港《文汇报》,并使用“据外电消息报道”。后经大洋网的转载发布,该虚假新闻不胫而走。3月5日,上海市时任市长徐匡迪在“两会”上公开辟谣澄清。

(来源:香港《文汇报》2001年2月26日第1版)

案例评析】

2001年,在互联网远不如现今发达的时代,虚假新闻已经通过网络诞生了。一个国际玩笑,却让国内不少媒体马失前蹄,这里面还真有不少值得我们去深思的地方。就该篇报道来说,这些精确的数字、专业的表述,除了在不断冲击受众的眼球,也让受众轻信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虽然通篇关于摩天大楼的数据丰富、细节精确,但是只要冷静的思考,用常识加以判断,还是会发现些许漏洞。

其实,只要稍加推理,核实该新闻信息的真假并不难:首先,如果上海市要建设如此大的项目,在动工前期政府理应会发布相关的信息。那么,作为当地的记者或是居民,怎么会一点风声都不曾听说呢?其次,对于外地的记者来说,如果担心自己会有信息遗漏而错过如此重大的新闻,完全可以在报道前先致电上海市政府进行信息核实。而香港《文汇报》却并未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就加以转载,之后大洋网在网络上进行了转载发布,引起了巨大的网络轰动。对于报纸和网络的编辑来说,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有违新闻真实性的基本要求的。虽然此篇报道并未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但是却在新闻界上演了一场让人啼笑皆非的闹剧。这篇报道不仅损害了媒体自己的声誉,也引起受众和记者对于网络新闻真实性的重视和思考。

 

案例1.3女记者与“狼”共穴61

【案例概述】

2002年1月下半月的《家庭》杂志刊发了一篇题为《斗智斗勇:女记者与“狼”共穴61天》的特别报道。常以“吴力”为笔名发表文章的女记者吴丽,因为在报道中揭露了太原某造纸厂的环境污染问题,导致造纸厂被环保局关闭。造纸厂老板马文清怀恨在心,于是雇人绑架吴丽并打算将她杀害。两名绑架者将吴丽绑架到了陕西吴堡县米家坪村。绑架者之一米二强至今还未娶亲,看吴丽长的漂亮,而心生娶其为妻的念头,便没有杀掉吴丽。虽然表面已经与米二强成亲,但是在生活中吴丽一直努力保护着自己,她始终抱着的自救念头,曾尝试逃跑但却在途中偶遇米二强,并被米二强看穿了自己的意图。不久后米二强把她卖给了外村鳏居很久的老梁,给老梁的儿子做老婆。于是,吴丽结识了老梁上高中的儿子梁元博。梁元博胸怀大志,充满了正义感。正是这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在听说了吴丽的经历之后,帮助吴丽成功脱险。吴丽在被困71天后,最终获救。马文清和米二强因劫持罪、故意伤害罪、倒卖妇女罪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起诉。

事件的真相是,整篇新闻都是自由撰稿人季风(原名季勇风)所杜撰的,并投稿给了《家庭》杂志,同时伪造了一些证明材料。后被证明为虚假新闻,季风本人和《家庭》杂志均出面道歉检讨。

(来源:来源:《家庭》2002年1月下半月 吴丽口述 季风整理)

【案例评析】

这是一篇典型的无中生有的虚假新闻。该虚假新闻的出现,无论是始作俑者季风,还是《家庭》杂志的编辑,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该篇虚假新闻的作者,自由撰稿人季风曾经也是一名媒体人,本应知道作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准则———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却因为一己私利而失去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该篇报道为季风带来了相当于普通工薪阶层一年的收入——1万元,这看似巨额的收入,却使他的人品收到了损害。而《家庭》杂志的责任编辑,存在着把关不严的失职,对于报道的真实性并未加以审核就予以刊登,是缺乏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的体现,后也被报社辞退。据悉,杂志社从各地分印发行的相关单位收回了11万本1月下半月的《家庭》杂志,给杂志社带来了至少42万元的直接损失,不少读者打电话要求追究造假者季风和《家庭》杂志的法律责任,而《家庭》杂志所面临的社会谴责和读者信任的流失更不是金钱可以弥补的。

2002年2月2日施行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出版物内容不真实,其出版单位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对于报道虚假新闻的作者进行惩处的相关法律依据,但是社会的谴责也让造假者受到了公众的道德审判。这篇报道被证实为虚假新闻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人民网就该虚假新闻曾发布四篇相关文章,深入探究事件发生的始末,探讨虚假新闻的成因。《华商报》、《生活时报》、新华网也对当事人进行了采访。这一惨痛的教训,为记者和媒体敲响了警钟。

 

案例1.4百万美金义还失主

【案例概述】

2003年6月1日,《江南时报》以《拾到百万美金,坐等失主两天》为题报道了一则感人的新闻。“5月29日,一个名叫庄凤梅的女人在无锡泰山路捡到了一只包,包里有厚厚的几沓外币,一张面值100万美元的现金支票,一台手提电脑,还有几本护照和一张3天后的飞机票以及一本全是英文的文件夹。在苦等了两天之后,她终于等到了失主——一名维尔京群岛驻美大使馆的官员,并谢绝了对方重金感谢。而庄凤梅背后的故事也被记者挖掘出来:庄凤梅是来自泗阳的打工妹,养父母身亡后没有任何亲人。被已婚男子欺骗唆使离婚,又骗走了其5万元的存款,后男子将其抛弃。离婚后的庄凤梅一个人带着年幼女儿生活。捡到包的那一天,是她长期失业后第一天上班,而且她为了省下给女儿的一块钱早餐费不舍得坐公交车,而选择步行上班。贫穷的单身母亲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吸引了读者和记者的眼光,《扬子晚报》、《江南晚报》等对庄凤梅拾金不昧的故事进行了报道。很快,事情却得到了翻天覆地的逆转,“伟大的母亲”变成了“可恶的骗子”。经过媒体的跟进和查证,记者们发现了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并证实锦旗和感谢信均系庄凤梅自己伪造的,而外交部也出面澄清根本不存在维尔京群岛驻美使馆。庄凤梅的朋友向记者坦白庄曾提出让她帮忙做伪证。在邻居眼中,说庄凤梅穷打死都不会信。

(来源:《江南时报》2003年6月1日第16版)

【案例评析】

从“伟大母亲”到“可耻骗子”,庄凤梅捡百万美金义还失主的真相终于水落石出了。无论是媒体,还是大众,都成为了庄凤梅“悲惨经历”和“伟大壮举”谎言背后的一颗棋子。据知情人称,最早发现该事件可能为虚假新闻的,是长期资助庄凤梅生活的无锡开发区检察院顾主任以及庄所工作的单位的总经理杨先生。在对庄凤梅事件的了解中,他们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细节,自始至终都没有人见过庄凤梅捡到的包,更没有见过包的失主,所有的一切都是庄凤梅讲述的,而感谢信最后的署名“South Korea”更增加了事件的疑点。但是庄凤梅固执的坚持也让人不得不有些担心:万一整个事件是真的是,我们岂不是在用怀疑来伤害这个本就脆弱的女人吗?

其实,如果在记者得到这条新闻线索时,就及时主动地对其进行核实、分析,其中的疑点想必可以提早发现,也就不至于陷当事人和记者于被动的地位,闹出如此大的一个骗局。读者的同情心和善心就这样被无情的嘲弄了。而庄凤梅一手捏造自己光辉形象的行为,通过媒体的渲染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示范。对于一篇新闻,记者连其五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事件)的真实性都无法保证,使一件从未发生过的“义还失主”见诸报端,“伟大母亲”的形象受到社会舆论的冲击,记者才是其不良后果的更大的责任者。

 

案例1.5纸馅包子

【案例概述】

小摊上的肉包子竟然用废纸板做馅料”!想必不少人都曾经被这条新闻惊出过一身冷汗。2007年6月,北京电视台《透明度》以“纸做的包子”为题,播出了记者暗访朝阳区一无照加工点使用废纸箱为馅制作小笼包出售的节目,曝光了北京街头一些黑作坊制作纸馅包子的全过程:从收废品那儿买纸箱,先用火碱浸泡,再加些猪肉香精,就能代替猪肉做包子馅。几十平方米的小黑屋里,旁边堆着一人多高的废纸箱子,将其放在工业用火碱水里泡三五分钟,切碎再放进锅里煮煮,加些猪肉香精,和肥肉以6∶4的比例搅和一下,就冠冕堂皇地卖。节目播出后,北京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岐山市长批示:“如属实要严办,如属虚假,要公开澄清事实!”但是,经由北京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三站检测和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进行抽样检测的结果显示,所有的产品均合格,并未发现包子中含有纸纤维及其他违禁成分。至此,记者訾北佳终于承认了自己一手策划、编造的虚假新闻报道的全过程。由于前期上报的关于纸馅包子的选题引起了栏目制片人的兴趣,但是自己却始终没有找到存在问题的包子。面对选题压力大和刚到北京电视台,既想出名,又想挣钱的状况,他化名“胡月”,以为民工购买早点的名义,要求卫全峰等四人做包子,并用携带秘密拍摄设备进行拍摄。过程中,訾北佳要求卫全峰等人将其捡来的纸箱经水浸泡剁碎掺入肉馅中,制成包子喂狗。但后因效果不佳,便随机找到一名农民工,授意其编造了有关“肉和纸比例关系”的谎话,并编造使用火碱的台词,以增加视觉、听觉效果。2007年8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訾北佳涉嫌损害商品声誉案。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

(来源: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2007年7月8日《透明度》栏目)

【案例评析】

随着社会的监督越来越严格,被曝光的虚假新闻案例也逐年增多,但是,像本案例一样,轰动如此之大的虚假新闻事件少之又少。这则虚假新闻可谓轰动全国。在该案例中,虚假新闻的炮制者竟然是电视台的记者。其在明知选题没有可行性的前提下,并未采取和栏目制片人沟通坦白的办法,而是直接采用了欺骗的手段,雇佣快餐店经营者为其制作纸馅包子,再进行录像、加工,最后合成为新闻素材。银屏上那一目了然的生产过程,很少会有观众怀疑自己看到的是记者虚构的造假现场,不得不说其手段之低劣、出发点之罪恶、行为之可憎。

訾北佳很“聪明”,他利用百姓和媒体对食品质量问题的关注,来引起报道的社会轰动效果,想借此一举成名。但他却聪明反被聪明误。不管訾北佳处于何种的境地,面临多大的压力,对名利多么渴求,这些都不能够成为其造假的缘由。訾北佳已经丧失了作为一名记者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甚至丧失了人最本真的善良和公德。而需要对虚假新闻负责的,当然不仅仅是訾北佳一人。栏目的编导、负责人把关的缺失,其他媒体跟风报道前对于事实缺乏核查,使得报道的危害性愈发放大。訾北佳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但是许多同样在虚假新闻传播中“助了一臂之力”的媒体却逍遥事外。对于记者来说,不要让法律成为规范自己的第一道关卡。在采写新闻时,首先扪心自问,自己有没有达到《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采写稿件的过程是否真实客观公正,发出的报道是否对得起自己“记者”的称号,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虚假新闻的出现。

 

案例1.6老汉约女网友开房,见面发现对方是自己儿媳

【案例概述】

57岁的王老汉两年前退休在家无事,喜欢上网聊天的他给自己起了个“善解人意”的网名。王老汉有个儿子叫大军,长年在外跑运输,与妻子丽丽结婚8年,夫妻二人聚少离多。妻子没有工作,每天把儿子送上学后就在家上网聊天,网名为“寂寞的花草”。一次偶然的聊天,“善解人意”结识了“寂寞的花草”。王老汉谎称自己是一家企业的经理,老伴刚去世两年,自己独身一人生活。“寂寞的花草”也称自己的丈夫因为和别人打架,把人打成重伤,被法院判刑5年,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二人聊得很投机,“寂寞的花草”提出与王先生裸聊,因为视频坏了,他就将自己当年部队一个战友的图片发给了丽丽。丽丽见“善解人意”潇洒大方个头又高,非常喜欢,于是约定22日18点在穆棱市某旅馆403房间准时见面。但没想到的是,丽丽的丈夫、王老汉的儿子大军把货物运完了,提前3天从哈尔滨赶回家。刚回到家的他就看到了妻子和“善解人意”的聊天记录。大军勃然大怒,打算把妻子和网友来个人赃俱获。于是大军暗中来到宾馆。没想到看到的竟然是自己的妻子丽丽和自己的父亲,而丽丽和王老汉也在见到对方时惊得目瞪口呆。这时儿子大军恼羞成怒,将花心父亲打得鼻口流血,媳妇丽丽也被打掉了3颗牙。10月25日,《黑龙江晨报》刊发道歉信,承认此报道为虚假新闻。致歉信表明,经穆棱市公安局证实,次案件是穆棱电视台记者韦洪基杜撰的一则假消息。黑龙江晨报记者虽要求韦洪基协助拍摄案件当事人照片,但没有深入当地详细采访,为此诚恳地向广大读者致歉。

(来源:《黑龙江晨报》2013年10月24日第7版)

【案例评析】

此新闻一出,一时间被凤凰网、搜狐网、腾讯网等诸多媒体转载和推送。的确,“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是如此“狗血”的事情还是太少见了。而所谓的公公和媳妇的故事也颇有黄色新闻的意味,迎合了部分大众读者猎奇、猎艳的低级趣味,所以能在一时间获得公众关注的目光。作为一家纸质媒体,《黑龙江晨报》在事后能澄清致歉、对自己的错误勇于承担的行为值得肯定。

更值得媒体思考的是,能不能在出错之前就把这种无中生有的虚假新闻扼杀在摇篮里?对于造假的记者来说,能够想出如此离奇古怪的乱伦事件,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造假行为了,而且是道德品质败坏的体现。媒体“把关人”的层层弱化甚至缺失,虚假信息就在一次又一次的传递中得到放大。所带来的不良的社会影响,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让报纸的品位和媒体的品格大打折扣。互联网的普及,《黑龙江晨报》这家影响范围有限的地方媒体的新闻传遍了全国,有的新闻信息类客户端甚至还将其作为热点直接推送给了手机用户,大大加速了虚假新闻的传播。在道歉信中,报社表明,当时本报记者要求造假的电视台记者韦洪基协助拍摄案件当事人的照片,但没有深入当地详细采访。可见,《黑龙江晨报》记者一开始对这一事件的真实性产生过怀疑,但是,为什么最终还是在报纸上发表了呢?恐怕就是责任心的缺失以及对同行的盲目信任造成的。在有关新闻真实面前,记者要做的就是:信任感要让位责任感;趣味性要服从真实性。

 

案例1.7河南新郑市原副市长出狱后卖烧烤

【案例概述】

河南新郑市原副市长李兆才出狱后卖烧烤!而报道中位于郑州市陇海西路和工人路交叉路口的李记烧烤店老板却称自己并不是文中的主人公。据四川《廉政瞭望》杂志报道,李兆才1997年从河南农业大学硕士毕业,留校任教两年就因工作出色评上了副教授;2007年他被下派到新郑市挂职锻炼,任分管科技、农林、水利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市长。2002年,因负责的招商引资项目出了纰漏,导致500万元资金流失。李兆才因此被司法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入狱两年期间,李兆才还研制出了小麦良种“阳光一号”。刑满释放后,李兆才在郑州开店卖烧烤,很快还完了债务。他还宣布,当自己手中的财富积蓄到一定的规模,就把这笔钱拿出来去修家乡的河道,绿化家乡的荒山。而烧烤店的真实老板名叫李付磊,南阳社旗镇人,来郑州已经10年了,2005年开了这家李记烧烤店。李老板介绍称,在2005年夏天,自由撰稿人王某有一次在他这儿吃烧烤跟他聊天,说自己有个朋友在武汉杂志社,需要一些郑州的风景图片。他看李老板工作很辛苦,就给他拍了一张李老板背靠着“李记烧烤”店门的照片。没想到后来正是这张照片登上了杂志,而李付磊也成了王某笔下的副市长。该文的作者王某称,他是根据当时社会上一个有名的案件杜撰出的这篇虚假新闻,也承认根本没有李兆才这个人,而他杜撰的目的就是为了感化人们的灵魂。(来源:四川《廉政瞭望》杂志2007年第4期)

【案例评析】

其实该篇新闻并非是由《廉政瞭望》首发的。早在2005年,《打工》《现代女报》等报刊已经刊登过,但由于当时没有被网站转载,所以没有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如今,这篇报道却被《廉政瞭望》拿出来“炒冷饭”并登上了2007年的十大虚假新闻榜单。随着这则新闻在新浪网、人民网等各大网站的显著位置出现,主人公李兆才大起大落的人生经历和顽强的奋斗精神,引起各方强烈关注。而正是网络的出现,才促使了该报道的大肆传播。作为该篇文章的编辑,孟盛承认,因为对于这些知名报刊的信任,所以当作者主动给他们供稿时,只是简单地向作者核实了部分内容,而没有进一步深入调查。在这里,编辑的把关人作用的不到位,对于知名报刊的盲目信任,是该篇虚假新闻产生的直接原因。而作为杜撰者的王某,对自己的造假行为不仅没有任何的悔过之意,反而还为自己辩解,称希望把自己杜撰的励志市长作为感化人们灵魂的标杆,并把自己的作品当作纪实类的报告文学的典范。即使王某并不是报社的记者,但是他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和态度,主观故意的目的和欺骗行为的本质都违背了作为一名现代公民的社会道德,会对社会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当此类“励志”的新闻,一旦被认证为虚假新闻,就会完全失去感化灵魂、激励受众的作用,反而大大伤害了受众的心。除此之外,作为记者,有维护采访对象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可是本篇报道的记者却给烧烤店老板李付雷带来了伤害,不仅干扰了他的正常生活,也损害了其名誉权,擅自在报纸上刊登他的照片,也侵犯了其肖像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案例1.8广州市面出现注水西瓜

【案例概述】

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记者接到不少市民投诉,称买到的西瓜虽然瓜相不错,切开汁液也很充足,但一吃却寡然无味,有些甚至有股酸馊味,因此他们怀疑西瓜被注入了水;还有一些市民称,买回来的西瓜虽然瓜瓤呈红色,但瓜子是白色的,而且吃起来味同嚼蜡,没有半点西瓜味道,因此他们怀疑西瓜是用激素催熟的。在某医科大学上班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她买的西瓜切开一看都是污红色的水,还有一股难闻的酸馊味。她取了样叫同事化验,化验结果表明西瓜被注射了红药水,根本就不能吃。对此,市场方面回应,的确有不良瓜贩给西瓜注水,甚至红色素,但这样西瓜容易变质腐烂,风险极大,一般瓜贩不会干这种傻事。8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出面辟谣:广州市面并没发现注水或药水西瓜。

(来源:《信息时报》2006年7月19日第A14版)

【案例评析】

从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对该新闻作者黄熙灯的采访中得知,他做这篇报道的原因很简单,只因他曾经买了一个不怎么好吃西瓜,“就想做关于这方面的文章”。而对于文章中提到的重要人物杨女士,黄熙灯表示自己已经忘记了杨女士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联系上她。事已至此,虚假新闻的诞生过程也就基本上明了了。这不过是“一个西瓜引发的血案”——记者在买到了一个并不怎么好吃的西瓜后,便凭空捏造了注水西瓜和色素西瓜、激素催熟西瓜的假象。没想到这篇报道却在社会上带来了如此大的影响力,以至于国家质检总局都出面辟谣。记者这种“公报私仇”、对新闻事实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导致该篇虚假新闻产生的主要原因。无论是投诉的市民,还是在某医科大学上班的杨女士,记者用看似严谨的调查采访经过蒙骗了编辑的双眼。其实对于这种凭空捏造的虚假新闻也很容易核实,只要对文中提到的市民打一个电话,杨女士、李先生、刘阿姨等众多市民的“遭遇”都可以成为编辑判断新闻真实性的依据。据了解,西瓜一经注水就无法保存,瓜肉会很快腐烂变质,因此瓜农根本不会做这种傻事。经过这一西瓜风波,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这一点已经被市民所知悉。但是对于当时并不了解此行情的消费者来说,该篇报道导致了广东、河南两省部分地区的西瓜销量大减,给瓜农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在此也提醒记者,要重视对于科学意识的强化。

 

案例1.9南京市民排队喝鹿血

【案例概述】

10月4日,《南京晨报》在“南京新闻”版刊登了一篇题为《江宁一鹿场长假每天有人排队喝鹿血》的报道。记者称,十一长假期间,在南京江宁横溪一个梅花鹿养殖场的会客室里,一大早便挤满了从城里来的男男女女,他们是来排队喝鹿血补身子的。只见一个人一手接过来刚刚锯下的鹿角,仰头就喝。血腥的现场令人犯晕。而有七八名排队争喝鹿血的市民,因为没有喝到鹿血,甚至与养殖场老板杨师傅大吵起来。报道同时配发了记者拍的图片,一名男子站在梅花鹿群前,正拿着一只鹿角吮吸鲜血。这条新闻迅速成为网上热帖,成为十一长假期间最受关注的热点之一,“残忍”的南京人遭到指责。10月16日,央视播出《真相调查:南京人长假排队喝鹿血?》节目。节目报道,据事发的亚美梅花鹿场经营者杨朝清介绍,鹿茸在9月份之前就要全部锯完,所以10月份喝鹿血根本不可能。事实真相是曾有人驾驶一辆车子到店门口询问杨是否有鹿茸出售,后下来5个人,说想进去看看梅花鹿什么样子。看了以后,其中一个人说拿着鹿茸照个相。但是令杨朝清想不到的是,这张照片却成为自己卖鹿血的证据。

(来源:《南京晨报》2012年10月4日南京新闻版)

【案例评析】

从鹿场老板的讲述中可以看出,记者的造假行为是早有预谋的。在该虚假新闻中,作者用鹿茸摆拍了“喝鹿血”的照片,还找到了其他鹿场切割鹿茸的照片冒充杨师傅鹿场卖鹿血的证明,文章结尾处还有中医建议。其实识别这篇虚假新闻的方式很简单,只要靠一条基本的常识——鹿茸九月份就要割掉,所以十一去喝鹿血根本就是无稽之谈。除了基本内容的失实之外,记者还别有用心的捏造了喝鹿血的血腥的现场,在语言表达上用词粗俗,如等不及的市民一把“抢”过杨师傅刚锯下的鹿角,“—个仰头,嘴巴对准锯下的鹿角口,用力吸,和亲嘴差不多”;将一小杯鹿血一饮而尽的女士“满嘴血污,甚是可怕”的形象描绘出来。采用夸张、露骨的描写手法,对这种根本不存在的残忍行为的大肆渲染,是该记者新闻职业道德败坏的体现。作为报纸的编辑,不仅没有向记者核实新闻的真实性,同时对于作者在新闻内容中的低俗化描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真不知道编辑如何纵容这种低俗的新闻内容登上报纸。这种虚假新闻不仅对南京市民的形象带来了破坏,被网友指责为“残忍的南京人”;而且也使报纸的社会责任感和受众对其信任度大打折扣,拉低了报纸的报格。因此,这种有预谋的恶意凭空制造虚假新闻的做法性质十分恶劣,影响极差,值得所有媒体人引以为戒。

 

案例1.10记者扮流浪汉进救助站被打

【案例概述】

2013年年初,一篇名为《一个记者的“恐怖救助”之旅》的报道在网络热传。文中的记者以流浪者身份进入长沙救助站,却遭3名工作人员围殴。记者称自己被死缚双手,死摁双脚,膝盖顶头部。记者告饶后,在《自愿放弃救助表》上签字按手印才得以离开。报道一出,再度引发舆论对救助制度的质疑。1月8日下午,长沙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是因工作人员怀疑记者鼓起的裤袋中有危险品,在检查时遭遇强烈反抗,保安恐其伤害工作人员将其控制,并没有“围殴”。后据《中国社会报》记者刘鹏程的后期走访调查称,通过观察当时的监控录像发现,暗访记者戴鹏自护送入站到自行离站整个过程约30多分钟,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按救助程序对其进行身份询问和信息确认及类别甄别,在询问其信息未果,并见其情绪失控,疑似精神异常又担心其口袋有危险物品的情况下,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考虑到在市救助管理站公共场所其他人员的安全,想了解其身体携带是何物而他又不同意的情况下才发生了肢体接触。因此工作人员并没有违规行为。

(来源:《三湘都市报》2013年1月9日第A18版)

【案例评析】

在2013年《新闻记者》杂志的“十大虚假新闻”的评选工作中,因该虚假新闻发生在农历12月,其影响恶劣程度超过当年众多虚假新闻,因此一举入选2012年度中国十大虚假新闻的榜单。在新闻界,有一种采访方式叫做“体验式采访”,是指记者直接投入到所要报道的新闻事件中去体验生活以获得新闻报道所需要的素材以及对新闻事件的认识的一种采访形式。该记者虽亲身体验了一次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站的经历,但却是一种“钓鱼采访”。中国新闻界对于“钓鱼采访”的定义很模糊,因其合法性从未得到正名。一般认为是记者不公开身份的暗访,并与利益一方站在一起,假借问答、以话套话的工作方法,有时还附带假身份证明。

该采访方式与体验式采访有着本质区别。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就有“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来获取新闻素材”这一要求。首先该篇报道的记者采用的获取素材的方式就是错误的。记者故意不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并装作精神失控想引起双方的冲突,使自己被打,从而制造新闻点。发现未果后,便把工作人员正常的检查行为夸张为殴打行为,因此报道中所称的全部过程和经历都是记者凭空杜撰出来的。这种带有主观恶意炮制反应社会阴暗面的行为,“唯恐社会不乱”,偏偏要在正常中制造反常,是记者职业道德缺失和社会责任感不强的表现。这种虚假新闻不仅大大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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