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典型案例评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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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新闻类型三:发挥想象 添枝加叶
时间:2021-12-27
案例3.1 小百万富翁抱得美人归
【案例概述】
2003年,重庆卫视的《龙门阵》录播现场来了一对有点“特殊”的嘉宾———身高仅1.18米的24岁万州小伙牟小彬和他身高超过1.6米的漂亮女友秦艳。节目播出后,《华西都市报》对该事件的主人公进行了报道。牟小彬1979年出生在重庆万州五桥区凉水镇的一户普通农家,父母的身高都很正常。而小彬的身高体重在上学后却一直没有变化。经过多家医院的检查,医生称小彬可能是因为碰撞致使脑垂体受损,导致生长激素停止分泌。而以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来看,尚无根治的有效措施。但牟小彬并未因此而向命运妥协。1998年从学校毕业后,牟小彬通过卖报纸挣得了几千块钱。有了这笔创业基金,牟小彬“入股”打工当业务员,做公关,搞房产策划。2001年,牟小彬借钱使自己的事业走上了正轨,开酒吧赚了1万多元。后牟小彬把酒吧抵押给银行贷款,办了一家托运公司,专门搞货物托运。接着,他又和人合伙在重庆沙坪坝开了一个图像工程室,专门制作建筑图像工程设计,获得了巨大成功。现在的牟小彬已拥有资产上百万。在事业成功的同时,牟小彬也收获了属于自己的爱情。在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下,秦艳与牟小彬确立了恋爱关系。但是据5月23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牟表示自己从来没说自己有多少钱,更没号称过自己是“百万富翁”。
(来源:《华西都市报》2003年5月12日重庆版)
【案例评析】
这篇虚假新闻是一篇典型的记者在新闻事实的基础上添枝加叶而写出的。通过后来《南方都市报》对牟小彬的采访可以看出,新闻报道的主体是属实的。身高只有1.18米的24岁万州小伙牟小彬通过自己的不懈奋斗,不仅打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番事业,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但是记者却在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发挥想象,把现在的牟小彬包装成一个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拥有上百万资产的百万富翁,是在真实基础上的添枝加叶,是对于新闻事实的破坏和践踏。的确,在当今奇闻层出不穷的年代,似乎矮男孩有个高个子的女朋友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在各大报纸、电视台的报道中,类似的新闻也很常见。于是记者为了吸引读者的兴趣,就杜撰了牟小彬百万富翁的身份,矮个的百万富翁和高个的美丽女友,这样看起来好像才是一篇新闻点足够丰富的新闻报道。果不其然,包括《华西都市报》在内,各大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时都强调牟小彬“已拥有资产上百万”。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对于新闻的真实性的要求中明确写道,“报道新闻不夸大、缩小、歪曲事实”。而记者把牟小彬描述成一个百万富翁的行为就是一种带有强烈主观色彩和建立在想象之上的夸大。记者这种添枝加叶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而且这种对于受众猎奇心理的盲目迎合,偏离了报道的主题,破坏了社会风气,给当事人也带来了一定的伤害。
案例3.2 一次感动
【案例概述】
这是一篇关于兵妈妈故事的报道。据记者2000年的报道称,在1998年抗洪中,兵妈妈乔文娟用借来的准备给女儿上大学的2000元学费给一线子弟兵买了雨衣。并且6年来,兵妈妈的感人行为始终没有停下过。她不仅认了176个兵儿子,还救助了700多个灾民和患病战士。但是在乔文娟的家里,记者发现,这里比6年前更寒酸。她的丈夫张建民已经退休,但是为了支撑这个贫困的家,不得不出去打工。这位50多岁的老人,脸上褶皱纵横,两手肿大皴裂。在一个上了锁的大木箱里记者看到,里面是全国各地的火车票汽车票、汇往全国各地及几十个部队的汇款单以及爱心捐款的证书。这对月收入从未上过千元的夫妻,25年捐款40多万元。而事实是,2000元钱是女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女儿上大学准备的,不是借来的。乔文娟救助人数没有多到“700多个”,也从没救助过“灾民”。她家住的是原单位河柴集团1996年盖的家属楼,并在亲友的资助下换了新家具。乔文娟的爱人张建民是河柴集团的一名中层干部,没有“退休又打工”,身体健康,也不是“脸上褶皱纵横,两手肿大皴裂”的样子。
(来源:《杂文月刊》2007年6月上期 )
【案例评析】
这是一篇带有拔高典型形象色彩的添枝加叶型虚假新闻。据该报道的作者张鸣跃称,这篇报道的初稿在投给《杂文月刊》之前,曾投给过其他三家刊物,但是三家刊物均因“感人的分量及细节不足”回绝了他。在这期间,每当一家刊物拒绝,张鸣跃就进行一点修改,先后共修改了4次,最终稿子入选《杂文月刊》。通过对新闻内容的分析可以看到,报道的主体部分是基本属实的。但是为了达到杂志社“充足的感人成分”的要求,张鸣跃一次又一次的对新闻事实进行添改,增加了许多虚假甚至不合常理的细节:如乔文娟认了176个兵儿子;脸上褶皱纵横,两手肿大皴裂、退休又打工的丈夫张建民。试想,既然乔文娟和爱人都是工薪阶层,月薪均不过千元,平时不吃不喝攒下40多万元都很困难,那么,25年献爱心40多万元就可以说是无稽之谈了。文中那些作者空想出的细节不仅给韩文娟带来了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篇典型性报道,这种任意拔高、随意放大的行为对于典型形象的树立和榜样力量的发挥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作者在这次造假事件中的责任不可推卸,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编辑们对于真实事件的无动于衷、对于主观渲染出的感人效果的过度追求也是虚假新闻产生的直接原因,这点值得编辑们好好反思。
案例3.3 中国少女改写牛津大学800年校史
【案例概述】
2000年6月28日,牛津大学颁发校长令,把博士学位和6万英磅的最高奖学金的殊荣授予中国女孩吴杨,以表彰她在数学和计算机两个专业11门功课全部名列第一的优异成绩。这是牛津大学建校800年来,第一次把这样高的学位和奖学金授予给刚刚读大学二年级的中国女孩。这个于1980年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出生的中国女孩,1997年6月在齐齐哈尔一中读高二时,毅然决定退学并只身来到英国莱斯顿私立学校学习。经过一年的拼搏以优异的成绩被牛津大学录取。如今,19岁的吴杨在数学、计算机等11门考试中全部取得第一,这是牛津大学建校史上从未有过的。牛津大学破格授予吴杨博士学位,使她成为了牛津大学二年级惟一穿博士服的学生,她的导师戴里克教授称吴杨为自己从教以来教过的最出色的学生。2001年11月23日,《中国青年报》发表故事主人公吴杨的声明,在文中吴杨称,自己没有获得博士学位,所学的数学和计算科学也不是百分制,所有相关的新闻报道的记者均未亲自采访过她,成稿后也从未经吴杨本人核对或同意,最后敬请各新闻媒体、杂志、网站不要再转载这类文章。
(来源:新华网等媒体 http://news.sohu.com/41/38/news147193841.shtml)
【案例评析】
进过笔者查证,该虚假新闻的产生渊源还真是一波三折。其实这则消息早已不“新”。2000年12月19日,黑龙江日报社所属的《生活报》以《这在牛津大学建校史上是第一次》为题,对吴杨进行过报道。2001年1月23日《扬子晚报》再次以《20岁鹤城姑娘穿上牛津博士服》为题进行报道。但这两条消息都比较简短,因此未引起受众的较多关注。2001年2月2日,《中华新闻报》以《中国女孩改写牛津校史》为题将此事放大。2001年4月,《家庭》杂志4月上半月号刊发长篇通讯《与母亲拔河,她赢得牛津大学第73号校长令——平凡母亲眼中的聪明少女成长实录》。直到7月12日,新华网发表通讯《中国天才少女打破800年校史记录》,第一次报道吴杨获得6万英镑的最高奖学金的事件。直到此时,该新闻才产生了轰动效应。后又经《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民网、中新网等国家级传媒不断确认和放大,该虚假新闻彻底成为了一则轰动全国的特大新闻。由此可见,在这则虚假新闻的生产过程中,在报纸的记者和编辑的“添 油加醋”下不断“完善”,才最终“塑造”出了一个如此伟大的中国女孩儿的形象,而这些媒体中甚至还不乏国家级权威媒体。中新网称其消息来源于英国的《太阳报》。但是在吴杨的声明中,自己没有获得博士学位,所学的数学和计算科学也不是百分制,所有这些刊发媒体竟然没有一个亲自采访过她。一个已经足够优秀的女孩在媒体的炮制下成为了改写牛津大学800年校史的神话级人物。但是这种主观的神话给当事人带来了困扰和影响,违背其主观意愿,单方面对不实采访加以刊登,侵犯了其名誉权。《新闻记者》杂志在十大虚假新闻的评选中把这条虚假新闻称为“最能满足国人虚荣心的虚假新闻”。只是这种虚荣心的满足,折射出的是所有刊发该新闻的媒体把关的失职和职业道德的缺失。
案例3.4 “最美钟点工”救人
【案例概述】
2012年10月28日上午,居住在闵行区的两位家政服务人员李芬和何益红出门买完菜后乘着同一辆电瓶车回家,不料在普乐路兴梅路路口被一辆轿车撞倒,导致何益红重伤,李芬轻伤。11月8日 《楚天都市报》以《失控轿车驰来,她一把推开邻居》为题对此事进行首发报道。记者在文章中写到,“何益红在轿车失控后一把推开了李芬,自己却被卷入了车底,导致重伤。”报道发出后,全国众多媒体纷纷跟进报道。一时间,何益红成为了社会的热点,各界人士纷纷到医院探望并捐款,称赞何益红为“最美钟点工”、“救人英雄”。11月20日,《青年报》刊发报道《最美钟点工“舍身救人”疑点重重“被救者”李芬:“何益红并没有推开我来救我”》,报道指出,李芬否认了何益红推开她的说法,并且情绪激动的表示自己曾经和来采访的记者当面示范过,证明根本不存在救人一说,但是何益红是救人英雄的这种说法还是见诸报端并得到了媒体的大肆宣传。
(来源:《楚天都市报》2012年11月8日第14版 )
【案例评析】
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却从中诞生了一位“救人英雄”。案件本身的确有些扑朔迷离,到底是谁撒了谎,现在已无从查证。但是在这则虚假新闻里值得注意的是,据李芬的邻居透露,曾有湖北的记者来找李芬,希望她再次承认何益红曾经推开过自己。李芬指责记者,说他们为了给何益红多捐点钱瞎炒作,乱写文章。透过李芬邻居的讲述可以看出,前去采访的记者抱着的不是挖掘事实真相的态度,而是为了所谓的“新闻点”而对新闻事实的回避,以及对所谓“好人好事”的主观炮制。据李芬说,她对所有的媒体都否认了推人的举动,但是这起交通事故还是被媒体把发酵成了一件救人事件。这给原本就是受害人的李芬带来了心理上的打击和伤害。除此之外,据李芬自己讲述,在看望何益红的时候,大家的确曾询问过她是否要感谢何益红“推”了自己,李芬看何益红伤成这样确实很可怜,所以就说了一句“就算你推了我一把,要感谢你,你也救我一命”。但事后媒体在引用李芬的原话时,“就算你推了我一把”却莫名其妙地不见了。记者打了“擦边球”,给读者呈现的是一种部分真实,但是一旦把这一句中最为关键的表示假设的词语删掉后,整个句子的意思就完全不同了。这一点点的省略可能导致事件真相的大相径庭,记者们应该是十分清楚的。但是他们为了凸显“救人”的一方,在新闻事实的基础上加以主观想象,擅自捏造事实,从而制造新闻点,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案例3.5 秦始皇兵马俑侵蚀严重专家担忧百年后将变煤坑
【案例概述】
2005年,据《南华早报》在内的一些媒体报道,由于遭受严重的空气污染,位于陕西西安的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正在缓慢风化。报道中称,曾有科学家把一张光洁的白纸放到兵马俑博物馆内。24小时后,它已满布炭微粒,变得灰黑。正是这些污染物令兵马俑失去光泽。专家预言,照目前的速度发展下去,最终兵马俑的鼻子和发型都有可能消失殆尽,双臂也有可能从身体上脱落。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环境专家曹军骥表示,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加以保护,那么在100年内秦始皇兵马俑将会遭到严重腐蚀,届时兵马俑坑看上去与煤田没有什么两样,将没有任何美学价值。事后,曹军骥坚决否认自己曾说过此话,并称是媒体曲解夸大了自己的表述。曹军骥称,这是他们做的一种收集空气颗粒的实验。在实验中,支起一张干净的过滤纸,在过滤纸背后再架起一台抽风机,不间断地吸风以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在这种吸引力的作用下,24小时后,过滤纸上吸附了大量的颗粒,变成灰色。但该篇文章见诸报端时,却省略了曹军骥所说的进行试验的前提条件。除此之外,记者还借曹军骥之口说出了“兵马俑的鼻子和发型都有可能消失殆尽,双臂也有可能从身体上脱落 ”的话,而“兵马俑百年后变煤坑”的说法更是危言耸听。
(来源:《南华早报》2005年7月6日第9版)
【案例评析】
在这篇虚假新闻中,媒体对于环境专家曹军骥的说法进行了有意或无意的夸大和渲染,是有违新闻真实性准则的。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要求“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新闻”。记者在采访中,明知科学实验具有特殊性和假设性,却省略了该重要的前提条件,为了吸引受众的关注而不顾科学的真实性,故意制造了“兵马俑百年后变煤坑”的说法作为新闻报道的噱头。更为恶劣的是,记者还借用曹军骥之口表达了自己虚构的内容,称兵马俑的鼻子和发型都有可能消失殆尽,双臂也有可能从身体上脱落。这种对新闻事实的添枝加叶的行为,不仅仅夸大了新闻事实,违背了新闻事实的原貌,而且还产生了危言耸听的社会效果。秦始皇兵马俑作为我国历史文化的重要遗产,是世界第八大奇迹,其在国人心中的地位之重可谓可与长城、故宫相媲美。记者这种对于历史文物乃至民族感情的利用,不仅仅有损曹军骥等科学家的声誉,也是对于受众的欺骗和消费,对我国历史文化的保存和传承也带了消极的影响。后据曹军骥称,香港某媒体的记者已经就报道失实问题向他郑重道歉。媒体的认错态度倒是很主动,但是为什么一开始就不能实事求是的进行报道呢?媒体的信用比某篇报道的吸引力珍贵得多。为了一时的小利而不惜掩盖新闻的本来面貌,这种因小失大的行为再次为如何捍卫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敲响了警钟。
案例3.6 警察鸣枪八次镇住群殴
【案例概述】
5月22日,郑州某报纸的“直通新闻现场”专栏刊登了一篇名为《警察鸣八枪镇住群殴》的新闻。记者在文中称,5月20日凌晨,郑州市桐柏北路某家属院内,发生一起持械群殴案。双方先后召集了三批共百余人参加了这场疯狂的打斗。据报道称,打斗者手持钢管、棍棒,并且面对警方的喝斥不予理睬,现场的民警拔出手枪数次鸣枪示警。直到鸣了8次,双方才最终停了下来。该报道刊出后,先后被人民网、新华网、搜狐网等国内30余家网站以《郑州百余男女持械群殴警察鸣枪示警八次才制止》为题进行了转载。报道一出,就引起了河南省委、郑州市委的高度关注,要求公安机关对此事予以严肃查处。郑州市公安局迅速组成专案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却令人啼笑皆非。所谓的“郑州群殴事件”,不过是朱某根据私自窃听警方电台得知的一起打架斗殴事件,并加以渲染、添油加醋、闭门造车而成的。真相很快大白于天下,当晚的确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但是发生在文化宫路和互助路而非桐柏北路,参与者有七八人并非百余人械斗,夜巡民警赶到现场并予以制止后,移交林山寨派出所处理,整个过程并未有民警鸣枪。
(来源:《东方家庭报》2003年5月22日第11版)
【案例评析】
真不知道这则虚假新闻的记者是何方神圣,可以用借来的电台直接接通警方专用频道,偷听110的接警信息,并从中寻找新闻线索。先不讨论其行为是否合法,退一步想,即使记者通过偷听警方频道获取到了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也要尽快赶到新闻现场进行新闻采访,以了解基本的新闻事实要素,这是新闻写作的基本前提。而该记者却省略了新闻报道产生的必要步骤,不顾新闻工作者的基本道德准则,直接根据电台中“现场的人声比较嘈杂”推断出现场发生的是“百余人参加的大规模械斗”。更加恶劣的是,据朱某称,其实自己当时并未听到枪声,却直接在文中写出了“鸣枪八次”的内容。这种丰富的想象力和夸张的添枝加叶行为着实让读者咋舌。“鸣枪八次”这样的内容,在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不仅使市民因为媒体营造的“拟态环境”而对自己所处的现实社会环境感到恐慌,而且浪费了警力和公共资源,给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和警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记者应遵纪守法,并且有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所以该记者也为自己的造假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他予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望其他媒体从业者也能够吸取教训,首先做到对自己把好关,时刻用对读者和社会负责的标准规范自己的新闻采写活动。
案例3.7 华科大3000学子获赠安全套
【案例概述】
据《楚天金报》报道,2007年9月16日,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近3000名男生在校内举行成人仪式。参加仪式的都是该校机械学院的大一、大二男生,年龄在18岁左右。在这次成人仪式上,著名影星胡军和“80后IT亿万富翁”茅侃侃、十年自学《论语》的北大保安谭景伟等9位被称为“超人”的知名人士也亲自来到现场,专程参加成人仪式后举办的“超人群英会”讲座。仪式结束后,参与主办活动的一家企业,在活动现场为参加宣誓活动的大学生代表们每人发放了一本宣传责任意识的成人手册和一个安全套。而面对活动现场赠送的安全套,大学生们显得有些拘谨。而后,《楚天金报》于9月19日更正该报道有误。文中为参加宣誓活动的大学生代表们每人发放了一本成人手册和安全套的活动是在励志报告会结束后,并且是参与活动协办的某企业私自给极少数学生发放安全套,被校方发现后立即制止并予以收回。除此之外,文中“近3000名男生”应为“约980名男女学生”。
(来源:《楚天金报》2007年9月17日第2版)
【案例评析】
对于该新闻的失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1)参与仪式的人数为980人而非报道中写的3000人;(2)参与成人仪式的男女生均有,而报道中却说只有男生;(3)发放安全套的活动是在讲座结束后,而不是宣誓仪式结束后;(4)发放安全套是参与活动协办的某企业的私自行为,并且在校方发现后予以了制止和收回。由此可以看出,记者擅自把参与人员数量夸大,把参与人员的性别全部定位为男生,都是一种“添枝加叶”的行为,是对新闻事实性原则的违背。而对于“发放安全套是企业的私自行为并被校方制止”这一内容,文中不仅丝毫没有提及,而且记者有选择性地将“发放安全套”的行为和“华中科技大学”并列起来放在标题中,把这两者当做新闻的噱头,来吸引读者的关注,引起社会的舆论。报道的主体本应是大学为学生18岁成年所举办的一次具有纪念意义的活动,因为商家发放安全套这个小插曲,却喧宾夺主的成为了新闻的主角。虽然满足了大众的窥探心理,也给不少网民提供了发表观点的素材,但是这一切都建立在记者的主观想象和隐瞒真相的海市蜃楼之上。据记者自己称,他曾经确实到达过新闻现场,可见他的采访工作太不扎实,也存在着故意编造的主观行为。作为稿件的编辑,不仅对于稿件的基本要素没有核实,而且还将学校发放安全套的行为明目张胆的制作成标题,最终使报道偏离了主题,是对于新闻素材的一种滥用,有违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案例3.8 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
【案例概述】
2013年12月3日早上5点多,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国际在线”发布了一组“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的图片。从照片来看,大妈一脸痛苦,外国小伙则一脸无辜。据报道称,这名东北口音的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急忙下车搀扶女子,却被其揪住不放,并声称被老外撞到腿部无法行走,要求该老外负责。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外国小伙付给女子1800元“医药费”,女子方才作罢自行离开。7点48分,人民日报官方微博随即转载了这组图片。随后,这条新闻被广泛传播。12月3日12点35分,新京报网的报道《目击者:“老外扶摔倒大妈遭讹”与事实不符》提供与之前的报道不符的一些细节。记者采访了两位目击者,证实大妈并非“碰瓷”。当时外籍男子骑一黑色无牌摩托,车上还带有一名女子。随后,北京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了官方调查结果,经过调看路口监控视频等调查手段,最终给出了权威结论:中年女子经过人行横道时,被一外籍男子驾驶摩托车撞倒。在现场处理过程中,倒地女子称身体不适,民警立即拨打120将其送往附近医院。经检查,该中年女子伤情轻微。老外无证驾驶,车辆被扣且受处罚。
(来源:国际在线网站 2013年12月3日)
【案例评析】
据拍摄该照片的记者讲述,12月2日上午10时30分许,他驾车路过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路与左家庄东街路口时,看到一名四五十岁的女子摔倒在路上,一名外国男子将其扶至路边,两人发生拉扯。之后,记者当时只是对新闻现场进行了简单的拍摄,并未对当事人和现场群众进行扎实的采访调查,就擅自对事件进行定性报道。常言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但是在这个虚假新闻泛滥的时代,有图未必有真相,眼见也不一定为实。从记者角度来说,图片作为新闻现场的证据之一,表达的是新闻事实的一个方面,真相究竟为何,需要记者多方面进行采访加以核实。该报道的记者看到了大妈倒地,且伤势轻微,就把事件擅自发挥为大妈碰瓷儿讹诈外国小伙儿,并且在报道中使用了大量的具有偏向性的词语,这些都是记者在事件基础上的添枝加叶,且带有“主题先行”的色彩。自南京彭宇案之后,类似的报道时有出现,社会上对于大妈恶意摔倒事件本身就出现“一边倒”的声讨之声,因此该篇假新闻一出,不仅给李阿姨带来了名誉上的损害,给社会风气乃至读者的民族感情都带来了一定的伤害。正如该记者在12月4日向事件当事人李阿姨及广大网友发出的公开道歉信上所说:“在此事的报道上,我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阿姨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虽然我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事已至此,希望其他媒体人引以为戒。
案例3.9 老人菜市场晕倒178人无视跨过 仅有1人施救
【案例概述】
据《新文化报》2013年4月7日报道,2013年4月5日,在长春市财神大厦2楼的市场里,一位老人突发脑梗塞摔倒在地,一名商户见状拨打了120电话,但在这期间却有52人陆续从老人身上跨过,大多面容平静。约5分钟后,一名路过的“白衣女子”守在老人身边,守护并安慰老人,直到急救人员赶到才离开。而这段时间里,又有126人从老人身上跨过。整个过程中,共有178人从老人身上跨过,只有白衣女子一人帮忙看护老人。《新文化报》以《长春老人因脑梗塞摔倒白衣女子坚守救护》为题,报道了市场监控录像记录下的“这冷漠和温暖交织的一幕”。178:1,如此强烈的反差一时间在社会上激起了许多愤怒的声音。但经过《工人日报》、新华网等媒体对该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段视频是事发现场的监控画面经过加速、剪辑处理之后被人放到网上的,而非真实情况的反映。4月9日,《新文化报》以《老人脑梗摔倒后看正能量如何传递》为题,委婉地为之前的报道开脱。在这次报道中除了白衣女子,还感谢了其他对老人进行施救的群众。
(来源:《新文化报》 2013年4月7日第5版)
【案例评析】
在第一篇报道后的记者手记中可以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在看监控录像的过程中,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后经过证实,这篇新闻是完全是在作者观看过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后想象出来的,记者根本就没有到过新闻现场,更不用说进行新闻采访了。在前期对新闻资料进行收集时,视频资料的确可以作为一种新闻线索的来源,但是把它作为唯一的依据未免过于牵强。本是一个老人摔倒后市民热心救助的温暖故事,记者却非要把它夸大成178名冷漠路人跨过老人、视而不见的道德败坏事件。记者在看视频的时候已经对新闻预设了立场,有意将没有施救的路人和白衣女子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文章内容的夸大,还有记者在行文时用词的煽动性。作者在通过描述视频画面再现新闻现场的时候接连使用了八个“跨过”。但事实真相是:因为老人晕倒的地方是一条重要的通道,不足两米宽,而当时正处于人流量很大的时间段,所以很多市民不得不从老人腿上迈过去。“迈”和“跨”,看似差不多的一个动作,放在该新闻内容的背景下含义却大相径庭。记者用“跨”的用意很明显,不过是为了衬托市民冷漠的行为和心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要求记者在新闻写作时用采用客观报道的手法。而该篇报道的记者这种添枝加叶的行为,则是一种带有主观感情色彩的随意渲染,是一种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此后,《新文化报》展开了寻找白衣女子的后续报道,这种制造新闻点的新闻策划行为,同样应该被新闻传媒行业所不齿。
案例3.10 女大学生状告爸爸的吻
【案例概述】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2001年9月1日,湖北某知名大学大三女生艳艳将一纸诉状递交到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状告爸爸的吻。文中称,从小到大,艳艳的爸爸一直亲吻艳艳。随着艳艳长大成人,日益厌恶爸爸的吻。今年8月25日,刚刚入睡的艳艳再次遭到爸爸偷吻,异常愤怒的她从家里逃到学校,在师生的帮助下写好了上诉书,状告爸爸多次强行吻她,导致其心理发生变异,严重侵犯了她的人身权。据查证,该篇虚假新闻的作者为武汉某高校硕士研究生吴某。吴某称,这篇稿子的线索是一个与他关系很要好的女同学提供的。经过几天的思考、写作,他将初稿交给该女同学看后。女同学看后觉得稿子太离奇了,而且他自己也这样认为。但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在他把稿子发给《羊城晚报》不到1个小时后,就收到对方表示要发表的回信。随后,对方又说要等法院判决后再发。可不知什么原因,没过几天稿子就见报了。而这篇稿子中,除了这位女同学说她爸爸爱亲吻她之外,其他内容都是吴某都是编造出来的。选择湖北秭归县也是因为它比较偏僻,看到报道的人会少些。除此之外,经过《长江日报》记者的核实,报道中称所采访的专家均表示从未接受过采访。
(来源:《羊城晚报》2001年9月7日第B4版)
【案例评析】
用父亲对女儿畸形的爱恋作为卖点,该假新闻的内容可谓失去了底线。根据后来记者对作者吴某的采访可以大致看出该虚假新闻的炮制过程:一开始先是吴某的朋友向他表达了因而自己的父亲总是喜欢亲吻自己的烦恼,吴某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新闻线索,就在这基础上进行了夸张的渲染和想象,对一个原本只有一句话的事件进行了添枝加叶的加工。不仅伪造了女孩状告父亲的事情,还变换了事件发生的地点,并在文章结尾加上了对两位专家的采访。这看似逻辑严密,采访扎实的报道,竟然全部是吴某根据自己朋友的一句话杜撰出来的。虽然吴某很谨慎,不仅选择了偏僻的秭归县,还用专家的观点对自己的文章内容加以佐证。但是在稿子写好之后,吴某和女同学都觉得稿件内容太离奇了。而正是这种连作者自己都不相信的报道,却被《羊城晚报》的记者看中,并未经任何核实工作就加以发表。吴某作为造假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作为把关人的报社记者和编辑放任如此离奇的假新闻见诸报端的错误更加严重,因为它不仅不符合新闻行业规范,而且有违记者的职业道德准则。因而报社的记者和编辑在该假新闻的传播上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这种违背伦理道德的新闻报道,虽然可以迅速抓住读者的眼球,满足读者猎奇的心理,但是却败坏了社会风气,带来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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