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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新闻类型四:移花接木 偷梁换柱
时间:2021-12-27
案例4.1大雨袭杭百舸归
【案例概述】
2006年7月23日,《今日早报》在在该刊的头版上发布了一张照片,图片下方的说明是:“昨天下午,眼看一场大雨就要袭杭,西湖上的游船纷纷回码头躲雨。”而事实上,据《中国记者》(2006年第9期)披露,这是一张经过电脑后期制作、将影像复制组合而成的照片。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照片中有两组影像是相同的,只不过前后位置有所变化而已。作者在背景中选了块“完美”的影像复制到原先空荡的背景中,结果报道一见报就被读者识破。
(来源:《今日早报》2006年7月23日第1版)
【案例评析】
该图片新闻报道是明显的移花接木型假新闻。图片新闻因其生动、直观的特点日益得到受众的认可。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记者为了使新闻图片呈现出更好的视觉效果,越来越多地将PS技术运用到了新闻领域。《华盛顿邮报》曾给数码新闻图片后期处理定下底线:“为了使图片有更好的效果可以对锐度和对比度做一般性调整。为了增加清晰度和精确度而对色彩和灰度进行的调整必须被限制到最小程度。”对于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图片缺损,它也给出了修补限定:“通过加光或者减光改善图片的技术质量,可以使用数码技术修补照片中由于过多的灰尘和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缺损。”该规定也成为了众多媒体对于新闻图片处理的规范。
在这篇新闻图片中,记者明显违背了该规定。为了增强图片的震撼力和冲击性,将里面部分的船只、人物进行简单的缩放比例、复制粘贴,以填补现实拍摄中只有几艘船回港的尴尬场面。很显然,该作者的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新闻的真实性。这种移花接木、复制粘贴的手法使得新闻失去了原本的真实性,成为了没有价值的假新闻。新闻图片的后期处理应该是在不改变新闻事实真相的前提下,进行有限度的修改,因而“真实”和“有限”是新闻图片处理必不可少的两个条件,不能为了新闻效果和记者预期想要表达的内容而忽视了这两个条件。真实性永远是新闻的第一属性。这则新闻的报道记者以及如今的传媒人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去思考如何在不打破新闻规范的前提下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新闻作品。
案例4.2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欲改名“国际和平中心”引争议
【案例概述】
2002年3月20日,李洪远、吴野等多位南京政协委员在视察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遗迹保护情况时纷纷建议,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改名为“中国南京国际和平中心”。政协委员们认为,建于1985年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是一处集史料、文物、建筑、雕塑、影视等,全面展示“南京大屠杀”特大历史惨案的专史陈列馆。其实,值得纪念的并不是“大屠杀”本身。纪念馆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宣传世界和平的重要基地,改名为“中国南京国际和平中心”意义更为深远。此事一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80%的市民坚决反对纪念馆改名。他们认为新名字淡化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81岁的宋秀芳老人在打给当地报社的电话中说:“把纪念馆的名字改掉,我真伤心啊!只有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这个名字,才能提醒后人不忘国耻,警钟长鸣。”5%左右的市民认为“国际和平中心”意义更深远,更贴近人类和平的主题,他们中以年轻人居多。
(来源:《金陵晚报》2002年3月20日第7版)
【案例评析】
这则新闻属于偷梁换柱型假新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是记录了我国同胞被日本人残忍屠杀的历史,有着很深的意义。当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要改名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了众多国人的关注。而事实上,这是一篇失实的报道。在此案例中,该新闻的虚假性体现在对新闻事实的移花接木。首先,报道中称“李洪远、吴野等多位南京政协委员在视察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遗迹保护情况时纷纷建议”,而实际上,这些南京政协委员是对该市河西开发中如何保护和利用4处文物遗留存的问题进行视察,在这4处文物遗留存地中不包含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其次,这些委员在视察中虽提到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可是却是在视察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并不是像报道中在视察纪念馆时提到,这就是新闻报道将事实中的地点和时间进行的移花接木。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项,对于改名的事实。南京市有关方面的负责人明确指出不会对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更名,更没有讨论让该馆改名的事。那么报道为何说政协委员提议让该馆改名的事呢?其实是有委员在座谈会上顺便提到现在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占地太小,希望在保留现馆、原名的前提下,建议征地100亩建成一个大公园,名称可否叫世界和平中心公园?之后,南京有报纸报道,政协委员建议“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更名,并开展了讨论,结果,80%的读者反对更名。可见,记者将新闻事实进行删减和虚假拼凑。利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这一线索,将南京委员对文物遗留存视察的事实和建议将大公园取名为“世界和平中心公园”的事有选择地拼凑在一起,忽略了事实中的全部真相。“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改名”的虚假报道除了罪魁祸首《金陵晚报》要负责任外,其后续报道媒体和转载媒体,如华商报等媒体也应负相关责任。报纸的责编应对新闻事实进行审核,当虚假报道已经见报,后续媒体应该对新闻事实进行核实,揭露假新闻,而不是像华商报等媒体默认新闻事实并对其进行后续报道。这种做法无疑是对虚假新闻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新闻记者不能任意删减、拼凑新闻事实,应该对新闻事件进行核实,以免出现在假新闻面前集体沦陷的局面。
案例4.3村支书性侵村民留守妻子: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
【案例概述】
“这个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在三门峡市西南方,距离市区90公里左右的一个小村里,村支书张大万(化名)笑嘻嘻地对市里来的驻村工作队员说。本村的青壮劳力都外出打工去了,他们的留守妻子竟然成为张支书的猎艳对象。 但农民们对村干部普遍和最大的愤怒,并非来自男女作风甚至性侵方面。他们最在意的,是自己和集体的财产受到了村干部的不法侵占。河南三门峡市检察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村支书、村主任占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总数的46%。其中92%的村官腐败案件发生在土地转让、资金管理环节。涉案村官们总有办法抓住来之不易的机会,虽然全村老少都想要点好运气,但似乎这些村官的运气比大部分人的都要好。三门峡陕县张汴乡刘寺村会计赵开让,利用负责该村退耕还林专项补贴款的领取和兑付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记账的方法,连续5年贪污48.29亩土地的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款、劳务费补贴等共计47912.7元。村干部的腐败,给留守在农村的孤老妇孺本来就贫穷难熬的生活雪上加霜。
(来源:《南风窗》2013年第18期第27页)
【案例评析】
这是一则移花接木的假新闻。作为中国一家老牌的政经类新闻杂志,《南风窗》也难逃假新闻的困境。2013年9月3日的《村官腐败透视》使《南风窗》深陷假新闻的泥沼。在这则假新闻的传播过程中,《南风窗》虽然是始作俑者,但那些大肆改动新闻标题进行转载的新闻媒体也有责任。“村官腐败”这个话题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也许为了使报道更加生动地反映村官腐败的现象,吸引读者的注意,记者在导语中用“这个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这句话开头。的确,这句话吸引了读者的注意。众多网络媒体纷纷以此为题进行转载以此吸引读者的点击率。这些转载媒体改变标题进行的新闻报道,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事件的性质。虽然它仅仅只是改变了标题,全文内容没有改变,但是这个变化让整个严肃的村官腐败新闻变成了低俗的黄色新闻。改变标题使新闻事件性质发生变化是偷梁换柱假新闻常用的手段之一。“这个村,有一半都是我的娃”只是村支书私底下吹牛的话,记者将其写进报道,对社会、对人民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除了这句话被其他网络媒体进行断章取义的夸大外,这则新闻还存在另外一些问题。关于村主任挪用公款一事,记者调查后并未发现有刘姓村委会主任贪污挪用征地款上百万元被判刑一事。而关于《村官腐败透视》文中提到三门峡市检察院“调查显示”村支书、村主任职务犯罪比例高一事,三门峡市检察院也否认发布过此类调查结果。报道中所举的事实和所列举数字其实是将“2011年4月14日媒体刊登的另外某市检察院的一项调查”嫁接到这则新闻中,并安上了“三门峡市检察院”的名义。记者的这种带有强烈目的性的拼凑行为使新闻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南风窗》深陷假新闻的事理应为新闻媒体敲响警钟,无论是再资深的记者、再有权威的媒体,都应该认真采访,不能移花接木编造新闻。
案例4.4 柴静:央视“你幸福吗”提问方式简单粗暴
【案例概述】
2012年10月9日晚上,央视主持人柴静来到了清华大学的课堂,与众多学生朋友一起分享了记者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她说自己20多岁就开始做调查报道,这在世界新闻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的。讲座中,央视的“你幸福吗?”的调查屡次被提及。柴静认为这种提问方式是简单粗暴,无视被采访对象的心里感受的行为。在最后的提问环节,更有学生直接问道:“柴静,你幸福吗?”聪明的柴静没有透露个人的感情生活,是用胡适的一句话来回答:“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即使开了一辆老掉牙的破车,只要在前行就好,偶尔吹点小风,这就是幸福。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2年10月11日第12版)
【案例评析】
在此案例中,偷梁换柱主要体现在四个地方:一,报道中称“柴静20岁开始做新闻调查,这在世界新闻史上都是空前绝后的”。对此,柴静在她的博客上进行澄清,“我在二十三四岁成为国家电视台的新闻主持人,主持(东方时空)16分钟的深度时评节目,这样的状态在世界新闻史上也是少见的……一个年青人被放到深度时事评论的位置上。”从柴静的《澄清》中,她表达的内容与报道内容有所差别。“少见”并不等于没有,如果说柴静在20岁做新闻调查是“空前绝后”,未免太绝对化了。二,对于报道中柴静认为央视“你幸福吗?”这档新闻调查节目的提问方式简单粗暴,柴静也给予否定。她表示听众并没有提到这个问题。在讲演中,她只是说出当面对受到创伤的采访对象,尤其是孩子时,不能去问“你幸福吗”“你痛苦吗”这类问题。而记者却将这句话的原意进行偷换概念,让大家误以为身为中央台的主持人记者否定央视的采访方式。三,报道中柴静用胡适的话来回答学生对她个人感情生活的提问这个事实也是不真实的。“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是柴静回答“你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吗?新闻人幸福的源泉是什么?”的答案,而非对她感情生活的回答。采访记者将现场的提问和回答进行偷梁换柱,这种拼凑出来的答案不具有新闻价值。四,“老破车”的概念在记者的笔下也变了味道,柴静用“老破车”比喻人的头脑有时进步,有时停滞,而不是像报道中表达的她真的开一辆老破车。从这则报道中可以看出,该记者的文化底蕴和新闻职业素养还需提高。记者不能因自己的想法和理解将新闻事实进行随意的加工。这是一种有悖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做法。
案例4.5 武汉大三女生求职被割肾
【案例概述】
2011年11月28日,某网友发布一条微博,称“武汉纺织大学最近发生多起血案,但是没有官方辟谣”。微博称:目前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两个大四女生在外求职被割肾抛尸于学校”,另一个版本则是“一个大四女生被割肾,另有一大三学生遇害被抛尸于山上”。微博随附着照片,迅速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转发量激增。“武汉大三女生求职时被割肾”的消息在网络上盛传,造成了社会面尤其是武汉市高校内的极大恐慌。11月29日中午,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武汉”回应,称:“今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甘某以招工为名,先后将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两名女生骗至偏僻处杀害,目前甘某已被依法刑拘。”,但警方同时也称,受害者没有“被割肾”。12月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通报中再次指出,这一信息经查证属编造。武汉警方表示,目前正就此事进行追查,将根据查证结果,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网 http://edu.china.com.cn/zhichang/2011-12/06/content_24080728.htm)
【案例评析】
在新媒体时代,微博成为记者获取新闻线索、观察新闻报道进展的一大重要渠道。这则新闻报道后,无论是新闻内容还是图片以及官方的态度都让人们误以为真。而事实上,这是一则移花接木假新闻。微博网友也许为了营造恐怖效果,将2011年10月份两名女生被杀事件添上了割肾的场面。这则消息发布后,人们处于恐慌之中。在《刑法》中有这样一个罪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案例中的报道不仅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也触犯了刑法。根据2001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三)》相关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一旦被定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的依据取决于恐怖信息传播的范围,造成影响的恶劣程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关于制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违法条例。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则消息严重地违反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有关规定。而发布这条博客的博主也因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微博虽是新闻传播的一把利器,但是由于把关的缺失或者滞后,极其容易滋生假新闻。因此,面对通过网络渠道传播的假新闻,政府以及事发单位理应及时发布消息辟谣,而不能一味相信谣言止于智者;而作为网络管理者应该加强管理监督,尽早发现假新闻并尽快删除。
案例4.6 老外花百万放鞭炮
【案例概述】
“回到老家除了见长辈还有一件事特别开心,就是放鞭炮过年了,有一个国际友人,他从小就想痛痛快快地放一次鞭炮。今年他儿时的梦想终于实现了,他花了100万元买了5吨的鞭炮在湖南浏阳燃放”。主持人说。视频中老外身穿短袖燃放鞭炮,而且反复播放烟雾弥漫的画面。“看一下刚才这个画面呀,浓烟整天蔽日,热闹是真热闹,可污染也是比较厉害的。大年初一的时候在允许燃放鞭炮的城市,PM2.5时时监测数据都出现了瞬时飙高的现象。”主持人说。
(来源:《老外花费一百万购买五吨鞭炮燃放》,深圳卫视《正午三十分》,2013年2月14日http://my.tv.sohu.com/us/121653991/52540900.shtml)
【案例评析】
这是一则移花接木的假新闻。这则假新闻抓住了受众喜欢“看稀奇、看古怪”的猎奇心理。春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放鞭炮成为中国过春节的一大习俗。而近几年由于环境污染严重等多方原因,政府禁止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而一个外国人忽视这种禁令,竟然花一百万在春节燃放鞭炮,观众难免会产生一种猎奇心理——为什么这个外国人会花这么大笔钱去燃放鞭炮?这则假新闻为了迎合了读者这种心理,说这名老外燃放鞭炮是为了实现儿时的梦想。除了虚构老外燃放爆竹的动机,这则新闻的“假”还体现在:一,燃放地点有误。采访记者将2012年丹麦一家开展“燃放秀”的事情移植到中国。二,时间有误。画面中老外穿着短衣短裤放鞭炮,一看就不属于冬季的着装。于是有记者调查得知,这则新闻将2012年夏天的事情放到2013年春节。这样的做法制造出一种冲突感,给观众更大的冲击力。因为在2013年,中国开展“禁鞭”运动,禁止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而在这种背景下,一位老外竟然出大价钱放鞭炮,这就是一个冲突点。虽然这种做法能使新闻的可视性更强,但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三,新闻数据有误。据调查,这场在中国的“燃放秀”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即使是丹麦的“燃放秀”也没有花费100万燃放5吨的鞭炮。作为新闻工作者,在采写新闻是一定要秉承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而不能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段去编造新闻。
案例4.7 新疆旅游局:为每位赴疆游客奖500元
【案例概述】
每年进入五月份,新疆就迎来了旅游旺季。享誉国内外的吐鲁番葡萄沟、秀美的天山天池、独具特色的乌鲁木齐国际大巴扎、南疆喀什的民俗风情等,吸引着众多海内外游客远道而来。然而今年发生的暴恐事件,难免让计划去新疆旅游的人心中产生了一丝疑虑。现在到新疆是否依然安全?到新疆旅游是否还有更多惊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局长伊那木·乃斯尔丁对记者说:“近一段时间我们接待的游客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0%左右。冬季旅游到新疆滑雪、滑冰的人还特别多,就是三月份云南昆明以及新疆发生的暴恐事件,使新疆旅游受到比较大的影响,暂缓到新疆的人很多。”据了解,目前新疆正在与19个内地援疆省市对接,欢迎各地旅行团来新疆旅游。伊那木·乃斯尔丁说,近期新疆划拨专项资金,为每位到新疆的游客提供500元奖励,同时也请游客放心安全保障问题。(来源:搜狐网http://news.sohu.com/20140527/n400125257.shtml)
【案例评析】
这则假新闻运用移花接木的手法,对新闻发生的时间进行主观移植,将过去发生的事情移到现在。“新疆旅游局:为每位赴疆游客奖500元”这则新闻一下子就抓住了读者的眼球,他们既可以旅游又可以拿钱,一举两得。但事实上,5至10月是去新疆的黄金季节,在这段时间很多游客也将新疆放在自己旅游的行程中。这则新闻发布在2014年5月,而为每位赴疆游客奖500元是在2014年1月至4月的事情,目的是为了拉动新疆淡季旅游,而新闻记者却将新闻事件的时间移到5月份,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还忽略了新闻的时效性,把过期的新闻重新搬上舞台,使受众对这件事情产生误解。另外,据调查,给赴疆游客的500元是新疆划拨的专项资金,而奖励赴疆游客的资金是发给19个援疆省市,并非每个省市的游客都有。新闻中用“每位游客”的表达不准确,它忽略了发放资金的限定条件。所以新闻工作者在写新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语言表达,仔细核对每个词是否运用准确,事件的发生有没有限定条件,所用词会不会引起歧义。除了用词,新闻工作者还要注意核实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同时要核实事件中的要素,特别是编辑在转发新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新闻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不能再因时间错误而闹出这种乌龙事件。
案例4.8 陈永贵之子陈明亮涉赌涉毒被刑拘
【案例概述】
2009年9月,原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之子陈明亮因《陈永贵之子陈明亮涉赌涉毒被刑拘》一文打电话给山西某文摘刊物的夜班编辑希望得到合理解释。“我就是陈明亮本人。你们登的那个事件的主人公不是我,是同名同姓。”此前有媒体爆料,重庆市公安局对某酒店一次突袭行动中,重庆市最大的古玩商陈明亮涉赌涉毒被警方当场抓获。其主要涉案人乃是曾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原大寨党支部书记陈永贵之子,现任重庆渝中区人大代表、重庆山西商会会长、重庆古玩商会会长、重庆江州集团董事长陈明亮,并且在重庆公安局长致市民公开信中所罗列的数十个黑恶团伙的首犯中,陈明亮位居榜首。而真的罪魁祸首是重庆市江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亮。此人在2009年秋在重庆市打黑除恶行动中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组织卖淫罪被逮捕。重庆山西商会秘书长朱鹏曾对媒体表示:两家新闻媒体把陈明亮先生的简历与涉黑的重庆陈明亮的简历有意拼凑在一起,炮制出这样一篇报道,主观上已是有意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制造假新闻,侵害了陈永贵和陈明亮的名誉。
(来源:《三晋都市报》2009年10月12日第A2版)
【案例评析】
这是一篇对新闻人物身份进行移花接木的假新闻,记者利用的是二者相同的姓名。新闻中的“假”就出在了对涉赌涉毒的陈明亮的介绍上。真正涉赌涉毒的是重庆市江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亮,可是新闻中却报道成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之子陈明亮。这两个人,一个重庆人,一个山西人,完全不同地方的人,却因为记者的张冠李戴混在了一起。对于受众来说,官员之子涉赌涉毒比私有企业董事长涉赌涉毒更有冲击性。因为官员是惩恶扬善的代表,他们的孩子更应该远离“赌”、“毒”,而新闻却报道他们的孩子涉及毒品、赌博,这样一组二元对立,两者间的冲突性会给受众带来更大的冲击,吸引受众的眼球。这篇报道的采写记者把两人的身份介绍进行移花接木的做法不仅损害了陈永贵、陈明亮的名誉,同时也使得群众对官员、对政府产生信任危机,扰乱社会秩序。刊发该假新闻的报社也因此向陈明亮公开道歉并予以赔偿。据记者调查,该假新闻原出自于《文史杂志·收藏人物》第四期,随后被《书报文摘·朋友》转载,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为此,陈明亮将该报社告上法庭。《书报文摘》却解释说文章的失实内容不是他们造成的,而是文章的作者和原发刊造成的,“我们的过失只是转载该文时,没有发现该文内容失实”。无论是制造假新闻的媒体,还是转载媒体,造成新闻失实都应负相关责任。新闻媒体人应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不能因是转载内容而对其掉以轻心,不核实信息随意刊发。新闻工作者要吸取教训,在这个社会上同名同姓的人有千千万,但一定要核实信息,不能张冠李戴,制造虚假新闻。
案例4.9 格兰仕2000人砸工厂
【案例概述】
2014年4月15日凌晨2点42分,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4月14日凌晨,格兰仕(中山)电器有限公司发生工人打砸工厂事件,原因是抗议工资低于公司招工时承诺的标准。格兰仕官方负责人对光明网独家透露,该微博内容报道不实,事实是在周日晚上持续到周一凌晨(4月13日晚上持续到4月14日凌晨。),格兰仕厂区7-8个90后新员工利用周末时间与同事喝酒吃饭,时间持续到凌晨时分,员工酒劲正浓,并在住宿区内打开音乐狂欢,将正在休息的其他员工吵醒,于是发生了争执。宿舍管理人员随即介入,但由于人员逐渐增加,最终扩展到100余人,管理员立即报警。最后,在警察的介入下,事态得到了控制。面对大家在微博上看到的打砸信息,格兰仕官方负责人回应:被砸很凌乱的其中有自动贩卖机等格兰仕的公司财产,而且涉及事件员工最多100余人,绝不到2000人之多,“抗议工资低于公司招工时的承诺”,这只是员工喝醉酒的借题发挥,格兰仕与员工都有严格的劳动合同。最后,由于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向上级做了汇报,才惊动总裁出面,而且格兰仕选择了柔性处理办法,因此微博图片能看到梁总出面解决事件过程。
(来源:腾讯http://finance.qq.com/a/20140415/016999.htm)
【案例评析】
工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工人因对工资待遇不满引发的打砸事件就很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这则假新闻无论在文字上,还是在图片上都让人信以为真,但假的东西永远遮不住真,真相总会浮出水面。事实证明这条假新闻对新闻事实进行了移花接木。首先,虽然格兰仕的工厂的确发生了争吵,也有些东西被砸,但是事件发生的原因并不是新闻报道中说的工资待遇低引起的,而是因为一些工人大晚上狂欢吵到其他同事引发争执。其次,格兰仕员工中虽然有“抗议工资低于公司招工时的承诺”的人,但这也只是少数人员,据格兰仕公司回应当天涉及事件员工最多只有100多人,而这篇报道却用“2000多人”这个虚假数字。由于编辑对事件中人数的夸大,人们对事件的看法有了改变,真的以为是工资太低才引发争执。事件报道后对社会的稳定产生了一定影响。最后,新闻中提及的因打砸事件惊动总裁出面的话语和图片也是一种移花接木的手段,编辑在报道中说由于突发事件产生严重的后果从而引起了总裁的注意,并配有格兰仕总裁出面解决这场突发事件的照片。但事实上,图文不符,总裁的出面并不是因为这场突发事件的规模巨大,而仅仅是出于公司严谨管理的要求。另外,这则假新闻的源头出自微博。如今微博成为自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重要工具,人们通过微博可以浏览众多的新闻。然而,对于在微博中存在一些的假新闻,这就需要受众擦亮眼睛去辨别;当然,新闻媒体更应该在核实了新闻的真实性后再加以报道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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